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余活动不要强求集体化

1956-08-16 02:34范群
中国青年 1956年10期
关键词:积极分子集体主义课余

范群

目前,某些大、中学校的课余活动,有些过分强调集体化,很多青年学生对此表示不满,我自己从我的爱人和弟弟的亲身感受,也感到这个现象应该加以改变。

我的爱人是一个青年团员,原先是在机关里工作,去年暑假考人大学里去读书。她平时住在学校里,每星期六下午回来一次,这本是应当这样做的;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她常常在礼拜六也都是很晚才回来,有时礼拜天还要外出。我倒不是因为她不能在礼拜六和星期日陪伴着我而感到不快,因为我自己是一个记者,生活不规律,常常礼拜六晚上还得采访,有时礼拜天还要突击。每当我礼拜六晚上采访完了以后,我总不免抱着一种抱歉的心情走回家去,生怕爱人等我等得不耐烦了。哪知道每次回到家里,屋子里总是冷清清的,只是一个保姆在照顾着我的两岁的小孩子静静地在睡觉,有时孩子脸上还挂着泪珠,显然是哭乏了以后才睡去的。多半在夜深人静,我的爱人才姗姗来迟,她同样怀着抱歉的心情回到家来,急忙吻吻已经睡着了的孩子,又亲热地问我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她一再问我解释,不是不想早些回家,只是因为学校里放映电影,或者晚上举行集体唱歌,才回来这样晚。有时她特别感到难为情,因为星期日一早她还得离家,尽管孩子哭叫要跟妈妈,她仍然得外出参加班上举行的郊游活动。

从我的爱人的表情看来,我深信她参加这些活动是出于不得已,我完全相信她所作的解释,因为学校里有这样一种舆论:凡是课余活动,都应一律参加,否则就是脱离集体,脱离群众;就是个人主义。而且她已经因为有两次未能参加,被班上批评为家庭观念浓厚。

我原想,这可能只是个别学校的现象,就没有十分在意。可是,前天我的弟弟给我来了一封信,同样抱怨他那个学校课余活动过分集体化。他说:平时各种文娱活动,体育活动,义务劳动,听报告,读报,都得一律参加。不允许个人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可能的条件加以选择。我的第弟因为曾经患过肺病休学一年,目前功课不很好,很想利用课余时间自己多看点书,但是,有人批评他这是自高目大,破坏集体,一定要他和大家一齐唱歌,一齐跑步。我可以想像,我的弟弟在唱歌和跑步时的处境,因为他是一个哑嗓子,必然唱不好;而他的健康情况也不适于作像跑步那样的激烈运动。但是“人言可畏”,他不能不勉为其难。我把我的弟弟的来信给

一位在教育机关工作的同志看,那个同志说:这种现象相当普遍。有的学校青年团组织或班上的干部,不管举办的什么样的课余活动,都要求班止同学全体参加。例如:要托排球大家就都得围成一个圈托排球,不许有人去打羽毛球;和其他单位赛球时,全体同学都要去当啦啦队,不许有人不去。要读报也得大家凑在一起,不能一个人利用课余时间自己看报等等。我认为:这种现象是不好的,长此下去,不但给群众带来很大的不便,而且将妨害青年的个性的发展,将阻碍个人特长的发挥,对青年不利,对社会主义事业也不利。

这里,我并不想责备那些基居的团组织以及班上的、学生会的干部和积极分子,他们开展各种活动,原本是一番好心,为的是使同学们的生活不枯燥,为的是加强集体主义精神,帮助同学们思想进步;他们自己也都是很辛苦苦,很忙碌;他们不仅要参加活动,而且要事先为各种活动做好准备工作。据我的爱人告诉我,她那个学校里的文娱干事,为了在礼拜六放映电影,头几天就要到处接洽片子,放演前要卖票,放映后还得动员很多同学查点票款(这种工作不应该由学生来做)。而体育干事,为了开展本班体育活动,也煞费苦心,东张罗,西奔走,生怕有人不参加体育活动,影响身体健康。因此,我们可可以断言,这些青年都是好同志,他们的积极性和热情都应该受到赞许,万万不能因为他们的作法有些毛病而粗暴地指责他们,或站在一旁问他们指手划脚。而且,在学校里也的确应该开展一些课余活动。过去有的同学就是因为生活单调,抱怨每天的生活总是三点一线——饭堂、课堂、宿舍,有的同学作了打油诗,说:“我们的生活真枯燥,上课、吃饭、睡大觉”。我想,目前很多的文体活动,正是为了改变这种单调和枯燥的生活而开展起来的。因此,对于有益的课余活动,我们决不应当反对,对于负责开展各种活动的年轻同志,我们应当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这才是积极的态度。

但是,我不能不向这些团干部和积极分子指出:他们开展各种课余活动的最大缺点,就是忽略了自觉自愿的原则。

大家知道:我们每天的活动,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活动是具有共同性的、是大家必须参加的,例如上课,过组织生活等;另一类是具有特殊性的,个人可以根据自愿自由参加,目前各学校开展的文娱活动、源余科学研究小组等等就属于这一类。

对于前一类活动,因为它是学生和党、团员分内应做的工作,就不能允许任何人借口个人的兴极和爱好而可以随便不参加。如果一个学生经常缺课,一个党、团员不过组织生活,那就要受到有关方面的批评以至处分(当然,人们参加这种活动,仍然是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但是,对于后一类活动,因为它不是人们必尽的义务,也就不能允许任何人抹杀个人的兴趣和爱好,而强求别人参加。如果一个学生爱好打兵乓球而不爱好篮球,假若不是上体育课而是课余活动,我们就应该允许他去打乒乓球;如果一个同学愿意在课余时间多看看书,而不想去跳舞,我们没有任何权力叫他放下书本前去跳舞。我们应当承认个人的兴趣和爱好是有差别的,只要一个人的爱好和兴趣不妨害社会的利益,我们就应当予以尊重,而不应该强求一致。我们如果遵照这个原则去开展活动,我想,每个学生必然皆大欢喜,而且,这样做的结果,一定会给青年给社会带来很大的好处。我们不妨想一想:我国的乒乓球名手是多了呢还是少了呢,当然,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如果我们有更多的姜永宁、王傅耀,我们在国际乒乓球比赛中会赢到更多的分数。那么,为什么有人愿在课余活动多练习乒乓球,我们又一定要他改玩别的球类呢!同样,我们国家也需要有更多的名歌唱家郭兰英、周小燕,需要更多的名科学家华罗庚,更多的名画家齐白石……而要使这些优秀人物生长起来,首先必须在开展课余活动中尊重个人的兴趣和爱好,这样才能使他们的特长得到发挥。即使有很多人不能在业余活动上有什么特殊的成就,至少也可以做到随心所欲,心情愉快,身体健康。

我进一步推测这些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心理,为什么他们一定要求大家一律参加他们所举办的课余活动呢?我想大致不出以下三个原因:有的同志对集体主义教育有不正确的理解,以为叫同学们多参加集体活动,就可以受到集体主义教育。诚然,我们应当承认,适当地开展一些集体活动,可以有助于培养青年的集体主义精神,但是,如果这种活动搞得过多,而且青年参加这种活动又非出于自愿 ,那么一定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何况我们向青年进行集体主义教育,主要地是结合日常的学习来进行,也就是在日常的学习中教育青年树立良好的学习态度,把自己培养成为祖国忠诚劳动、德才兼备、身体健康的人材,一个人如果具备了为祖国努力学习的宏伟志愿,并在实践上加以实现,那就是集体主义的最高表现。

我们判断一个青年有没有集体主义精神,主要的不是从形式上看他是否经常参加集体活动。如果一个青年能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能经常关心群众,能够大公无私,即使他很少参加课余集体活动,也还不失为一个集体主义者。相反,一个自

私自利的青年,即使他经常参加课余集体活动,我们也不能因此而说他具有很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我这样说,当然不是提倡青年不参加任何一种课余集体活动,我还是赞成青年们根据个人目愿与可能,适当参加一些业余集体活动,而且一个联系群众热爱集体的青年,也必然乐于参加一些课余集体活动。但是,无论如何,参加业余活动,是不可勉强的,而且这也不是判断一个人有无集体主义精神的主要标准,这是必须反复交代清楚的。

有的青年干部和积极分子认为:如果强调课余活动要贯彻执行自愿原则,那就不能保证多数青年参加活动,而一旦放任青年自由活动,就很可能有人从事不正当的活动。如果有些团干部和积极分子具有这种想法,说明他们一方面对自己的能力缺乏目信,另一方面对青年群众的进步也认识不足。我们应当有这样的信心,只要我们开展的活动能够适合群众的需要,一定能够吸引广大群众参加,而如果很多青年不愿参加我们举办的各种活动,正是证明我们举办的各种活动不适合群众的需要,我们只有根据群众的要求改进我们的活动内窗方式,而不能采取行政手段,甚至依靠粗暴的批评、乱扣帽子等力式逼迫群众来参加。说到这里,我想请大家看看“茹尔宾一家”这本小说,这本书里面有一段叙述工厂里有一个俱乐部,当这个俱乐部由一个官僚主义者负责的时候,死气沉沉,简直不像一个俱乐部。可是后来由工人华希礼·马特威耶维赤负责的时候,俱乐部成为广大工人活动的中心。华希礼.马特威耶维赤所以能把广大群众吸引到俱乐都里来,唯一的办法是他在做计划的时候,“不光修理了俱乐部的房舍,他还走遍了各车间,找老朋友谈过,也和青年人谈过,问他们对自己的俱乐部有什么希望,对什么感兴趣。”然后他就按照各种工人的不同爱好开展各种活动。华希礼·马特威耶维赤的工作方法,就是走群众路线。我相信,如果我们的团干部和德极分子能像华希礼·马特威耶维赤那样进行工作,青年群众决不会不来参加活动;即使我们这样做了还有人不肯来参加,也尽可听其自便。我们应该相信广大青年在党的教育下,政治觉悟都有很大的提高,他们中绝大部分能够抵制社会上遗留下的不健康的文娱活动的引诱,不至于因为没有参加我们所举办的业余活动而就走的邪路;即使个别青年确实因此而堕落,我们也不能因为要防止个别人的堕落而强制多数青年不自愿的参加集体活动。也有的青年干部和积极分子为了追求集体的荣誉,就要求全班同学参加一切课余活动,这样本单位的参加人数就可以达到百分之百,把这个数字报告上去,一定会受到上级的表扬。青年团干部和积极分子这样做,当然和上级的不切实际的要求有很大关系,但是我要提醒我们的团干部和积极分子,我们做工作不应当追求这种形式上的数字,而应当着重看工作的实际效果。如果工作真正有了效果,那么得到的荣誉是真正的荣誉,如果只是由于表面上达到了一定的数目字而受到表扬,这种荣誉是名不符实的。如果让这种风气发展下去,必须使很多活动流于形式主义,难道我们这些由党教养出来的青年团干部和积极分子甘心搞那些有名地实的形式主义的活动吗?

青年团的干部和积极分子搞这样多的集体活动,可能还有其他原因,但是不管有多少原因,依我看来,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的上级领导机关没有更好地帮助他们。为了彻底改变这种缺点,把课余活动搞得更健康,关键还在于领导。因此,归根结底,我建议有关的领导机关加强对这些团干部和积极分子的指导和帮助,特别要充分爱惜和正确引导他们的热情和积极性,使他们开展起来的各种业余活动受到更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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