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文学合法化与生活诗学
——评欧阳文风《短信文学论》

2012-01-21 14:41李胜清刘艳芳
关键词:文学创作诗性短信

李胜清,刘艳芳

(湖南科技大学 中国古代文学与社会文化研究基地, 湖南 湘潭 411201)

短信文学合法化与生活诗学
——评欧阳文风《短信文学论》

李胜清,刘艳芳

(湖南科技大学 中国古代文学与社会文化研究基地, 湖南 湘潭 411201)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播媒介得以迅速更新换代,作为文化传播重要组成部分的文学传播也随之出现新的现象,继网络文学这种以传播媒介为标志命名的文学现象之后,短信文学进入文学传播领域,成为文学研究不可忽视的文学新景观。中南大学欧阳文风教授以其敏锐的研究触觉,全面深入地对短信文学现象进行了学理层面的梳理和思考,其《短信文学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一次从现象到本体特征、价值体认等层面对短信文学进行了系统分析,确立了短信文学的合法身份,并对短信文学发展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提出了独到见解。

自2003年《诗刊》杂志以及江苏电视台发起的原创短信文学创作和比赛活动起,中国短信文学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历程,在短信诗歌、短信小说等方面皆取得了可观成果。短信文学合法化逐渐得到文学界以理论研究界的默认,正如欧阳文风教授所言:“短信文学的兴起和流行乃是切合时代潮流的一种必然趋势,非人力所能抗拒,不管人们认不认可其合法性,它都已经存在并产生影响。” “一个属于短信文学的新时代已经悄然而至。”然而,这种默认的依据何在?基于此,欧阳文风教授结合短信文学产生和发展的时代背景、文学思潮、媒介特性以及诗学理论对此作了深入分析。

一、后现代语境与短信文学合法化

在传统文学理论中,文学类型的划分以文学体裁和文学形式为界,诸如小说、诗歌、散文、戏剧文学、电影文学等,这种学科内的文学划分和命名体现了传统文学研究的研究视域和时代背景,即分科治学以及学科内研究。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传播媒介的发展,学科界限逐渐被打破,知识全球化时代到来,与此同时,各种新的文化现象不断出现。文学领域也一样。文学与媒介的关系越来越来密切,文学创作和接受皆以互联网为优先选择的媒介,同时,出现了以传播媒介为主体成分的文学命名,诸如欧阳友权教授研究的网络文学。这种以传播媒介为主体成分的文学命名,一开始受到传统文学理论研究者的质疑,在这一层面,短信文学也同理。

此外,短信文学遭到学理质疑的还不止于这一点,首先,短信文学由于其短信功能的实用性和功利化,如传递信息、传达问候、社交功能等,削弱了短信文学成为文学审美对象的可能性。其次,短信文学由于其字节的限制,一般情况,“每条短信的字数只能控制在70个汉字或者160个英文字符之内”,导致其文学创作的完整性得不到实现,也即文学性让步技术性,当然短诗除外。例如,我国第一部短信小说《城外》由于被短信字节的限制,“被分割成60条短信”这种强制的分割必然文学创作和阅读上的不便,从而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文学审美的实现。再次,短信文学由于其创作主体的职业化(如“短信写手”)和商业性目的(“短信文学的传播主体主要是运营商和提供短信文学阅读、下载服务的网站以及普通手机用户”)或者大众化,一定程度上导致其文学创作的审美性的削弱。因此,在传统文学理论看来,短信文学的文学化必然遭到质疑或否定。

然而,短信文学的产生和发展本身便是一种对传统文学的叛离,换句话说,短信文学由于其自身诗性以及审美功能的存在,得到了创作者以及接受者的普遍认同,成为商业化社会取代传统文学至少是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传统文学的审美对象。因此,可以说在本体论层面上,短信文学具有一定的审美特性,欧阳文风教授分析指出短信文学的美学特征为“自由本性”、“民间本色”、“娱乐旨归”,那么,短信文学是否能在审美以及学理层面皆得到人们的认同呢?

这个问题的回答,需要回到其产生和发展的时代背景即社会文化思潮上来。短信文学产生于21世纪初期,商业化时代,后现代社会,文化思潮上来看则是后现代主义思潮。显然,这种怀疑一切,解构一切,叛离传统理性,反本质、反中心论,并消解传统的理性意识、主体意识的后现代主义思潮对传统文学理论的态度也是怀疑和解构,并且,后现代主义思潮在哲学思想、社会文化、社会形态等层面皆产生了深远影响,因此,它全面深入地构成了短信文学产生和发展的语境,欧阳文风教授认为它是“短信文学兴起的深层次动因”,并指出,“短信文学在后现代社会的影子里,是文化身份兼容变动、文化思想与知识呈信息蔓延生长状态的‘感性——理性人’的书写行为,即‘边缘化写作’所产生的‘随笔文化’,或称‘碎片文化’。”当然,这是在具体的对象研究中得出的结果,而在社会宏观思想上,后现代主义对文学理论的研究也是不可忽视的,即在后现代主义解构一切,倡导差异性和多元化的思想中,传统文学观念也逐渐扩宽视野,改变以往狭隘的研究视域,把内涵文学审美特性的新的文学形式纳入文学研究范围,也即大文学观念逐渐形成并运用于研究实践,欧阳友权的网络文学研究便是一个例子。因此,正是这种后现代主义思潮和后现代文化的发展深透,使得大文学观得到认同,为短信文学的合法化创造了条件。

二、手机媒体与生活诗学

短信文学的产生和发展与手机媒体的关系是不言自明的,短信文学的创作和接受皆以手机为载体,(当然短信文学创作和接受可能也在网络媒体上进行,例如移动飞信业务,然而它却不可避免地需要考虑到大多数短信接受者皆以手机媒体这一事实)。正是由于这个缘故,短信文学的文学审美与传统文学相异,具体而言,从本体论的角度来看,短信文学审美属于生活化的文学审美,也即以日常生活为审美对象的文学审美,也即生活诗学。这一点可以从短信文学创作主体、美学特征、接受范式等方面得到证明。

首先,短信文学的创作主体为短信写手和普通手机用户,前者虽为专业性写作,然而与传统的文学作家不同,据欧阳文风研究,短信写手多为“一般的文学写作者,他们往往另有固定的职业,进行短信创作完全是凭着自己对文学的兴趣,率性而为,不追求宏大主题,只求情感宣泄。”从这个角度来看,短信写手们既是业余创作,又是专业化创作,与普通手机用户相比,其专业性更强,具体而言,也即对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更强,对写作素材的诗性感知更敏锐;从创作目的来看,短信写手们除了宣泄内心情感,当然还有其经济目的,两者的结合成为写手们之所以创作的原因;从创作素材也即创作的诗性源头来看,这显然既要顾及到短信接受者的阅读期待,又以自身的审美水平和创作水平为前提,无疑短信接受者多为普通手机用户,也即生活在世俗世界的普通大众,而写手们恰好也是这样的个体。普通手机用户也同样如此,不同的只是他们的创作目的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性,而是纯粹的情感宣泄和沟通交流。因此,从短信文学的创作主体来看,短信文学的审美是生活化的,与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和内心情感最为贴近。

其次,短信文学由于其创作目的和创作主体、接受主体的特定性,造成了其“自由本性”、“民间特色”和“娱乐旨归”等美学特征。短信文学取材于生活,服务于生活,且因日常生活或内心情感宣泄而创作,因此,它可以是任何人就任何事情进行文学抒情或戏谑嘲讽,例如,“寄给你的信/退回来了/说是/超/重/了”,作者李斌以瞬间的思念之情为创作契机进行文学抒情;再如,“生命在于运动,干劲在于调动,爱情在于心动,友谊在于走动,创新在于变动,理解在于互动,资金在于流动,成就在于行动。”这种哲理化的思考也是基于创作者自由的思绪变化和感发。短信文学与传统文学不同,传统文学以陶冶性情,感化人心或强化意念等为旨归,因此,它必然具有某种程度上的严肃性,故其创作多以具有一定文学修养的作者为主体。然而,短信文学并没有,因此,它的创作具有民间特色,无论是取材还是审美,多源于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此外,短信文学由于其自身功能的缘故,即传递信息、沟通情感、社交等,从而使其语言、文体等具有戏谑性特征,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娱乐性,例如,“一位张先生离开公司人事部,有一天去酒吧,调酒师说:张先生,听说您最近不干人事啦?!张先生听了大慌,调酒师忙改口,听说您不在人事啦?!”可见,短信文学的生活诗学取向。

再次,短信文学的传播机制,在传播主体上有运营商、短信文学网站、普通手机用户,在传播特征上分为点对点传播、跨媒体传播、强制性传播,在文本特征上有私人信件、共有文本、可写文本、多媒体组合、微型文学作品等,在接受图式上分为强迫性阅读、浅阅读、实时传播、文本阅读、交互反应等。虽然如何,然而无论其传播主体是谁,传播方式如何、文本特征几类以及阅读形式多少,都离不开短信文学创作和传播的宗旨,因此,它的以现实生活为审美源头的特征是明显的。

三、短信文学与诗性回归

网络文学不断发展,短信文学方兴未艾,欧阳友权教授曾提到“媒介推力与文学魂归”,并对此寄予厚望。然而,短信文学究竟能否实现传媒时代的文学魂归以及实现的可能性在哪里?这个问题的回答,如果以20世纪70年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悲观观点即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来看,其可能性是不存在的。然而,如果转向葛兰西的实践哲学观点,大众文化具有文化史意义,短信文学作为其中之一,其文化史意义也是显著的,即“文学民主化的强化”、助推“底层文学的崛起”、促进文学的“生活诗学”走向等,并且它与先锋文学不同的是短信文学由于其源于普通的大众的现实生活而具有的实践精神和生活诗学对于文学审美的丰富或更新是可取的。短信文学虽为商业文化,却在普通大众文化中实现了文学的诗性回归,从而实现文学审美教育之目的即提升主体自身的审美能力。因此,面对这个高度结构化的社会,面对网络与文学的商业化背景,文学研究仍然应该寻找大众文学的诗性的成分,以改变其复制的宿命,实现文学的诗性魂归。

从短信的自身功能来看,短信原本为信息的传递和情感的沟通而用,这可以分为纯粹的实用信息和个体主体间的情感交流,显然后者才具有文学的成分,数十年来短信文学发展实践也表明了这一点。此外,短信文学除了个体主体的自觉写作,还有手机运营商和互联网的目的性参与,并且这种因素在过去十年的短信文学发展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短信文学创作实则担负着双重功能:一为个体主体间的自觉情感交流,一为运营商和互联网的经济利益目的。显然,从文学魂归的内涵所指来看,短信文学只有在个体主体间的自觉书写的情况写才能实现其诗性回归以及短信文学的延续发展。运营商的参与使得短信文学创作职业化和功利化,虽然较传统文学创作更具自由性,然而终究不是主体自身以其情感的自觉性而出发点而写,因此,这种创作充其量只能实现传统文学的形式化位移,简单地说也即限于短信字节的职业化文学创作。

从短信文学产生和发展的大背景来看,商业化社会的复制性使得文学自觉性写作成为一种概率性事件,也即很少人能从自身的创作欲念出发去自觉书写。这种现象的原因又在于商业化社会中个体主体的结构化生存,也即西方社会一直质疑和争论的文化与结构的问题,文化的自主性早已被结构化的社会及其意识形态绝对宰制,个体的主体性实为一种虚幻的存在。然而,葛兰西却也从另一层面对此提出突围的方法,即实践哲学,个体的自觉实践实现精神的突围和结构化社会的解构。短信文学同样如此,因此,实现在媒介推力下的文学魂归,唯有当短信文学创作真正成为个体主体的自觉性写作时,才能实现其作为文学审美形式的回归,才能真正实现个体主体性的觉醒以及短信文学文学史意义的实至名归。当然,这一步的实现应以短信文学写手以及普通手机用户等“整体素养”的提高、文学批评的介入和引导等为前提。

作为现代传媒推力作用下诞生的短信文学,虽然已然以其自身独特的审美属性成为一种文学新景观,且在后现代语境以及大文学观念道德认可下,取得合法的诗性命名。然而,这并不代表它已经具备成熟的文学发展机制,相反,数十年的发展历程以及学理的自觉介入正是为梳理和引导其走向成熟而来。此外,短信文学以及网络文学,这种以传播媒介为本体成分的诗性命名本身具有一定的策略性,未来随着传播媒介的更新换代以及传统文学创作和传播机制的变更,这种命名的策略性将渐趋明显,继而短信文学及网络文学自身在文学整体中的阶段性以及文学史中的地位将得到更为客观的定性。因此,短信文学合法化只是其未来发展的学理研究之始,它将给文学带来怎样的惊喜或沮丧仍需学界关注和期待。

2012-06-26

李胜清(1971-),男,湖南耒阳人,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文学博士,研究方向:比较文学。

[本文编校:杨 灿]

猜你喜欢
文学创作诗性短信
梅卓文学创作论
诗性想象:英国当代女性小说之超验叙事
诗性的叩响——罗周剧作中“诗”的重塑与探寻
读友“读友杯”全国少年儿童文学创作大赛之短篇文学创作比赛征文启事
道歉短信
读友“读友杯”全国少年儿童文学创作大赛之短篇文学创作比赛征文启事
曹文轩的文学创作作品
代发短信
“八一”节日短信之一
短信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