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析

2012-08-15 00:46文永辉李运才
怀化学院学报 2012年12期
关键词:理工科法学背景

文永辉, 李运才

(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01)

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教高[2011]10号)文件精神,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提高我国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培养法律紧缺人才的迫切需要,旨在培养出更多更好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是象空气一样重要的东西,[1]知识产权人才是一类以法学知识为核心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国家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支撑。知识产权人才参与了新知识的创造、转移、保护、管理与经营的全过程,它的作用至关重要。

国家相关文件对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目标都有所量化。例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至2015年,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数量和素质有较大幅度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增加万人左右。根据《知识产权人才 “十二五” 规划 (2011—2015年)》,到 2015年,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规模要进一步发展壮大,专利审查人才队伍将要达到9千人规模,执业专利代理人要达到1万人。

目前,中国知识产权人才极为匮乏。由于学科建设起步较晚、人才培养周期较长等因素,我国在过去十几年里由大学向社会输送的合格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约为3 000人,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以贵州省为例,目前全省只有6家专利代理机构,执业专利代理人41人,年龄在40岁以下的专利代理人不到10人。而2012年,贵州省专利申请量预计将破万件,“十二五”末或达到2.5万件,这样的专利代理人才队伍与我省专利申请快速增长严重不相适应。贵州省2010年鉴统计数据表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计2 963个。其中,国有企业309个,私营企业1 469个。全省企业中,懂得知识产权管理的企业人员约200余人,懂得管理又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的人员不到150人,专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才仅有10余人。[2]知识产权人才在贵州经济建设中极度匮乏。

由于全国性的知识产权人才紧缺,西部地区在此方面的人才竞争中处于弱势,不仅很难吸引到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人才,自身人才也面临着被发达地区挖走的危机。因此,西部地区高校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培育适应西部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人才责无旁贷。在这一大背景下,本文以贵州为例,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引下,探索西部地区地方高校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应当如何作为。

一、知识产权人才的定位

知识产权人才是整个人才队伍中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这是目前比较得到公认的知识产权人才定位标准。如吴汉东认为,知识产权人才应当具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知识产权归属于法学,但与管理学、经济学、技术科学等有着交叉和融合,因此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应当以法学知识为核心,注重与管理学、经济学、技术科学等多学科知识背景的嫁接。第二,知识产权人才应当具有应用性。知识产权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立法、司法机关、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中介机构等对知识产权人才有着广泛的需求,注重人才实践操作的能力,要求能够熟练处理各种知识产权实务问题。[3]

此外,知识产权由于涉及众多科技知识的创新,作为我国知识产权人才之一的专利代理人,其考试资格要求理工科背景,因此,部分学者认为知识产权人才应当具备理工科背景。如有学者认为:“具有尖端科技知识基础,是知识产权人才区别于一般法律人才的主要标志。所以,在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时,无论是属于哪个阶段的教育,都应强调其理工背景。”[4]很多实务部门人员也如是认为,笔者对西部某省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访谈中,他们认为相较于科技知识,知识产权法很容易学懂,认为真正的知识产权人才不能只懂知识产权法律,更应当具备理工科背景知识。

当然,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如有学者认为理工背景不是所有知识产权人才的必备条件。是否应该具有理工背景要视是哪一类哪一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而论,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而定,研究生应该具有理工背景。[5]也有学者认为,专利权等人才需要较多地强调与理工科专业背景的复合,而商标权、著作权等领域的人才需要则并非必须强调理工科专业背景。[6]著名学者吴汉东也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认为知识产权人才必须有理工背景,是个误解。

笔者认为,知识产权人才虽然围绕知识的创造和流转进行工作和服务,但其服务对象多样,几乎覆盖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未必所有的知识产权领域均需要理工科背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印发了 《知识产权人才 “十二五” 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 《人才规划》),所谓知识产权人才,应是包括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专利审查人才、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业人才、知识产权师资人才在内的各类复合型人才。也有学者大体将其划分为教研型人才、管理型人才、执法司法人才和服务型人才四个类型。[7]这些知识产权人才中,确实只有专利方面的人才必须要有理工科背景,知识产权教师、法官、商标代理等人才,要么不必须理工科背景,要么不可能要求此类人才成为此方面全才。笔者也赞同此类观点,实践中,大多数律师、法官确实也仅有法律专业背景而没有理工科背景,这些人也不能不说是不可或缺的知识产权人才。但目前情况下,拥有理工科背景的知识产权人才确实是最稀缺的,西部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重点还是应当着眼于此。

二、目前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模式及问题

在1998年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调整中,法学类本科专业统一调整为“法学”一个专业招生。由此,除了部分高校组建“大法学院”,将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的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专业统一纳入法学院外,多数高校法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变成了单一的法学专业,学科结构单一,发展受限。后来,在本科专业目录调整中,教育部又逐步在法学类增加了知识产权、公安学、监狱学等目录外专业。在教育近期征求意见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中,知识产权专业仍然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自设特殊专业名录》法学类专业。目前,已经有华南理工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苏州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重庆理工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浙江工商大学、中国计量学院等高校开设了知识产权专业。

我国已有二十余所高校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部分高校(如华东政法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已经开始招收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或法学(知识产权方向)。

中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经历了由法学 (或管理学)二级学科的一个研究方向走向实际独立的二级学科层次的过程。2005年起,国家教委陆续批准一些符合条件的高校在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阶段设置知识产权法 (或管理)学专业。[8]此后,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等在法学一级学科之下自设 “知识产权法”或者“知识产权”类二级学科学位授予点,或者在民商法硕 (博)士学位点下开设知识产权法方向。而同济大学、上海大学、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多所高校则分别在管理工程与科学、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一级学科下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方向的硕(博)士点。2006年开始在法律硕士学位教育中设置知识产权方向的试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研究所、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上海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具有知识产权法律硕士招生资格。由此,我国已形成博士、硕士、法律硕士、双学位双专业、全日制本科等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培养机制。

在我国,知识产权专业作为一个新兴专业,并没有一个相对完善的体系。更多的工作是在摸索中前进。可以借鉴的诸如杭州师范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工业大学等,在开设该专业的时候,多采取以法学院教师为核心,与其他理工科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为辅助力量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一般来说,本科阶段会设置两类课程,一为专业基础平台类课程,如:法学核心课程、知识产权相关课程等,二为专业方向特色课,如:信息电子相关学科、管理学相关学科、经济学相关学科等。其中,专业基础平台类课程的设置方法多为必修或者专业方向模块课程两种。

这样的专业设置,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有其合理性。但其可实施性、以及收效都是值得讨论。学习法学的学生是否能够在短期内对艰深的理工科知识有所了解。此外,多者兼顾,学校效果是否能够达到预期,是否使学生什么都了解一点,但什么都没学透,耽误了学生。第三,在我国的传统法学教育中,对于实务性操作的重视不足,某种程度上会导致毕业生空有一身理论知识却无实务操作的经验,在企业大量需要应用型人才的今天,面临了一定的困境。四是学生毕业后只取得法学学位,依然不能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其理工知识和背景并不能帮助其取得专利代理人从业资格。

三、西部地方高校法学院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目标是培养更多更好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知识产权人才作为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无疑因应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此种要求。知识产权人才涉及工业、商业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中国地域辽阔,各地方结合地方资源、区位特点,都会利用自身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如贵州省在传统中医药、民族医药、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等方面面临很多独特的问题,如何用知识产权来塑造和保护贵州自身品牌等问题会进一步凸显,需要地方性高校与科研院所予以关注和解决。因此,在西部高校,有必要根据地方需求和特色,培养自身的知识产权人才,以应对现实的需求。

那么,与东部高校相比,师资队伍建设和研究水平相对低下的西部高校应当如何建立适合自身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眼:

(一)大力引进“联合培养机制”

西部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社会(市场)需求更紧密地结合,建立“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逐步引进“订单培养”、“联合培养”等方式。在知识产权人才法律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知识产权局、国资部门、科技部门、企业的大力支持,促进双方的深度合作,采用 “订单培养”,为民族医药企业、国有大型企业、高科技民营企业、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培养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养 “双师型”教师队伍,引进实务部门的若干具有较高理论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为学校的兼职教师。

(二)在培养层次上,建立层级清晰的分类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

知识产权人才是层次分明的复合型人才,西部地区高校应当着眼于本地实际,分层次培养本地用得上、留得住的知识产权人才:

第一,在法学专业开设知识产权方向或者试点招收知识产权专业学生。这批学生毕业后可能只有法学学位或文科知识,但他们可以从事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商标代理等方面对理工科知识要求不高的职业,他们虽然不是高端知识产权人才,但对于强化西部地区知识产权意识和知识产权的启蒙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招收有理、工、医、农、管专业背景的本专科学生,攻读法律第二学位,培养企业知识产权专员、知识产权工程师、商标代理人等,这种培养模式时间短、成本低、收效快,是最经济快捷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式。

当然,上述模式也可以反过来进行,招收法学本科生,要求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辅修理、工、医、农专业,学生在毕业时不仅可以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还能获得理、工、医、农专业的学位。考虑到理工科学习的难度,此种方式操作难度相对较大,但各法学院在此种模式下可以享有更大的自主性,如果能够实现全校联动,得到理工科学院的大力支持,也比较可行。

总体上,西部高校要创造条件让部分学生特别是知识产权方向学生在学习法学专业课程的同时,积极修读第二专业第二学位,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取得“法律+理科(工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备报考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的资格,熟练掌握专利文献检索等基本方法和技巧。

第三,招收具有理工科背景的学生攻读法律硕士,培养高级知识产权应用人才。目前,我国法律硕士教育面临与法学硕士教育趋同的问题,没有办出自身应有的特色。具有法律硕士招生资格的西部高校,可以考虑将法律硕士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结合起来,招收理工科背景学生,重点往专利代理人、企业知识产权经理、知识产权律师、知识产权司法人员等高级知识产权人才方面培养。

第四,招收理工科背景的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培养高级知识产权研究人才。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研究,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应当招收部分具有理工科背景的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从事知识产权的深度研究,培养高级知识产权研究人才和教育人才。

(三)在课程体系设置上,构建适合地方经济发展的特色课程体系

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中,法学基础知识、知识产权法学、理工科基础、知识产权专业知识都应当是必修课。同时,管理学知识、科技知识和经济知识都是必要的补充。地方高校培养的学生应当是立足于占领地方就业市场,[9]西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应当是为本地产业发展提供知识产权和法律服务。为此,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始特色专业课程,比如,贵州民族医药、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需求较大,可以开设民族医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特色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等课程以适应地方经济发展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

(四)在教学方法上,以实践教学为导向,加强学生实务能力培养

开展主干课程、基础课程和选修课建设和内容更新,改革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积极倡导启发式教学、讨论式教学、问题式教学、探究式教学、案例式教学、诊所式教学和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主动探索和发现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改进实践教学方法。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改革实习内容、实习方法和实习成绩考核方法。引进教师的良性竞争机制,在主要课程进行 “挂牌授课”制度。

[1]文 武.知识产权像空气一样重要 [N].人民日报,2012-05-07.

[2]李琦琨.贵州急需知识产权人才助推经济转型[EB OL].新华网.访问时间:2012-9-25.

[3]吴汉东.知识产权的学科特点与人才培养要求 [J].中华商标,2007,(11).

[4]陈美章.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现状 [EB OL].中国知识产权网,访问时间:2004-7-26.

[5]李国英.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化[J].高教论坛,2012,(2).

[6]陶丽琴,陈璐.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和学科建设研究[J].知识产权,2011,(7):95.

[7]曹新明,梅术文.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现状及其培养思路 [M].知识产权年刊 (2006年号).

[8]张玉敏.高校学历教育中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几个问题[EB OL].http: xinanipr.com/.访问时间:2011-8-18.

[9]李伟迪.面向当地法律行业的二本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基于联合办学视角 [J].怀化学院学报,2012,(6).

猜你喜欢
理工科法学背景
“新四化”背景下汽车NVH的发展趋势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论持久战》的写作背景
理工科优等生WEY VV6
晚清外语翻译人才培养的背景
理工科大学生音乐鉴赏课程教学改革探析
法学
浅析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