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颂歌 爱的悲歌

2009-04-14 04:38褚艳红
时代文学·上半月 2009年2期
关键词:礼教

褚艳红

摘要:《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这一艺术形象是爱与美的化身,她美丽、善良、温柔宽厚、刚强自爱的性格和不幸的命运使其悲剧内涵十分丰富。作品中刘兰芝对高贵的人格尊严的坚决捍卫,对美满的爱情婚姻的执着追求,对罪恶的封建伦理纲常的勇敢叛逆,合奏出一曲不屈的人生悲歌,彰显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悲剧内涵;人格尊严;礼教;叛逆精神

《孔雀东南飞》是东汉末年的一首乐府诗,最早收录于南朝人徐陵所编的《玉台新咏》,原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后来人们习惯以长诗的第一句称之。诗歌通过一个凄婉动人的爱情故事,着力塑造了刘兰芝这一光彩照人的艺术形象,千百年来人们对刘兰芝的同情多于歌颂,对这一形象的悲剧内涵仅限于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礼教、封建家长制的罪恶,借以表达下层人民渴望美好爱情的良好愿望。但是“任何形象都大于思想”(别林斯基),对文学作品形象的内涵的把握,只有细读文本,不断探索,才能深刻地体会到艺术形象永恒的艺术魅力。笔者认为,作品中刘兰芝对高贵的人格尊严的坚决捍卫,对美满的爱情婚姻的执着追求,对罪恶的封建伦理纲常的勇敢叛逆,合奏出一曲不屈的人生悲歌,彰显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捍卫高贵的人格尊严是刘兰芝形象的审美内涵之一。审视刘兰芝所处的时代,正是封建政权得以加强的时代,也是封建礼教得以完善的时代。在这样一个礼制社会,便有了繁缛而精严的种种约束女子的所谓“妇德”。其中最典型者便如“三从四德”。《仪礼·丧服》中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1]这便是“三从”,它完全无视女性的喜乐、好恶、追求与向往,彻底剥夺了女子作为人的独立性,只能终生处于被动的“从人”的地位。而“四德”是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班昭《女诫·妇行》解释说:“夫云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也。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已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此四者,女人之大德,而不可乏之者也。”[2]四德排斥女子的才华与能力,而推尚贞静守节、言行自敛、身不垢辱、勤于家务等,它从各个方面对女子进行限制。强调了男尊女卑、夫尊妇卑、公姑尊子妇卑的观念,有意弱化、柔化女性,让她们永远都要处于柔弱顺从的卑下地位。

刘兰芝就生存于这样的社会之中,她识大体、顾大局、忍让顺从的性格即是受女德教育的结果。“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不仅美丽聪颖,而且多才多艺、勤劳能干。出嫁之后“奉事循公姥”,“昼夜勤作息”,但焦母的百般刁难却让她认识到了现实的严酷,于是她不再委屈自己,她要争取做人的尊严,她主动遣归了。按照恪守封建礼教的人们的认识,刘兰芝“母不先遣而悍然请去,过矣。”(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但是,研读文本,仔细推敲文本的空白之处,即会发现,如此聪明的刘兰芝,自当深知遣归的屈辱处境,而刘兰芝割舍夫妻深情自请遣归,这其中有多少辛酸往事,又是多么迫不得已!因为刘兰芝出嫁已经二三年了,在这二三年中,刘兰芝曾经付出过多大的努力,“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可想而知,在焦母的无端挑剔中,刘兰芝是怎样的委曲求全,在痛苦的挣扎中,刘兰芝对现实的认识越来越清醒,无论自己怎么努力,都不可能改变婆婆固有的心态,遣归之势已成定局。与其将来被扫地出门,还不如自请遣归。刘兰芝的选择体现了生命意识的觉醒和对人生价值的思考,她不愿再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她要追求最基本的人格尊严。

在遣归成为事实时,刘兰芝没有蓬头垢面,悲悲切切,而是像新嫁娘一样精心打扮自己:“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作者在此浓墨重彩,从头至足铺排刘兰芝的美貌,加重了这一艺术形象的悲剧意义。鲁迅先生在论及悲剧社会性冲突时指出:“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让如此美丽无辜的生命承受如此不幸的命运,这就是悲剧的魅力。面对不公正的待遇,刘兰芝表现的冷静、刚强。这在当时她所生活的那个年代,作为妇女本身能够向夫家提出遣归的要求,是需要很大的勇气才能做到的。被丈夫休回娘家,这是非常羞耻的事情,甚至还要承担沉重的社会压力,有的妇女宁可去死也不愿被丈夫休回娘家。而刘兰芝被休回家却严装打扮自己,镇定自若,从容不迫,表现了外柔内刚的性格。尤其是辞别婆婆时,她没有恶语相加,而是礼貌周全,言语得体,在焦母面前表现出了做人的尊严。出于至诚的本性,刘兰芝作别焦家时对小姑的关切疼爱之情溢于言表,并私下嘱咐小姑“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刘兰芝对待他人,包括伤害过自己的人,都表现出了应有的尊重,让读者充分认识了她的善良与真诚,自尊与自强。她是可怜的,也是可爱、可敬的。刘兰芝对人格尊严的维护,体现了时代发展的新变化。正如李泽厚《美的历程》认为,“从东汉末年到魏晋,这种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新思潮即所谓新的世界观人生观……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呢?”“简单说来,这就是人的觉醒”。[3]

对爱情婚姻的执着追求是刘兰芝形象的另一基本特征。刘兰芝和焦仲卿虽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式的婚姻,在婚前没有彼此的了解和感情,但他们的婚姻是幸运的,他们婚后情深意厚,琴瑟相谐。他们曾经有约:“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所以刘兰芝婚后竭诚尽力,委曲求全,希望感化铁石心肠的婆婆,换的与丈夫焦仲卿长相厮守的结局。即便是被遣已成事实,刘兰芝还是珍视与焦仲卿的这份感情,把自己陪嫁中的珍爱之物留给焦仲卿做纪念,希望对方“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当夫妻洒泪大道分别时,面对焦仲卿的一片挚爱之情,她虽然明白世事难料,前途茫茫,还是与仲卿相约:“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盼望着有一天能实现破镜重圆的梦想。从刘兰芝的誓言中,表现了她对生活充满了憧憬,特别是对爱情有着深深的期待。她希望夫妻能够忠贞不渝,长相厮守。她的誓言与另一首汉乐府民歌《上邪》极为相似:“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首诗歌感情的表白激昂热烈,而这蒲苇、磐石之比更显得深沉执着,表达了刘兰芝“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爱情观。

刘兰芝两度拒婚更表现了她对爱情的坚贞。兰芝回到娘家之后,先是“年始十八九,便言多令才”的县令公子遣人求婚,后是“娇逸未有婚”的郡守五郎派县丞前来说媒,面对富贵荣华的诱惑,面对太守家迎亲的排场,刘兰芝丝毫不为所动,她所珍爱的,只是与丈夫彼此之间的爱情。为了这份真情,刘兰芝进行了抗争,但残酷的现实粉碎了她的梦想,刘兰芝被迫允婚,面对丈夫的误解和冷嘲热讽,她没有反唇相讥,表现了对丈夫的理解、宽容和诚挚的情怀。作为封建社会的一名弱女子,地位卑下而又孤立无援,在一次次挣扎中,刘兰芝对自己的命运和前途有了清醒的认识,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她义无返顾地举身赴清池,走得干净、果决,对那个黑暗的社会没有一丝的留恋。刘兰芝用自己的生命,维护了爱情的尊严,这是对爱情的最美、最悲壮的颂歌!

对罪恶的封建伦理纲常的勇敢叛逆使刘兰芝的形象更为光彩照人。刘兰芝是一个美丽、聪颖、善良、宽容、刚强不屈的形象,从她身上找不出令人厌恶的缺点。而这样的好媳妇却不为婆婆所容。焦母是一个极端蛮横不讲道理之人,视兰芝的美德而不见,置仲卿夫妻的爱情于不顾,一意孤行,棒打鸳鸯。有不少研究者为此寻找焦母厌弃刘兰芝的理由,持“门第说”者认为,焦母是因为两家的婚姻门不当户不对而看不起刘兰芝,焦仲卿是“大家子”,且“仕宦于台阁,有地位有身份,而刘兰芝“生小出野里”,与焦仲卿贵贱差距很大。但从作品中得知,焦仲卿不过是一小吏,而从刘兰芝的嫁妆和自小所受的教育可看出她家境殷实,两家的差距并不构成主要原因。持“无子说”者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封建社会,对父母最大的“小孝”就是“无后”,断送宗族的“香火”。刘兰芝嫁到焦家,没有生下一儿半女,无子被休,名正言顺。如若成立,那么县令公子和太守五郎相继到刘家求婚,难道他们不怕断送了香火?似也荒谬。若从人类固有的心理因素分析,焦母的行为抑或是出于人类早期的“恋子情结”,多年守寡的她无法容忍兰芝抢走自己最亲近的儿子,也同样无法容忍平素对自己敬爱有加的儿子的“移情别恋”。因此,夫妻越是恩爱,就越发引起她的失落与嫉妒;兰芝越是贤良,就越发引得她的不满。无论哪一种理由,焦母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处置自己的儿媳妇。焦母之所以有这么大的权利,是因为在焦母的背后有强大的封建势力和封建礼教做后盾。汉代是讲究孝道的,自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孝道更是立国之本。孔子云:“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4]《礼记》云:“父母在,不敢有其身,不敢私其财也,示民有上下也。”[5]董仲舒明确地提出:“夫孝者,天之经也”。[6]《孝经》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7]在封建社会家天下的时代,这无疑强化了家长的地位,强调了家长的权威。封建社会并不注重夫妻间的情感,《礼记·内则》篇:“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世不衰。”[8]正是在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的重压下,刘兰芝逐渐产生了朦胧的反抗意识,她不甘心作一个会说话的奴隶,不愿意任人摆布。面对焦母的“不悦”,敢于自请遣归,在遣还时的严妆,无疑就是一种示威,她不是悲悲艾艾、灰溜溜地离开。而是光艳照人、坦荡出门。在和焦母告别时,她不亢不卑,说话谦逊有礼而又透着骨气。“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绵里藏针的讲话方式,说得焦母哑口无言,表现了刘兰芝的倔强性格和叛逆精神。

同样,当刘兰芝回到娘家后,刘兄又用了家长制赋予他的权力,动用了封建社会对广大妇女的约束机制,“长兄为父”,所以尽管刘兰芝非常希望能与焦仲卿破镜重圆,但面对势位富贵的诱惑,兄长责备她“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言外之意已经在下逐客令了,刘兰芝的态度是“仰头答”,对刘兄的仰头和对焦母的严妆,在思想上如出一辙。刘兰芝虽然表示“处分适兄意”,但表面允婚,内怀死志,和焦仲卿相约“黄泉下相见”,双双以死殉情。封建礼教、封建家长制的权威,拆散了刘兰芝和焦仲卿的美满婚姻,毁灭了刘兰芝和焦仲卿团圆的梦想。刘兰芝拼却一死维护自己的神圣爱情,对那个时代那个社会做出了最勇敢最激烈的抗争。在这种反叛当中彰显着自我,用宝贵的生命谱写了一曲不屈的人生悲歌。

总而言之,中国封建社会所建立的森严而繁复的礼法织就了一张大网,将中国女性重重裹束,她们的生命权遭遇强固的牵制、肆意的践踏,使她们难以发出畅快的、自由的、生命的呐喊。然而“悲剧一方面像音乐一样,是苦闷从内心发出的呼号;另一方面,它又像雕塑一样,是光辉灿烂的形象。”[9]吟诵这首悲剧长诗,刘兰芝这一不朽的艺术形象穿越千年的时空,向世人彰显了女性自我的生命价值:爱情高于生命,自尊高于爱情,人格尊严高于一切。

参考文献:

[1] 崔高维校点:《周礼·仪礼》[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P67。

[2] 张福清编注:《女诫:女性的枷锁》[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P3。

[3]李泽厚:《美的历程·魏晋风度》[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P193。

[4]李泽厚:《论语今读》[M],北京:三联书店,2004,P27。

[5]郑玄注:《礼记》卷第十五[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P20。

[6]苏兴撰:《春秋繁露义证》 [M],北京:中华书局,1992,P315。

[7]王爱宽:《孝经译注》 [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P58。

[8] 《四书五经全译》 [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0,P1392。

[9]蒋孔阳:《美学新论》 [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P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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