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视角下的校园安全体系建设

2012-08-15 00:53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暴力行为亚文化暴力

赵 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北京 100038)

校园暴力视角下的校园安全体系建设

赵 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北京 100038)

校园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频发的校园暴力行为使校园安全面临巨大的风险,侵入型校园暴力和内发型校园暴力是校园暴力的两个方面。防止不安全因素进入校园、增加校园软硬件设施、防止校园暴力亚文化、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动员社区参与是构建校园安全体系的有效措施。

校园暴力;侵入型校园暴力;内发型校园暴力

校园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共安全事件中最为社会所关注的一部分。尽管文件三令五申、投入逐渐加大,但随着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威胁师生人身安全的因素增多,校园安全形势越发严峻,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校园已经不是封闭型的世外桃源,而日益成为校内外交流范围逐步扩大的开放型社会实体,这不仅给学校带来了勃勃生机,同时也给学校的治安环境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目前中国校园安全状况令人忧虑,日益增长的校园暴力对于校园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被媒体称为“校园凶杀案”的事件是校园安全问题的一个方面,我们把这类问题称为侵入型校园暴力;而发生在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内发型校园暴力则是影响校园安全的另一个问题。侵入型校园暴力与内发型校园暴力之和才是完整意义上的校园暴力。

一、侵入型校园暴力分析

侵入型校园暴力是指由校园以外的主体侵入校园区间实施的针对校内人员的暴力案件。其中,校园区间指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整体,包括校园内部、校门附近及学校周边等。我们选取了从2004年至今的19起媒体公开报道的案件,这19起案件共造成29名儿童和4名教师死亡,作案方式主要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劫持及绑架。通过对这19起案件中案发区域、案发时间、犯罪动机、案发学校类型等进行统计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一)案发区域

从发案地点的城乡分布来看,研究中的19起案件,有14起案件发生在城镇校园,占总数的74%,5起发生在农村校园,占总数的26%;在发生在农村的5起案件中,有8名儿童和3名教师共11人死亡,占到了总死亡人数的39%,且这5起案件无一起有校外防卫力量的及时介入。农村校园防护能力和基本防护条件弱于城市校园是导致农村校园暴力案件伤亡结果相对较重的直接原因。除了防护条件外,农村学校的防护意识也相对较弱,统计中表现为5起发生在农村地区的案件中,犯罪人全部是进入校内实施犯罪的,而14起发生在城镇校园的案件中,仅有6起是犯罪人进入校园实施犯罪的。因而,加强对农村校园的资金投入,增加其防护设施,提高其防护能力是维护校园安全的当务之急。另外,也应当结合农村地区在犯罪防控上的特点,发挥其“群防群治”的优势,组织校园安全防护队对校园周边进行巡逻,以增强农村地区校园的安全防护能力。

(二)案发学校

从案发学校的类型来看,19起案件中针对小学的有11起,占58%,针对幼儿园的有5起,占26%,针对中学的有3起,占16%,可以推测当前侵入型校园暴力案件的主要对象是小学与幼儿园。在各种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儿童的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最差,不能及时辨别和认知犯罪人的行为;即使发现外来人员,仅仅依靠其自身力量也难以反抗事先有准备的犯罪人,这就使得小学及幼儿园成为侵入型校园暴力案件的主要发生地。这19起案件中,至少有3起案件可以确定为犯罪人以发泄私愤或报复社会为目的而针对与其毫无关联的校内人员实施暴力犯罪。犯罪心理学研究表明,具有“反社会人格”或“缺陷人格”的行为人具有社会适应不良、自我认知缺陷等特征。发泄私愤或报复社会的暴力犯罪人在自我认识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较少选择真正带给其“伤害”的机构或人实施犯罪,而往往倾向于选择更加弱势的群体施害,并在施害过程中寻求其在日常生活中难以获得的控制感或权利感。

(三)案发时间

校园暴力案件在时间上首先必须界定为发生在受害人在校期间,而这种在校期间应该包括入学和放学时未脱离学校大环境的时间及正常上课期间。在这19起案件中,发生在入学和放学期间的案件共有9起,占所有案件的47.4%。而从案发时间的犯罪后果的相关性来看,9起发生在入学和放学期间的案件共造成26人死亡,占到了总死亡人数的78.9%,且这9起案件还导致73名师生不同程度的受伤。入学和放学期间的侵入型校园暴力案件造成的伤亡远远大于其他时间,这是一个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

入学和放学时间段有如下特征:一是处在家长监护和校园监护的空白期。这一时间段孩子脱离了家长的可控范围,同时学校则由于学生尚未进入教室或已经离开教室而未能对其实施管理,由此出现了管理上的盲区。二是往往处于人员集中且无序的状态。中小学入学放学时间一般与上下班时间段重合,此时校园周边交通拥堵、人员混杂,这种混乱的状态为犯罪人实施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2008年11月5日17时10分左右发生的珠海故意撞人案中,犯罪人骆效记就是利用学生放学时家长和学校的监护空当以及放学期间的无序状态实施犯罪,驾驶大卡车在放学的学生中乱撞,最终造成5人死亡19人受伤的惨重后果。因此,在校园安全体系建设中,应该明确入学与放学时的相关防护措施,做好家长与学校之间的衔接,弥补这一监护空白区;同时加强对入学与放学期间校园周边环境的管理与控制,堵塞实施犯罪的空间,这对减轻侵入型校园暴力的犯罪后果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内发型校园暴力分析

内发型校园暴力是指在校内主体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其方式包括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暴力。近年来,内发型校园暴力事件层出不穷,且出现了暴力程度高、手段残忍的趋势。

(一)“挫折——攻击理论”的视角

“挫折——攻击理论”认为挫折容易引起攻击欲望和攻击行为,从而会导致大量犯罪,特别是暴力犯罪行为的产生[1]。在“挫折——攻击理论”的视角下,内发型校园暴力的行为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主动地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的行为人;另一类是使用暴力对自身所遭受的暴力进行反抗的行为人。由于遭受挫折的强度和频率的不同,发生攻击的概率和攻击的暴力程度也会不同。主动对其他成员实施暴力的行为人往往是无法适应学习生活或校园生活的人群。不能适应校园生活带来的挫折是长期性的,一旦行为人无法通过合理的方式化解挫折,愤怒情绪就会向外界发泄,产生攻击行为。对于暴力行为的受害者使用暴力反抗施害者的行为,在有关校园暴力的案例研究中也屡见不鲜。这类行为人大都屡次遭受校园暴力的侵害,在无法获得相应救济的情况下,遭受侵害的挫折也有可能在一定情形下转化为暴力反抗。在遭受暴力侵害的过程中,行为人也习得了暴力行为,因而对暴力行为进行暴力反抗时,其暴力程度往往比原先施害者更深,造成的伤害后果也更严重。但并非所有的挫折都会引起攻击行为。挫折是否引起攻击行为,还与受挫折时产生驱力的强弱、范围以及遭受挫折的频率相关。因而从校园角度出发减少学生的挫折,可以通过减少挫折的产生、在挫折产生后通过各种方法予以及时化解以及对挫折引起的暴力攻击行为进行及时的处理等方式。

(二)标签理论的视角

“标签理论”试图说明人们在初次的越轨或犯罪行为之后,为什么会继续实施越轨或犯罪行为,从而形成犯罪生涯。其中库利的镜中自我理论(mirror image)认为,年幼的少年犯罪人之所以变坏是因为他被别人看成是坏的,即使他是好的别人也不会相信,因此这些少年儿童就产生了一种新的、少年犯罪的自我意象[2]。笔者认为,这种理论可以解释一部分在校学生暴力行为的形成机制:即学生由于在校期间一些行为方式的不当,尤其是在因学习成绩差、喜欢捣乱等原因而被贴上“坏学生”的标签之后,逐步在此过程中产生自我认同,以至于按照家长、老师或同龄人价值概念中“坏学生”的标准进行行为,包括实施校园暴力行为。剑桥大学的大卫·法林顿和韦斯特于1973年进行的青少年暴力犯罪调查发现,糟糕的学业表现以及成绩的不及格与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之间有紧密且持续联系[3],这种联系就很有说服力。标签理论的视角使我们可以从另一种角度审视校园暴力问题,学习不佳或出现其他不当行为并不意味着青少年学生就应该被贴上“坏孩子”的标签,以至于在周围人的消极反应中变得越来越坏;一部分学生的“违规行为”可能是出于获得关注等心理需求,如果及时地认识、发现这种心理需求,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学生被贴标签而形成的校园暴力行为。

(三)暴力亚文化的视角

暴力亚文化理论认为,暴力是与主流文化相违背的一些群体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已渗透到这些群体成员的心理品质之中,并成为其日常生活方式的组成部分,犯罪就是使用暴力手段来解决日常生活问题的结果[4]。分析近几年的一些校园暴力案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一些共性:一群人对一个或几个人进行围殴并伴以言语侮辱、毫无愧疚感、记录施害过程并在一部分群体中流传。如果说正常的学校教育是校园中的主流文化,那么那些与校园主流文化相对立的存在于某一群体中的文化环境就可以成为亚文化或潜在亚文化。虽然这部分亚文化或潜在亚文化并非一定都是暴力亚文化,但其中确实有许多都是以暴力为内容的,“帮派文化”和“团伙欺凌”就是常见的两种校园暴力亚文化。

三、整合视角下的校园安全体系建设

纵观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校园安全体系,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数健全的校园安全体系都是在“校园惨案”发生后进行反思和总结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日本在池田小学杀人案发生之后,逐渐由开放走向封闭,在校园公共区设置摄像监控系统,增设保安员,强化小学生集体上学的措施,使小学生上下学途中能够始终在教职员的监护之下,让教室外墙更透明,外人进入前就能远远看到;从“池田案件”到“池田经验”,建立了一个由学校、医院、警察、家长、社区结成的防控网络保护孩子,并且在全国范围内负责推广。2010年3月5日,在经过9年的不懈努力后,曾经发生血案的池田小学更是成为日本第一所经世界卫生组织认证的国际安全学校[5]。在校园安全方面,我国的台湾地区也走在世界前列,在世界卫生组织认证的国际安全学校中,台湾就有17所之多,占到全球的一半,学校安全委员会、家长、义工、退休警察以及社区的广泛参与,都使得台湾地区学校的安全指数位居全球前列,而这也始于“台北萤桥小学惨案”后的反思。因此,在建立我国的校园安全体系时,有必要对其他国家和地区行之有效的校园安全计划内容进行借鉴,并在此基础上,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校园安全体系。

(一)国际校园安全体系的比较

在校园安全体系的构建上,较为著名的有世界卫生组织的校园安全认证计划和挪威的奥维斯校园暴力预防计划。前者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的倡导,已经得到了一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响应;后者则作为学者的实验性研究计划,在实验效果得到确认后,也在欧洲和美国的一些地区进行了推广。世界卫生组织的校园安全认证计划是在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安全学校委员会指导下的一个旨在建立校园安全组织与体系的国际认证计划。该计划的特点是通过动态的管理,强调建立各种维护校园安全的校内组织,强调社区参与。世界卫生组织认可的国际安全学校,需具备以下基本准则:成立一个由教师、职员、学生及家长组成的架构,以伙伴合作模式,来负责统筹学校的安全推广;制定安全学校政策,清晰地阐述学校对安全与健康的承诺[6]。奥维斯校园暴力预防计划从学校、班级以及个人三个层面入手来应对校园暴力:在学校层面,要求组建校园暴力的专门预防机构,对教职工进行校园暴力问题的培训,组织家长参与校园暴力预防;在班级层面,要求班级制定明确的班规以应对暴力行为,定期开展班会讨论相关问题;在个人层面,与欺负他人者、被欺负者进行个别谈话,与相关学生家长进行交流,制定针对性计划[7],强调发挥每个学校人员在预防校园暴力上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构建校园安全体系的思路

校园安全体系的建设是一个长期性、系统性的复杂工程,通过上文的对校园暴力的分析,笔者认为在构建校园安全体系问题上,应该从以下角度入手:

1.防止不安全因素进入校园。学校除了教学之外往往还具有一定的其他功能,如向社会开放其体育场馆及图书馆等,从防范犯罪的角度出发,对学校的功能进行单一化规定是十分必要的。在校园安全体系建设中,防止不安全因素进入校园是首要的,因而应实施门禁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保持校园的相对封闭。在统计的19起侵入型校园暴力案件中,有6起案件的实施者有精神病史,占所有案件的32%,其中包括有精神病史的村办教师和曾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的幼儿园门卫。这说明对不安全因素的隔离中还要注意保证与学校密切接触的人员没有精神病史或攻击性倾向。这部分人员包括学校教师、保安、门卫、校园清洁工、校园食堂厨师以及其他与学校有工作上的联系而可以随意进出学校的人。

2.健全校园安全的软硬件建设。犯罪预防中的人防、物防和技防落实在校园安全体系中,就是要健全校园安全的软硬件建设。首先,硬件建设主要指从防卫人员、防卫技术及设施上进行配置。这包含三个层面:第一,在校园内外的特定位置安装监控设备,观察校园周边环境;同时在校园内部的走廊、过道等内发型校园暴力的高发区域设置监控设备,以便及时发现校园暴力问题。第二,为校园配备防卫设施,如辣椒喷雾、钢叉等可以起到限制犯罪人行动的设施,在犯罪发生后能够及时地限制或阻断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减少犯罪危害。第三,完善校园安保队伍建设。校园安保队伍建设是目前发达国家校园安全体系中最基本的人员保障制度,如美国和加拿大就建立了完善的校警和校园巡逻人员制度。安保人员不仅可以进行日常性的巡逻和安全保卫及防范工作,而且在校园暴力发生时也显得尤为重要。在对19起侵入型校园暴力案件的统计中,5起发生在农村校园的案件平均伤亡人数为2.2人/案,而14起城市校园案件的平均伤亡人数为1.5人/案,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就是这5起农村校园案件在案发时无一起有防卫力量及时介入。其次,校园安全的软件建设上主要强调学校管理者、教师和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培训,使其具备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就是安全校园认证计划中的核心内容。在校园中,被学生所依赖且具有识别和判断能力的教师首先应该学会如何在危急情况下进行处断,引导学生进行自救。

3.杜绝校园暴力亚文化。在减少和消除校园暴力亚文化方面,可以借鉴公共卫生学对传染性疾病的治疗方法,即治疗病患、防止传染、消除传染源和病因。第一,及时关注、处理校园中的暴力问题,杜绝暴力的持续发生,在校园创造“无暴力”的良好氛围和环境。第二,防止暴力行为的传染和加剧,教师需要通过对暴力行为的处理向学生阐明使用暴力解决问题或对他人使用暴力是不当的,以达到防止暴力传染的目的。第三,分析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原因,及时与学生或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化解产生校园暴力行为的诱发因素。

4.关注校园青少年心理健康。目前我国儿童行为问题检出率呈不断上升之势,近5年的资料显示,我国儿童行为问题的检出率在13.97% ~19.57%之间[8]。以不服从指挥、向规则挑战和对他人抱有敌意为特征的对立违抗性障碍的患病率为8%,关注儿童和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从校园安全体系的角度来说,从心理机制上减少暴力行为的发生,降低校内的不安全因素也是可行之策。

5.社会力量的参与。校园安全体系的建设是一个长期性的系统工程,社会力量也应该参与到校园安全的工作中来,参与校园安全体系建设的社会力量主要包括社区组织、学生家长、公益组织。通过社区组织人员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家长参与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的安全防范,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等背景的公益人员对学生进行心理关注和心理辅导,发挥社会力量在校园安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这不但可以使校园安全防护体系的人员构成更加广泛,而且能够在不额外增加经费投入的情况下更行之有效地发挥校园安全体系的作用。

[1]吴宗宪.西方犯罪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288,395.

[2](美)罗伯特·J.辛普森,约翰·H.劳布.犯罪之形成——人生道路及其转折点[M].汪明亮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04.

[3]宋浩波,靳高风.犯罪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398.

[4]刘俊.保卫孩子,他们发动了“人民战争”[N].南方周末,2010-05-04.

[5]香港职业安全健康局.国际安全学校认证计划[EB/OL].http://www.oshc.org.hk/tchi/culture/issp.htm.2010-05-31.

[6]王吉.一个校园安全的建设蓝本——奥维斯校园暴力预防计划简介[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4,(8).

[7]海慧芝.中国儿童青少年精神问题患病率超国际均值[EB/OL].http://edu.ifeng.com/news/detail_2010_06/10/1605655_0.shtml.

Discussion on Campus Security System Construc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chool Violence

ZHAO Wei

(Chinese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Beijing China 100038)

Campus security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public safety.However,frequent occurance of school violence brings most schools enormous security risks,in which invasive-type and endogenous-type are two main aspects of school violence.The essay puts forward such measures to build an effective system of campus safety as prevention of insecurity access to campus,promotion on campus software and hardware facilities,supervision on school violence sub - culture,attention to student’s mental health and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School violence;Invasive-type of school violence;Endogenous-type of school violence

D924.11

A

1008-2433(2012)01-0027-04

2011-11-03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科研创新项目“大学生暴力杀人犯罪实证研究”(11SKS030)的阶段性成果。

赵 伟(1987—),男,河南洛阳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9级刑法专业犯罪学方向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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