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智慧、政治良心和政治勇气相结合的典范

2011-02-19 07:30王素莉
中共党史研究 2011年11期
关键词:刘少奇决议同志

王素莉

《历史决议》是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作出的重要政治决议,依照从“文化大革命”后期到新时期起点的历史转折和中国共产党的理论逻辑,这个《历史决议》具有里程碑的作用和意义。它反映了邓小平等领导人的政治智慧、政治良心和政治勇气。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成为一个首要的原则性问题。1977年4月10日,还未恢复工作的邓小平,在给中央的信中就明确提出:“我们必须世世代代地用准确的完整的毛泽东思想来指导我们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①《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157页。据统计,由此到1981年5月的4年间,邓小平有15次之多以不同方式重申了这一原则性意见②参见《龚育之自述》,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339—342页。。可以说,在对待历史问题上、在把握《历史决议》的起草方针上,邓小平的思想一直非常明确,这就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③《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2页。。但是,这个原则性意见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真正在全党达成共识。

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和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但在评价“文化大革命”时却留了尾巴。邓小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中说:要对“文化大革命”“作出科学的评价,需要做认真的研究工作,有些事要经过更长一点时间才能充分理解和作出评价,那时再来说明这一段历史,可能会比我们今天说得更好”。因为“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发动的,其出发点“是反修防修”,“至于在实际过程中发生的缺点、错误,适当的时候作为经验教训总结一下,这对统一全党的认识,是需要的”。④《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49页。1979年9月29日,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第一次比较全面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问题,也涉及了“文化大革命”的评价问题。他指出“文化大革命”是一场“反革命大破坏”、“大灾难”。显然,在当时敢不敢正视毛泽东晚年发动和领导的“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敢不敢理直气壮地肯定毛泽东的历史功绩是第一位的,把毛泽东思想同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区分开来,还有许多难以突破的障碍,需要党中央具有两个方面的政治智慧、政治良心和政治勇气,需要党表现出“大智大仁大勇”⑤参见《龚育之自述》,第337页。。在随后不到三年的时间里,这个“大智大仁大勇”通过党中央推进的三件大事清晰地表现出来。

第一件大事:为刘少奇平反

作为“文化大革命”的最大案件,刘少奇案的重新处理,可以说直接关联到对“文化大革命”历史的评价。1978年11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在分组讨论中一些同志提出:“对‘文化大革命’应当重新研究,‘七分成绩,三分错误’的评价不能说服人;‘刘少奇的资产阶级司令部’根本就不存在。”⑥《中国共产党历史》第2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第1056页。1979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对刘少奇一案进行复查。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作出《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彻底推翻强加在刘少奇头上的一切罪名,“恢复刘少奇同志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为刘少奇平反,事实上对“文化大革命”作出了彻底否定的结论。

《决定》稿起草过程中,在讨论写不写刘少奇的缺点时,邓小平坚持认为:这是“一个重要原则问题。实事求是可不容易。写上这样的词句不会给人们说这是贬低少奇同志,不可能这样理解。少奇同志与一般人不同,在给他作的平反决议中如果没有这样的内容,会给人一个印象,就是所有错误都是毛主席一个人的,这不是事实。我们犯的错误比少奇同志的错误多,总要承认他也有错误就是了。这也是个党风问题。”⑦《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第604页。《决定》贯彻了这个指示,其中有一句话:“我们党在工作中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犯过一些错误,刘少奇同志也犯过一些错误”。这句举重若轻的话,为《历史决议》提供了方法论的依据。

1980年4月1日,邓小平再次强调说:“讲错误,不应该只讲毛泽东同志,中央许多负责同志都有错误。‘大跃进’,毛泽东同志头脑发热,我们不发热?刘少奇同志、周恩来同志和我都没有反对,陈云没有说话。在这些问题上要公正,不要造成一种印象,别的人都正确,只有一个人犯错误。这不符合事实。中央犯错误,不是一个人负责,是集体负责。”①《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96页。1980年11月,陈云对胡乔木说:“毛主席的错误,地方有些人,有相当大的责任。毛主席老讲北京空气不好,不愿呆在北京,这些话的意思,就是不愿同中央常委谈话、见面。他愿意见的首先是华东的柯庆施,其次是西南,再次是中南。”②《陈云年谱(1905—1995)》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260—261页。

既然全党都有错误,这就关涉党在当年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即在理论高度上思考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毛泽东存在误区,包括刘、周、陈、邓在内的中央高层领导也存在误区。在党内4000多位高级干部讨论《历史决议》初稿时,意见最大的是“文化大革命”前十年。但在总结这十年的错误时,《历史决议》提出:“这十年中的一切成就,是在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集体领导下取得的。这个期间工作中的错误,责任也同样在党中央的领导集体。毛泽东同志负有主要责任,但也不能把所有错误归咎于毛泽东同志个人。”③《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23页。这个论述,从今天来看也是站得住脚的。应该承认,当时毛泽东看到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存在的问题,也想方设法去改正,比如1958年底到1959年上半年九个月的纠“左”。但是他没有从根本上察觉社会主义模式和体制的弊端,而且对形势估计错了、采取的方法错了,还从警惕“修正主义”的动机出发终止了带有调整性质的探索,因而给党造成了严重危害。

第二件大事:推进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有一段经典论述:“我们在讲到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方面的弊端的时候,不能不涉及到毛泽东同志晚年所犯的错误。”“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不幸。”“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高度重视”。④《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这样的认识,也为《历史决议》提供了方法论的依据。

邓小平一再要求《历史决议》的起草者在评价毛泽东的时候要掌握分寸,“错误的东西要批评,但是要很恰当。单单讲毛泽东同志本人的错误不能解决问题,最重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毛泽东同志说了许多好话,但因为过去一些制度不好,把他推向了反面”。⑤《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649页。因此,《历史决议》在分析“文化大革命”的制度成因时讲了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第一,毛泽东的错误是在巨大的胜利面前“逐渐骄傲起来,逐渐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主观主义和个人专断作风日益严重,日益凌驾于党中央之上,使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集体领导原则和民主集中制不断受到削弱以致破坏”。第二,毛泽东错误产生的制度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没有正确解决领袖和党的关系出现的严重偏差对中国共产党的消极影响;另一方面是中国长期封建专制主义在思想政治方面的遗毒没有肃清。这两个方面的结合,致使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民主没有制度化、法律化,因而为毛泽东的错误提供了历史条件,也就使党和国家难于防止和制止“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和发展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35—36页。。制度建设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深层次的问题,正如邓小平所说:“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旧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①《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这个教训在今天也是有意义的,要使“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悲剧不在中国的大地上重演的最根本前提就是制度建设。这个教训是用血的代价换来的。

第三件大事:公开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

《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在对“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的分析中指出:“‘文化大革命’对我们党、国家和民族造成的危害是全面而严重的,在政治、思想、文化、党的建设等方面都产生了灾难性的后果”,“留下了极其惨痛的教训”。“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这场内乱极大地损害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崇高声誉,玷污了人民民主专政,严重地影响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进程,必须予以彻底否定。”②《中国共产党历史(1949—1978)》第2卷下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第966、971页。1980年11月至1981年1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公开审判,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受到法律制裁。邓小平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我们之所以要把公审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放在公布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文件之前,就是为了说明他们是犯罪,而毛泽东同志是犯有错误。”③《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第695页。依法审判这两个反革命集团,为重建社会主义法制,防止历史悲剧重演设置了不可逾越的政治底线,同样为《历史决议》提供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方法论依据。

早在1979年9月29日,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就把“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两个集团的活动定性为“反革命阴谋活动”,并认为这“同我们党所犯的错误,性质是截然不同的”④《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62页。。邓小平进一步指出,这个性质的截然不同就在于:“毛主席一生中大部分时间是做了非常好的事情的,他多次从危机中把党和国家挽救过来。没有毛主席,至少我们中国人民还要在黑暗中摸索更长的时间。”⑤《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44—345页。所以,《历史决议》的结论是:“‘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它“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对于‘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毛泽东同志负有主要责任。但是,毛泽东同志的错误终究是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所犯的错误。”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30—31页。

站在今天的角度来看,《历史决议》反映了邓小平等人的政治智慧、政治良心和政治勇气。上述三件大事表明,邓小平一方面要延续毛泽东开创的事业,另一方面也必须拨乱反正,作出改革开放的关键抉择,在理论发展和制度改革方面作出重大调整。通过审判林彪、江青集团和《历史决议》的公布,“把过去的问题了结了,不再纠缠。我们十亿人民一心一意向前看,向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努力”。⑦《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第709—710页。在十一届六中全会上,邓小平曾断言:“相信这个决议能够经得住历史考验”⑧《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83页。。回眸30年来的风风雨雨,《历史决议》的确经受住了历史考验。它的基本精神和方法论原则,在当前历史条件下对重新凝聚改革共识、统一党内外思想,仍有很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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