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关系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国家战略

2011-08-15 00:43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霸权主义知识产权战略

刘 沛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标局,北京 100000)

中国对外关系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国家战略

刘 沛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标局,北京 100000)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日益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中国对外关系中无法回避的话题。为应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竞争和挑战,我国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

中国对外关系;知识产权;国家战略

一、引言

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当代国际关系的新领域。国际关系是国际政治行为主体之间相互作用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而一个国家在国际关系中所处地位是由多种基本要素构成的综合国力决定的,其中就包含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经济和高科技实力。与知识产权相关联的,主要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当然近年来,在国际事务中反映出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国际政治关系也日渐增多[1]。经济实力作为综合国力的基石,决定着国家的生产能力和对外贸易规模、军事力量的强弱、全民教育程度的高低、人民生活水平以及政局的平稳。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愈发成为综合国力中最为活跃、作用日益突出的因素。一个国家科技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程度。

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对外关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规定,我国在对外关系中要扩大和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对外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加强国际和区域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及基础设施建设与利用的交流合作,鼓励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对外合作,引导公派留学生、鼓励自费留学生选修知识产权专业,支持引进或聘用海外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秩序的构建,有效参与国际组织有关议程。

二、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面临的挑战

我国2008年制定了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两年来,我国知识产权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截至2009年,中国已连续五年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世界第八,名列发展中国家第一位,并且连续五年成为被指定领土延伸最多的国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指出:“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成绩令人鼓舞,它大大改变了世界创新版图”。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面临着面临着各种挑战,其中最主要的两大挑战。

1.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多头领导、管理分散

知识产权涉及商标、专利、版权等方面。目前,我国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主要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和国家海关总署等组成。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际化、一体化趋势的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多头、分散管理、机构设置不统一的状况,已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因此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核心机构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国家战略。国外知识产权主管机关管辖范围都涵盖商标、专利和版权等所有领域,如美国专利商标局、法国工业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

2.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海外维权意识亟待加强

当前中国企业在注重输出产品的同时,容易忽视在国外知识产权的申请与保护。我国企业一定要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避免遭受国外不良企业的侵害。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意识薄弱,对无形资产重要性的认识模糊,难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同时由于不熟悉国际规则,使得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在国外屡遭有关知识产权的恶意诉讼。

三、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战略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就认识到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一方面它通过颁布一系列法案,大力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和产业化;另一方面积极通过多边谈判和国内立法,谋求美国知识产权在世界范围内的霸权地位,把保护国内产业和保护国家竞争优势的战略管理理念贯彻于立法和执法中去。

2002年,小泉纯一郎就任日本首相后,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本着“国家利益优先”的原则,强调知识产权的创造循环。由此确立的“知识产权立国”,被称为继明治维新“开国”和二战后“开国”之后的“第三次开国”。

欧盟自成立以来,即着手进行欧盟各成员国间知识产权管理的协调,加强欧盟对外贸易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立法打击欧盟内部的侵权行为,并将自己的知识产权标准向海外输出,在世界知识产权体系中占据了优势地位。位于西班牙阿里坎特的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内代表各欧盟成员国努力做到用一个声音说话,大大提高了欧盟在该领域的话语权。

四、关于我国实施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几点建议

1.改变知识产权保护多头管理的分散局面,建立强有力的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当前知识产权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必须有相应的强有力的统一机构的设置来进行保障。在发达国家采取的是相对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机构设置,如美国、日本等。在我国目前采取的是多部门负责制,职责的界定不是非常清晰。但我国不能照搬发达国家的管理模式,而要立足于本国实际,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改变知识产权多头管理的分散局面,建立强有力的统一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2.我国企业应树立全球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及时申请知识产权国际注册并完善知识产权监测制度

自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史上第一项专利权在五百多年前出现至今,地域性始终是知识产权的显著特点[2],在本国获得的专用权并不能自动延伸到国外,因此要及时在国外申请注册。近年来中国商标国外遭遇抢注屡建见不鲜,如“大宝”在美国被抢注,“全聚德”在韩国被抢注,“红星”二锅头在欧盟被抢注,“大白兔”在日本被抢注。在专利、版权方面,我国企业遭遇侵权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对此国内企业要树立起知识产权保护的长远眼光,防患于未然,做到“贸易未动,知识产权先行”。

3.在中国对外关系中反对知识产权霸权主义,切实维护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权益

知识产权是一种受保护的法律意义上的垄断,是一种知识资源自由流动和传播的人为障碍,有时权利人会滥用知识产权权利,达到对抗竞争的目的。[3]知识产权霸权主义是指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以发端于西欧的知识产权观念为基础,并且往往依托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与其在全球范围内推行的霸权主义政策相呼应,对外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国家强制推行高水平、高强度的知识产权政策,并据此展开法律、经济、贸易和其他领域内的强制行动。知识产权霸权主义是国际领域中继人权之后出现的又一个不容忽视的霸权主义现象。[4]我国政府应积极参与制定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不断增加知识产权国际话语权,扩大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影响力,协助企业提升自主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维护我国企业的海外知识产权权益,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持鼓励更多的中国企业走向世界,使知识产权成为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有力支撑。因此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反对知识产权霸权主义,切实提高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的地位,努力维护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话语权,应当成为中国对外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1]郑成思.知识产权与国际关系[J].知识产权,1995(1).

[2]王春燕.论知识产权地域性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6(3).

[3]韩忠先.国际贸易领域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我国的应对策略探析[D].济南:山东大学,2005.

[4]孔庆江等.知识产权霸权主义与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本土化策略[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1).

[编辑:沙良永]

D 923.4

A

1671-4806(2011)01-0007-02

2010-12-22

刘沛(1979— ),男,山东泰安人,硕士,研究方向为国际关系与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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