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晶
(齐齐哈尔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黑龙江齐齐哈尔 161000)
针对论题进行解构,核心概念是“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和“乡村教育专业发展”,前一个概念为论题的大背景,后一个概念为论题的主要论点。在进一步研究之前,我们需要对两个概念的基本内涵进行解读。
城乡一体化是中国社会结构的最终形态,泛指在经济、文化、基础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消除城乡二元隔阂,实现同向同行、统筹统一的发展状态。义务教育作为社会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伴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进程而发生质变。从这个角度来说,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是城乡一体化的下位概念,泛指在教育资源均衡分布、流动分享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双方保持特色、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减小城乡空间的义务教育水平差距。由此不难推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终极目标是“教育公平”。所谓“一体化”,不仅仅是空间意义上的,而且是跨越城乡教育行政体系的,旨在建立一个共享、互动、协同、均衡的义务教育生态系统[1]。
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基本定义是“教育资源均衡分布、流动分享”,而教师是义务教育的第一资源。换言之,在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进程中,缩小城乡教师(含个体层面、群体层面)的差距是第一要务。那么,强调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也是应然之举。所谓“教师专业发展”,是指身为教育工作者,应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理论、专业思想等方面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