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谈伦理与师生矛盾的消解

2010-04-07 09:24王跃奇
关键词:哈贝马斯伦理学矛盾

王跃奇

商谈伦理与师生矛盾的消解

王跃奇

师生矛盾是教育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一个矛盾,如何消解师生间的矛盾,对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以可普遍化原则和话语伦理学原则为核心内容,希望通过主体间性的商谈与沟通建立一个理想的话语情境,对解决当下的师生矛盾有着很好的指导作用。

商谈伦理;师生矛盾;消解

近几年来,总是有各种师生矛盾冲突的事例见诸报端,更有“弑师案”这样严重激化了的师生矛盾事件的发生,人们不禁要问:这到底是老师的责任?还是学生的责任?面对师生关系的不和谐,我们应怎样来化解师生矛盾,共建和谐师生关系呢?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师生对立冲突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追求教育过程与目标达成的协调和优化?对此德国当代着名哲学家、伦理学家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理论,为解决师生矛盾、构建和谐师生关系提供了很好的实践范式。哈贝马斯把语言作为交往的手段,人际交往的基础是言语行为的以理服人,这种观点超越了恃强欺弱的霸权主义,按照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的观点,重新审视师生矛盾的情况,可有效地将解决师生矛盾问题前移,做到预防为主,变被动为主动,对消解师生矛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

一 当前师生矛盾及成因分析

教师与学生的对立统一是学校的主要矛盾,学校一切工作的开展都围绕着这一对矛盾展开。师生冲突各种各样,根据冲突行为表现的不同,其表现形式大体可分为以下三种。(1)认识冲突。师生关系从哲学层面上来理解,不外乎包括以下三种情况:其一,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其二是,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其三是教师是主体,学生也是主体。不难看出以上三种情况事实上都是教师具有主体性的决定作用,这样一来在教学的交往中,教师总是想同化学生,势必造成学生的反感。(2)语言冲突。传统的师生关系理念虽然有教师应尊重、爱护、理解学生的观念和要求,但它更强调教师在教育关系和社会关系中占绝对支配的地位,学生只能惟命是从,不能随意评价教师。在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下,某些教师心理上有较强的优越感,往往放不下架子,不愿以平等的身份和学生交流,不能主动与学生交心,即使某学生有偏常问题,也要求学生必须主动找教师检讨方是常理。因而致使师生相互间欠沟通、欠理解,学生口服心不服,致使师生关系问题出现对学生采取居高临下的姿态,动辄训斥学生,用语言恐吓学生、用语言激将学生,讽刺、挖苦学生。师生因认识、情感、思想等方面的分歧和矛盾激化,双方采取语言上的对抗。(3)行为冲突。这是继语言矛盾之后产生的更为激烈的冲突。譬如教师对课堂上摆弄玩具物品的学生进行口头批评达不到效果,某些教师采取拉扯学生、与学生的身体发生推撞、推(赶)学生出教室、出手打或出脚踢学生等行为,而学生因行为意志受阻进行反抗,由此产生行为冲突。[1]

下面,我们有必要分析一下师生冲突产生的原因。上面列举的几种师生矛盾冲突表面上表述各不相同,但从哲学的视野,实质上来说都是教师信奉主体性思维所造成的,主体性哲学自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的“本原”说以来一直到近代,都认为把探究世界存在本质的活动转化为认识主体自身的活动。尤其到了近代,笛卡尔用现代的方式重新以“自我”作“同一”的基础的开创者,从而建构了近代哲学的框架。主体性哲学的共同特征是:以主体和客体二分为前提, 以个人为中心来对待自然和他人,以强调主体性、建构自我为己任。按照主体性哲学二元对立的思想,人们在把自己设定为主体的同时, 他人和自然也就成为客体。由于主体性思维的风靡一时, 在现代哲学中首先确证了人类中心主义。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中的“我思”具有无可怀疑的明确性,使它成为一切知识明确性的根源,一切知识必真的绝对前提,把“自我”看作“绝对的自我”,从这种思维出发看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势必把自我从他者和人类共同体中分离出来, 从而造成了自我与他人、自我与整个人类之间的绝对对立。按照主体性哲学的思维来关照师生关系的结果就是“以教师中心”和“以学生中心”意识的产生。以个人为中心意识的过度膨胀,使得教师和学生不再是以完整的“人”的方式存在着,而是以满足某种外在的个体和社会的功能性目的而各自选择的“角色”存在着, 师生彼此之间的交往、对话和沟通缺乏一种“本源性”的真诚和信任, 目的都是为了认识对方、同化对方,最终更好地“消灭”对方,从而忽略了对作为学生的他者地位的尊重和教化, 造成现代教育中个人主义、权威主义、功利主义以及其他各种有悖人之本性的矛盾冲突。主体性哲学视角下的师生关系,无论作为主体的教师还是作为主体的学生最终都会沦为被对方所主宰的客体,一方主体地位的缺失造成了师生之间矛盾的激化。对此只有用商谈、对话的思想才是真正解决师生矛盾的根本出路,教师与学生之间应寻求交往、对话、协商的方式才能避免矛盾冲突。

二 哈贝马斯“商谈伦理学”的主要内容

1. “商谈伦理学”的观点。“可普遍化原则”和“话语伦理学原则”是哈贝马斯“商谈伦理学”的两个基本原则。哈贝马斯首先以可普遍化原则 阐述了商谈伦理的可行性:“一切旨在满足每个参与者利益的规范,它的普遍遵守所产生的效果和附带后果,必定能够为所有相关者接受,这些结果对于那些知道规则的可选择的可能性的人来说, 是他们所偏爱的。”[2]这就是说对话双方通过商谈一致性的论证和程序规则,更重的是经过论证或话语双方共同接受的共同利益,确保通过商谈得以达致伦理共识。话语伦理学认为:“一切参与者就他们能够作为一种实践话语者而言,只有这些规范是有效的: 它们得到或能够得到所有相关者的赞同。”[3]这也就意味着,处于对话双方的人们也必须承认和遵守的道德规范应能代表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能为大家自愿而非强迫地认可和遵守,因此,每个话语人都拥有话语权,都有权在商谈中表达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表达自我的合理利益诉求。按照哈贝马斯商谈伦理学的观点,随着人的道德意识和判断能力的发展,可普遍化和话语伦理原则不断形成。人们的道德发展到了一定成熟阶段,人们的道德判断就会是真正出自本心的了,人们就会出于理性建立普遍的道德规则,并自觉接受这些规则的约束;也就会从人类理性的视角去考虑问题,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他人, 同他者平等协商, 以达成共识。

2. 商谈伦理学中的理想话语境界。哈贝马斯认为, 在人类语言里隐藏的一个目的是大致了解,而这个目的进一步蕴含着一个没有任何制约的“理想话语情境”。在“理想话语情境”或者是在语言的使用里,有三个有效规范着语句的使用或人的语言行为,使说话者可以正确地运用语言跟别人沟通。一是真理规范,即在认知层面的沟通过程里,我们期望所使用的句子能够反映外在世界的事实,并且通过它将相关事实告诉别人。这些句子的有效性取决于其能否表达事实的真相。二是正当规范,即语言使用者和别人沟通时,要遵守人与人沟通的社会规范。因此,在以语言为媒介进行相互沟通时,要遵守制约着这些语句的规范。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合理和正当地使用这些语句和别人沟通。三是真诚规范,即我们使用的句子希望别人相信这是真诚地表达我们的内心想法和感觉的。[3]虽然,哈贝马斯明白,在实际生活中,人类使用语言的目的往往并不是以达到真诚了解的沟通为目的的,但是他仍坚持真诚的沟通是人类行为的出发点,因为任何行为要达成其目标,必然先要对方明白此行为的意义。

三 “商谈伦理学”视野下师生矛盾的消解

师生矛盾是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的带有攻击性的对立冲突行为。在教育实践中,师生矛盾的有效消解需要师生双方通过商谈的方式解决,通过双方充分的交流,达到双方需求、目的一致,以取得良好的效果。相互沟通和相互理解的过程就是一种商谈,这就是说话语双方在机会上的均等、权利和道德上的平等。如果话语的双方不能以平等、自主的主体身份而存在,这时候主体间性关系就会在某种意义上演变为主体—客体对立或物—物关系,这种情况下的商谈就是异化商谈。异化商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谈,因为这种商谈不具备真实商谈的实质性内容和意义。哈贝马斯以商谈伦理为基础,提出了以个性解放与人际和谐为目标的现代商谈观,对师生矛盾的消解而言,站在教师责无旁贷的角色立场,我们至少可以得到以下两点启示:

1.师生矛盾消解的前提是师生间要相互信任。教师应首先承认并尊重与学生之间的差异性,这包括自身的特殊性以及自身之外学生的他异性。商谈伦理的基础是交互式的存在,而保证交互性得以实现的关键则是信任。师生之间的信任是商谈的先决条件,是消解师生矛盾的关键。正是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坦诚相待,彼此尊重的基础上,双方才会产生信任感,平等商谈才成为可能。师生间在真诚、尊重的基础上建立的相互信任关系是有效消解师生矛盾的方法,也可以使师生矛盾由事后处理变为事前预防。

2.师生之间的商谈应凸显主体间的对话意识,运用有效语言行为促进师生矛盾的消解。在实际的教育过程中,教师很少与学生对话。对受到教师批评的学生,有时想提出自己的看法,但教师根本不给申诉的机会,这往往就导致了师生间的激烈的矛盾冲突。哈贝马斯认为,交往行为的主要方式是主体间性的诚实对话。交往的目的是为了达成理解与一致的行为,它是主体间性通过符号协调的相互沟通和社会一致性为基础,最终达成谅解。所以教师在与学生的对话过程中要以平等的身份来进行。总之,师生矛盾的有效消解需要师生双方的共同配合和努力,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为师生矛盾的消解提供了一条可行的思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作用。

[1] 柳士斌.关于师生关系的哲学分析[J].当代教育论坛,2006,(3).

[2] 汪行福.走出时代的困境——哈贝马斯对现代性的反思 [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

[3] 哈贝马斯. 交往行为理论[M] . 曹卫东,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

OnDiscourseEthicsandContradictionBetweenStudentsandTeachers

Wang Yueqi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students and teachers exists objectively through the whole educational process. Discourse Ethics advocated by Habermas , The principles of universalization and discourse is the core of the theory. The paper tries to construct an ideal speech situation by communication among the subjects. The theory may play a constructive role in resolving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eachers and students.

discourse ethics; contradiction between students and teachers ; resolving

ClassNo.:B82—05DocumentMark:A

陈砚秋 郑英玲)

王跃奇,在读硕士,安徽师范大学2008级伦理学专业,安徽·芜湖。邮政编码:241003

1672-6758(2010)06-0036-2

B82—05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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