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61;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0694(2025)02- 0116 -09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鲜明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必然要求,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新征程上继续推进改革事业厘定了价值取向。以人民为中心从理论、历史及现实多个维度凸显了中国改革事业鲜明的人民性特质,阐明了人民在改革事业中的主体性以及决定性地位,以此统辖改革事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因此,唯有准确把握以人民为中心之于改革事业的价值导向作用,才能筑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根基。
一、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改革的出场语境
1.理论溯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证了改革的人民本位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需要改革并且只有通过改革才能不断向前发展的社会,正如恩格斯所说:“我认为所谓的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1但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依靠的不是“王侯将相”,而是“人民群众”。一方面,改革是人民的事业,人民是改革的创造者。改革的实质就是要破除一切有碍于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桎梏。生产力是人民群众变革客观世界的物质力量,而生产关系是“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2],二者的发展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