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 晕(短篇小说)

2012-08-15 00:42于晓威
湖南文学 2012年9期
关键词:陈红大明

■于晓威

杜默和陈红是居住在深圳罗湖区的一对青年夫妻。一年半前的一个傍晚,正在散步的某公司职员杜默在火车即将进站时,发现了横卧在铁轨上的陈红。他把她抱了下来。陈红不像大多数临难者那样面色苍白,她显得沉静自若。杜默认为这一定是她喝了大量的酒的缘故,可是半小时后,他排除了这种可能。

因为在送陈红回家的路上,他禁不住吻了她。

他们相识了,并且爱得很深。半年后,他们结婚了。陈红在朋友的帮助下,在深圳一家大型外资自选商场做售货员。这是当地最大的自选商场之一,日营业时间超过16个小时。每当夜幕降临,这里的十几层楼里一片日光通明,站在大街上望去,车辆似海,它就是海面上一座晶莹的冰山。杜默的工作很轻松,可是陈红,除了轮休日,每天中午在商场餐厅吃工作餐,深夜,需要很晚很晚才回来。

有一天,陈红说,她很辛苦。

杜默感觉到了。陈红的脸色十分苍白,像是被那里的日光灯给漂白了一样。日光灯的光照据专家说对治疗贫血有促进作用,可陈红的脸色说明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不知过了多久,杜默的家里渐渐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的前提是陈红不再抱怨辛苦,她勤奋工作,操持家务,目光中时常流露出对生活的任劳任怨。这使得杜默对陈红的身体疲劳情况暂时放下心来,只是,他对家里正在产生的变化感到莫名其妙和恼火。

最开始,杜默下班后随手抛在沙发上的外套,不知怎么在上班时总是劳神他到壁橱里去找;接着,杜默看到厨房食品柜里的调味瓶,总是按照刻板而严酷的顺序排列着,不容许他用过后随意打乱,否则陈红就会朝他发火,仿佛她的厨房是一丝不苟的化学试验室;再有,杜默看到陈红似乎染上了整洁癖,只要有空闲,她就不停地擦地板,抹酒柜,一遍一遍的,尽管那里已是纤尘不染……家里的所有顺手可用的物品都被规矩地放起来了,似乎一群士兵被将军下了严酷的隐蔽起来的命令。最后,天,杜默环顾家里,办公桌上的书没有一本是斜着放的,卧室的床罩平平整整,像是一块巨大的磨砂玻璃板,枕巾也是摆放得与床沿呈直角,绝不会出现锐角,也不会是钝角,就连浴室里的一双拖鞋,脱离了主人的脚之后也摆放得心心相印,毫不分开,像是一朵并蒂莲……还有,当然,还有……

一句话,家里的一切东西都规规矩矩,毫不松懈,毫不凌乱。

杜默下班回家,往往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拘谨得像个客人。

终于,有一天,一场由本地职业足球队参加比赛的电视直播被杜默错过了。这使得他对回家后的陈红大发其火。因为他那台老旧电视的手动按键接触不灵,选频只有靠那只遥控器,而遥控器,是杜默伴着足球终场的哨音好容易在一个装药品的抽屉里找到的。

“陈红,这都是你搞的?我真受不了。”

“我……它们看起来太乱……”陈红语无伦次地说。

“是吗?真有趣,你不觉得这在某种意义上就像是我们的婚姻,结婚前我没发现你是这样——你是如同把房间里的乱东西隐藏在看不见的角落里,而外观却亮亮堂堂一样——掩饰了你的这种怪癖吧?”杜默尖酸地说。

“默,结婚前,你从不这样说我。”陈红诚恳地说。

“结婚前,你不是这样的。”杜默说。

“是,结婚前,我是不这样的……”陈红欲言又止,她仍诚恳地说。

“是弗洛伊德,还是弗洛姆,要么是荣格?陈红,帮我想一下,他们中的哪一位,说过这样的话,一个对日常物品有整洁癖和规矩癖的人,往往是一个有自恋倾向的人。陈红,你为什么会产生自恋呢?那么在意你自己?凭你曾经卧轨自杀过?噢,迪尔凯姆可能要认为,自杀是一种更高级的自恋行为。”

“杜默!你这样说我?”陈红穿着一条亚麻短裤,白色衬衫,手拄拖把,眼含泪水地说。

杜默走在街上。

午后的阳光很好。这是在嘉宾路上,近处是阳光酒店,远处是南国影联娱乐中心,被午后炙热的阳光焊上一面幽蓝光线的巨高型建筑,是国贸大厦。

杜默有时候喜欢这样徒步走一走。从客户单位回到就职的某公司,路程并不是很近。在一个时光的乱箭纷纭骤逝、所有人都热衷于以车代步的现代社会里,有时候,步行倒显现出是一种奢侈。

一种时间和心态上的妙不可言的奢侈。

杜默五年前来到深圳。他想考验自己在事业上的能力,所以他辞去了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工作。他想考验自己抵制不劳而获的欲望,所以他放弃了内地双亲的遗产。在这里,他没能抵御的,是陈红的爱情。

他是这样的人:乐于创业,安于守家。既深谙时尚,却又保持质朴。远处于主流男人之外,却又不被排挤于社会边缘……

晚上,快11点钟,杜默去接陈红下班。结婚以来,这是第一次吗?反正对第一次印象不深,那么这可能就是真正的第一次。杜默有点不安。

在路上,他们走进一家咖啡馆,坐了下来。

“生活应该具有微妙性。”杜默说。

他要了咖啡和三明治。紧接着,要了煎蛋还是维芙饼,他记不起来了。

陈红坐在那里不说话。她恬静,带一点妩媚。

“也许是我错了,”杜默说,“嗯,不排除这种可能。”

“怎么回事?”陈红问,她看着他,忽然笑了起来。

咖啡馆侍者把咖啡和三明治端了上来。另外有维芙饼。嗯,维芙饼,杜默想,这不错。

灯光很暗。他俩吃起来。

“陈红,你念的是中文系,汉字里的‘家’,是什么意思?”杜默试探地问。

“从宀从豕。宝字头下面装着豕。”陈红说,“宝字头代表古代的屋棚,豕是猪。”

“我明白了。”杜默说,“猪在屋棚下面从来是随心所欲的,自由自在的,乱一点没关系,这是家的本义。”

“你要干什么?”陈红看了杜默一眼,问。吧台那边的老板闲极无聊,正瞅着他们。

“别紧张。”杜默从吧台那边收回目光。他诡谲地笑了一下。

陈红喝了一口咖啡。

“明天,或是什么时候,我们到红宝俱乐部打保龄球怎么样?”杜默说。

“保龄球?”陈红问,“你是看中了那里的昌小姐吧?”

“别瞎说,”杜默沉默了一会儿,“昌小姐是我父亲战友的女儿。”

“那又怎么样?”陈红说,“理由不充分。”

“理由?”杜默皱了一下眉头。

“再来两份咖啡。”陈红说。她吩咐侍者。

“我够了。”杜默说。

“够了?”

“够了。”

“那就一份。”陈红盯着杜默,“其实,昌小姐长得很好看。”

“没有你好看。”杜默说。

“比我好看。你应该承认。”陈红说。

侍者把咖啡端上来。

“她的……”侍者转身过去,杜默用钢匙指了一下自己的胸部,“没你的丰满”。

陈红撇了一下嘴。

“我们该走了。”咖啡喝完后,杜默站起来,说。

回到家里,杜默开始亲吻陈红。

“窗帘!”陈红说。外面不时有灯光晃过。

杜默走过去,哗的一声拉上印花窗帘。

“不会让它正当一点儿吗?”

陈红叹口气,从椅子上站起来,走过去给那窗帘的卷折处扯平。

杜默搂住陈红。他的呼吸有点急促。陈红知道杜默想跟她亲热。她既不抗拒,也不迎合,她只是随其自然。她在这方面没什么偏激的想法。杜默把陈红拽到床上,自己也弯下身去。“别,”陈红挣了挣,“这样会把床罩给压出褶子的。”

杜默显出一点烦躁,但他忍住了。他把陈红的外套脱到一旁,其中一只衣袖弄反了,里子翻在外面。杜默面庞一点点靠近陈红,陈红扭过头,两只手捡起外套,忙着给袖子重新翻转回来。

杜默的心里有点发酸。

但他还是去亲吻陈红。他捧住陈红的面颊时,陈红似乎比杜默还要掩饰不住耐性了:“嗨,哎!我的发髻让你给弄乱了!”

杜默两眼直直地瞪着陈红。他搬起她的上身,猛地向床上一掼,转身走了。

杜默和陈红开始时常吵起架来。有时候很凶,凶到令彼此难以置信。似乎谁也不无法顺从谁,杜默有时候故意把陈红收掇过的房间弄得乱七八糟,尽管那都是陈红下班后支撑着疲惫去做的。

摆在他俩面前的,似乎是两条扳了道岔的分开的铁轨。

终于有一天,陈红虚弱地说:“杜默,我很累。”

那时候,年轻的杜默忽然想起,由于大学里自己太贪玩,还缺少一张学位证书应该进去重拿。

陈红打好包裹,回到离深圳很远的家乡甘肃玉门。杜默则去了他念大学的城市石家庄。

临分手时,陈红在街头说:“杜默?”

杜默两手抄兜,撅着嘴唇。可他们之间并不存在口哨声。

“谢谢你救过我。”陈红说。

杜默想起,结婚一年来,他还从未询问过陈红当初为什么要选择那种行为。现在要问吗?不。只有不,才是唯一的答案。

陈红已经转身走了。她迈开穿着亚麻短裤的白皙的双腿,伴着街头酒店里传出的《就是这么回事》的摇滚乐,消失在人群中。

冬天到了。石家庄街头的行人因寒冷而变得日渐臃肿起来。这正跟国内大多数拥有冬天的城市一样。杜默面临的问题是,他脚上的旧棉靴必须换一双了,否则,他自己将会感觉很不像话。

元旦的前一天傍晚,杜默在好友李大明的陪同下,来到石家庄的一家自选商场买短筒皮靴。商场往往是一座城市的履历,是经济的注解,是叩问时尚精神的一种呼吸。大多数商场里的售货员,是典雅和亮丽的橱窗中会招徕顾客的模特的另一种翻本。她们年轻、清秀,嘴角挂着贫血的笑容,疲倦而镇静。无可言说,她们是代表城市青春女性的真正一派。随着晨曦的喷溅或晚霞的流泻,她们的脚步或匆促或浪漫,那多是因为她们早起为丈夫多热一杯牛奶延迟了两分钟,或是楼层经理发给了微薄的月奖金。这些可能都足以支撑起她们梦的阳伞。尽管这样,她们仍是知道,青春是站着流逝的,她们穿着干净,利落,但是同样干净利落的坤包里的月薪,5年?10年?或许永远不抵身后那排服装架上任何一套名牌服饰的价格:皮尔·卡丹,尼娜瑞屈,路易·威登,乔奇·阿马尼……

杜默和李大明来到七楼的鞋部。在摆满各类品牌的鞋子的隔道间,他俩来回徜徉着,不停地挑,不停地试,几百种鞋子似乎没有一双让杜默中意。不是尺码不符,就是系带太松,要么就是样式不好……好容易选到一双对劲的,凑近一看,皮面有一道划痕。

“杜默,”李大明嘻嘻笑着,“鞋太多,还是钱太少,你左挑右挑?挑花了眼还得下楼配副镜子哟!”

李大明,看身架是50岁,看脸庞是30岁,听说话的口音是20岁。他是这么一个人。

“没想到会这么费劲。”杜默小声地、懊丧地嘀咕着。最后,他总算是选到一双满意的“迈”牌短筒皮靴。

“元旦你打算怎么过?”李大明坐在一旁的休息椅上,问。

“不知道。”杜默把试过的皮靴脱下来,擎在手上,“我怎么知道?”

他们开始朝外边走。他们顺几十米长的隔道朝外走。杜默不经意地回头看身后,他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最后,步子几乎都要停住了。

“忘记什么东西了吗?”李大明也回头。

杜默不言语。杜默看见他们选鞋子的所经之处,弄乱的鞋子东倒西歪,一片狼藉,足有二三十双。一位窈窕的售货小姐,正俯身逐个给它们摆正。她那精细而透着疲倦的举动,就像是在护理襁褓中懵懂而爱哭闹的婴孩。灯光下,她的面庞闪现着莹莹的汗滴。

她正在立一双靴子。倒了,她重立。好像有点不对称,她又正了正。随后,她撩了一下耳边的弯发。

杜默静静地看着。

“喂,怎么了?”李大明问,他碰了碰杜默的胳膊。

“她……让我……想起一个人。”杜默说。他目光有点涣散。

“想起你看过的三流录像里的女主角吧?”李大明阴阳怪气地调侃。

“闭嘴。”杜默说。

“那好,你站这儿看一会吧,我想去洗手间。”李大明说。他转身走了。

售货小姐看见杜默。

她迎了上来:“先生,你是需要再选一下吗?随时可以更换的。”

“不,”杜默歉意地说,“已经挺好了。”

售货小姐准备转身。“你每天做的就是这个吗?”杜默问,他用手做着姿势,“每天不停地理顺和摆齐这些鞋子?”

“是,要不看上很乱。”售货小姐微笑着,向杜默解释。

“很乱?”

“是,有时候。”她把双手放在胸前摊着,“怎么说呢?像是惯性,你看到杂乱的物品不立刻收拾,就会感到不舒服。哪怕你把它们给抚摸一遍呢,否则你的心里就会烦乱不堪,感到眩晕。”

“眩晕?”杜默摇了摇头。

“就是呀!”售货小姐似乎得不到借谈话的机会来休息一下,她接着说,“前天经理解雇了两个售货员,她们在酒水部和食品部。那里的顾客太多了,每天有成千上万人。她们不喜欢不停地归齐和整理被顾客弄乱的东西,她们似乎不胜任这种工作。”

杜默一声不吭。

“商场经理说,我不要顾客进到这里有一种乱糟糟的感觉,要么把五粮液当成古井贡,要么把咖啡误认是司考奇,或者干脆,淀粉和奶酪混在一起,这样会令我感到……”

远处那边有新到的顾客需要照应,售货小姐一边转身,一边回头:“对,我们商场经理也是用的这个词:眩晕。”

杜默点了点头,他笑了一下,“谢谢你。”他说。李大明正好从洗手间回来了。杜默拉过他,说:“我们走。”

他们去收银台付过账。穿过商厦玻璃门,他们来到街上。街上色彩迷离,天空被霓虹灯光映照得斑斓而轻佻。行人阑珊。杜默和李大明默默走了两条街,杜默忽然说:“我真想去看看祁连山,那里的冬天必定很美。”

“你是说……甘肃?”李大明问。

“就是。”杜默说。他记起陈红,一个月前陈红给他寄过一张明信片。上面一个字也没有,只有岿然在冬天里的祁连山的风光摄影。雄壮崔嵬的祁连山上覆盖一层雾岚般的初雪,那么轻盈,那么透明,目光焐上去久了,就要把那冬雪融化掉似的。

他记起陈红以前跟他说起过她的家乡——祁连山下的一个小镇。那里民风朴厚,人们自由但不轻慢,生活从容却不懒散。日子像是岩漠和戈壁中风沙常吹不泯的黄牛车辙一样,纯朴而大气,像是能铺到天边……他似乎听到了晃在长鞭下的苍老的歌谣:祁连山哎我的帐,河西走廊我的床,一壶酒,半褡粮,车上坐着个俏新娘……

杜默在一间自动电话亭里站住。他刚拨了该市火车站询问处的号码,立刻又扣下了。

“我真笨,”他看了看表,“还等什么呢?我想起来了,一刻钟后就有一趟去兰州方面的火车……”

“喂,你干什么?”他的伙伴吓坏了。

“没什么。我知道元旦该怎么过了。”杜默从李大明手里接过新买的皮靴,穿在脚上,把旧的靴子依然抱在胸前,“再见。”

“喂……”李大明说。

远处传来一阵火车汽笛声。

杜默愣了一下,随即转身跑了起来,在大街上。

杜默越跑越快,大地因此眩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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