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建设及草原承包工作情况

2012-08-15 00:46李卫明
云南畜牧兽医 2012年3期
关键词:草畜草原机制

李卫明

(元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南 元阳 662400)

为切实把草原家庭承包和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落实到位,让牧户得到实惠,保护好草原生态安全,促进草食畜牧业持续发展。元阳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政策并出台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建设及草原家庭承包工作,圆满完成预期任务。

1 元阳县基本情况

元阳县位于云南省南部、哀牢山脉南段,红河州西南部、红河南岸,地处东经 102°27′~ 103°13′,北纬 22°49′~23°19′。东接金平县,南连绿春县,西邻红河县,北与建水县、个旧市、蒙自市隔红河相望,东西横跨74 km,南北纵距55 km,全县辖2个镇12个乡,138个村(居)民委员会,1 218个村民小组,42万人口。国土面积21.9万hm2,其中,天然草场面积8.378万hm2,可利用面积7.21万hm2。

2 草原承包情况

2011年全县承包草原7.21万hm2,其中,禁牧面积0.93万hm2,草畜平衡面积6.272万hm2。草原承包涉及14个乡(镇),134个行政村,917个村民小组,1 419户农牧户,7 643农牧民,存栏牲畜18.07万羊单位。所涉及的草原承包户都为单户承包,无联户承包。全县共签订草原承包合同4 257份,印制草原所有权证917本,草原使用权证1 419本。

草原家庭承包调动广大农牧民参与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的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草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有效遏制草原生态持续恶化的趋势,切实加强草原保护,改善草原生态环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草原生产力,加快草地畜牧业发展,促进山区扶贫开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情况

元阳县有可利用天然草场面积7.21万hm2,在这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工作中全部进行了承包并获得生态保护补助奖励。2011年12月22日全面完成牧户信息录入工作,共录入申请集体所有权证信息917条,农牧户申请使用权证信息1 419条,录入畜牧生产信息1 419条。于2011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发放,共发放补助奖励资金225.12万元,涉及1 419户农牧户,7 643农牧民,其中,实施禁牧的户数361户,1 881人,补助84万元;实施草畜平衡的户数1 405户,7 060人,奖励141.12万元。单户最高获得补助资金5 111.2元,最低补助资金6元。

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项目,为元阳县进一步建构绿色生态屏障,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促进牧区经济发展,实现牧民增收,实现草原资源持续利用,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团结进步和繁荣发展。

4 采取的措施

根据国家各级关于做好草原家庭承包和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有关精神,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布置。一是成立了由各相关单位组成的县实施草原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县畜牧兽医局也相应成立了技术实施小组,负责各项技术培训指导工作。二是及时召开草原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将中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村委会,要求认真抓好草原家庭承包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的基础性工作。三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业务培训会议。先后于2011年2月25日、3月3日、4月22日、8月4日和10月13日分别召开了草原建设业务培训会议和前期工作汇报会。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州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安排布置了具体指标和工作任务。四是认真开展草地数据核查、制图工作。五是依据样本及填写说明签订承包合同,印制草原所有权证、草原使用权证。

5 取得的主要经验

5.1 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畜牧兽医、财政、林业、国土、公安、民政、司法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和草原家庭承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做好全县草原家庭承包和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的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做好协调工作,研究制定采取过硬措施,明确时限,落实责任,着力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县、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5.2 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制定元阳县草原保护建设政策落实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围绕方案,全面开展动员部署,切实抓好综合协调和技术指导、培训、督查及数据审核、上报、检查验收等工作。县财政局按要求做好工作经费落实及资金划拨、监管等工作。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项目资金监管。县林业局等部门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加大项目支持力度。

5.3 保障投入,确保工作推进

各级政府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支持帮助,县、乡(镇)人民政府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指导和督促草原家庭承包到户工作。县政府划拨工作经费11万元,专项用于草原家庭承包到户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予以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5.4 强化培训,打牢工作基础

县、乡两级加大对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驻村工作队员、乡村干部等相关人员培训力度,使其尽快熟悉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推进草原家庭承包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工作程序、计算机使用、牧草等级评定、载畜量测算等专业技术知识,做到标准统一、工作规范、符合要求,确保工作成果经得起检验。

5.5 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氛围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村民会议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开展草原家庭承包和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点及工作程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草原家庭承包的积极性,积极争取得到各方面支持。县、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信息收集、通报制度,加大与宣传及各类新闻单位的沟通、配合,及时报道元阳县工作动态及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着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5.6 加大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由于各乡(镇)条件不一,工作进展有一定的差距。县级领导小组及时采取措施,抽调部分同志深入村(组)进行全过程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及时督促整改,加快了工作进度。县政府将对草原家庭承包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积极主动,按要求完成草原家庭承包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兑现的乡(镇),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奖励;对工作消极应付、不能完成任务的乡(镇),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通过开展草原家庭承包和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现“草原有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经营服务有效”的现代草原保护和建设制度。

对草原地区群众按照特定的对象、数量和种类进行补助,有利于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合理利用草原资源,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对于促进扶贫开发、巩固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是贯彻落实中央惠牧政策、改善草原地区民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

6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大部分草地权属不清,承包到户后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确权发证困难;草原监管执法机构不健全,经费无保障,监管难度大;部分承包面积过小,资金补助数额过低,工作成本大;建议确实权属清晰,面积较大的草原承包到户外,其余大部分面积实行项目管理或者只承包到村集体,比较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中央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建设以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的具体部署,将在巩固今年所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继续认真做好统计核查和数据填报工作。继续严格执行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相关管理办法。继续实行草原禁牧补贴和实行草畜平衡奖励。

进一步加大草原保护力度,全面落实基本草地保护、草畜平衡以及划区轮牧、休牧和禁牧等草原保护三项基本制度,对重度退化草原采取禁牧措施,中度以下退化草原严格执行草畜平衡管理制度,把确定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的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全部纳入基本草原保护范围,编成图谱,确保2013年前全面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初步实现草畜平衡,草原生态明显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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