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弑师

2009-03-03 10:01
内蒙古教育·综合版 2009年1期
关键词:师生关系老师教育

承 英

专版要目

■事件回放

■教师被杀说明了什么?课堂上的戾气和杀气

■学生弑师事件是文明教育的悲剧

■教师职业何以变成了危险职业?

■学生弑师案频发折射师生关系冷漠

■我们的教育不缺惩戒而是缺爱

■好的师生关系胜过教育本身

■爱的教育需要制度支撑

事件回放

2008年10月28号,晚上6点37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程春明教授正准备为学生上礼教法总论课程时,一名男学生突然从后门冲入教室,用手中的菜刀砍向程春明颈部,程春明教授因失血过多,当晚七点不治身亡。目击学生称,嫌疑人砍伤程春明时,神情镇定。随后,该嫌疑人走出教室,掏出手机并报警。行凶学生是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大四本科生。

2008年10月4日,在山西朔州第二中学,晚7时30分左右,班主任郝旭东轻轻地走到班长跟前,询问班费的收缴情况。当被告知有两名同学还没有缴,其中包括李明(化名)时,他抬起目光望向李明。李明正在座位上悠闲地抽着烟,烟盒放在桌子上。于是他轻轻地走到李明面前,从他的手中拿走了烟蒂,把烟盒交给班长保管。然后继续走动着巡视,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正向他逼近。7时44分,郝旭东走到了李明的座位旁,李明突然站了起来,手中拿着一把弹簧刀,猛地刺向郝旭东的腹部。郝旭东忍着剧痛,捂着流血的肚子向讲台方向退去,但李明并没有就此罢手,他追上前去,将正向前门挣扎的郝旭东一把搂住脖子,右手持刀再次向郝旭东老师刺去,直到郝旭东倒在血泊中。其他老师、学生和校领导闻讯赶来,约10分钟后,救护车赶到,但因失血过多,在送往医院的途中,23岁的郝旭东凄然逝去。

2008年10月21日,31岁的缙云优秀女教师潘伟仙,在去做家访的途中在失踪。1天半后,尸体最终在一座山上被找到——警方调查发现,她是被掐死的。原来是潘伟仙要去一个学生丁某家做家访,因为他逃课说是上网去了。潘老师本想给丁某的家长打电话,但没联系上,只好中午带着他去做家访。然而在途中丁某骗老师家人在山上,然后亲手掐死了这位年仅31岁的老师。

这10月份一共发生的三起弑师事件让人触目惊心扼腕叹息,其手段之残忍让人难以相信是出自一些些不谙世事的学生之手,最小的一个学生只有16岁(山西朔州第二中学的学生),甚至在他杀死老师后我们竟发现了他留下的“死亡笔记”,其中写道:“我就是个坏学生,还坏到家了……我恨老师,更恨学校、国家、社会……我要发泄,我要复仇,我要杀老师”。字字句句让人震惊。我们是一个有着师道尊严的传统国度,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教育,有着很多值得反思的现象,让我们好好做个反思吧!

教师被杀说明了什么?

2008年11月03日 景凯旋

最近教育界的新闻比较多,一个月之内,先是山西朔州某中学一学生在教室里捅死教师,接着浙江缙云县某中学一学生掐死教师,然后又是政法大学一学生在教室里砍死教师。这些都是严重的,轻的就更多了。昨日我妹妹告诉我,她老公在四川光亚学校教书,也是因为管学生,被学生打了。今天看新闻,又看到郑州一中学学生考试时提前交卷,受到一位女教师劝阻,这个学生当即飞起一脚,将教师踹成骨折。

虽说这些学生处在青春成长期,心理上的反抗属于正常,他们中许多人将来是会明白过来的,但发生像媒体所称的“弑师”事件,或类似的伤害事件,其后果却是无法弥补的,当事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对于此类打老师事件,自然可以从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等方面进行解读,甚至有学者建议在素质教育中,要学生向教师下跪感恩。我个人不赞成这种教育方式,以一种人格缺陷去纠正另一种人格缺陷,只会产生更加扭曲暴虐的心理。

暴力事件非教育界所独有,亦非今天才发生。当今社会的戾气太重,原因之一,应当是整个社会的口是心非。我们提倡法治社会,但真正支配社会的却是“潜规则”。权力应当为民所用,但人们看到的却是官员的腐败;警察应当保护公民,但人们看到的却是个别警察的枉法;商人应当诚信经营,人们看到却是食品业掺毒害人;医院应当治病救人,人们看到的却是医生拿回扣造成高额药费;媒体应当履行监督职责,人们看到的却是记者拿封口费。而当潜规则成为整个社会心照不宣的明规则时,所有社会成员便会视法律为草芥,崇尚权力和金钱作支撑的丛林法则。

在一个崇尚暴力的社会,法律只能起到惩罚作用,而不可能有防范作用。许多在网上为政法大学“弑师”事件鼓与呼的网民,其心态便是如此。郑州那个打人学生的家长亦然,事件发生后,报道说他不但不指责自己孩子的暴力,反而坚决站在孩子一边,我不知道他的是非标准是什么,也许他仰仗的就是自己是生意人,有几个钱吧。诚然,维护个人权利是正当的要求,对此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权利属于法律范畴,一个人的权利应以他人的权利为限,超过这个界限就不是权利,而是违反了法津。这一点是每个公民都应当有基本的共识。在现代社会,暴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迷信暴力的人,有一天暴力也会落到自己头上。

这些事件也反映了我们社会的基本伦理出了问题。古人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人之为人的特征。但今天的社会,要么是损人利己,己所不欲,偏施于人。如三鹿奶粉制造商,我想他们自己是不会吃含有三聚氰氨的奶粉的。要么是损人不利己,人所不欲,施于双方。如最近这些“弑师”的学生,就已经不能用愚蠢来指责他们了,他们这样做时,既不尊重他人的生命,也不尊重自己的生命。那个政法大学学生,要说他不懂得起码的法律知识,这是任谁也不会相信的。我更想知道此事后面的原因。但无论如何,对生命价值的认识,是我们这个社会长期以来所欠缺的。

希望此类事件只是偶然的,在法治比较健全的其他国家,学生杀害教师也是时有所闻。但事件发生后,社会的反应却是有异于我们。当年中国学生卢刚在美国枪杀六位师生,然后自杀,一位熟悉他的美国教授说:“拿着一支枪连续射杀六人,他只把这个视为消灭对他有伤害的人,而不是杀害其他活生生的同类。”也正是出于同类的伦理,受害的美国教授家属后来写信给卢刚的亲人,表达了他们深切的同情。

我们会经常把一个生命看作同类吗,哪怕他是你所憎恨的人?多年来,我们总是强调一个人的阶级身份或民族身份,却从不强调一个人的人类本性,强调既重视个人也重视全体人类的人道主义,不是最近还有人在嘲笑和批判普世价值吗?于是我们便只有了恨,只有了暴力。就像毒奶粉所象征的社会,人人害我,我害人人。看来,面对此类事件和人们的普遍反应,我们这个社会需要的还不是富裕的生活,而是需要补上一课,那就是人道主义的教育,否则我们全都会变成丛林猢狲。

来自景凯旋的博客 http://622007929.qzone.qq.com(南京大学教授、米兰昆德拉翻译专家 )

课堂上的戾气和杀气

张 鸣

在网上还在为清史专家阎崇年先生吃耳光而争论的时候,殊不知全武行已经悄然升级,血腥的升级,一位政法大学年轻的教授,在课堂上众目睽睽之下,被学生砍断了脖子。其实,这样的血腥,山西一所中学在今年的早些时候已经上演过了,一位老师也是在课堂上被学生用刀捅死的。

为了什么呢?阎崇年挨打,据说是为了他的言论,而且打人和被打的,在话语权上不平等。杀人的中学生,说是恨一切老师。那位行凶之后,坦然打电话自首的法大学生,又是因为什么,现在还不清楚,有学生在网上发贴,说是因为恋爱纠纷,但消息未经证实。从来打人杀人,除了精神病之外,都有理由,但有理由就可以导致真的动手吗?尤其是杀人,在任何法律体系下,都不可避免地会招致严厉的惩罚,师生反目,乃至于挥刀相向,显然,不是一些什么凶手自陈的理由所能解释的。

在传统社会,中国人的师生,是伦理关系中仅次于父子和母子关系的核心成分,所谓“五达尊”天地君亲师,弑师,等于弑父。虽然说,现在传统已经崩解,但传统的观念不见得会连一点影子也没有了,学生杀老师,毕竟比起杀别的什么人来,理应多一点心理障碍。关系紧张到动刀子,还应该有更为深刻的社会原因。

以我个人在大学的体验,感觉中国的师生关系,自“文革”以后,已经变得相当畸形,“文革”中为了革命,或者为了个人私怨假借革命打老师,甚至把老师活活打死的事情,其实过去还没多久。“文革”后师生关系刚刚有所缓解,旋即赶上了高校大跃进的特快列车,近些年师生关系之恶化,其实并不逊于“文革”。在相当多的老师,尤其是一些特有权势的学官那里,师生已经基本上变成了赤裸裸的权力关系或者金钱关系。分数的多少,录取和毕业答辩的推荐,都变成了赐予和接受的奴役过程。师生间没有正常的辨驳和讨论,只有压服,老师的权威,不是建立在学识和以理服人上面,而是在官方授予的特权上一逞威风,学生服从老师,仅仅是因为他是老师,不服从,就意味拿不到学位。带研究生的老师,很多人心安理得地把学生当成了自己的廉价劳动力,不仅让学生为其做课题,而且还拿不到多少报酬。导师成了老板,因此职场上员工对老板有多少怨恨,学生对老师就有多少。

造成这一切的原因,至少有一个,是因为我们的大学,实在是比衙门更像衙门,一个具有超级垄断地位公司的衙门,一个充斥了铜臭味的衙门。在这个衙门强力的压制和规训下,一些学生变成了奴才和愤青,老师则变成了奴才和恶棍。双方的关系,比之官场上的上下级和商场里的老板和员工,兼有两者之恶,十分扭曲。

与此同时,无论师与生,心中的戾气都在弥漫。双方有不同见解,只要学生这方面跟老师没有直接的权力关系,就可能恶语相加,素不相识,只听了你一节课感到不合口味的人,就在网上破口大骂,把你贬得一钱不值。如果赶上其他的纠纷,涉及经济、男女,这种特别刺激的题目,出人命倒也一点不奇怪。学生似乎从小就学会了以暴力的方式解决所有问题,一言不合,眼睛里兴许就冒出凶光,对手似乎就是不共戴天的敌人了。这也难怪,我们的教育体系,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压制和规训,羞辱和摧折,在养成听话和驯服的同时,也培育着暴戾、心理的扭曲,一旦不知碰到什么原因导致失控,悲剧就会发生。就像因医患和警民矛盾尖锐化导致的相应暴力冲突一样,不见得受害的人,一定是那个做得最差的人,那个直接导致事件的元凶,但这样的事件,早晚都会发生的。

课堂上应该有的是书卷气,书生气,可是我们却看到了戾气和杀气,但愿,法大的事件仅仅是个个案,一个偶发性的个案。但愿。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

学生弑师事件是

文明教育的悲剧

佚名

以前,某些地方的医院的医生护士戴着头盔上班,被媒体戏称为“高危行业”。没想到,现在一向平静的校园里的老师,也要时刻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谁知道下面的学生当中有哪一个学生是不是情绪不好,需要“发泄”一下呢?难道在上课以前,还要派保安在门口检查一下学生有没有携带枪支和道具,违者一律没收。如果真到了那种地步,全国千万老师情何以堪!

惨案发生后,不少舆论把其归咎于现今教育制度的缺陷。我们却以为不能如此简单笼统地看待问题。虽然中国现今的教育制度确实存在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乃至重大制度性缺陷,但我们如果真的做到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话,很难把它视为制度上的普遍问题。

校园暴戾之气之所以日益高涨,有转型社会矛盾相对多发的原因,也有各种影视、网络游戏随处可见的暴力犯罪内容、广大青少年遭受暴力污染的因素。但广大学校纷纷弱化乃至放弃惩戒教育与管理,一味迁就学生与家长,老师逐渐沦为真正的弱者,只怕也是其中一个较关键性的因素。要想更有效地遏制日益泛滥的校园暴力行为,不仅需要更多学校深入开展尊重人性尊重生命尊重法律等相关教学,也迫切需要社会营造一种更为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

校园里的血腥事件,对社会心理的影响不可忽视。非法暴力是对文明教育的挑战,其本质是对公共正义不予信任,而采用私刑解决问题,也就是江湖中所谓的“快意恩仇”。这种事情发生在讲台上的教师身上,令人无比痛心;发生在一所政法大学里,更有一种讽刺的意味。因为教师的作用,就是传道授业解惑,播下文明的种子。而法律对文明的贡献,就是要说服人们放弃私刑,信仰通过法律伸张的公共正义。

这出悲剧不仅仅只关涉到两个个体,更本质的是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的信念的缺失。这种信念无法从书本中学到,更无法用考试来测评,它是植根于一个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而又通过爱、善意与宽容的滋养从人心中生发出来。这出悲剧也许没有法律意义上的被告,但是社会、政府、学校以及家庭都必须进行深刻的反省,反省究竟是什么抹杀了肇事学生对生命的敬畏与珍惜。

师生血案再次警示我们,师生和谐相处,是教育之福;师生兵戎相见,则两败俱伤。在目前形势下,要防止校园暴力,尤其是要防止针对教师的暴力,一方面要求我们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提高自身素质,用真情换得真心;另一方面,需要对学生加强普法教育和心理疏导,不让他们因一时冲动做出害人害己的傻事、蠢事来,同时依纪、依法严惩那些屡教不改、寻衅滋事的"学闹"行为,不再让辛勤培育祖国花朵的园丁流汗、流泪再流血了。

武汉综合新闻网 www.cjn.cn

教师职业何以变成

了危险职业?

中国经济网 至善若水

最近,在人们平静的生活中又多了一个关键词——“弑师”,提起这个词,人们不免要心痛。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从山西朔州、浙江丽水到中国政法大学,弑师的人间悲剧在不断上演,这些血的教训让我们警醒。在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逝去之后,我们不禁想追问:天下最光荣职业何以变成了危险职业?

导致三起血案的原因不尽相同,这些事件可能也只是个案,但是却再一次把老师和学生这永远诉说不完的话题摆在人们面前。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中国自古以来就传承着“尊师重教”的传统,教书育人一直被认为是最神圣的职业,原因在于它对于人的完美塑造,在教育理念的引导下,人类天然的缺陷被认为在后天是可以完善和弥补的。也正以为如此,教育始终散发着人性的光辉。在人们的印象中,老师与学生在课堂上教与学的互动情景,是世界上最和谐温馨的画面之一,但一起又一起的学生弑师事件却将学生和老师硬生生地摆在了对立面上。

对于这些恶性事件,很多人联想到现行的教育制度和教育方式不尽如人意。教育本身的确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但完全把责任归结于学校、现行教育体制未免有失偏颇。家庭和社会的影响是不能脱干系的。教育应由三方共同承担,一是教育体系和教师的职责;二是家庭的教育;三是学生自己的配合。最为重要的还是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往往能够给孩子后天教育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而现在的家庭,往往把教育的责任全部推托给学校。认为自己交钱给学校,学生出现问题就是学校的责任。当孩子成绩不好就是老师没有教好。这样的做法对孩子是不负责任的。而一个个的小家庭又组成了社会,社会上对于学校、老师存在的诸多误解使得矛盾进一步扩大,难免不使双方观念上的不认同上升为行为上的暴力甚至是血案。

在人们不断期待着校园将教育的文明传承功能进一步发扬光大时,校园里发生的暴力血腥事件却让这样的期望变得讽刺。尤其是发生在政法大学里的这一幕,在兼具肩负育人使命和以法律为信仰的大学校园中,“弑师”事件更多了一层悲凉的意味。单纯说案件里的是非曲折或是讨论这是哪一方的责任,都是狭隘和片面的。我们真正应该思考的是:为何越是在文明的地方却越充斥无休止的暴力?文明的教化不该让人类的行为走向倒退。前段时间,有学者售书被掌掴也是个例子。

惟一可以解释这个疑问的,便是文化传播的途径是不通畅的,这里面有歧视、偏见、不宽容、不理解、不平等、沟通不到位、利益关系等复杂因素。只有扫除了这些障碍,影响教育发展的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那些已经长眠地下的教师才能安息,而所有在校园读书的孩子才能有一个纯洁安静的心灵。

学生弑师案频发折射师生关系冷漠

陈容霞

这两起案件的发生,确实为我们提供了 一个迫在眉睫的反思机会:中国的教育界怎么了?难道师生关系也同当下的医患关系那样,已到相互戒备甚至剑拔弩张的程度?对于非教育界的人士,尤其是父母来说,也许更关心的一个问题是,教师是否过多采用了惩戒、甚至变相体罚的手段,以至令学生怀恨在心,并酿成惨祸?

针对这样的疑问,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的负责人王定华表示,教师正当使用的、恰如其分的惩戒不属于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对学生的一切行为都给予包容、甚至迁就的做法。

应该肯定,教育部负责人的这番表态,对于教师工作有及时的指导意义。笔者供职于高校,相对说来,高校的师生关系决不会如中小学那样紧张,因为师生之间不会走得太近,也就少了直接摩擦的机会。但笔者从周围同事处得到的忠告却是,监考时尽可能不要太难为学生,因为如今的学生很难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就是说,所有正当的惩戒措施(如作弊的零分处理等)尽可能少用乃至不用,以免矛盾激化。还有就是军训,上海曾经发生过一起某高校在军训期间一名学生猝死的悲剧。从那以后,学校当然要慎重吸取教训,以杜绝这类不幸事件的再次发生。但由此引起的负面效应却是,军训难以动真格,走过场也是可以理解的。

这样的现象不得不引人深思。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里?果真是校方或教师太顶真,以至学生不堪承受压力?然而,校方若是不顶真,放任学生自流,以保自己一方的安宁,以讨上级部门的喜欢,宁可不作为,也别添麻烦,结果会是如何?不需太多的智商,我们就能推测,那将酿就整个社会难以承受的隐患。设想一下,在如此环境中毕业的学生,日后走上工作岗位,怎能想象他(她)们会有起码的职业道德?长此以往,我们的食品、医疗等诸多领域的安全保障岂不全面失守?可见在学校的教育管理问题上,若对学生一味迁就,对问题一味回避,就是校方或教师的严重渎职行为。

但教师若是严格按章办事,致使矛盾激化以至引出上述惨剧,社会又该如何承受和面对?是否因此需要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把教师也列为高危职业,就如警察、消防人员甚至煤矿工人那样,享受更多的职业津贴?显然这是极端荒谬的思路。也许我们更该反思的是,在眼下这种紧张的师生关系中,教师是否只是单纯的受害者,无须为此类事件承担任何责任?或许就上述两起案件来看,它的发生毕竟具有多重的诱发因素,不具备完全的标本意义。但这决不意味着,过失全在学生一方,是学生的心理偏执或社会风气的严重不良才导致这类事件的发生。恰恰相反,笔者在此更愿强调,也许教师必须承担更多的过失责任。

这种过失责任决不体现于,教师对于学生管得过于严格了,而在于,如今的教师对于学生有一种普遍的冷漠感。就在刚刚过去的教师节中,更让父母担忧的现实问题却是,给教师送红包的尺寸该如何把握?在这一问题上,教师如同官员,任何尺寸的红包都该拒之门外。然而从家长关心的这一话题中却可看出,教师收受红包早已成为行业定规。收取学生红包之后的教师,怎么可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她(他)爱的是红包还是学生,还须挑明?

由此引发的恶果就是,学生对于教师普遍缺乏信任感,更遑论爱戴之情了。难怪如今有这么多的青少年沦为明星的粉丝,因为就在他们处于需要偶像崇拜的时期,现实生活中哪有可令他们倾心崇拜的对象?得不到学生信任的教师,若稍稍对学生有过于严厉的举动,学生的过激反应也就容易理解了。本来以理服人当然重要,但鉴于中小学生正处于特定的心理发育阶段,于是在师生关系中,或许以情动人有时效果会更好。但不少教师见钱眼开,那扇本该打开的“情感”之门却不幸关闭了。说到底,师生关系有着先天的不对称:双方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但在学识和修养上不可能具有同等程度。正如古语所说:子不教,父之过。这,同样适用于师生关系。

就此而言,教师安全的保障,更该由教师自身来落实。毕竟教师面对的是一群有着正常爱心的学生,而非驯兽师所面对的猛兽。

摘自《东方早报》ICT

我们的教育不缺惩戒而是缺爱

熊丙奇

连续几起“弑师案”,引来社会各界对惩戒教育的高度关注。先有教育部官员说“教师正当使用的惩戒并非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迁就学生一切行为”,接着有舆论声称,教育对学生过分纵容将遗患无穷,建议要重视对学生进行适当惩戒。

适当的惩戒教育当然有必要,但在笔者看来,接连发生的“弑师案”,并非由于惩戒教育缺位,而是爱的教育严重缺失所致。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先看10月4日发生在山西朔州的高中生课堂上持刀杀死老师事件。杀害老师的学生刚进高中一个月,报道提到,“网上有知情者称,李明曾在初中时被一位老师打断过腿,而事发前,其父母正在闹离婚”。从中我们可以粗略推断,这个学生杀害老师,不是没有惩戒教育,而是惩罚过度———曾被老师打断腿,甚至由此恨所有老师。而且在家里也感受不到温暖。

接着来看10月21日发生的一中学生因害怕家访杀死女老师的悲剧。几乎可以肯定地说,如果在学校里没有惩戒教育,在家里也没有惩戒,学生怕老师家访么?学生之所以怕家访,显然是怕老师给家长说了不好的表现,回家受到家长的惩罚(不仅仅是体罚,还包括多种形式,包括冷暴力)。

再看10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在课堂上砍死老师的血案,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学生为何杀老师尚不清楚,但就有些社会舆论用异样的眼光看法大的学生,以及由一个极端伤害事件,推论出“80后”“90后”是冷血的一代,这种社会环境,让年轻一代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了吗?

我国著名文学家、教育家和翻译家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反思今天的教育,当我们感慨老师难当时,是否想到过教育者对于教育充满了爱?

不容否认,今天仍旧有一些对学生充满爱心的好老师,但是,普遍而言,师生关系正趋功利化。在中小学,师生关系变为简单的分数关系,老师关心的是学生的分数,而很少有时间和学生谈心、沟通,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在大学,不少专任学科教师,上完课就离开学校,很少在课后再与学生一起谈学习,谈人生。在一些大学的新校区,偌大的校园,往往只有数万学生自行安排课余生活,至于研究生与导师的关系,大多早已变为“老板与打工者”。

当然,今天的教师有很多“难处”,当学校对他们的考核要求是学生的分数、升学率时,他们能不关注分数,把学生作为学习机器吗?当学校用论文、经费、专利作为评价指标时,他们能把大量精力花在不能在评价中起作用的教学上吗?那些充满爱心的教师,往往在上述评价体系中,由于达不到规定的数据指标要求,被边缘化,甚至被淘汰。

教育是做人的事业,只有把教育对准人本身,才是真正的教育。不以人为本,没有对受教育者的爱,才是当今教育出现如此局面的根源所在。在这样的教育氛围中,谈惩戒教育,不过是进一步将教育粗放化、简单化,甚至会更加激化师生矛盾。

来自熊丙奇的博客

http://622007992.qzone.qq.com

好的师生关系

胜过教育本身

婉莹

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看来, “校园矛盾主要表现在两大关键性问题上,一是师生关系问题,二是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这两个问题中任何一个处理不好,都会带来巨大的不良影响。”好的师生关系胜过教育本身,师生间如果不能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心理关系,即使老师讲得再正确也没有用,因为处于“心理断乳”期的学生此时具备很强的叛逆性,他们亟须得到周围环境的认可。孙云晓认为,如果关系处理上出了问题。比如说话生硬粗暴,伤害对方自尊,当他们无法依靠学校和社会的力量解决这些矛盾时,就会以极端的方法自行解决。

“比如重庆一位教师批评一名女学生长得丑,说她‘当坐台小姐也没人要,结果这个女生自尊心受不了自杀了”,孙云晓说,其实从客观上讲,这个女生只是选择了自杀,她也完全可以选择类似的报复性措施。再比如,朔州二中学生弑师案中,学生在其日记中说:“不只是老师,连父母也不尊重我,同学也一样,他们歧视我……我也不会去尊重他们,我的心灵渐渐扭曲。”可见,学生的这些感觉都是因为与老师、同学和家长的关系处理不好才形成的。“因此,面对今天学生行为脆弱的一面,提高教师自身心理健康水平,提高师德水平很重要。”孙云晓说。

中国心理学会会长张侃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暴力行为在校园发生本身就有其特殊性,实施方是具备一定文化素质的人,他们除具有感性冲动外,还有相当的理性认识,因此是一种“稳健”的犯罪,即对犯罪后果早有考虑。这就意味着他们在实施犯罪前往往有一段犹豫期,如何在这段时间内及早发现并给予帮助,是全社会和教育工作者们必须思考的问题。“老师在年龄、社会经验以及社会资源的占有上都比学生更具优势,这就要求老师必须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要相当谨慎,避免作出不公平的判断伤害学生。”张侃说,国外的教学机构对教师与学生的关系非常重视,一旦发现教师与学生之间超出了正常的师生关系,这名教师将永远被清除出教师队伍,因为非正常关系即意味着不公正——比如在打分上或评语上,可能会出现偏差。而当教师不能公平、公正地行使权利时,就会引起学生情绪上的反弹,甚至做出过激行为。张侃认为,教育如果只教书不育人会给社会带来很多问题,与传授知识的技能不同,育人才是高水平的工作,而心理的沟通与疏导是育人的基本技能。当教师队伍不能完全承担起这一职责时,就应该通过某种机制来实现。张侃所说的机制,在孙云晓看来即是自己一直呼吁的建立一套“校园危机预警系统”。“在香港,有很多这样的志愿者,晚上他们会出来观察,发现有青少年一个人在街上走,或者精神恍惚,就会走上前去进行询问,发现和确认问题后,便对他们提供帮助。我们不可能做得那么细,但在校园里做到还是有可能的。”他说。“目前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其实只是一道脆弱的防线。表面上看,它承担了疏导学生心理问题的责任,但绝大多数都不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因为这样的工作不是靠掌握一般心理学知识的人就能胜任的,它的工作是进行心理治疗。”

武汉综合新闻网

爱的教育需要制度支撑

熊丙奇

我从来不认为实施爱的教育,是靠制定师德规范、说教教育理想、鼓励教师奉献就可以进行的。推进爱的教育,应是全方位的,包括社会对教育的爱,具体体现为对教育的重视、对教育规律的尊重;政府对学校的爱,具体体现为保障教育的投入以及给予学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学校对教师的爱,具体体现为给教师有保障的工作条件以及给予教师教学自主权、教育事业发展的空间;教师对学生的爱,具体体现为因材施教、以人为本开展教育,让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家长对教师的爱,具体表现为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客观公正评价学校教育;家长对学生的爱,具体表现为对孩子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合理的成才期望、教会孩子自立自强等等。

观察以上各个环节,可谓环环相扣,彼此影响,相互牵制——政府对学校教育的爱不够,没有保障教育投入,而且也不给学校自主办学的空间,会导致学校对教师的爱不够,无法让教师有保障的工作条件,更无法让教师自主教学,不时要求教师做很多非教学工作;在自身生存存在严重问题,必须用大量时间应付各种指标考核的情况下,老师对学生的爱不够,难以针对学生个体开展教育;家长对学校教育缺乏参与途径,无法有效监督学校办学,对学校教育不信任,把家庭与学校的关系变为简单的消费购买关系,进而对教师的爱不够;在应试教育体系与学历社会用人标准中,孩子的学习成绩直接关系到升学、就业,整个社会均不由自主陷入分数焦虑,与其说重视教育,不如说重视“教育工具”,与其说培育学生,不如说培养分数机器。

毫无疑问,要让教育对准人、充满爱,单纯让教师这一个环节进行调整,是不太可能实现的。这既受制于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又受制于社会的教育观念和人才评价体系。令人遗憾的是,今天在解决教育问题时,很多人就事论事把问题归结到第一线的教师身上,认为只要要求教师有师德、有对学生的爱就能万事大吉,却不分析用什么来支撑教师有爱心,更不从根本上去调整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改革教育制度与人才制度。在这种背景下,教师们已经怕了各种教育建议。

所以,我理解第一线的教师为何赞成加强惩戒教育,因为这可以让他们感受到拥有一点明确的“教育权利”,在政府的“许可”下,可以“规避”他们按教育规律适当惩罚学生的责任。这对解决现实中由于管理学生而引起的家校冲突有一定效果,但其本身并不能改变整个教育集体冷漠的处境,反过来凸显今天教育的困境。

(摘自《现代教育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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