湖北省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现状浅析

2023-03-11 01:16田心王子祺
长江技术经济 2023年6期
关键词:造价管理湖北省水利工程

田心 王子祺

摘 要:水利工程造价、质量、进度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三大核心要素。造价管理作为水利建设管理的重要方面,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至关重要。2023年5月,水利部印发《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对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提出了新要求,重点在计价依据编制、造价信息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新任務。通过对湖北省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调研,全面梳理了湖北省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现状,以问题为导向,提出了促进湖北省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湖北省

中图分类号:TV512;TU723                                 文献标志码:A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费用控制是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三大目标,其中费用控制是更为敏感并直接关系到投资效益的指标[1]。造价管理作为水利建设管理的重要方面,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项目决策阶段投资估算是项目成败的关键,它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直接影响项目的可行性;项目设计阶段概算则对后续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竣工结(决)算具有指导性和决定性[2]。

2023年5月,水利部印发《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对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结合湖北省水利工程建设特点,立足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明确管理任务、创新管理手段等方面进行造价定额管理顶层设计,系统部署全省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升全省造价管理水平。

1 湖北省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1.1 造价管理机构

我国水利工程造价实行分级管理。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水利部授权,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水利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2019年4月,湖北省水利厅明确由厅建设处指导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湖北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于2021年7月正式组建,协助承担湖北省水利工程造价(定额)管理工作。

1.2 管理制度和计价体系

1999年,水利部发布《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步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2023年5月,水利部印发《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是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最新指导性文件。目前,湖北省尚未出台水利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相关制度文件。

2002年,水利部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4年对该规定进行了修订。之后陆续发布了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水利建筑工程概预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水土保持工程等概预算定额、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及掘进机施工隧洞工程补充定额等各类工程定额。目前,湖北省水利工程造价执行《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有关要求,该文件2005年3月1日起试行。2012年,省水利厅对《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在独立费用的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单列工程质量抽检费、造价审核咨询费、竣工验收费三项费用。但湖北省暂未出台地方定额,未发布水利工程相关计价依据文件。

1.3 落实工程量清单计价

招投标制度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3]。水利部于2007年编制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范了招投标阶段计量计价,目前水利部正在组织清单计价规范的修编工作。在招投标环节落实工程量清单计价方面,湖北省荆门市、十堰市、孝感市、黄冈市均严格落实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襄阳市虽然落实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但清单工程量存在按招标设计量、按初步设计工程量、按初步设计工程量下调一定比例和按财评意见执行等多种情况;恩施州反馈州县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暂未按照清单计价规范执行;其余市州均未落实。

1.4 水利工程造价监管

水利部出台《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水利建设市场造价主体信用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构建了由水利部、流域机构、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的信用监管体系,监管信息纳入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目前,湖北省内大部分市州均未开展相关造价监管工作。

1.5 造价信息化

湖北省内各市州均未建立水利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机制,未组织采集水利工程造价数据和发布信息价。宜昌市目前水利工程造价主要运用建筑行业《宜昌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每月信息发布及时,市场行情变化反映及时,但是缺乏水利工程特有材料价格信息。

2 湖北省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职能弱化

当前湖北省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职能定位不明确,地市州及以下地区几乎均未设置水利造价管理机构,职能逐渐弱化。水利造价定额管理工作缺乏专业技术支撑,水利造价专业人员也普遍存在配备不足的情况。机构配备和能力建设已成为制约水利造价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因素。

2.2 缺乏纲领性文件及政策指导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于2016年废止,2023年5月,《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才正式出台,具体落实还需要一个过程。大部分地方由于缺乏纲领性文件及政策指导,导致造价定额管理普遍缺乏系统性、职能弱化,工作开展难。少数地方虽制定了规范管理的制度性文件,但部分已不能适应行业发展需求,执行效果受到影响,需进一步修订完善。

2.3 水利工程计价依据亟待完善

计价依据是造价编制的主要技术支撑文件,合理地选用计价依据能保证造价的有效性、准确性[4]。现行《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使用长达20余年,部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修订周期也已超过5年,动态修编周期过长,不利于客观反映市场行情变化、生产率进步及新工艺、新技术的运用情况。编规相关费用、费率与实际不符,定额消耗量、机械台班费用与实际不符,均是基层单位与水利企业反映集中的问题。由于湖北省暂未编制反映地方市场的补充定额,水利建设项目采用部颁定额计价,在编制水利工程概(估)算和投标报价时经常会遇到定额缺项、人工费偏低等问题,不利于合理确定项目投资,加大项目后续建设实施阶段造价控制风险。现有部分地区颁布的地方定额与部颁定额子目存在重复内容,导致同一项目采用不同定额标准所得造价不同,影响了定额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应从行业角度进一步规范定额制定颁布的层级和形式。另外,招投标环节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力度不够,市场化竞争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明显,EPC项目造价管理遇到的问题多、难点多、风险大,相关规范与政策问题有待解决。

2.4 水利工程造价信息化程度低

信息化是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的必然选择[5]。与其他省份和行业相比,湖北省水利行业造价信息化程度偏低,发展相对滞后。尽快发布水利行业材料价格信息是水利企业普遍需求,水利企业编制水利工程造价时大部分参考项目所在地住建、市政等其他行業材料价格信息,使用时存在不符合水利工程特点的情况。水利造价定额管理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不够,造价信息化领域的研究成果甚少。水利工程造价软件运用虽已普及,然而其功能仍停留在工程量、工程单价的汇总以及工程造价的初步分析阶段[6]。对于如何将大数据、人工智能、BIM等新兴技术运用于水利工程计量计价、成本控制、造价信息采集发布等各方面,还缺乏可推广的成熟经验。

2.5 水利工程造价监管力度不够

监督体制及功能不够完善是影响造价管理水平提高的原因之一[7]。目前,湖北省水利造价监督管理尚未形成科学系统的监督体系,在监督方式方法、范围、主要内容等方面缺乏明确制度指引。水利造价监督检查方面存在短板,目前造价监督通常作为水利监督活动的一小部分内容,很少独立开展专项的造价监督检查。地方实施造价监督检查缺乏有效抓手。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取消后,对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由事前资质审批转变为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但对于从事水利造价业务的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水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系统性的监督检查工作,缺乏相应监管,没有形成造价咨询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工程造价相关管理部门实行分阶段管理,发改委、财政、住建、水利、审计等有关部门信息不连通,各管理部门在工程管理上无法达成共识[8]。

2.6 水利工程造价行业发展滞后

目前,湖北省促进水利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的制度体系暂未形成,行业发展缺乏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支撑。开展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较少,造价咨询服务对强化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湖北省水利造价行业龙头企业数量不够,规模偏小,专业技术支撑能力不足。绝大多数地方未能开展或没有能力开展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服务。探索开展造价纠纷调解的地区,造价管理机构在处理计价争议中的专业权威性不够,工程造价纠纷、争议解决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3 湖北强化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对策

3.1 加强造价管理机构设置和能力建设

湖北省应以深化工程造价改革为契机,加强省内水利造价管理机构自身建设。强化造价定额管理机构设置,构建省级指导、地市州级落实的组织框架。明晰机构职能,落实人员分工,财政预算专项保障工作经费。要加强水利造价专业人员培养,创新造价定额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技术支撑作用,提升造价定额管理机构履职能力。

3.2 健全造价定额管理制度

湖北省应做好造价定额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深入开展水利工程造价定额管理制度研究,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要紧密联系水利部水利造价管理规定修编的政策方向,结合本省实际,推动制定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构建协同高效多层级的造价管理机制。明确造价管理职能部门,加强造价管理机构建设,明晰水利工程建设各方权责义务,规范市场主体计价行为,围绕计价依据、各阶段造价、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强制度约束和行业管理力度,指导水行政管理部门及参建各方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加快出台本省水利工程定额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定额管理,建立科学的定额管理机制,指导定额计划、立项、编制审核、发布、宣贯及监督实施等活动,明确定额编制程序,动态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定额对于投资的约束与指导作用。开展水利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价款结算管理办法等的研究制定工作,强化建设实施阶段造价管理,以有效防范工程履约风险、减少合同价款纠纷为重点,规范合同履约阶段计量计价。完善水利工程预备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等专项费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费用管理,为专项经费的合理合规使用提供制度指引。制定造价信息管理办法,规范信息收集、发布等程序,为造价信息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完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范资格管理,为水利工程造价持续提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更好地服务水利建设事业发展。制定造价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实现造价信用监管。跟踪制度落实与执行情况,适时开展制度评估修订工作,确保制度适应行业发展需求,为行业发展构建有效的制度保障体系。同时,应抓紧制定完善涉及定额动态管理、落实清单计价规范、造价监督检查、造价咨询单位及人员管理等相关配套的政策性文件,形成全面系统的造价管理制度体系,为造价定额管理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3.3 完善市场化计价依据体系

湖北省应按照水利部规定,构建水利工程定额体系。修编湖北省水利工程定额编制规定,完善建设工程造价费用项目构成,科学进行工程分类和项目划分,制定合理的取费标准,合理确定人工预算单价及主要材料基价,细化完善独立费用组成。结合部颁定额缺项情况,研究制定具有本省特色的地方补充定额。鼓励企业结合自身技术优势,编制企业定额,同时为政府定额编制提供数据支撑。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招投标环节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效引导市场自主报价,建立适应EPC模式的计价规范,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计价依据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及时修编、补充、调整,充分反映定额人工单价等要素价格的市场化调整。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定额修编工作,发挥企业、科研单位、社团组织的专业支撑作用。

3.4 补齐造价信息化建设短板

湖北省应根据《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立水利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机制。建立价格信息发布平台,明确价格信息发布的范围和种类,形成常态化的价格信息采集、发布机制,并加强市场价格信息发布行为监管。注重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数据积累,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为基础,加强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中标价、完工结算价等造价数据的积累与分析,实现工程造价数据的主动报送和依法收集,形成各专业、各阶段、各类型造价指数指标数据库及价格信息库,为政府投资控制、动态调整计价依据提供参考。根据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原则,构建造价信息化协同发展机制,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开展工程造价信息化技术应用研究,大力推进BIM、大数据等创新技术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提升造价管理效能,加快工程造价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搭建造价信息服务平台。

3.5 提高造价监督管理水平

湖北省应进一步增强水利造价监管力度,明确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咨询机构的造价管控责任,建立多方参与、系统完善的造价管控责任体系。研究建立水利造价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负责监督检查的组织和人员,规范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探索将造价监督检查与工程质量监督等常态化检查有机结合,合理统筹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监督效率。强化对水利造价从业单位及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探索监管的有效模式,制定水利工程造价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建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信息,将其纳入省级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建立企业造价活动信用负面清单,将违规单位和个人不良信息及时记入信用档案,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数据交换。加强与各部门、各行业的协作,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

3.6 促进水利造价行业发展

湖北省应立足促进省内水利造价行业良性发展的基本要求,积极做大做强省内水利工程造价咨询龙头企业。引导造价咨询企业向具有项目前期咨询、项目跟踪审计及项目竣工阶段咨询等综合服务能力的方向发展。制定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技术标准,明确全过程服务范围和内容,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体系。鼓励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引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跨阶段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加强投资控制。鼓励造价咨询企业探索创新技术应用,建立造价数据库,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水平。发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多元化纠纷调解中创新机制,制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规则,开展纠纷调解工作,加强行政调解、行业协会调解、司法及仲裁之间的联动,提高工程造价纠纷解决效率,维护建设市场稳定。

4 结束语

2023年湖北省水利工作会议提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水利现代化推进水利强省建设,实现新的跨越。水利部印发《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对省级造价定额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在计价依据编制、造价信息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新任务。湖北省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应充分把握行业政策导向,紧密围绕当前造价定额管理相关要求,提前谋划,精准施策,促进行业管理要求与省内造价管理制度标准的有效衔接,切实保障各项管理要求落实落地。

参考文献:

[1]袁彩萍.水利工程造价全过程的控制措施与管理分析[J].建筑技术开发,2020,47(18):117-118.

[2]关惠霞.甘肃省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业科技与信息,2021(8):99-100,103.

[3]杨丹.浅谈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建材与装饰,2020(20):134-135.

[4]奚圓圆,杨涛,胡朝仲.论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及发展趋势[J].云南水力发电,2022,38(1):249-251.

[5]刘爱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回顾与展望[C]//2017年中国建筑施工学术年会论文集(综合卷).成都:建筑机械化杂志社,2017.

[6王旭飞.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的智能化发展[J].吉林水利,2019(9):60-62.

[7]白春艳.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J].工程技术研究,2021(5):179-180.

[8]吴元芳.基于行业发展现状探讨工程造价改革相关问题[J].投资与创业,2022,33(19):73-75.

Current Situation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in Hubei Province

TIAN Xin,WANG Ziqi

(River and Lake Protection and Construction Operation Safety Center of Changjiang Water Resources Commission,Wuhan 430010,China)

Abstract:Cost,quality and schedule are the three core elements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s an important aspect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controlling cost management well is crucial because it runs through the entire process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In May 2023,the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has issued the Provisions on Cost Management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which introduced new requirements for the management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cost. The regulation focuses on the preparation of the basis of valuation,cost information management,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and other aspects. Based on our investigation,we comprehensively analyz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in Hubei Province. Problem-oriented,this paper provides suggestions to promote the cost management work for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in Hubei Province.

Key words: hydraulic engineering;cost management;Hubei province

收稿日期:2023-06-05

作者简介:田 心,男,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长江流域水利工程造价(定额)管理工作。E-mail:664966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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