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体制下装备联合保障建设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2-01-15 01:00关冰兵李长海穆彤娜
装备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联训军种装备

关冰兵, 李长海, 穆彤娜

(1.装备学院 研究生管理大队,北京101416; 2.装备学院 装备指挥系,北京101416)

联合作战是信息化战争的基本样式,联合作战要求装备联合保障。军委首长多次强调,要抓紧研究如何建立与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相适应、与大联勤体制改革相协调,能更好满足各军兵种武器装备保障需求的装备保障体制;重点围绕建立健全联合作战指挥体制、联合训练体制、联合保障体制,进一步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当前,我军采取区域保障与建制相结合,统一保障与分别保障相结合的装备保障体制[1]。着眼现行体制装备联合保障问题研究,不仅是贯彻落实军委首长重要指示的有效举措,也是确保装备联合保障常态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军在装备联合保障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丰硕成果,基本形成了纲要、大纲、规定、指导法和规划五位一体的法规体系雏形。但从我军现状来看,只有勇于创新、深化认识、勤于实践,才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从而不断推动装备联合保障建设,满足未来联合作战需要。

1 对装备联合保障的认识

装备联合保障,是指在战略或联合战役装备保障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整体筹划和运用装备保障资源,在军种间实施以及军民共同实施的装备保障。我军现行体制下组织联合作战装备保障,就是由“通装统保[2]、专装自保、同装互保[3]、军地联保”(简称“四保”)紧密结合、灵活运用的装备联合保障。从联合的角度看,可以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把握。

1.1 统一指挥是装备联合保障的根本特征

联合作战的实质是力求实现各种力量、各个行动的协调一致。同样,装备联合保障是通过适度的、一定形式的统一指挥来实现各种保障行动的协调一致。它既反应在与作战行动的协调一致上,也反应在各军兵种保障行动的协调一致上。统一指挥主要表现为指挥主体的统合、指挥信息的融合、指挥层次的定位3个方面。指挥主体的统合,通常通过战略或战役装备保障指挥机构的联合编组来实现;指挥信息的融合通过网络化的信息系统实现保障信息的跨建制、跨地区的有序流动和适时共享,进而实现保障行动的协调一致;指挥层次的定位,主要取决于联合作战指挥。联合作战指挥统一到哪一级,装备保障指挥就统一到哪一级,但通常情况下主要体现在战役层或战役层以上。无论是阿富汗战争还是伊拉克战争,美军只是在战役层组建了中央总部后勤,统一指挥协调各军种装备保障行动[4-5],而各军种保障力量之间并没有打破原有建制实现联合编组。

1.2 资源整合是装备联合保障的基本途径

装备联合保障从实施方式上讲,是对各种保障能力和资源的整体配置与集约使用。在联合作战中,敌对双方将在全纵深、全领域内的非线性战场,战场空间由一维变为多维,必然要求更加便捷迅速和最大限度地集约使用装备保障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各军兵种保障资源整合的程度直接决定联合作战能力优化释放的程度,而这种资源整合的程度又随联合作战的发展而发展。在联合战役的初级阶段,资源整合并不打乱现有的体制编制。如美军虽然在海湾战争后进一步整合了各军种部的后勤实体,将各军种所属的30个补给仓库转隶给国防后勤局(美军战略保障机构)[6],但各军种后勤组织体系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当前,我军正处于联合作战的初级阶段。当联合作战发展到高级阶段时,资源整合将被体制编制的融合所替代。

1.3 “四保”是装备联合保障的主要模式

“四保”是从我军装备保障实践,特别是近年来装备保障训练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模式。在有关法规条例颁发后,装备保障训练纲目、院校的教材、想定作业,以及组织的几次大型训练活动,均体现了“四保”模式。可以说我军在现有条件下组织联合作战装备保障,就是由“通装统保、专装自保、同装互保、军民联保”四者紧密结合、灵活运用的装备联合保障。其中“专装自保”是“通装统保”“同装互保”“军民联保”的前提和基础,在装备联合保障中占主导地位。“通装统保”与“同装互保”都是跨军种的保障理论,前者仅限于通用装备保障,而后者则侧重于专用装备保障,是战时对“专装自保”跨军种的延伸、拓展和补充。“军民联保”是通用装备和高新技术装备军地间的联合保障。因此,“通装统保、专装自保、同装互保、军民联保”四者有机联系,共同构成了现阶段我军装备联合保障的理论体系。实践证明,“四保”是我军现阶段装备联合保障的主要模式。

1.4 能力聚焦是装备联合保障的最终目标

装备保障能力聚焦就是将分散的“保障能量”集中使用于指定的方向或地域,以保障联合作战的需要。在内容上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军兵种内部保障能力的聚合;二是军兵种间保障能力的聚合;三是军民间保障能力的聚合。这3种表现形式,根据联合作战规模的不同而不同,在一场联合作战中,既可能同时出现,也可能出现一种或几种。组织实施装备联合保障,无论怎样集中指挥统一,运用什么模式进行资源整合,最终目的都要落脚到能力聚焦上来。信息化条件下联合作战,装备保障由过去的保障单一军种作战,转变为将三军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保障,保障任务量剧增,保障对象的高技术含量越来越高,保障能力与保障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实施聚焦保障、提高保障质量效能,已成为装备联合保障的必然要求和根本目标。如,在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中,美军借助“聚焦后勤”建设成果,广泛运用信息网络、智能检测、远程维修和立体快速投送手段,在战争中实施多向、多维、聚焦保障,保障质量精确,整体保障效能大幅提升[7-8]。

2 当前装备联合保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近年来的探索实践,我军初步形成了与现行体制相适应的联合作战装备保障“四保”模式,但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在装备联合保障机制、法规、资源配置和信息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需着力研究解决。

2.1 装备联合保障法规体系尚未形成

目前,军委总部已颁发了一些法规,对装备联合保障及其训练进行了规范。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现有法规体系不完善,尚未形成纵向上宏观到微观,横向上各军兵种间和军民间相互衔接的装备联合保障法规体系。二是现有法规的实际操作性较差。如,在推进装备联合保障发展过程中,军队、地方政府和军工企业等主体利益的界定不够明确,法规具有宏观指导性,缺乏具体操性。在执行装备联合保障任务时,装备保障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行动种类、力量编成、方法程序等均不够明确,这必将对我军装备联合保障行动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带来不利影响。

2.2 装备联合保障运行机制尚不健全

近年来,我军在装备联合保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与实践,建立了计划协调机制、联储联供机制、经验交流机制、结算补偿机制的装备联合保障机制。但客观地看,一是还没有真正形成与军种发展相平衡、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政府应急机制相衔接的装备联合保障运行机制。二是军兵种间和军民间装备联合保障建设的沟通协调渠道还不顺畅,在涉及通装统保、同装互保、军民联保的装备保障资源统筹管理上,还未形成有效的、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缺乏运转顺畅的运行机制,装备联合保障需求的反映途径不确定,保障计划制定方法与时机不明确,审批权限不清晰,资源消耗补充手段不合理,即使排除了部门之见和利益之争,装备联合保障也难于实现。

2.3 装备联合保障资源结构不够合理

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作战时间急促短暂,对保障力量(人员、设备、器材和备品备件)的数质量和资源布局要求高。现有装备保障资源建设情况对于满足联合作战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装备保障力量结构不合理。无论建制保障力量,还是抽组的支援保障力量,各军兵种相对单独建设、单向部署、单方使用,缺乏统一规划和整体布局,从而导致现有规模和数量均偏小,难以承担多方向、跨军种保障任务,还不能有效构成装备联合保障的力量体系。二是装备资源储备布局欠科学。军方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的储备体系相互独立,军民间信息沟通不顺畅,尤其是军方难于摸清地方技术物资储备情况,而地方企业进行储备又缺少相关的政策和经费支持,限制了军地装备联合保障能力的形成与发挥。

2.4 装备联合保障信息尚不能满足需求

装备保障信息建设是装备联合保障得以实施的必要前提。只有保障信息的整合与共享,保障指令顺利的下达与传递,才能保证装备联合保障顺利实施。但从整体上看,我军装备保障信息建设还无法满足联合作战需求,一是装备保障基础数据不完整,未建成完备的装备保障信息库,无法进行装备全寿命周期信息管理。二是各战区一体化装备指挥网络连通程度低,尤其是诸军兵种指挥手段、通信装备等自成体系,互不兼容,缺乏配套的装备指挥专业软件,还难以将各种装备保障信息进行有机整合和全面共享。这2个方面导致各军兵种之间保障力量、保障能力底数不清;对相互兼容、彼此通用的装备、武器弹药、保障设备以及器材备件等,在品种和数量上对接不够准确,严重制约了装备联合保障能力的形成。

2.5 装备联合保障训练需进一步加强

装备联合保障训练即所谓的“联保联训”。当前,我军联保联训是在平时未建立联合作战指挥体制、装备联合保障体制的情况下实施的。就其现状看存在2个方面的不足:一是联训组织领导机构不健全。虽然组建了全军首个战区联合训练领导机构,但仍处于试验论证阶段,而目前装备保障联训组织领导机构在编成形式、组成要素、任务职责等方面还没有形成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运行机制。二是联训保障和考评机制不完善。在有效整合联训场地、经费等保障资源,充分发挥整体保障效能方面还没有形成系统规范的标准,物质条件不足、技术手段落后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在考评程序、考评标准、考评培训、责任追究、奖惩激励等方面有待形成完善的考评机制,制约了联保联训的科学发展。

3 推进装备联合保障建设的对策措施

装备联合保障建设,应聚焦重点,突出难点,立足实际,着眼发展,处理好平时与战时、需求与可能、联战与联保等方方面面的关系,大力加强装备联合保障运行机制、资源配置、信息融合等建设,不断提高联合作战装备联合保障能力。

3.1 加强装备联合保障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装备联合保障运行机制,是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装备联合保障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军现实情况的迫切需要。一是建立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装备联合保障涉及军队和地方2个方面,需要军队和地方共同参与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可分为4个层次:最高管理机构由总装备部牵头和国务院相关机构共同建立;协调机构由军区、军兵种装备部和地方省市有关部门共同建立;执行机构由部队装备部门、军事代表机构、装备承研承制单位和地方相关企业共同建立。各层次从上到下、从宏观到微观,分别负责体系设计、资源配置、任务区分、制度建设等工作。二是建立配套完善的法规体系。主要包括4个层面:国家的法律为实施装备联合保障和军队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明确指导;军委、总部和国家部委层面的条令条例、指导意见及有关政策为建立科学高效的装备联合保障体制机制提供基本规则;总部有关业务部门、各军兵种制定的规定、办法、细则等,为具体操作层次的法规;部队以及合同商保障的合同、协议、备忘录、手册等,为组织实施装备联合保障的具体依据。三是建立军民通用的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军民通用的技术标准和军民通用管理标准。只有尽快建立军民通用的技术标准体系,打破两者之间的“壁垒”,才能从更大范围筹集装备保障力量,实现更高程度的“军民联保”。只有建立军民通用的管理标准,着力解决管理的“度量衡”问题,才能进一步完善竞争、评价、监督、激励4个机制,确保各保障主体在同样的平台上公平竞争,用同样的标准进行评价,进而促进武器装备联合保障有序开展。

3.2 优化装备联合保障资源管理

保障资源是实现装备联合保障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如何实现资源配置在军种“自保”的基础上,能够更好地保证“统保”“互保”和“联保”,是实现装备联合保障必须解决好的基础性问题。一是加强保障资源配置的整体筹划。在明确各军兵种装备保障任务、需求及组织实施方法的前提下,分类细化“四保”需求,运用运筹方法,定量计算和论证战略保障资源、战役保障资源和战术保障资源配置的方向地域、数量规模、品种结构,使之既能有效地实现自保,又能适应联保的需要。二是优化保障资源的调配和储备机制。打破军种、战区界限,建立由总部统一计划下的保障资源调配机制,使保障资源整体配置方案落实到位;建立更加灵活的储备供给机制,即战术储备按照“自保”需求进行战备储备,“统保”“互保”和“联保”部分并不调配到位,而是由军种、战区战役储备负责,战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适量地予以补充和供给;建立保障资源动用使用机制,明确战略、战役储备层次的权利和职责。三是完善地方保障资源配置的储备机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与相关军工企业、合同商、科研单位、地方企业协商研究,最终以国家指令性文件明确各单位储备的品种、数量,应急生产的品种和数量,以及动用使用储备物资器材的权限。

3.3 搞好装备联合保障信息建设

在装备联合保障体系内,信息流起着主导作用,不仅控制着人员流和物资流,并最终控制着能量流,决定着保障能力的释放程度。因此,在现有体制下必须加强装备联合保障信息建设。一是加强基础数据建设。建立三军通用共享的装备基础数据库,使各军兵种甚至军民间相互兼容、彼此通用的武器装备、弹药器材及设施设备底数,以及相应装备保障力量编成、部署及保障能力等透明;建立装备基础数据库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数据库的建设可持续发展。二是整合现有信息平台。军种间信息系统可通过加装、改造、嵌入等方式,加强信息平台的融合共享,使各军种装备系统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互操作。从长远来看,最根本的还是要打破体制上的障碍,建立和使用统一的信息平台。三是完善一体化指挥平台。由于受技术条件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军一体化指挥平台的开发运用,出现“不好用”“不愿用”的现象。为消除这种现象,不仅要靠技术的完善,就是在一体化指挥平台的应用过程中,及时发现和总结暴露出的问题,适时进行技术改造、完善和升级,逐步解决“不好用”的问题。还要靠行政手段,就是要采取指令性方式,把一体化指挥平台的应用纳入单位年度装备工作考核范畴,在难于突破体制性制约的情况下,通过政策杠杆来推进一体化指挥平台的应用,解决“不愿用”的问题。

3.4 开展装备联合保障模式验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装备联合保障模式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检验、改进和完善。针对我军实际,我军装备联合保障应采取“实验室模拟仿真—首长机关网上演习—野战化实兵实装演习”3个阶段模式来验证装备联合保障模式,主要目的是检验联保体系、联保机制、法规制度、资源配置、信息保障等方面的科学合理性。实验室模拟仿真验证阶段,是指在室内环境下,利用计算机仿真和数学方法,借助专家经验知识、统计数据和信息资料对保障模式进行分析研究,进而给出评价结果。首长机关网上演习验证阶段,是指装备首长机关利用计算机模拟训练系统,在一定的想定背景下,对装备联合保障模式进行的检验验证活动。野战化实兵实装演习验证阶段,是各级装备首长机关带部队进行实地实装演练。3个阶段中,前一个阶段是后一个阶段的前提和基础,后一阶段是前一阶段的发展方向和目标。通过3个阶段不断循环,反复检验验证,找出装备联合保障模式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便于进一步修改、完善现有保障模式,为装备联合保障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3.5 大力加强装备联合保障训练

加强装备联合保障训练,必须认真贯彻军委总部联保联训有关要求,紧贴战时需要,抓住关键制约因素,不断推动装备联合保障训练深入开展。一是健全制度化配套法规。尽快将联保理论成果和联训实践经验以法规的形式加以固化,为联保联训长效发展创建良好的法规制度环境。在联保联训法规体系已初具规模的基础上,配套完善军种、地方参加联合战役装备保障训练组织实施细则,明确“主战主训”牵头组织联保联训的内容、程序及方法,为组织具体行动提供依据。二是推进实战化联合训练。联保联训要在全军大范围推广,必须由总部总体规划、统一设计,战略战役分层分级训练。可采取“任务牵引”的方式,将军兵种联合保障训练纳入年度战备训练计划,专门组织具有联战、联保任务的跨军种保障训练;也可采取“自定课题”的方式,由总部、军区或军种牵头,组织赋有实战背景的编组联训或实兵实装演习,依据想定立案实施演训作业。不仅要以战略、战役级装备保障指挥机关为主,突出各级装备保障指挥员及其指挥机构的谋略训练,也要开展“网络化训练”,节约资源,节省人力,实现有限条件下装备联合训练综合效益的最大化。三是加强联保联训评估。主要突出3个方面:依托院校或研究所成立相应的组织,建立一支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相适应的技术人才队伍,致力于联保联训评估工作的研究、开发工作;加强理论研究,建立统一的评估标准,探索切实可行的评估技术和方法,提高评估效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理性;由总部规划、组织研发联保联训评估系统,走开以“系统评”为主,以“主观评”为辅的联保联训效能评估新路子。

4 结 束 语

本文从我军装备保障实际出发,对装备联合保障现存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提出了对策建议,但必须看到,装备联合保障是一项涉及军队、政府、地方企业等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是一项涉及社会资源和军队资源分配、社会保障力量和军队保障力量分工的全局工程,是一项涵盖平时保障和战时保障的复杂工程,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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