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大优势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促进示范区共同富裕发展的吴江探索与思考

2023-03-22 01:01钱振华
人大研究 2023年2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全过程监督

□ 钱振华

共同富裕关乎“国之大者”。当前,促进共同富裕已经进入实质性的推进阶段,清晰呈现在实现中国梦的日程表中。助推共同富裕不仅是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体现,也是发挥人大制度优势的重要抓手。可以说,探索促进共同富裕“大场景”下的人大工作新路径,深刻回答好“人大该怎么干、代表该干什么”,已成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课题。

一、促进共同富裕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解决好这一主要矛盾,既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也成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必然努力方向。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将其作为中国式现代化五大特征和本质要求之一。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党的基本路线的出发点与归宿点。推动社会主要矛盾解决的进程中,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发展理念。在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中,在人民广泛的民主参与实践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解决民生福祉问题,都体现得很充分,是真实的、具体的、一贯的。

随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当家作主意识愈加强烈,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期待也越来越高。一方面,为实现共同富裕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直接惠及全体人民,需要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这就要求充分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保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有效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需要具备充实的物质条件,又需要具有良好的社会氛围,这就要求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因此,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两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地方人大要立足自身定位和职能优势,完整、准确、全面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正确认识和把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围绕促进共同富裕依法履行人大各项职权,努力推动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积极助力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收入差距等壁垒藩篱,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更好地助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二、吴江区人大助推共同富裕的探索和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这一重要论断指明了共同富裕的努力方向和实现途径。苏州市吴江区历来注重富民惠民,拥有实现共同富裕的坚实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自2018 年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蹄疾步稳,特别是全域纳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来,吴江区坚决扛起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探路责任,全力抢抓国家战略机遇,坚持以一体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定走在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最前列。吴江区十四届党代会一次会议提出要“打造共同富裕新样板”的目标要求,制订实施《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走在前列三年行动计划》,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提出实施方案,重点提出了五个方面主要目标和五大方面主要任务,初步构建起了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努力打造生态绿色是底色、创新引领是亮色、文化底蕴是彩色、高质量发展是成色的共同富裕的吴江样板。

该行动计划指出,“要充分发挥新时代人大指导监督和政协参政议政的作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保证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共同富裕工作”,强调“要紧紧依靠人民、牢牢根植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到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各领域全过程”。吴江区人大常委会紧扣区委中心大局,坚持将“促进共同富裕”作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指向,把人大工作放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共同富裕的大局中思考和谋划。立足县级人大主要职能定位,秉承“抓重点、议大事、促发展、求实效”的原则,对标一体化示范区建设要求,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聚焦共同富裕主题,通过“方法叠加+内容叠加+力量叠加”,有效提高了人大助推共同富裕的深度、广度、力度,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良好开局、稳健起步。

聚焦就业创业,助力经济高质运行。面对疫情冲击和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开放再出发的重大机遇,区人大常委会适时通过常委会听取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情况报告、主任会议听取全区创新创业工作情况报告的形式,针对就业和创业工作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系列监督。同时,辅以专题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和座谈的形式,共听取了15个部门和区镇的情况汇报,形成《新发展理念引领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关于吴江区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为全区中心工作建言献策。此次专题系列监督,紧扣夺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双胜利”的关键节点,紧贴全区加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中心大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创业问题,系统性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为企业复工复产、经济社会发展添加了动力“助推剂”。

聚焦社保医保,推动民生普惠优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急难愁盼”问题的关切。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选定社保、医保两大课题,共同探讨其中的难点问题与解决对策。针对社保问题,开展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专题听取区政府关于全区社保基金管理运行情况报告;针对医保问题,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关于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运行情况的报告,并围绕加快推进长三角地区医保政策一体化进程开展调研、撰写报告。通过对社保、医保两件民生实事进行持续监督,进一步摸清当前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存在困难,督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后续工作给出明确时间表,有力推动了“看病难、看病贵”,异地就医,重点人群医养康护等难题的破解,助力全区社保和医保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聚焦法治公正,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着眼于用法治力量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公平正义底线,区人大常委会分别专题听取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在内的政法系统关于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督促公检法以“一盘棋”的思想不断完善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一体化格局,加大对侵害民营企业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做民营企业的“贴心人”,有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着眼于用营商环境的优化打造民营经济发展的沃土,按照苏州市人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代表评营商,助力最舒心”专项工作,并开展“营商环境调研月”系列活动,组织5个调研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前往全区各镇、街道开展调研,收集各方意见建议44 条,并形成专题报告交区委、区政府,专项工作获全区改革创新奖,有效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再攀新高峰。

聚焦治水护水,厚植生态绿色基底。专题听取河长制工作报告,对全区太湖围网拆除工作和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视察,通过“视察+专题询问”的方式进一步就污水治理等问题进行监督问询,推动政府持续保持全面整治态势。对《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和《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完善水治理体系,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生态安全。在将全区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列为政府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固定事项基础上,又将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列为人大常委会审议固定议题,全力督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的解决情况,确保重点突出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整改到位。按照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人大常委会合作框架协议,围绕“一河三湖”水环境质量状况开展三地人大协同视察调研,共同绘就示范区绿色发展的生态底色。

三、地方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共同富裕的几点思考

促进共同富裕本质是一场社会变革,动力在于深化改革。以吴江为例,建设一体化示范区、打造共同富裕新样板,都没有可供借鉴的范例,必须用足用好改革关键一招,通过靶向精准、攻坚有力的制度创新,着力破除制约社会公平、发展共享、城乡协同等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实现群体共富、城乡共富、区域共富、物质精神共富。

共同富裕是一个全局性、系统性概念,涉及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里里外外。从吴江区人大的主要职能来说,促进共同富裕可以说是一次人大监督的“大会战”,需要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共同努力,探索构建“大监督”体系,形成综合集成、环环相扣的监督链条,才能充分发挥人大助推共同富裕的作用。

步入新时代、走好共富路,对于地方人大而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共同富裕,聚力履职担当,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做实立法和监督工作、做深决定和任免工作、做优人大代表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打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的“大组合拳”,逐年逐项开展好人大相关工作,持续系统地助推共同富裕。

以完善法规体系助推共同富裕。当前,对于共同富裕的顶层设计主要表现为各种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划。由于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分配社会利益、规范社会行为、配置权利义务责任等方面更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权威性,因此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及时把党关于共同富裕的政策主张转化为法规制度,用良法善治保障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要根据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原则,贯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的要求,对照共同富裕的新目标、新任务,对直接或间接关涉人民福祉、人民权益、人民共同富裕的法规进行全面梳理,依法及时开展立改废释工作,更好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法规依据。要加强共同富裕重点领域立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医疗、养老、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的法规制度,牢牢守住共同富裕的底线标准。要强化共同富裕法规制度的系统设计和集成供给,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把共同富裕的各项要求全面纳入法治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用法治方式引领、推动和保障共同富裕充分实现。

以强化监督问效助推共同富裕。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监督重点,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围绕“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等关键领域和环节,全力助推共同富裕重大举措和指标体系落地落实。要围绕地方党委中心工作,踩准节点、踏准节拍,统筹谋划好五年监督规划和年度监督计划,抓住共同富裕建设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目标任务,开展持续监督、跟踪监督,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要突出共同富裕制度创设、工作推进和指标落实,进一步找准人大履职的着力点、结合点,用实用好法定监督手段,推动法律法规有效执行和目标任务落地见效。要聚焦区域共富、城乡共富、群体共富、物质精神共富、协作地区共富等目标,关注城乡一体化、乡村振兴发展、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建设文明和谐美丽家园等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监督活动,加强法定监督方式的系统集成,打好人大监督“组合拳”,助力解决共同富裕建设中的短板和弱项。

以依法讨论决定助推共同富裕。围绕促进共同富裕的目标和任务,立足人大助推共同富裕的定位和作用,从本地区实际出发,认真研究谋划人大行使决定权的思路和措施。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正确把握和处理好“系统推进”与“重点突破”、“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传承发扬”与“大胆创新”之间的关系,找准人大助推之举、拿出人大助力之策。聚焦影响制约共同富裕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组建工作专班,广泛深入调研,及时起草和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决定,组织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充分发挥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能优势,将党委决策部署及时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持续抓好决议决定实施情况的跟踪督查,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厚实的民意支撑和有力的措施保障。

以发挥代表作用助推共同富裕。人大代表是各行各业的先进分子和带头人,在促进共同富裕上承担着重大责任、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加强政治引领,支持代表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在促进共同富裕中不断立新功。广泛邀请、深度推进相关专业和领域代表参与共同富裕方面的立法、监督等工作,定期组织代表问政会等活动,推动政府及职能部门有效履行法定职责,合力构筑共同富裕建设的法治保障。迭代升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载体和机制,以促进共同富裕为主题深化和拓展“代表主题行”等活动,广泛深入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组织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抓好议案建议办理落实,充分展现人大代表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担当作为。

以健全评价体系助推共同富裕。围绕完善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等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开展各类主题走访活动,广泛听取人民呼声,征集群众意见建议,以条目式、清单化形式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及时反馈给党委政府。积极发挥人大资源优势,善于借助第三方智库等助力探索构建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为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更大的制度空间。坚持问题导向,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制订可实施、可操作、可持续的项目清单,推动共同富裕建设按照评价体系有效贯彻落实。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把公众意见作为促进共同富裕相关决策的重要参考,作为执行、监督落实的重要标准,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有效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共同富裕这个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在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彰显,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实可感。

注释:

[1]王萍等:《江苏人大新成果:绘就履职蓝图 提供法治保障》,载《中国人大》2021年第14期。

[2]王萍、宫宜希、冯添:《透视全国首个省级人大五年工作规划》,载《浙江人大》2021年第8期。

[3]孙贤龙:《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贯穿于重大决策全过程的实践与思考——以审查批准湖州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为例》,载《人大研究》2021年第10期。

[4]王林:《江苏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的编制与概要》,载《新华日报》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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