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我指称的合理性

2010-08-15 00:45陈伟陈建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说谎者罗素明信片

陈伟 陈建

(1.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湖北武汉 430223;2.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重庆 400715)

论自我指称的合理性

陈伟1陈建2

(1.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湖北武汉 430223;2.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重庆 400715)

悖论问题一直是中西方逻辑学者研究的热点问题,从古希腊的“说谎者悖论”开始人们就探讨有关悖论问题,至今这一探讨仍未停止。我们知道悖论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自我指称,由此在学术界出现了许多理论都是通过禁止自我指称来避免悖论。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论述自我指称是合理的,它既不是悖论产生的充分条件,又不是悖论产生的必要条件,禁止自我指称的方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悖论问题。

悖论;自我指称;恶性循环原则;解悖方案;解悖标准

一、悖论的概念

“悖论”一词来自希腊文,是超出、违反、对抗和意料之外的合称。笼统地讲,悖论是指一种导致矛盾的推理过程。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是这样定义悖论:指由肯定它真,就推出假;由肯定它假,就推出它真的一类命题。这类命题也可以表述为:一个命题A,若肯定A,就推出非A;反之,若肯定非A,就可以推出A。

陈波在《逻辑哲学导论》一书中给悖论下的定义为:如果某一理论的公理和推理规则看上去是合理的,但从这一理论却推出了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或者证明了这样一个命题,它表现为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的等价式。那么,我们说这个理论包含一个悖论。这里提出了关于悖论的三条标准:推理的前提明显合理;推理过程合乎逻辑;推理结果是自相矛盾的命题或命题的等价式。

二、悖论与自我指称

自我指称是当前公认的悖论形成的重要原因。所谓自我指称,简称自指,是指一个总体的元素,分子或部分直接或间接地指称这个总体本身,或者要通过这个总体来定义或说明,这里的总体可以是一个语句,集合或类。罗素谈到自我指称是这样解释的:“一切悖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我们称之为自我指称性或自反性——在每一个悖论中,对某种情况的所有情况有所论述,从所说的情况就产生一种新的情况。”——即所说的情况中涉及到所有的那些情况。他同时又认为在这种不合法的自我涉及下,就会使我们的命题进入一种恶性循环的怪圈。“这种恶性循环起源于这样的假定:对象的一个汇集可以包括只能用作为一个整体的汇集加以定义的那些分子”。

由自我指称所形成的“恶性循环”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直接循环,在这类循环中,作为主体的元素或部分反过来直接指称主体本身。如著名的“说谎者悖论”、“罗素悖论”等。“说谎者悖论”可理解为这样一句话:“我说的这句话是谎话”。如果认为这句话是真的,那么根据这句话的内容,这句话是假的;同样,如果认为这句话是假的,那么根据这句话的内容,这句话是真的。这一句简单的命题完全符合悖论定义的三条要素,同时其讨论对象又是主体本身。我们可以根据说谎者悖论构造出许多类似的悖论,诸如:不执行这条命令。不执行这条命令就是执行这条命令,同样执行这条命令就是不执行这条命令;另一种是间接循环式,“即表面上没有循环,但在兜了一个或大或小的圈子之后又回到了原处,最后依然是自我指称或自我相关”。如明信片悖论:一张明信片正面写着“本明信片背面的那句话是假的”,反面写着“本明信片背面的那句话是真的”。

从说谎者悖论、罗素悖论和明信片悖论等一系列悖论来看,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自我指称。自我指称与悖论几乎“形影不离”,人们从而认定悖论的产生与自我指称密切相关,并由此出现了一系列通过禁止自我指称来避免悖论的解决方案。如:公理集合论通过修改和限制概括规则的使用,或则通过更严格地限制做集合元素的资格,避免了自我指称。罗素明确反对自我指称,认为自我指称会导致“恶性循环”,因此他明确提出“恶性循环原则”。塔斯基语义学则通过对语言进行分层从而使“真”、“假”等语义概念相对于某个层次的语言来避免自我指称。克里普克则把塔斯基的程序倒过来,从某个具体的语句开始,反过来追溯它为真或为假的根据或基础从而达到避免自我指称的目的。

三、关于自指的合理性

自我指称确实与悖论的产生有着一定的关系,但是通过禁止自我指称来避免悖论不仅否认了自我指称的合理性,同时也没有从根本上找到悖论产生的根源。

第一,自我指称不可避免,它普遍存在于自然界中的各个领域。从现实生活的角度来看,许多自指现象都是有意义的。很多情况下人们需要使用自指句来表达意图、交流信息。例如,为了反对在墙上乱贴告示,有人贴了内容如下的一张告示:“禁止在此处张贴告示,违者罚款50元。”如果按照告示的内容,贴此告示者同样应该被罚款;但是从情理上说,似乎又不该被罚。这样的自指句虽然导致悖论,但并非无意义,显然不应该被加以禁止。所以,如果对所有的自指句都加以禁止,我们将不能使用一些原本很有意义的自我指称来表达思想,语言的表达能力将会受到很大削弱。1997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一本书名为《哥德尔、艾舍尔、巴赫——集异璧之大成》,该书的作者认为在哥德尔定理、艾舍尔的绘画、巴赫的交响乐中都存在着大量的自我指称。在他看来:在某种意义上,整个世界就是一个自我指称、自我缠绕的整体。

第二,通过禁止自我指称来避免悖论,不符合RZH解悖论标准的非特设性。RZH解悖标准(罗素-策墨-哈克)是研究悖论解决方案的准则,它包括三个方面:足够狭窄性、充分宽广性和非特设性。非特设性是从哲学角度对解悖方案提出的要求,它是衡量解悖方案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非特设性不仅要求方案的提出能够消除悖论,还应该能够解答“为什么这些前提和原则从表面上是无懈可击的,而实际上却是有懈可击的”从而在哲学上对其方案的合理性做出论证。罗素的“恶性循环原则”、塔斯基的语义学等解悖方案从不同角度避免了自我指称,但它们仅仅是为了消除悖论而提出的规则,却没有找到悖论出现的根本原因。

第三,自我指称并不必然导致悖论,也就是说自我指称并不是悖论产生的充分条件。这是因为自我指称并不是导致悖论的惟一条件,陈波在《逻辑哲学导论》中就指出:“悖论的产生与三个因素有关,即自我指称、否定性概念以及总体和无限”。这三个要素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必然导致悖论。例如:这个语句是用汉语表达的。这个语句是用黑字写出来的。在我们日常话语中有许多这样的自我指称,但是它们并不造成悖论。同样,我们也可以构造诸如说谎者悖论、理查德悖论、明信片悖论等这些包含直接自我指称的悖论的“说真话者”的形式。如,说谎的悖论的肯定变形为:我说的这句话是真的。如果这句话是真的,就是真的;如果这句话是假的,就是假的,没有任何悖论。因此,在考虑悖论解决方案是不能单独考虑自我指称,应该把自我指称、否定性概念以及总体和无限联系起来。

第四,并非所有悖论都包含自我指称。因此,自我指称并不是悖论产生的必要条件。孔斯在1992年的《信念悖论与策略合理性》一书中探讨了“无自指的置信悖论”。孔斯认为“置信悖论”的产生并不依赖于自我指称。他例证如下:“甲向乙提出:乙可以选择盒子A(它是空的)或则盒子B(它有1000元),但不能两者都选。甲保证:如果乙就此做出一个不合理的选择,他将给予10000元奖励。那么乙将如何选择呢?如果我们假定乙取盒子A是不合理的,则取A将使乙比取B多得9000元,从而使取得A成为合理的行为;反之,如果我们假定取A是合理的选择。则取A将至少比取B少得1000元。所以取A终究又是不合理的。从而有:乙取A是合理的,当且仅当乙取A是不合理的……”孔斯指出这个“故事”可以构成一个严格悖论,它符合悖论的三个要素:推理的前提明显合理,推理过程合乎逻辑,推理结果是自相矛盾的命题或命题的等价式。但是这个悖论并没有包含自我指称。也就是说没有自我指称,悖论却依然产生了。因此,存在着没有自我指称的悖论,自我指称并不是悖论产生的必要条件。

四、结束语

在讨论悖论的解决方案时,人们看到许多悖论中包含自我指称,就提出必须通过消除自我指称来避免悖论。实际上,自我指称有着自身存在的价值。它既不是悖论产生的充分条件,又不是悖论产生的必要条件,它们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禁止自我指称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悖论问题。

[1]罗素,温锡増译.我的哲学的发展[M].商务印书馆,1982.

[2]陈波.逻辑哲学导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罗伊,索伦森.悖论简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4]张清宇.逻辑哲学九章[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

[5]苏珊,哈克.逻辑哲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6]陈波.逻辑哲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7]丁和平.悖论与自指[J].安徽大学学报,2007(3).

[8]王建芳.悖论与自我指涉[J].哲学研究,2005(6).

陈伟(1981-),男,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陈建(1986-),男,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09级逻辑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现代逻辑。

20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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