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与旅游共融共生“新智慧”旅游与思考

2023-09-08 08:16孔娅娴
炎黄地理 2023年8期
关键词:文旅文化遗产物质

孔娅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特殊的文化资源,其中不但承载了丰富的文化记忆,更折射出民俗生活和精神文明的缩影,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价值。促进非遗和旅游产业的持续融合发展,有助于更好地继承和弘扬非遗,从而促进旅游产业的优化和转型。非遗与旅游的融合发展,还需要持续挖掘旅游资源,做到保护和开发的有机统一。资源整合利用的基础条件包括发掘非遗与旅游资源、组建非遗与文旅融合的工作部门,出台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政策等,同时需要遵循可持续性、保护优先和特色发展等原则,进而制定出切入非遗与旅游权益主体、整合利用非遗与旅游资源、推出非遗特色旅游产品、协调线下线上同步发力等多项策略。

近年来,伴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持续推进,我国的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的消费对象和消费目标开始从物质层面转向精神层面。尤其是在旅游消费的过程中,人们不再简单地满足于对单一景观的欣赏,而是更加追求有别于日常生活的旅游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古老又生动的历史文化宝藏,其中承载了重要的地方记忆和民俗基因,有着极强的文化象征意义。因此,促进非遗和旅游的融合发展不但能借助非遗“文化符号”的地位彰显出其独特的地方性特征,进一步满足广大旅游消费者对求新、求异等方面的需求;还可以将其所在的民俗生活场域进行深度解构和修复,激发其新的社会功能,带来更加丰富的经济效益和市场需求,促进我国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立足于非遗与旅游的融合发展,人们常常将旅游资源划分为多种类型,虽然这样的划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旅游资源,但它同时也会导致资源更加碎片化,使其难以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因此,立足于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视域研究资源的整合利用策略,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

资源整合利用的基础条件

存续着丰厚的非遗与旅游资源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通过各种非物质形态存在于社会中,是与每个人都紧密相关的、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至关重要的旅游资源,其在发展旅游产业的过程中还能产生丰厚的经济效益、文化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的项目共计43项,国务院先后于2006年、2008年、2011年、2014年和2021公布了五批共计1557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按照申报地区逐一统计,共计3610个子项。各省还公布了一大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如江西省共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560项。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共计318家,各省还有一大批的国家4A、3A级旅游景区,其中,江西省共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213家。在非遗与旅游的融合方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公布了首批2022年“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名录”,分为非遗旅游景区、非遗旅游小镇、非遗旅游街区、非遗旅游村寨4个类型,共200个项目入选。由此可以看出,我国非遗与旅游资源丰厚,二者的整合就是将非遗与旅游资源进行时间、空间层面的优化和整理,使其开发更加合理有序,赋予非遗与旅游以更符合时代要求的全新生命力。

組建各级文旅融合工作部门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文化和旅游密切相关,可以共建共融,协同发展,从这一前提和要求出发,要想建设适合不同地域发展的文旅融合管理体系,重点在于借助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引领和推动文旅融合战略的实践和落实。国家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融合工作,在国家层面组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在省级层面组建了文化和旅游融合工作部门,如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市、县两级也组建了文化和旅游融合工作部门,如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对此,一方面,需要紧抓旅游发展机遇,紧跟时代步伐,大力推进文旅融合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为其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全面提升各个工作部门整合资源的水平,以便持续落实文旅融合各项任务;另一方面,还需要建立文旅融合协调发展长效机制。从融合的角度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产业在各自发展领域的管理层面都有一定的差异。为了更好地协调两方关系,打破融合建设壁垒,各级工作部门需要借助协调机制为其提供相应的支持,尽可能地缓解或消除固有利益矛盾,更好地完成区域文旅融合事业新任务,全方位促进我国旅游产业的发展。

出台了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政策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要促进合理利用,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的融合发展与高质量发展。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推动本地非遗和旅游融合,鼓励各地从多方面发展,突出项目门类,利用传统医药类非遗发展康养旅游,设立体验基地,将传统技艺类非遗发展为手工制作体验游,将非遗元素融入基础设施与民宿,让游客感受精神愉悦和深度体验,传承历史文脉,增强文化自信。

资源整合利用的基本原则

可持续性原则

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过程中,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是保护非遗和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但一旦整合利用的方式不合理,就会导致部分优秀的民族文化遗失在历史的河流中。非遗与旅游产业经济的协同共赢,首先需要遵循可持续性原则。与其他形式的产业不同的是,非遗旅游产业的开发需要注重其脆弱性和多变性。如果忽略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质和内涵的保护,必然会导致其内核的损伤。例如,陕西关中地区的社火活动是当地民俗文化的重要代表,这种祭拜土地的习俗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但由于其传承过程中的局限条件多、传播范围窄,因此很少有年轻人愿意主动学习和研究这项技艺,继承者也越来越趋于“学院化”,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属性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淡化。为了缓解这一矛盾,关中地区在进行资源整合利用的过程中,需要立足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而不宜对非遗产品进行过度开发。

保护优先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切实夯实资源基础。“保护”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程,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存档、研究、宣传、弘扬等。其目的是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长久的生命力。在保护优先的基础上,文旅融合的发展路径是为了保护相应的“真实性”。这不但是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街区的目的,也是旅游产业开发的竞争力所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必须建立在对其民俗环境和非遗艺术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并对其整体层面的真实性进行完善。这里的保护不是简单地对历史建筑、物质风貌等外在形态进行保护,还需要加强对民俗活动、生活方式、艺术文化等能够充分展现其精神世界因素的保护,确保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街区的历史和社会面貌都得到继承和弘扬。一方面需要做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测评和鉴别工作,将那些文化意义丰富的,尤其是濒临灭绝的非遗列为重点挖掘和保护对象,对于那些已经加入非遗名录的文化遗产,则需借助一系列图片、文字等現代化手段进行真实全面的记载;另一方面还需要不断建立健全非遗继承人激励制度,对继承人予以资金倾斜,建立传习场所,从而进一步扩大传承人群体。

特色发展原则

遵循特色发展原则,在维护其传统性和历史性的基础上探索新技术、创新新机制,为文旅融合发展提供更多支持。例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现代旅游协同建设的同时,需要打破古今壁垒,借助现代化技术提升非遗旅游的吸引力。在宣传方式上,需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等现代媒介,搭建非遗旅游直播间,强化对外宣传,拍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俗短视频,拓宽宣传渠道;在旅游产品方面,可以探索非遗技艺和现代化元素之间的共同点,研发符合现代游客审美要求的,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地域特色的非遗周边旅游产品;在传承形式上,也需要对过去单一化的家庭传播、师徒传播等形式进行优化,加强与当地高校的深度合作,扩大对非遗资源的整合力度和影响程度。传承人也可以成立个人工作室进行展演,充分利用当地政府的扶持政策,扩大非遗人才资源库,从整体层面强化文旅融合的不可替代性和区域辐射力。

资源整合利用的主要策略

融合非遗与旅游权益主体

非遗与旅游的权益主体主要包括服务者和消费者,二者之间的合力交流共同构成了资源整合利用的价值共创机制。服务者包括有关部门、传承人、企业等多个主体,有关部门负责掌握旅游资源的宏观信息并提供政策层面的引导和支持;传承人除了自身的传承属性之外,也是旅游资源的经营者;企业则负责提供旅游产品等。这就需要多个服务者主体之间通力合作,强化自身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丰富服务内容,力求实现社会范围内的服务价值共建,有效增加资源整合利用的利润空间。而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提升游客的参与力度有助于他们将自身的旅游体验充分反馈给服务者,以多形式互动的方式引导服务者调整自身服务,更好地适应不同消费者的需求。通过这类互动,游客也逐渐成为价值共创机制中的一部分,在文旅融合体验的过程中,依照个人需求加入具有个性和文化内涵的感受,和服务者合作共创价值。

整合利用非遗与旅游资源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丰富、种类多样,不同类型的非遗在其表现形式、传承方式和文化环境方面都不尽相同,因此,非遗与旅游资源的整合利用也有多种途径。一是艺术表演类非遗。其中包括传统音乐、舞蹈、戏剧等,它们的表现形式都是人与人所构建的形象,但这些形象不具备物质性,会在表演结束后以记忆的形式留存在游客心中。艺术表演类非遗是旅游资源中不可或缺的产品,能够有效提升当地的旅游吸引力,因此需要将其以舞台表演的形式引入各个景区之中,以提升其吸引力和影响力。二是民俗文学类非遗。其主要形式包括神话、民间故事、歌谣和谚语等,最大的特征是口语性和传承性,同时也具有一定的表演特征。过去的民俗文学类非遗鲜以商品的形式被旅游产业开发,因此在其整合利用过程中需要借助一定的外在媒介并将其转化为图片、文本、视频等,从而更好地融入旅游产业。

推出非遗特色旅游产品

不同种类的旅游产品在文化特征和消费模式上有所不同,因此它们在资源整合利用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就乡村旅游类产品而言,需要强调其非遗主要分散地和传播地的特性,重视其鲜活的旅游生命力和包容度,将表演类、节庆类、仪式类活动融入旅游产品中,全方位丰富旅游活动的民俗性和趣味性。就节庆类旅游产品而言,则需要利用好节庆日这一时间节点,从其非遗的娱乐性和感染力出发,打造非遗特色旅游品牌,推动相关旅游产品成为促进消费和推动经济的重要手段。在打造非遗特色旅游品牌方面,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各类旅游景区、街区、乡村旅游村镇等旅游空间,发展非遗特色景区、特色街区、特色村镇,串珠成线推出非遗特色旅游线路,如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了2023年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活动周,发布了“九鹰抚景·嘉游赣”“传承寻根之旅”“环鄱阳湖非遗体验之旅”3条跨区域非遗旅游线路和11条各设区市推出的非遗旅游线路。

协调线下线上同步发力

大力推动非遗旅游融合发展,既需要发展线下旅游产品线路,也需要做好线上宣传推广,充分满足广大游客对“真实感”和“体验感”的需求。线下方面,利用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非遗培训、展览、讲座等活动,在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组织宣传展示、展演活动,办好各类品牌活动;线上方面,各地各部门搭建了宣传平台,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专栏等,并借助抖音、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扩大受众范围,引导他们从线上成功转入线下,为亲身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进入相应的旅游地点,进而提升旅游地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例如每年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购物节”“非遗进景区”等活动。

总的来说,文化与旅游相生共兴,相辅相成。旅游为非遗提供了实践和应用场景,为延续非遗活力创造了良好的空间环境;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旅游增添了文化内涵,注入了精神灵魂。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能够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久保护和永续利用,促进旅游高质量发展,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

[作者单位:赣州市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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