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选官制度得失
——以科举制为中心的思考

2024-05-11 00:25
关键词:举子科举制吏部

高 驰

(云南大学 历史与档案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1)

一、唐代选官制度概述

所谓“选士命官,有国之大典”。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僚机制运行过程中极其重要的环节,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唐代是中国古代政治文明高度发展的时期,选官制度在这时期取得了很大发展。唐代官员的选拔主要包括科举、门荫入仕、流外入流3种途径[1]1804。门荫入仕的范围,唐代对其有明确的规定:三品以上荫曾孙,五品以上荫孙,六品以下官员没有门荫特权[2]1774。唐前期,门荫入仕是官僚队伍的主要来源[3]145。唐后期,随着科举的影响越来越大,参加科举的高官子弟日渐增加,高级官员主要来源于科举进士科,门荫制度逐渐走向衰落[4]18。唐代官员分九品,称流内官,九品以外则为流外官。流外官在任满一定年限后,经考试合格,可到吏部参加铨选,授予官职,成为流内官。流外入流是唐代中下级官员的主要来源[5]18。

门荫入仕在唐前期发挥较为重要的作用,流外入流主要是对中下级官员的选拔。科举制不仅是下层民众向上流动的重要途径,也是高级官员的主要来源,在唐代官员选拔中占据重要地位。根据考试形式的不同,科举分为常举和制举。常举每年举行,又称岁举。常举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自开元二十四年(736)起,改为由礼部侍郎主持。常举的科目为明经科和进士科,进士科地位尊贵,为士人欣羡。明经科在唐初主要考察经义,自唐高宗调露二年(680)起,明经科开始加试贴经。进士科在唐初只考策文,唐高宗后期改为贴经、杂文、对策三场,后成为唐代进士科考试的定制。通过常举后,举子只是获得了出身,还需吏部对其进行“身言书判”的考核,通过后方能授予官职。制举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科目繁多,与常举不同,制举通过后可直接授予官职。制举大盛于武则天时期,唐文宗大和二年(828)后停止。

二、唐代科举制的进步性

科举制的创立,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重大发展和进步。较之先秦时期的世卿世禄制、汉代的察举制以及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官人法,科举制无疑有着很大的进步。

(一)选拔范围的开放性

唐代科举制对身份的限制大为降低,士人可以“投牒自进”,不需要州郡长官推荐。在科举制下“获取官职的机会对任何人开放,只要他们能证明自己有足够的学养”[6]141。由于选拔范围的开放性,使更多的人能够通过参加科举考试进入官场。科举制上及官方之政教,下系士人之耕读,使整个社会处于一种循环的流动之中[7]。从某种意义上说,科举制的实行使普通民众通过读书考试来实现自身的阶层流动成为可能,这对扩大唐王朝的统治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大量的读书人进入官场为统治阶层注入新鲜血液,大唐盛世的造就与之不无关系。同时,由于科举制为广大平民通过考试做官进入统治集团提供了途径,使广大士子“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不再产生对任何统治政权不利的念头”[8]535。这对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唐王朝的统治具有积极作用。

(二)选拔标准的全面性

唐代科举制一方面突破了各种身份限制,另一方面,选拔的标准也更为全面。唐代常举科目为明经科和进士科,前者主要考察应试者对儒家经典的理解,后者则主要考察其文学才能,常举通过后还需要吏部对其进行“身言书判”的考察。至于制举,科目繁多,包括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军谋宏远堪任将率、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等。科举的科目众多,只要有一技之长,便可应举,有利于选拔不同类型的人才。

三、唐代科举制的不足

任何一种制度都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唐代科举制也存在诸多问题。钱穆认为,“科举进士,唐代已有。但绝大多数由白衣上进,则自宋代始”,唐代科举在为平民子弟提供入仕机会方面作用有限,并将唐代称为“前期科举社会”,宋以后为“后期科举社会”[9]46。

(一)忽视公平

唐代科举考试中,应举者包括来自学馆的生徒和州县的乡贡。学馆的生徒多为官员子弟,平日所教授内容无不与科举考试有关,较之出身多为平民的乡贡,其在科举考试中占有优势,且主考官在录取时也有意偏重生徒。据《唐摭言》记载:

高宗咸亨五年,考功员外郎覆试十一人,其中只张守贞一人为乡贡;开耀二年,刘思立所取五十一人,只雍思泰一人为乡贡;永淳二年,刘廷奇取五十五人,只元求仁一人为乡贡;光宅元年,刘廷奇重试所取十六人,只康庭芝一人为乡贡;长安四年,崔湜取四十一人,只李温玉称苏州乡贡。[10]21

由此可见,在唐代科举中,出身官员子弟的生徒较之来自地方州县的乡贡,往往更易及第。此外,从录取结果来看,即使在乡贡中,也存在地域上的不公平。据《唐会要》记载,长安京兆府举送的前10名举子,其登科希望“十得其七八”[2]64。而其他地区的登科比例明显低于长安地区。

唐代科举盛行的请托行卷之风是有损考试公平性的又一重要问题。所谓行卷,是指应试的举子将自己的文学创作写成卷轴,在考试前呈送给在社会上有地位和声望的人,请求他们向主考官推荐自己,以增加自己及第可能的一种手段[11]380。柳宗元说:“有司一朝而受者几千万言,读不能十一,即偃仰疲耗,目眩而不欲视,心废而不欲营,如此而曰吾不能遗士者,伪也。惟声先焉者,读至其文辞,必目必专,以故少不胜。”[12]399负责判卷的官员,面对连篇累牍的文章不能一一细读。因此,对举子来说,在考试前将自己作品呈给当时有声望的人以获得名声尤为重要。行卷依然是对高官子弟有利,“有门吏诸生为之前焉,有亲戚知旧为之地焉……其于名达,进取如掇”[13]8337。出身普通人家的举子行卷难,晚唐诗人杜荀鹤有“空有篇章传海内,更无亲族在朝中”的感叹。唐代举子行卷中存在大量抄袭现象,甚至出现盗取他文以行卷之事。《唐诗纪事校笺》记载了一件有趣的事:

(李)播以郎中典蕲州,有李生携诗谒之。播曰:“此吾未第时行卷也!”李曰:“顷于京师书肆百钱得此,游江淮间二十余年矣。欲幸见惠!”播遂与之,因问何往,曰:“江陵谒卢尚书。”播曰:“公又错也,卢是某亲表。”李惭悚失次,进曰:“诚若郎中之言,与荆南表丈一时乞取。”再拜而出。[14]1065-1066

类似情形在唐代有很多。傅璇琮认为,行卷发展到这一步,已成为势门子弟与寒士争夺进士出身的一种手段[15]295。

唐代科举进士科主要考察诗赋,明经科主要考察经学。谷川道雄称唐代科举“是以教养考试认定贵族式人格的制度”[16]162。唐代进士及第后没有立即授予官职,还需经过吏部的铨选即释褐,而吏部的铨选对势门子弟有利。吏部铨选的内容为“身言书判”。势门子弟拥有的文化资本使他们在吏部铨选中更容易脱颖而出,唐代选官“在科举之前已经进行了事实上的选拔”[17]21。同时,由于吏部负责选拔的官吏多是门阀出身,寒门出身者在吏部铨选中多被黜退[18]221,势门子弟在科举中占据优势。唐代官僚机构中,科举出身者士族占绝大多数[19]341。唐代的士族尽管在政治上的影响力日渐式微,但仍有很大势力,直到唐末的黄巢起义才真正消亡[20]229。据毛汉光统计,唐代寒士进入统治阶级较两晋南北朝有所增加,但其入仕比例仍未超过30%[21]。从唐玄宗时期开始,大量士族参加科举,这些在政治上占优势的官宦世家极力排挤新兴士人,导致唐末进士士族出身者不减反增[22]368-369。当时“举子尤盛,进士过千人,然中第者皆衣冠子弟”[23]7802。晚唐时期,官员中寒族占比仅为13.5%[24]218。许多未及第的士人,只能供职于藩镇幕府,有人对朝廷渐生离心。据《新唐书·王铎传》载:“李山甫者,数举进士被黜,依魏幕府,内乐祸,且怨中朝大臣,导从训以诡谋,使伏兵高鸡泊劫之,铎及家属佐三百余人皆遇害。”[25]5407有的落第士人连入幕的机会也没有,以至铤而走险,成为唐王朝的反叛者。黄巢走上反抗唐王朝的道路的原因之一就是“屡举进士不第”,其发布的文告中斥责唐王朝“铨贡失才”,表达对科举制不公的强烈不满。

裙带关系在唐代科举制度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周雪光将裙带关系等视为中国古代官僚体制中的非正式制度[26]。唐玄宗时期,苗晋卿“典选五年,政既宽弛,胥吏多因缘为奸,贿赂大行”[1]3349。天宝二年(743)春,御史中丞张倚的儿子张奭参选,苗晋卿将张奭拔为第1名,一时朝中舆论大哗。范阳节度使将此事报告给唐玄宗,唐玄宗随即命令重考,结果“登第者十无一二;而奭手持试纸,竟日不下一字,时谓之‘曳白’”[1]3350。在当时甚至出现不少权贵强迫知贡举的情形。杨国忠之子杨暄举明经科,知贡举达奚珣将其判为不及格,后在杨国忠的干预下,达奚珣不得不将其判为上第[27]1333。在权贵操纵科举的情形下,举子若不受豪权请托,极易遭到贬黜。咸通十年(869),王凝知贡举,“凝性坚正,贡闱取士,拔其寒俊,而权豪请托不行,为其所怒,出为商州刺史”[1]4299。在权贵的操纵下,不少无德无才的纨绔子弟在科举中及第,而大量出身普通人家但才华出众的读书人则被排挤出局。

(二)难以测试行政才能

唐代科举中最重要的是明经科和进士科。明经科考试最初只考经义,后鉴于只考经义导致举子“不读正经,抄撮义条”,从调露二年(680)起加试贴经,以考察应举者对儒家经典的掌握程度。但随着应试明经科的人越来越多,贴经考试的内容逐渐发生变化。《通典·选举三》载:“后举人积多,故其法益难。务欲落之,至有帖孤章绝句,疑似参互者以惑之。甚者或上抵其注,下余一二字,使寻之难知,谓之倒拔。既甚难矣,而举人则有驱悬孤绝索幽隐,为诗赋而诵习之。”[28]356明经考试的试题越来越偏、难、怪,其目的在于“务欲落之”,这违背了通过考试选拔优秀人才的初衷。开元十六年(728)十二月,国子祭酒杨玚奏:“今之举明经者。主司不详其述作之意。每至帖试。必取年头月尾。孤经绝句。”[2]1376结果导致“明经以帖诵为功,罕穷旨趣”。唐代前期明经科地位极高,甚至在进士科之上,活跃在唐高宗、武则天时期的政治家张文瓘、裴行俭、裴炎、李昭德、狄仁杰等都是明经科出身,而开元以后,明经出身的高级官员已少于进士科[5]171。

唐代进士科最初只考策文,后改为贴经、诗赋、试策三场。贴经主要是对儒家经典内容的考试,应举者多是对经典内容死记硬背。试策是衡量策文的优劣,当时是重其词华轻内容。进士科之所以讲究词华,是为了同当时制诰文讲究四六骈丽、文藻相适应,也和唐代的重文风气相关。从进士科试策中,举子所对之策多是堆砌辞藻,内容大多是对朝廷的歌功颂德,很少有指陈当务之急和联系实际的对策[15]172。唐代进士、明经及第后还需进行吏部铨选,考察内容为身言书判,其中最重要的是判,即对狱讼的处理。判是用以考察应举者处理政务的能力。据《文献通考》卷三七《选举考·举官》载:

吏部所试四者之中,则判为尤切,盖临政治民,此为第一义……今主司之命题,则取诸僻书曲学,故以所不知而出其所不备;选人之试判,则务为骈四俪六,引援必故事,而组织皆浮词……盖虽名之曰判,而与礼部所试诗赋、杂文无以异,殊不切于从政,而吏部所试为赘疣矣。[29]354

由此可知,虽然吏部试判是为了考察应举者“临政治民”的能力,但实际情况是吏部的试判已测试不出治世之能者了。天宝十二载(753),刘乃上书对吏部的铨选方式提出批评,认为其“察言于一幅之判,观行于一揖之内”,不可能选拔出真正的人才。

(三)忽视道德

唐代科举还存在忽视道德问题。刘峣上疏指陈科举之弊:“国家以礼部为考秀之门,考文章于甲乙,故天下响应,驱驰于才艺,不务于德行。”[28]406刘峣在奏疏中提出科举以文章取士而忽视道德的问题。安史之乱时,大量科举出身的官僚士大夫投靠安禄山。安史之乱后,杨绾、贾至等人本着道德立场批判科举。杨绾认为进士科由于重文辞而导致“《六经》则未尝开卷,《三史》则皆同挂壁。况复征以孔门之道,责其君子之儒者哉”[1]3430。杨绾认为科举重文辞是导致儒道不行的重要原因,甚至提出取消科举中的文学考试,代之以重视德行的察举制。贾至认为唐代科举偏重文学技巧,忽视先王之道,滋生了小人之道,“致使禄山一呼而四海震荡,思明再乱而十年不复”[1]3433。直接将科举制的弊端和安史之乱的爆发联系起来。对于科举制忽视道德的问题,徐复观认为,科举制在事势上只能着眼于文字,而文字与一个人的义行名节无关,使士大夫和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相脱节[30]144。干春松认为科举造成儒学的异化,经学成为“干禄”的工具[31]142;秦晖则认为科举在很大程度上瓦解了儒家的道德自律[32]174。从某种意义上说,科举考试在当时已成为一种智力测验,儒家经典更是沦为应试的工具和记诵的材料,难以选拔出具有高尚品行的人才。安史之乱中,大批科举出身的官僚投靠安禄山,安史之乱结束后,大量的士大夫却对这些陷伪的贰臣表示同情,这和科举制之下儒学的异化不无关系。

(四)滋生朋党

唐代进士及第后,举子要参谒宰相,并向知贡举谢恩,并举行同年集期等仪式,在此过程中结成的座主门生、同年关系易结成朋党。对于科举和朋党的关系,顾炎武认为:“贡举之士,以有司为座主,而自称门生。自中唐以后,遂有朋党之祸。”[33]391将科举中形成的座主门生关系同中晚唐时期的党争相联系。孔飞力更是直截了当地说:“科举考试是一座名副其实的生产朋党的作坊。”[34]11周雪光则将科举中形成这种门生、同年关系称为“泛血缘文化关系”[35]224。门生不仅要敬事座主,还要以实际行动对座主报恩,对座主的子弟加以照顾。至于同年之间的相互援引,在唐代更是常见。历经唐宪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宣宗六朝的“牛李党争”被史家视为中晚唐三大政治问题之一,而牛党的形成与科举中结成的座主门生及同年关系密切相关。牛党代表人物牛僧孺、李宗闵、杨嗣复皆为永贞元年(805)进士及第,“皆权德舆贡举门生,情义相得,进退取舍,多与之同”[1]4556。牛党杨虞卿在李宗闵的支持下“为举选人驰走科第,占员阙,无不得其所欲”[1]4563,以至当时有“欲入举场,先问苏张。苏张犹可,三杨杀我”[25]5249之语,“苏张”即李宗闵的亲信苏景胤、张元夫,“三杨”即牛党中的杨虞卿、杨汝士、杨汉公。由此可见,唐代科举中存在的座主门生、同年关系成为滋生朋党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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