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眼谛视下中西方小说背后的主体意识

2024-03-10 03:16王玉兰朱全定
南腔北调 2024年2期
关键词:犬儒主义葛亮爱伦

王玉兰 朱全定

摘要:文学作为人的文学,长期以来以对人的认识和理解为中心,动物的主体性和主体意识经常被埋没于文本中,消失在读者视野里。本文以《莫格街凶杀案》《猴子》为例,通过比较动物在故事的建构中所起到的作用,分析文本中体现的动物的主体意识,以及背后所隐含的作者对犬儒式顺从的社会的批判。

关键词:动物书写;爱伦·坡;葛亮;主体意识;犬儒主义

“凡杰出的作家几乎都能与动物心心相印,并一生保持这种好奇心与亲切度。”[1]张炜在《动物——文学的八个关键词之二》中给出这样的总结。据他所说,像杰克·伦敦、艾略特、卡夫卡、屠格涅夫这样的大家就是最好的证明,“讲动物实际上在讲人性。这当然是文学的核心内容。”[2]小说并非止于娱乐性和趣味性,动物叙事的背后更映射出作者的“道德教训”[3],以及对社会规范的“犬儒式”顺从与服从。当今不少中国作家也投身于动物小说的创作,且成果颇多,主要集中在“生态批评、类型化研究和空间与人文关怀”[4]三个层面,他们通过描写动物的生存境遇探寻人类面對自然时的恐惧与仇恨,从而影射人类生存境遇的逼仄和狭小。

爱伦·坡因侦探小说而闻名,葛亮开拓“新古韵小说”[5]。以往学界对前者作品的研究多集中在浪漫主义、唯美主义、侦探小说、哥特式小说、不可靠叙事等领域,却忽略了他作品中动物的出场,以及他借动物之眼观察社会时所流露出的控诉和不满。同样,葛亮作为中国新锐作家,近年来备受瞩目,学界对他作品的研究也并不侧重于动物书写意识,而是聚焦于历史书写、城市想象、匠人精神、宿命论等层面。这两位作家虽非传统意义上动物小说的叙写者,但创作的作品中却不乏动物的身影。葛亮认为,“我们的生活,在接受着某种谛视,来自日常的一双眼睛。”[6]动物就是这双眼睛,它们不但参与故事建构,而且具有主体意识,映射人类社会现实。爱伦·坡的《莫格街凶杀案》以黑猩猩犯罪为线索展开,葛亮的《猴子》以红颊黑猿杜林出逃为线索展开,前者揭露当时突出的社会问题——性别歧视与种族主义,后者诉说香港底层“边缘人”的故事,反映社会现实问题。黑猩猩和红颊黑猿杜林的身影贯穿两部作品始终,小说中案件或故事的发生与建构,每一环必不可少的对象皆是动物。通过文本细读发现,爱伦·坡的《莫格街凶杀案》和葛亮的《猴子》虽不属于严谨的动物小说,但都有借动物之眼思考人类行为及社会问题,即非动物小说兼具动物书写意识,这是以往学界并未涉足的讨论点。

一、非自然力量:动物参与故事建构

王欢将动物小说分为“人类主体型”、“动物主体型”和主体间性动物小说三种。[7]“人类主体型”即“人本位”,主要以动物象征和隐喻人类社会;“动物主体型”即“动物本位”,强调复杂的兽际关系和动物丛林法则;主体间性即“人类与动物交互”,关注人和动物之间的情感交流。《莫格街凶杀案》《猴子》“通过人的眼睛和口吻观察和叙述动物故事,且以动物来象征和隐喻人类社会”[8],故而,皆属于具有动物书写意识的“人类主体型”小说。动物虽不是叙述主体,相关的文字也并不多,但作为非自然力量,参与故事的建构,串联人物的关系与命运,在情节设计和叙事上都发挥着不可小觑的作用。

爱伦·坡在《莫格街凶杀案》开头用大篇幅的文字讲述一些看似与案件不相关的事情,并大赞迪潘惊人的分析能力,而后才引出报纸刊登的案情——“离奇血案——今晨三点左右,圣罗克区的居民被一阵可怕的尖叫声惊醒……”[9],接着是警方的调查、迪潘的分析与破案。从小说的发展脉络来看,黑猩猩只有在迪潘分析时才正式出场,其他时间均作为当地居民、警方破案人员、“我”以及读者未知的隐藏嫌疑人出现,算是比较模糊的存在,因为所有人都想当然地认定行凶者是人,故而将其排除在视线之外。然而,猩猩的隐性出场并不代表它没有出场。小说开篇看似不相干的描述与对迪潘惊人的分析能力和洞察力的大力赞赏,正是为后续迪潘从种种迹象推断凶手另有其“物”作铺垫。待案件揭开序幕,爱伦·坡在字里行间已经给读者种种提示——凶手并非人类。先是新闻报道引出猩猩作案的结果;接着警方搜集线索、问话证人,侧面刻画凶手猩猩的形象;而后进入整起案件调查的高潮——迪潘推测解谜、水手坦白,最终还原猩猩作案的整个过程。这里的每一环都紧扣案件,猩猩作为作案者,其实一直活跃于读者视野范围内,推动着小说情节的发展,直至故事结束。

在《猴子》中,葛亮讲述“故事中的故事”[10],一个大故事——动植物园里出逃的红颊黑猿杜林意外闯入不同人的生活,和这些人不期而遇,并打乱他们原有的生活节奏——内附四个小故事,从四类人群的视角向读者展示故事的全貌。纵观整篇小说,无论是饲养员视角、台湾在港女星视角、社会底层父女视角,还是记者最后报道的视角,他们的次级故事都离不开杜林的“到访”。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正是因为杜林的“到访”,他们原本称得上平淡的生活才有了变化,故事才得以维续和展开。兢兢业业的饲养员李书朗因杜林的“逃逸”被迫辞职;与已婚富二代男友谈情说爱的女星谢嘉颖因杜林“咬伤”男友,惨遭男友和舆论抛弃;童童穿过马路向亚黑(即杜林)奔跑而去,最终丧命;文末记者袁午清对追捕杜林事件进行完整报道。没有任何交集的四类不同人群,冥冥之中因为黑猿杜林而扯上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一点完全继承了葛亮一贯的写作风格——“宿命感”。而这宿命的背后却是某种非自然力量操控的结果,这一力量便是动物。

葛亮安排动物出场,甚至作为主角出场,与爱伦·坡的《莫格街凶杀案》不谋而合。他们打破以往文学中的“人类中心迷思”,在小说中给动物一席之地,尊重动物的超自然性与非自然性,具有“动物解放意识”[11],同时也展现了动物在文学文本中从认识论工具到伦理学主体的转变。

二、非人之人性:动物主体意识

唐克虎认为,动物在中国现当代叙事中经历了从认识工具到伦理学主体的演进,即动物从作为传统“象征符号”到“生命主体”的转变。在他看来,现当代文学作品中作为“象征符号”存在的动物,几乎无一不是作家对“某种普遍性的意义”的暗示,近代以来,尤以鲁迅、周作人、巴金等人的作品为代表。[12]进入21世纪以后,国内许多作家开始将目光转向对动物的思考,动物在他们的笔下不再是一个符号,而是一个有生命的个体,这在以“最后一只……”[13]为主题的作品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如陈应松的《豹子最后的舞蹈》、朗确的《最后的鹿园》、叶楠的《最后一名猎手和最后一头公熊》等。他们以最后一只动物的悲哀控告人类对野生动物的杀害,揭示人性的丑陋与人类文明的傲慢。爱伦·坡和葛亮也不例外,他们书写猩猩和杜林的被“圈养”,控诉了人类对动物野性的剥夺;书写动物最终沦为交易和赚钱的工具的悲惨结局,揭露了人类社会利益驱动的本质。

长期以来,动物总是以非理性的形象存在于文学文本之中,爱伦·坡恰恰利用了这一点,才将动物的无意识犯罪设计为凶杀案的难点和疑点。但若从社会学、心理学等角度看猩猩的行为,案件似乎也并不是毫无理性可言的。猩猩最初出逃,而后伤人甚至杀人,最后逃离案发现场皆有动机。第一,猩猩原本生活在婆罗洲,水手和朋友将其捕获,并带回巴黎关在家里,打算售卖。从婆罗洲到巴黎,从原始森林到大都市,这无疑是对猩猩野性的剥夺。水手将一只活生生的动物关在小房间里,甚至“习惯于用鞭子驯服那畜生”[14],不仅剥夺了猩猩的原始生活状态,更剥夺了猩猩意志上的自由,这是猩猩出逃的根本原因。第二,文中几次提到猩猩模仿主人刮脸的动作,这动作并非无意识地复制,而是长期驯化的结果,目的就是服从主人、讨好主人。待这一驯化在猩猩潜意识里完成后,它面对莱斯巴拉叶夫人的第一反应竟是像讨好主人一般对其“刮脸”。不幸的是,莱斯巴拉叶夫人并未读出其中的“奥秘”,而是极度恐惧和拼命反抗,猩猩因此彻底被激怒,兽性大发,直接引发惨案。第三,若真如笛卡尔所说,“动物是机器”[15],机器是无意识的,那么猩猩在殺死莱斯巴拉叶母女后完全没有理由逃离。它恰是因为拥有与人一般的情感和思想,才会在看到水手“几乎吓变形的脸”,“自知难逃鞭子的责罚”[16]后,明白自己的罪行在主人面前暴露无遗,必须逃窜。这便是猩猩主体意识的体现,它向往自由,选择出逃;它讨好人类,模仿人类行为;它具有与人一样的羞耻心,才仓促逃走。

与同辈作家张扬犀利的文风相比,葛亮的文字虽然平和含蓄,却在以自己的方式书写中国文化中动物的故事。《谜鸦》《朱雀》《瓦猫》《杀鱼》都出自葛亮之手,皆与动物相关、以动物为名。与之不同的是,《猴子》中的红颊黑猿杜林作为独立个体存在,具有极强的主体意识,打破了以往葛亮的动物相关小说中动物充当文化符号或是与人交互的惯例。杜林逃逸的理由与《莫格街凶杀案》里的猩猩如出一辙,人类的干预违反了它的意志,它失去了自由。它的命运掌握在人类手中,行为举止受人类控制,出逃是杜林对自由的追逐。深入分析杜林的行为,会发现它拥有几乎与人一样的性爱观与处事观。一是杜林拒绝与雌性猩猩玛雅性交。杜林与配偶LuLu生活了五年,并育有两只幼崽,但园方出于“挽救物种”[17]考虑,将玛雅和杜林单独关在特别驯养室,希望它们为红颊黑猿延续香火。可惜,杜林秉着宁缺毋滥、忠贞不渝的性爱观,对玛雅爱搭不理。二是杜林对待童童父女的态度。尽管杜林的出现让童童父亲倍感恐惧,可童童轻轻地抚摸却带来了双方的破冰,而后父女递老婆饼、送香蕉,杜林报以倒立表演。一只体型庞大的猿猴委身于狭小的空间,却没有做出伤人的举动,反而与人类相处融洽,这不免让人感慨动物也是有温度的生命个体。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人类的社会性意识“因时而变”的法则同样适用于动物。猩猩离开婆罗洲,被水手关进狭小的房间,整日遭受鞭打,杜林则生活在相对开放的植物园,由饲养员照顾起居,不会遭受鞭打。它们接触的环境不同,享受的待遇不同,这影响了它们的兽性在人类社会中不同程度的发挥。猩猩由于遭受非人的待遇,注定兽性大发;杜林生活安逸、环境舒适,即使伤人,也不会爆发可怕的兽性。换句话说,“动物性与人性有共性参照。”[18]它们已经具有与人同样的价值观与生活习性,以及与人相似的“随波逐流”“因时而变”的主体性意识。

王欢在《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动物小说的全新生长点》一文中将动物的情感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相联系,指出中国当代动物小说正在挖掘动物的第三层次需求和第四层次需求,即“爱与归属”和“尊重”,这为上文的动物主体性论述提供了理论支撑。猩猩对自由的追求、对水手的归顺以及作案后逃离的羞耻心,既出于生理上对食物和安全的需要,也出于自省的自我尊重;杜林更不必说了,它与童童父女的友好相处和互惠互赠亦是出于情感和归属的需要。猩猩和杜林在文本中所展现的不仅是动物原始的兽性,更是一种非人的人性,这在“人本位”动物小说中是难能可贵的“人与动物交互关系”[19]的扩展。

“文学是‘人学”[20],人作为生命主体,不管是托物言志还是借物喻人,已习惯在文本中渗透个人主体意识,动物在他们笔下向来都是符号化的思想观念,服务于“一定的政治或道德目的”[21]。下文所述的说书人主体意识便有作者借动物之名,行个人目的之嫌。

三、犬儒主义:作者主体意识

《莫格街凶杀案》《猴子》虽具有动物书写意识,但归根结底属于“人本位”动物小说。作家借动物之眼谛视人类社会,重在后者,动物之眼只是工具。

曾有学者对爱伦·坡的《莫格街凶杀案》作过相关研究,指出侦探小说的背后不单单是案件的原貌,更透露了爱伦·坡意识形态上的犬儒主义。犬儒主义发展到现在,“已失去古希腊犬儒学派创始时的积极道德伦理意义”[22],个体往往因无力改变某一社会现状,只能被动屈从社会已有的规范,所以常以玩世不恭、愤世嫉俗的言行来表达个体对现实社会的质疑与嘲讽。爱伦·坡的这种屈从在《莫格街凶杀案》中主要表现在性别和种族选择上。葛亮同样深感人性之美与恶,对社会的某些黑暗面也表示无力与顺从,但他的这种屈从主要表现在阶级和社会规范上。

首先,爱伦·坡选择的被害人为两名女性。一如丽姬娅、莫蕾拉,爱伦·坡笔下的女性似乎最终都是走向死亡的,她们虽独立、富足、有教养,不依靠男性,却“尸体支离破碎”,“早已不成人形”[23]。她们的结局无不昭示着爱伦·坡作为一名现代犬儒主义者,对社会隐形权力的屈从和对强权意识形态的认同。小说最后,案件水落石出,却没有人、猩猩或是机构为这场悲剧负责。爱伦·坡生活的弗吉尼亚州是美国南方最大的蓄奴州之一,这里反对废奴运动和女权运动,支持当时美国南方民主党,即种植园奴隶主,故而莱斯巴拉叶母女的死亡隐晦地反映了19世纪女权主义者和废奴主义者在美国费城作出的历史性妥协[24]。其次,在证人提供证词部分,爱伦·坡特意区分人物的不同国籍,给读者描绘了一幅“欧洲人物群像图”。饭店老板(阿姆斯特丹人)“确信那个尖利之声是男人的声音——法国男人”[25],裁缝(英国人)“确信那声音不是英国人的声音,像德国人的声音”[26],棺材店老板(西班牙人)确信“尖利声是英国人的声音”[27],糖果店老板(意大利人)“认为是一个俄国人的声音”[28]。凶杀案发生在法国巴黎圣罗克区,证人却并不都是法国裔。相反,这些证人来自欧洲不同的国家,在描述凶手声音时,他们说不同的话,持不同的证词,站不同的队,不约而同地指出凶手不是自己本国人,而是他国人,间接为自己的国家和种族辩护。这种不同国籍相互指认的画面,撕裂了传统“欧洲中心主义”的面具,进而套上了一层更为具体的“种族主义”面具。在这些人看来,其他人种、民族甚至国家次于自己所属的人种、民族和国家,同样他们的道德和智力也逊于自己。爱伦·坡便是借群像式的指认描摹了种族之间的差异与歧视。然而,真凶竟然另有其“物”,是一只游离于任何国籍之外的大猩猩。动物的出现成为爱伦·坡消解种族主义的借口,这何尝不是爱伦·坡对现实的失望与嘲讽。

与美国社会有所差异,中国现代社会没有“废奴”一说;与欧洲各国文化同源大有不同,中国外籍人口不仅数量上偏少,且分布较分散。所以,葛亮作品中的主体意识与爱伦·坡不同,没有强调受害者为女性,也不安排外国国籍角色出场,而是将关注点聚焦于阶级。小说人物几乎都携带着明显的身份标签:李书朗——名牌大学中文系学生,毕业三年,放弃梦想,做了动物饲养员;谢嘉颖——没背景、没学历的台湾高雄人,落选亚姐,只身来到西港打拼;童童父女——偷渡到香港的“黑户”,生活在社会最底层,过得暗无天日;袁午清——新闻记者,为了女友阿玉顺利拿到博士学位,选择在报社敷衍混日。他们均来自社会底层,却在为无所谓的职责所在买单,为强权低头,为生计忍受他人的歧视。杜林的逃逸蓄谋已久,园方却对李书朗的辩解不信任,迫使其主动辞职;与太子爷男友不同,谢嘉颖没有钱老爹擦屁股,只能血淋淋地被媒体堵在床上,不仅惨遭男友抛弃,还落得“机关算尽”“咎由自取”[29]的骂名;童童父亲千方百计地将童童偷渡至香港,本以为千帆历尽,女儿童童终于可以摆脱“黑户”身份,正大光明地活着,到头来女儿还是惨遭车祸,命丧黄泉;袁午清一身才华,为了维持生计,只能做一名名不见经传的记者。迫于无奈,小人物只能败给现实,无论如何努力也挣脱不了生下来命运就给他们戴上的阶级枷锁。李书朗、袁午清工作的不顺,谢嘉颖感情、事业的惨淡,童童父女在“黑户”边缘的挣扎,都是香港平民百姓的日常担忧。他们生来没有谢嘉颖男友高贵,在鱼龙混杂、世事无常的香港也只是石沉大海的一粒石子。

需要补充的是,尽管葛亮在《猴子》中的作家主体意识主要表现在对社会阶级的不满上,但他的其他作品不乏对女性的书写。康春华和景淑娥就分别在其论文《历史、命运与文化日常——葛亮〈朱雀〉及〈北鸳〉中的城市想象》《大时代背景下的人文图谱——论葛亮〈朱雀〉中三代女性的宿命传奇》中讨论了葛亮作品中女性与城市的关系[30]、女性宿命传奇[31],以及女性塑造对小说整体建构的意义。女性书写的背后其实是作家对社会性别歧视的一种反抗。这弥补了《猴子》里作家对叙写性别选择的缺憾。

葛亮大抵有与爱伦·坡同样的无力感。猩猩最终被水手转卖给巴黎植物园,杜林也被再度抓回动物园,莱斯巴拉叶母女的死亡和《猴子》里多个小人物的悲剧无人负责、无人问津。无论是动物再次被抓获、失去自由的悲哀,还是人类自身命运的悲哀,葛亮和爱伦·坡一样,即使对现实社会深感不满和嘲讽,也只能无声地诉说、暧昧地顺从,顺从当下大多数。其实不单爱伦·坡和葛亮有这样的困境,国内从事动物书写的作家也有此困扰。黄轶在其论文《世纪之交乡土小说“动物书写”的类型及其内涵》中,将动物书写分为五种类型:直指人类精神异化的小说、唤醒人文关怀的小说、促进人类生存进化的小说、警戒人类掠夺的小说和“天人合一”的理想主义小说[32]。纵观这五种类型,其实张张白纸都写满了作家们对人类欲望和贪婪的不满和指控。但他们无可奈何,只有试图以文字唤醒人性,唤醒对弱者的关怀。

四、结 语

作家们常借动物之眼、之事映射本人生活的时代背景,反思民族、国家、人类之伤。而作为“生命主体”存在的动物,却往往为人忽视、为世界遗忘。随着现代人生态意识的觉醒,动物的生命主体性才随着当代生态文学的兴起逐渐进入大众视野。动物作为相伴人类左右的生物,与人有密不可分的關系;而作为生命个体,也同样有自我意识和自身价值。《莫格街凶杀案》《猴子》通过动物书写而建构故事,彰显了强烈的动物主体意识和作者主体意识,其中也隐含着作者对犬儒式顺从的社会的批判。

此外,葛亮的诸多作品如《朱雀》《谜鸦》《朱鹮》也都涉及动物书写,并表现出自身的价值选择和文化品格,这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这位80后潜力作家的写作内涵。爱伦·坡的时代已过去,但对爱伦·坡的研究还未停下;葛亮的时代还未到来,但学界对葛亮的研究却如同他的作品一般,蓄势待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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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太原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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