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与学的矛盾运动中去考察教与学的关系

2001-09-15 08:45牟永贵
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 2001年1期
关键词:客体教与学矛盾

牟永贵

大家知道,教学过程是教育者的教和受教育者的学构成的双边活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二者究竟是什么关系?谁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这是历代中外教育家都争论不休的问题。有的学者认为教学应以教师为中心,有的则主张以受教育者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也好,还是以受教育者为中心也好,都是以肯定一方面的作用而降低另一方面的作用为前提的,因而都很片面。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现代社会对智力开发的需求,人们提出了“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的论点,即“双主论”。其目的,不外乎是为了同时发挥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使教学工作搞得更好,更能符合时代的要求。然而,这种观点看起来似乎非常公允、全面,但仔细分析起来,却是概念混乱、自相矛盾。因此,有必要对教与学的关系进行重新认识,认真分析,以期取得理想的效果。

一、“双主论”的提法,混淆了矛盾的主次之分,容易产生认识上的偏差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事物的矛盾都包含着主次两个方面。其中一方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另一方则处于服从和被支配的地位,是矛盾的次要方面。教和学是教学过程中两个不可少的基本方面,二者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构成了教学过程的基本矛盾。在这对矛盾中,理所当然也应该有一方居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另一方处于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就是说,在教学过程不同的教学阶段中,随着矛盾的发展和转化,必然出现要么教居于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和制约着学生的学;要么学居于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和制约着教师的教,二者必居其一。“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的说法,混淆了矛盾的主次之分,使人无法理解在特定的教学阶段中,究竟谁主谁次。难怪一些教育者会产生这样的慨叹:“一会儿讲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一会儿又讲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到底什么时候以教为主,什么时候以学为主,我们也搞不清楚。”

二、教与学的矛盾运动分析

应当知道,学生是学习的唯一主体,并不等于就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唯一主体。教学过程是师生双方共同活动的双边过程。就参加者来说,教学过程的主体,不仅包括学生,而且也包括教师,是双主体,而不是单主体。在学的过程中,学生是主体,而在教的过程中,教师是主体;就信息的传递和能力的培养提高来说,师生双方又互为客体,是双客体,而不是单客体。在学的过程中,教师是客体,而在教的过程中,学生则是客体。把教和学统一起来看,教的过程中的主体,在学的过程中则成了客体,教的过程中的客体,在学的过程中又成了主体。可见,在教学过程中,主体和客体的区分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所以,在研究教与学的关系时,单方面地强调学生是主体,不但无助于科学地分析教学过程的矛盾运动,揭示其内在的规律性,而且很容易不适当地扩大教学的外延,造成概念和逻辑上的混乱。辩证唯物主义还告诉我们,矛盾的主次方面,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同样,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导作用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教学过程中矛盾运动的发展而发展,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发生转化。在这个阶段里教师的活动起主导作用,而在下一个阶段中则可能是学生的活动决定了教学的方向和形式。可见,无条件的、一成不变的所谓“主导”作用实际上也是并不存在的。所以,仅仅用抽象的、空泛的“双主论”来解释教学过程中这一复杂的矛盾运动过程,笼统地说“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不但不能科学地、准确地揭示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而且还会导致教学理论的简单化和模式化,使教学工作者困惑不解,无所适从,事实上也正是如此。

那么,就教学过程和总体来讲,教与学究竟何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呢?诚然,教师是已知者,学生是未知者,但教师并非为教而教,而是为学而教。教师的教完全是为学生的学,如果离开了学生的学,也就谈不上教师的教。教学目的的规定、教学内容的安排、教学方法的选择等等也不可能凭教师的主观想象所能决定,它必须以学生的生理、心理发展水平和掌握知识的程度为依据。所以,在教与学的矛盾中,就总体方面来说,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在于学:而不在于教。当然,这决不意味着教是次要的,也不是说教在所有教学阶段中、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处于被支配的地位,而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矛盾的主次方面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虽然从总体上看居于次要地位,但在特定的条件下,或者说在一定教学阶段中,它又可以上升为矛盾的主要方面。例如,在学生完全不知或知之甚少的情况下,尤其是学习一门全新的学科或刚刚接触外国语等,教师的教就是非常重要和非常必要的,这时教就成了矛盾的主要方面。

通过教与学的矛盾运动分析可以看出,在教学过程中,除了教师和学生同样重要外,却很难说在哪一个具体问题上给人们以规律性的回答。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科学的结论只能在教与学的矛盾运动及其转化的过程中去考察、寻找。

三、从教与学的矛盾运动中去把握和认识教学关系

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都具有一定的阶段性,教学过程也不例外。毛泽东曾经说过:“如果人们不去注意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人们就不能适当地处理事物的矛盾。”(《毛泽东选集》四卷合订本第289页)因此,只有认真地分析和研究教与学在不同阶段的具体状况和表现,才能真正把握教与学的辩证统一关系。

(一)导学阶段

教学过程一开始,学生总是相对地处于不知或知之较少的状态,他们对学什么、为什么学、怎样学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所以,学生的学离不开教师的导,教师的导规定和制约着学生的学,这时教学过程必须要以导为主,教师起着支配和决定作用,学生必须在教师的引导下进行,因此将这一阶段称为导学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欲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教师的激发和培养。因此,教师的导首先要启发学生树立正确的动机和目的,进而激发培养他们学习的欲望和兴趣,使学生能够自觉地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根据教师提出的重点和要求,深入自学。

(二)教授启发阶段

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感知教材,开始由不知向有知转化,由知之不多向知之较多转化,其主动性有所增强。但是,学生仍处于感性认识阶段,教师仍然起着支配和决定的作用。学生借助于教师生动的描述和形象直观的教具演示,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进而形成科学的概念。故将这一阶段称为教授启发阶段。在这一阶段,教学的主要任务是传授知识,培养其良好的思想品德,发展智力和能力,因而方法可以灵活多样。例如采用提出问题启发设问,临时的课堂讨论等,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

性。

(三)学导阶段

当学生掌握了一些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之后,就需要把这些知识和技能转化为能力。在知识向能力转化过程中,学生的主动性表现得更为突出,对教的依赖性大大减少,很大程度上靠自己的主观努力。但是,他们仍将会产生一些疑难和错误,还需要教师的帮助和引导,这时,学生的活动上升为主要地位而教师的活动则相对地退居于次要地位,故称之为学导阶段。这一阶段,教学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学生知能的转化以及能力的迁移。这时,教师不仅要及时发现和纠正他们的疑难和错误,而且更重要的是发展他们的智力,培养他们的能力,让他们独立地去思考认识一些问题,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四)学习运用阶段

学生学习的目的是要把自己所学到的知识用于实践,去解释、解决现实生活中的一些问题。在知识的运用过程中,学生的主动参与十分突出,教师退居辅导或咨询的地位。此时,教学过程以学为主,导随学行,故将这一阶段称之为学习运用阶段。在这一阶段,教学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各种应用能力,特别是自己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能够把学到的知识运用于实践或在实践中得到印证。

从教学过程的四个阶段可以看到,教与学的地位和作用是随着教学过程中矛盾运动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在第一、二教学阶段里,学生的主动活动有赖于教师的正确引导和激发,教师掌握着主动权,主导作用十分明显;而在第三、四教学阶段中,随着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独立性的不断提高,教学活动更多地受到学生学习状况的影响和制约,教学的主动权也随之逐步转移到学的方面。所以,在科学的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导活动在其发展过程中呈相对减弱的趋势,而学生的主动活动却不断增强,表现为一个“剪刀形”。当然,说教师的主导活动相对减弱,这样不意味着对教的要求降低了。相反,由于教师课堂活动量的相对减少,由于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独立性的增强,教师想要对学生知能的转化和能力的运用施加必要的、正确的影响,难度显然更大。然而,就教与学的相互关系而言,此时的学规定和制约着教师的活动,教师的教在这时固然重要,但同以前相比,已不能同日而语了。

综上所述,教学关系实质上是一个“导学、学导”的辩证发展过程,即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引导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发展智力能力与学生积极地主动地增长知识才干、高效率地达到教育目标要求的辩证统一关系。而“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则只能阐明了各自在教与学不同方面的地位和作用,不能构成教与学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的矛盾关系。在教学过程中,只有正确地掌握和运用“导学、学导”的教学规律,才能正确处理和解决教与学的关系,才能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作者系空军二航院基础部副教授(长春130022)

责任编辑: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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