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经验、落实措施,着力推进市郊蔬菜产销服务工作

2012-08-15 00:51陈德明
上海蔬菜 2012年1期
关键词:菜田绿叶菜菜农

陈德明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蔬菜办公室 200003)

按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精神,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对蔬菜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市委农办和市农委的领导下,市郊菜区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市郊蔬菜综合竞争力,努力稳定以绿叶菜为主的地产蔬菜的生产和供应,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 主要工作

1.1 “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

1.1.1 明确工作责任 根据市政府与9个郊区县以及光明食品、上海实业两个企业集团签订的《确保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责任书》,全市蔬菜种植面积不少于3.33万hm2,其中绿叶菜面积不少于1.17万hm2。为确保夏淡蔬菜供应,2011年6月2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提出了夏淡绿叶菜种植1.4万hm2的要求。市政府还与9个中心城区签订了《保障绿叶菜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责任书》,要求各区每个标准化菜市场按蔬菜经营摊位数的10%,设置绿叶菜产销对接专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经营。

1.1.2 制定考核办法 市政府办公厅于2010年12月20日印发 《稳定蔬菜生产确保市场供应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办法》,对各区县蔬菜生产面积与上市量及安全监管等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定,并将地产绿叶菜上市量与市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相挂钩。各区县政府按市政府要求,将蔬菜种植面积、绿叶菜种植面积及上市量、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量化分解到乡镇和生产基地,做好相关考核数据的统计上报,市农委做好信息汇总和旬报、月报等情况通报,并抓好质量抽查监督。根据《上海市地产绿叶菜上市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绿叶菜上市量的考核奖励。

1.2 支农惠农政策扶持

1.2.1 完善农资综合补贴 2011年增加补贴金额,从每667m2补贴60元提高到每667m2补贴76元,并与农资上涨挂钩,2012年提高到90元。

1.2.2 新增绿叶菜种植补贴 2011年开始设立夏淡期间种植绿叶菜专项补贴,市级财政每667m2补贴80元。并针对2011年受灾情况,在80元补贴的基础上,每667m2一次性增加70元补贴。并在遮阳网和专用肥方面给予补贴,市级财政补贴达967万元,区县财政也有相应配套。

1.2.3 推进蔬菜标准园创建 2011年启动上海市级蔬菜标准园创建,市级财政对蔬菜标准园创建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达到创建标准的蔬菜标准园每个奖励50万元。区县级蔬菜标准园由区县财政给予奖补。

1.2.4 改善设施装备条件 “十二五”期间,继续推进设施菜田建设,对设施老化的保护地设施和“十一五”期间建成的露地设施菜田,优先予以建设。结合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完善菜田排灌设施,增强抗灾能力。通过推进加工贮藏中心建设,提升商品化处理水平,均衡市场供应。通过推动农机装备建设,缓解用工紧张。

1.2.5 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将市级财政合作社项目扶持资金的50%用于扶持蔬菜产销,资金主要用于建设预冷冷库、购置周转箱、运输车辆、喷滴灌、净菜清洗设备等,2011年扶持蔬菜合作社43家,资金达到1500万元以上。对生产面积达到20hm2以上、2010年度的净菜上市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按照不同销售额给予3~13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共达300万元。

1.3 蔬菜淡季价格保险

蔬菜保淡成本价格保险是保护菜农生产积极性的一种有益探索。行政、技术、保险和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密切配合,为保障蔬菜均衡供应发挥了积极作用。

1.3.1 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突出重点时段,“冬淡”和“夏淡”两个淡季。二是突出重点品种,以青菜为主的绿叶菜。三是突出重点基地,以规模化生产基地为重点。

1.3.2 完善操作程序 理赔启动的依据在探索过程中不断完善。“冬淡”时依据5家批发市场均价,“夏淡”时改为依据市统计局对零售市场监测的权威数据,同时考虑当月的CPI指数,保证了理赔的公正、公平和合理性。坚持“见菜承保、上市理赔”,切实做到“四个一”,即“一品、一户、一期、一单”,分开投保,清单到户。

1.3.3 提供保费支持 市级财政给予50%保费专项补贴,各区县和乡镇结合各自情况,给予相应配套补贴。投保菜农的投入不低于保费的10%。为了鼓励规模化生产经营方式,对园艺场、合作社等给予一定的保费费率优惠。让菜农承担部分保费,有利于形成调控机制,也使菜农能主动地进行风险控制。

1.4 蔬菜产销对接

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和各种形式的宣传,加强产销对接。在农超对接基础上,引导专业合作社和标准化菜场的农标对接,以及合作社与居民社区的“农社”对接。市蔬菜食用菌行业协会成立营销配送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协会的协调和服务作用,强化蔬菜产销对接。为了降低农副产品的流通成本,上海从2010年12月1日起,对所有通过收费公路的、装载着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并进一步明确免收“菜篮子”工程车的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为方便市郊运菜车辆进城,目前市郊菜区配有673辆“菜篮子”工程车和120张市区货运汽车通行证。

针对卷心菜季节性销售难的情况,组织弘阳和都市菜园等开展促销活动。江桥、浦南、曹安和江杨等批发市场为卷心菜提供批发销售便利服务,同时发动有加工储藏能力的合作社和营销配送企业,增加卷心菜的收购仓储量,缓解集中采收上市造成的卖菜难现象。

1.5 质量安全监管

1.5.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安全监管责任 市郊菜区建立了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全市1478个蔬菜村村级协管员的责任得到明确。市郊蔬菜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和人员队伍基本形成。

1.5.2 加强宣传告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画、宣传册等,开展蔬菜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每年发放宣传画40万余份,宣传资料50多万份,安全使用农药告知书发放率和种植专业户蔬菜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

1.5.3 强化技术指导,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市农委成立了上海市农药新品种推荐委员会,指导蔬菜生产上选用和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推行以杀虫灯、防虫网、性诱剂、色板为主的绿色防控技术。开展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还通过科技入户等方式广泛开展以安全使用农药为重点的技术指导,提高菜农生产水平。

1.5.4 加大监测力度,强化产品质量监管 市、区定量检测机构,镇村和基地的快速检测网络基本建成,形成了政府监测和企业自律性检测的检测制度,实现了快速检测范围全覆盖。

1.5.5 推进档案农业,建立质量追溯制度 统一印发田间档案记录本,园艺场、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对蔬菜生产过程中各项农事操作做好档案记载。对规模化生产基地、龙头企业等建立了质量可追溯制度,其中有30多家单位实现上市蔬菜条形码质量可追溯。

1.5.6 开展监督检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加强执法检查,净化农药经营市场,从源头上控制不合格农药进入生产环节。在生产重点季节开展以蔬菜种植散户的安全用药为重点的安全监管大检查。

1.6 设施菜田建设与管理

1.6.1 推进设施菜田建设 现已基本完成新建1.4万hm2设施菜田的计划。对正在推进的建设项目,抓好实施环节的业务培训,并将项目检查的关口前移,加强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查和督办。

1.6.2 开展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工作考核 为了确保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建成后综合功能的发挥,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开展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建成的设施菜田开展了财政性资产管理工作的考核。各区县根据文件要求,制定管理细则、落实管护责任、建立管护基金等,大部分基地由于管理到位,基地设施保护较好,设施菜田建设为蔬菜生产服务的目的基本实现。

1.6.3 加强菜田水利建设 2011中央一号文件也对农田水利设施的改善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受建设资金的限制,部分基地的水利设施建设未能完全满足生产的需要。经与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十二五”期间将加大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确保全市主要蔬菜生产基地能够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抗自然灾害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1.6.4 加大蔬菜生产机械化推进力度 (1)在闵行、奉贤、青浦建立了3个蔬菜生产机械化示范点。(2)利用“3.15”维权活动现场和“三夏”现场会,组织农机展示和操作示范活动。(3)配合农机部门做好农机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

1.7 绿叶菜产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开展耐热品种和以品质为核心的绿叶菜品种引进筛选和示范推广工作,优化和丰富绿叶蔬菜品种;加强淡季茬口合理安排与配套技术的集成,提高绿叶菜均衡供应能力;建立周年生产模式和配套生产技术规程,提高绿叶菜周年生产水平;建立绿叶菜土壤质量保育技术规范,提高可持续生产能力;引进机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

在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市郊蔬菜生产取得了生产面积增加、产出能力增强、供应基本均衡、价格稳定可控、安全质量提高、产销更加顺畅、风险保障增强的可喜局面。2011年市郊累计完成蔬菜播种面积12.67万hm2,同比增长3.4%;蔬菜上市量351万t,同比增长6.4%;其中绿叶菜上市量170万t,同比增长15.6%。全年青菜每kg批发价2.1元,同比下降0.9%。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9%,其中重点蔬菜生产基地达到了100%。农资综合补贴、农药补贴等减轻了菜农的经济压力。保淡价格保险为菜农的基本收益提供保证,也为今后更好的支持农业探索了新的服务机制。但是,市郊蔬菜生产还面临着生产经营成本上涨、灾害性天气影响明显、组织化程度较低、劳动力严重紧缺、菜农收益不稳定、流通成本高、外来菜农窝棚搭建存隐患等诸多问题。

因此,我们要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按照《上海农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贯彻好“稳定总量,优化品种,均衡供应,加大投入,确保安全”的二十字方针,依靠科技进步和改善设施装备,提高设施菜田抗灾能力和产出率,促进市郊蔬菜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的优化,促进产销对接和流通服务,促进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增强市郊绿叶菜在蔬菜市场供应中的保障功能。

2 下一步工作目标与任务

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生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作业机械化、经营组织化、销售品牌化、产品安全化”为目标,着力推进现代蔬菜产业体系的形成,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蔬菜增效,确保菜农增收,确保蔬菜质量安全,确保绿叶菜稳定供应。

2.1 加强设施菜田建设和管理

2012年将推进“十二五”新一轮设施菜田建设。在抓好设施菜田建设的同时,积极做好建成设施菜田的生产和管理工作,推进设施菜田资产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2012年继续加大检查考核力度,通过考核工作,提升设施基地管理水平,确保设施的管护责任到位,提高设施使用效率。

2.1 推进基地快速预冷和贮藏设施建设

2012年将推进主要产区地产蔬菜预冷贮藏设施建设。通过地产蔬菜产地快速预冷贮藏中心建设,推动市郊蔬菜的处理商品化、销售品牌化和经营产业化进程。这样既能调控市场货源,保证蔬菜市场平稳供应,又能平抑市场价格,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地产蔬菜净菜化上市水平,提升地产蔬菜的竞争力。

2.3 推动市郊菜区农机装备建设

设施菜田的建设改善了市郊蔬菜生产条件,但各类机械配套设施,特别是设施内配套使用的中小型机械比较缺乏。2012年,我们要增加蔬菜管棚及温室内生产所需的适用机械,特别在中小型耕作机、植保机械等方面加大补贴力度,还要积极引进绿叶菜播种收割机械。

2.4 完善各项支持政策

要完善蔬菜农资综合直补的标准,用好各项考核奖励资金。进一步完善各类农业保险政策,扩大保险范围,增加险种,充分发挥保险作用,最大程度减轻菜农因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带来的经济损失。

2.5 推进蔬菜标准园创建

“十二五”期间市、区县两级各创建150家蔬菜标准园。2012年将推进40家蔬菜标准园建设。市级财政对蔬菜标准园创建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达到创建标准的蔬菜标准园每个奖励50万元。区县级蔬菜标准园由区县财政给予奖补。

2.6 加强蔬菜产销对接

巩固提高“三对接一直销”的产销模式,继续大力促进蔬菜产销服务组织的发展,积极拓宽蔬菜销售渠道,减少流通环节,提高生产经营效益。

2.7 抓好质量安全监管

加大安全使用农药的宣传力度,加强技术指导。做好安全使用农药的检查和上市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继续推进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地产蔬菜质量安全放心。

2.8 抓好蔬菜产销信息化服务工作

抓好上海农业综合数据库系统蔬菜信息及全国性蔬菜生产和供应信息监测,深入开展生产和流通成本调查,全面推进档案农业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及时做好生产信息统计和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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