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班吉和白傻子形象的相似性和个性差异

2008-10-09 09:50黄运亭
中州学刊 2008年5期
关键词:班吉白痴福克纳

黄运亭

美国小说家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中塑造了一个著名的白痴班吉,当代作家余华称之为“伟大的白痴”①;我国戏剧家曹禺也在《原野》中也塑造了一个白痴——白傻子,评论界却很少有人注意。

班吉和白傻子外貌非常相似,他们同属“白痴家族”,如同一对孪生兄弟。班吉又高又胖,走路不稳,嘴里不停地流着涎水,已经33岁了,智力水平却只相当于3岁儿童;白傻子“一张大嘴整天呵呵地咧着,如若见着好吃好看的东西,下颚便不由自主地垂下来,时而还流出涎水”。虽然出身不同,生活环境不同,他们却过着相同的悲惨生活,有着共同的悲剧命运,他们似乎又是一对难兄难弟。班吉的父亲康普生先生一无所能,却愤世嫉俗;母亲虚伪自私,唠里唠叨,无病呻吟。这个家也就成为缺乏爱和温暖的冰窖,亲人互相折磨。为了能让大哥昆丁上大学,父母卖掉了班吉喜欢的草地,而二哥杰生为他做了去势手术,最终把他送进疯人院。班吉唯一的安慰是姐姐的爱,可凯蒂离他而去,他只能紧紧抓住她留下的一只拖鞋,而“这只拖鞋如今已发黄、脆裂了,弄脏了”。福克纳写道:“可他还是在慢腾腾地、可怜巴巴地干嚎着;那真是世界上所有无言的痛苦中最最严肃、最最绝望的声音了。”曹禺笔下的白傻子小名叫狗蛋,“无父无母,寄在一个远亲的篱下,为人看羊、砍柴,做些零碎的事情”。他孤苦伶仃,经常挨打受骂,连骂他的语句都差不多:“你这傻王八蛋!”

在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中,并不乏白痴形象,可是他们往往扮演着跑龙套的角色,作家们多对其一笔带过,在作品中他们甚至可有可无;但白傻子在《原野》里却并非无足轻重。戏剧大幕一拉开,主人公仇虎就出场了,但只是“一手叉腰,望着天际,喘着气,一哼也不哼”;而白傻子可以说是第一个出场人物,至少是第一个开口说话的人。他赶着羊群,模仿着奔驰的火车,“跳跳蹦蹦地跑来”,一部大悲剧就以这样的方式开场了。更重要的是,白傻子参与到故事情节中来;剧中人物精简到不能再精简的地步,只有寥寥六人,倘若删掉这个傻子,全剧便支离破碎,不复存在了。

当然,福克纳笔下的班吉更风光,《喧哗与骚动》由四部分构成,班吉部分是其中之一,而且位居第一。翻开《喧哗与骚动》,扑面而来的是班吉的内心独白,这八十多页是一些杂乱无章的意识的碎片,让人如坠五里云雾中。而曹禺则把《原野》的第一段台词给了白傻子,这不过是不断地重复的“漆叉卡叉,漆叉卡叉……吐兔图吐,吐兔图吐……”乍一听,这是无意义、令人莫名其妙的怪声。初读者常犯的错误,是太轻看班吉和白傻子了,仅仅把他们当成白痴,阅读有关他们的文字,只是从中寻找作家要传达的信息。但是,反复阅读文本,你会越来越为这两个白痴的丰富、复杂、深刻而吃惊。白傻子常常结结巴巴,不知所云;班吉更可怜,他不会说话,只是哼哼和嚎叫。但他们发出了自己的声音,他们没有思维能力,可有意识,能听能嗅,他们生活在他们自己的世界里,我们不理解他们个人的世界,更进不去,也不屑于进去;然而,我们不能不承认这种人的存在,他们是独立于作家和读者、立得住的人物形象。

班吉和白傻子懂得爱,渴望爱,特别是渴望亲人的爱,异性的爱。请看班吉:女学生“走过来了。我拉开铁门,她们停了步,把身子转过来。我想说话,我一把抓住了她,想说话,可是她尖声大叫起来,我一个劲儿地想说话想说话。”他懂得死,能嗅得出死亡的气味,正象他家的黑人奴仆罗斯库斯说的:“他懂得的事可比你们以为的要多得多。他知道大家的时辰什么时候来到,就跟一只猎犬能指示猎物一样。要是他能开口说话,他准能告诉你他自己的时辰什么时候来到,也可以说出你的或是我的时辰。”在《原野》中有也这么一个精彩的片段:瞎眼的焦氏厉声逼问白傻子在花金子的屋里还看到了谁,金子怕他把自己的情人仇虎露出来,“忽然跑到傻子面前,神情异外诱惑,在他的面颊上非常温柔地亲了一下,傻子失魂落魄,立在那里”;金子又拉他到自己身边,白傻子“羞赧地瞟她一眼,呵呵地傻笑”。此时,读者和观众痛苦地感到,这个白痴是人,是一个渴望爱情的人;这种渴望被人蔑视、利用,却是如此地真挚感人。这是最本能的、也是最高的人性,这种人性是永远不可泯灭的,只要它存在。白傻子只不过是智力欠缺,可绝不是感情上的白痴。白傻子有一句可能不被人注意的台词:“光屁股来、光屁股走,早晚都得入土。”他不是与班吉一样懂得死吗?那么,谁还能说他们是白痴?世间所谓正常的人有几个真正懂得爱和死?这些人才是白痴。

福克纳最初写诗,后来才转向小说创作,但从根本上说,他是诗人。班吉部分富有诗意,那是最纯正的诗,发自最纯正的心灵。试看这一章的最后一段:“父亲走到门口,又看看我们。接着黑暗又回来了,他站在门口,变成了一个黑影,接着门口也变黑了。凯蒂搂住了我。我能听见大伙儿的出气声,能听见黑夜的声音,还有那种我闻得出气味来的东西的声音。这时候,我能看见窗户了,树枝在那儿沙沙地响着。接着黑暗又跟每天晚上一样,象一团团滑溜、明亮的东西那样退了开去,这时候凯蒂说我已经睡着了。”真是柔情似水,让人感到淡淡的惆怅和哀伤。曹禺也具有诗人气质,他是把戏剧当作诗来写的。白傻子的语言单纯、悠远,这不就是诗吗?试看他对黑夜里自己与焦氏一起追赶仇虎的描述:“先,先是我扶她;后来她——她就扶着我。她越叫越高兴,她,她就不扶我,不扶我。原来我在前面走,她总是跟着我走。后来呀,我……我还是在前面走,可是我一回头,她没有跟着我走。她不见了,就不见了。我找,我找,黑天野地里瞎找,找到这儿,我就——我就睡着了。”多么单纯的心,多么单纯的语言,这是多少诗人求之不得的。奇妙的是,梦想中的女主人公竟然使用了那个“傻王八蛋”的语词:“火车?‘吐——图——突——吐!吐——图——突——吐!你听不见?”历经炼狱折磨的花金子恢复童真,同白傻子一样,赢得了诗意和单纯。

福克纳考察了人的生存现状,得出的结论是沉重的、阴郁的:人生中充满着痛苦和磨难,人活着就是受苦。他通过作品中人物之口说:“苦熬、苦熬、又苦熬,明天、明天又明天”,“要总结一个人一生的经历,你并不需要太多的字,有的人已经用十二个字概括了:他生了下来,他受了苦,他死了。”曹禺也具有相似的生命体验:“我的心像在一片渺无人烟的沙漠,豪雨狂落几阵,都立刻渗透干尽,又干亢懊闷起来……我才明白我正浮沉在无边惨痛的人海里。”这种心灵深处的痛苦、郁闷必须宣泄,这是作家创作最深层的动力。唐弢认为,曹禺“醉心的也许仍然只是那气氛、那情调、那强烈的恐怖与令人战栗的色彩”②。

因此,福克纳和曹禺不仅仅是把班吉和白傻子当作文本中可有可无的角色来塑造的,他们的存在,还为作品营造了阴郁、神秘的氛围,奠定惨苦的基调。福克纳说,班吉是“一个作开场白的演员,好比依丽莎白时代戏剧里的掘墓人一样”③。在《喧哗与骚动》结尾处,作者写道:“起先,班吉一动不动地坐在车上,心里仿佛是一片空白。接着,他大声地吼叫起来。一声紧接一声,声音越来越响,而且简直不留喘气的间隙。声音里所包含的不仅仅是惊愕,而且也有恐怖、震惊,是一种没有外形、不可言状的痛苦。”这正是福克纳所追求的艺术效果,这就是福克纳的艺术。此时,理智不健全的白痴班吉与人类的精英威廉·福克纳合而为一了。

《原野》展示的也是一个阴惨惨的神秘、恐怖的世界:幕启,莽莽苍苍的原野,乌金一般直伸向天际的铁轨。这种氛围需要白傻子,而白傻子又把这氛围渲染得淋漓尽致。于是,一个充满着原始的爱与恨的复仇故事上演了。尤其是第三幕:黑沉沉的夜,“焦氏头发散乱,衣服也被野生的荆棘刺破。她一手放在狗蛋的肩上,一手拖下来,两眼瞪视前面,泪水在眼下挂着。风过时,天光不时由树上露下,照见一个瞎子和一个白痴并肩而行。焦氏苦痛地锁住眉头,如一个悲哀的面具;狗蛋还是一副颟顸的行色,眼傻傻地偷看着焦氏,嘴里夹七夹八地不知念些什么”。或许,从这个震撼人心的画面入手,我们才能解开曹禺的心灵和天才之谜。

班吉和白傻子虽然如此相像,但毕竟不能混同。原因很简单:他们的创造者福克纳和曹禺的总体精神风貌有差别。《喧哗与骚动》创作于1929年。此时的欧美,社会矛盾尖锐,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创伤尚未平复,第二次世界大战已是山雨欲来;同时,叔本华的悲观主义蔓延,尼采“上帝死了”的呼号惊醒了世人,西方知识分子陷入恐惧、孤独、绝望之中。现代主义文学应运而生,福克纳是其杰出的代表。而《原野》创作于1936年,日本帝国主义的铁蹄踏遍东北,中华民族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危险。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驱使曹禺自觉地继承“五四”新文学的现实主义传统,以戏剧为武器,鼓舞人民起来为争取自己的生存权利而斗争。当然,既然班吉和白傻子同属一个“家族”,出现某些相似点并不奇怪,可他们又是由不同大师的心灵创造出来的,保持着各自的个性,因而具有独立的意义和价值。毫无疑问,世界文学人物画廊本来就应该由各具特色的人物构成;如果只有一类人物,即使他们再伟大、再真实,也毕竟太枯燥乏味了。

注释

①余华:《我能否相信自己》,人民日报出版社,1998年,第187页。

②唐弢:《我爱〈原野〉》,《文艺报》1983年第1期。

③福克纳:《我弥留之际》,李文俊等译,漓江出版社,1990年,第451页。

责任编辑:行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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