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主体性:语文有效教学不可缺失的因素

2009-05-13 08:34吴萍
现代语文(教学研究) 2009年11期
关键词:主导作用教学活动评价

一、问题的提出

最近,笔者观摩了一堂高中一年级下学期语文对联活动课。该堂课由一位年轻的女教师执教。教学现场有大班额学生(估计不少于60人)、观课者。从课堂表现看,这位女教师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比较成熟的教学基本功。教师从引导学生背诵对仗工整的古诗、讲古人吟诗作对中的练字小故事导入,在引导学生赏析几幅名联之后,教学进入学生参与环节;在教师不断地给上联学生对下联以及学生互评活动中,笔者感觉到了参与学生思维的敏捷、文化知识的丰富,几个回合之后,下课时间到了,教师留了一副有些争议的上联,让学生课后完成下联。活动过程中,笔者注意到,面对教师给出的上联,只有少数同学积极应答、相互讨论,而更多同学只是流露出对对答内容赞同或否定表情,并不参与活动,教师也几乎不对学生的参与效果和合作行为做出有效的评价。观课结束后,引发了笔者对在实现有效教学目标过程中教师主导作用问题的思考……

课堂教学作为学校教育的一种基本的教学组织形式,具有传授知识、发展能力、培养思想道德品质的三大功能,这决定了它在学校教学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工具性”和“人文性”决定了语文学科具有人的发展的基础功能和社会文化的传承功能的双重功能,更进一步表明语文课堂教学的基础地位和作用。

尽管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语文学习的条件得到不断改善,学习的机会和场所随处可见,学生学习语文和提高语文素养的方式、方法也变得多种多样起来,但对大多数学生来说,学习语文最集中的时间、场所仍然是课堂,课堂仍就是培养学生语文素养的主渠道。因此,如何有效利用课堂教学时间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依然是教师进行教学研究的必须关心的问题。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语文教学在教学理念、教学氛围、教学模式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改进,然而正如笔者在公开课上看到的,少数教师在教学组织中,却表现出对学生主体性的片面理解,活动中只注重放手学生活动以及活动形式的生动性、多样性,而学生的参与面以及参与的实效性往往被忽视,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导作用被弱化,这样的课堂教学看似热闹,实则效率低下。鉴于此,本文试图探讨语文有效教学中教师主导作用的问题。

二、理论分析

教学是为实现教育目的,以课程内容为中介而进行的教与学相统一的共同的活动。在教学活动中,师生双方按照一定的目的及要求,通过各种方法进行交往、交流,以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技能,形成完善的个性品质和思想道德,以实现人类社会发展对个体身心发展要求的统一。[1]

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人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时间更是有限,而人的需要又是多方面的,因而学校必须提高教学活动的效率,为其他方面需要的满足赢得时间。有人作过统计,正常情况下,学生每天只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校,以每天7节课每节课45分钟计算,课堂教学时间仅为5小时25分钟。学校作为学生学习知识、培养能力的最主要的场所,必须在尽可能少的时间里用最经济的方式,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以保证学生的全面发展,所以,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成为教学研究领域的永恒主题。

巴班斯基认为,教学最优化有两项的标准:第一个标准是每个学生在教养、教育和发展方面都达到一定水平,这种水平恰好符合于他最近发展区的实际学习可能性;第二个标准是学生和教师都遵守教育学所规定的课堂教学和家庭作业的时间定额。[2]

有效的教学指教师遵循教学活动的客观规律,以尽可能少的时间、精力和物力投入,取得尽可能多的教学效果,从而实现特定的教学目标,满足社会和个人的教育价值需求。简单地说,有效的教学应包括三重意蕴:有效果、有效率、有效益。

教学有效性是教学的生命。曾经有学者对教学的有效性加以概括:一堂教学效率高的课,应达到这样两个70%,即70%以上的学生获得课堂输出的70%以上的信息量。从中可以理解:有效教学应该是面向全体的,应该是有效率的。

讨论有效的课堂教学,有必要理清教学过程中师生间的关系以及他们各自在教学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在教学中,教师起主导作用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必要性。教学的方向、内容、方法、进程、结果和质量等,都主要由教师决定和负责;……教师之所以起主导作用,按通常的讲法,是因为教师受党和国家的委托,“闻道”在先,而且受过专门的教育训练,教学方向、内容、方法等他都已掌握,而学生尚未“闻道”,特别是中、小学生,正在发展成长时期,知识和经验都不丰富,智力和体力还不成熟,他们不可能掌握教学方向、内容、方法等;教师之所以起主导作用,还有其更深刻的根据……教师像一个聚光镜一般,把外部环境和教育对学生提出的要求和提供的条件,集中起来发挥影响;而学生这方面,他们的学习动机、学习行动、学习方式方法,以及学习结果所获得的知识、思想和能力等等,都不可能是主观自生、自发、先验的东西,必须而且在正常情况下可以接受、吸收来自外部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主要来自教师的影响。[3]由此看来,要使课堂教学“有效果、有效率、有效益”,在“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的前提下,还必须有效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三、有效发挥语文教师的主导作用的途径

语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至少应从三个方面体现:有效地设计教学,有效的教学互动以及有效地评价教学。本文主要就教学互动及教学评价进行讨论。

1.教学互动

教学过程是师生课堂教学交往过程的统一。这个统一包括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教学过程是教的过程与学的过程的统一;另一方面,教学过程是教师与学生以课堂教学为基础的人际沟通、交往过程,没有沟通、交往就不可能有教学。

如图1所示,传统班级授课制形式下的课堂交往更多地表现为教师施教于学生的单向交流,这种交往大多数由教师发起,学生参与交往的过程多半只是被动和反应性交往过程。在师生交往中,教师通常把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分配给经过选择的对象,在班级中担任学生干部、学习表现出色的学生表现出较高的互动频率。教师与学生之间的选择性交往必然导致在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内参与机会分配的不均衡性。对于获选机会较少的学生来说,他们往往处于课堂教学活动的边缘,很难有自我表现的机会与时间,这些学生成了课堂教学中被遗忘的角色。

相对于传统教学,公开课上(如图2)教师体现了教学新理念的渗透——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人,教师试图设法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把课堂交给学生;在这堂课上,部分学生表现出较高的参与热情,在课堂上充分地展示自己的学习所得,教师对学生学习活动的关注也基本集中在这一部分学生,课堂上的另一部分学生成了学习活动的旁观者。这样的课堂教学违背了语文教学要“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的新课程理念。

学生受益的全体性是课堂教学高效率的重要标志之一。有效的课堂交往应该呈现第三种(图三)互动形式。在组织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导作用之一就是要均衡地分配教育资源。在课堂教学中,教师除使多数学生理解掌握学习的重要内容外,还要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获得较大的效益,得到应有的发展。再者,学生主体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学习态度主动积极、思维活跃,也就实现了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的最佳结合。因此,教学的组织、环节的安排,方法的运用等都要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2.教学评价

作为课堂教学有机组成部分的教学评价,其间教师的主体作用必然也要充分体现。正如王策三先生在《教学论稿》一书中这样描述[4]:教学活动是一个系统工程,教学本身就是一个带有反馈通道的信息传递系统。教学评价以信息反馈的方式进行教与学的协调,使教学活动在冲突中协调,在协调中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教学评价不是教学的最终环节,而是新的教学活动的开始。

在公开课上,教师把教学评价的话语权完全交给了学生,整个活动中几乎没有对学生的学习(完成效果)作出有效评价,这样的教学时不完整的,不可能让学生获得应有的知识,有效教学也就无从谈起。教学评价具有导向、调节、诊断、增值、反思等功能。教学中,教师可以借助学生完成的下联以及学生间相互评价的结果,适时穿插有关对联的文化知识讲解,这样可以使不完善的对联得到提炼,让认识不到位的学生从中得到弥补。对于有争议的问题,教师更不能忽视,可以引导学生运用相关知识进行辨析。

为学生发展服务,为学生创造最好的教育服务,是现代社会对教育评价的基本要求,通过评价不断改进教育教学,使学生能够受到越来越好的教育,这应当是每一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语文教学中的评价重在激发学生提高语文素养的热情,并有利于教师发现学生学习上的优势、不足及其形成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发展建议,同时引起教师反思自身的教学行为,不断调整和完善教学过程,促进语文教师的专业发展。

语文教师的评价要突出整体性和综合性,应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几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在保证达成基本目标的基础上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关注学生的不同兴趣、不同表现和不同的学习需要,这将有利于鼓励学生对课程的自主选择,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发展,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个性化要求,采用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评价方法。

学生与教师作为人之个体,必然拥有他们自己的主体性,即作为人之主体的规定性,也必然具有人之主体的能动性、独立性、整体性、独特性、创造性等基本特征。[5]学生的主体性体现在学生作为教学活动学的主体性规定,主要体现为学生对思维过程的控制能力,即通过自身的思维活动内化知识、发展能力、形成情感,是教学活动的实践者;而教师的主体性是教师作为教学活动教的主体性的规定性,体现为教师是教学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指导者、评价者。教师主体性的发挥是以学生主体性的发挥为目的,而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又以教师的主体性发挥为前提。教师主体性的充分发挥,能为学生的学习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情景,有助于学生主体性的更好发挥。[6]

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新课程理念,强调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但不否定和弱化教师主导作用和教师的创造性。生本教学不是要弱化和消解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主导作用,而是对教师主导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教师的主导作用已不再局限于传授知识,而应当扮演学生学习的指导者、组织者、参与者、评价者的角色。教师的主导作用在组织教学中要体现出一定的预见性和引导性,表现为对教育资源的选择加工以及教学手段的优化,使教学内容及教学形式为学生所喜闻乐见,引导全体学生共同参与,让他们通过对教育文本的内化,从而促进学生自我的建构和自主发展。

参考文献:

[1]钟启泉.课程与教学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4.

[2]巴班斯基.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

[3][4]王策三.教学论稿[M].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

[5]肖川.论主体性教育研究的深化[J].江西教育科研,1999,(1).

[6]何善亮.主体性原则:有效教学的根本原则[J].教育科学论坛,2007,(12).

(吴萍云南蒙自红河学院教师教育学院66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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