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缀少但语缀多
——汉语语法特点的重新概括

2012-11-15 06:09
关键词:词类词缀句法

徐 杰

(华中师范大学 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430079;澳门大学 中文系,澳门)

词缀少但语缀多
——汉语语法特点的重新概括

徐 杰

(华中师范大学 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430079;澳门大学 中文系,澳门)

汉语语法究竟有哪些特点?语法学家一直在苦苦探索,并曾提出过多种看法,其中朱德熙的观点影响最深最远。朱德熙认为攸关全局的汉语语法特点有两条:一是汉语词类跟句法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二是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一致。本文指出,近年来汉语语法研究所揭示出来的许多重要现象是上述两大特点所无法涵盖的,其中之一是,汉语的语缀比较丰富,因而在表达疑问范畴和焦点范畴时,就有了更多的句法选项。我们认为汉语语法的特点可以重新概括为“一多一少”:语缀多,词缀少。这“一多一少”正是汉语语法系统的两个相互独立的,具有全局性影响的特点,二者不能相互推导。合在一起,它们从不同角度解释着现代汉语语法系统诸多方面的关键特点。

汉语语法特点;词缀;语缀

一、汉语语法攸关全局的两大特点

汉语语法的特点因跟其他语言进行比较而显现。没有比较就无所谓特点。汉语语法的特点究竟如何概括,这是汉语语法学界的一个重要议题,长盛不衰。很多学者都曾尝试从不同角度对汉语语法的特点进行归纳和概括。但是,在我们看来,这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朱德熙所谓“两大特点”说。朱德熙明确指出,汉语语法特点,要是细大不捐的话,可以举出很多条来。要是拣关系全局的重要方面来说,主要只有两条。一是汉语词类(尤其是几大实词类)都是多功能的,它们跟句法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二是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这两条都是笼统的说法,每条都概括了汉语语法的一些具体的特点。

就第一大特点来说,在印欧语里,词类和句法成分之间有一种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大致说来,动词跟谓语对应,名词跟主宾语对应,形容词跟定语对应,副词跟状语对应,就象下边的图1所表示的那样:

图1 英语中词类和句法成分的对应关系

汉语词类和句法成分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大致的情形可以从下边的图2看出来:

图2 汉语中词类和句法成分的对应关系

图2包括了图1的全部内容。二者之间的不同在于图2里那些斜线所表示的项目都是图1所没有的。具体来说,(1)汉语的动词和形容词可以做主宾语,且其构词形态跟做谓语时一样,而英语类语言中的动词和形容词只有通过构词手段或者句法手段转化为名词性成分之后才能在主宾语位置上出现,形容词外加名词性的后缀,动词要变成不定形式或者分词形式。(2)印欧语里经常修饰名词的是形容词。名词只有加上形容词后缀转化为形容词之后才能做定语。而汉语中名词做定语则十分自由,只要意义上搭配得拢,就可以作定语。名词无论做主宾语还是做定语都是一个形式。(3)形容词可以做谓语和状语。(4)名词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做谓语。

就第二大特点而言,我们知道,印欧语里句子的构造跟词组的构造不同。拿英语来说,句子的谓语部分必须有一个由限定式动词充任的主要动词。词组里是不允许有限定动词的,词组里要是有动词的话,只能是不定形式或者分词形式,不能是限定形式。而汉语的情形不同,动词和动词结构不管在哪里出现,形式完全一样。①

二、“两大特点说”概括不了的重要特点

作为一代语言学大师,朱德熙先生对汉语语法特点的归纳和概括高屋建瓴,影响深远。虽然有学者尝试对其进行修正,②但是并未从根本上动摇其在汉语语法理论界的主流地位。

然而,时光匆匆,转眼二十多年过去了。而过去的二十多年正好是汉语语法研究领域理论探索和事实挖掘两方面突飞猛进的黄金年代。长江后浪推前浪,科学的发展总是后人踏着先贤的肩膀一代代推进的。时隔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注意到近些年来发掘出的汉语语法特点,尤其是一些具有重要的类型学意义的特点,都是朱先生两条经典概括所不能涵盖的。这里仅以近年来一直处于前沿热门议题中的对汉语疑问句和汉语焦点句的论述和归纳为例,可以窥见朱先生的两条特点为什么无法覆盖汉语语法中的许多现象和特点。

(一)疑问句

我们曾经专门讨论过疑问句问题。我们认为,人类自然语言的语法运算系统有三种基本手段处理疑问范畴:加标,重叠和移位。不同的语言在表达疑问范畴方面虽然表面上看似千差万别,而实际上仅仅是对这有限的三种句法手段不同的选择和搭配,并跟各具体语言中的其他语法规则和词汇特征相互作用所造成的现象。③

首先是“重叠”。选用“重叠”手段表疑问的典型代表语言就是彝语。

(1)nщ33bo33bo33?

你去去

“你去吗?”

(2)nщ33dza33dzщ33dzщ33o34?

你饭吃吃了

“你吃饭了吗?”

其次是“加标”。属于这一类型的典型代表语言是日语。在日语中,只要是个疑问句,都可以在句子末尾添加疑问语气词“ka”。

(3)Anatawa honwo kaimasu-ka?

你书买-疑问语气词

“你买书吗?”

(4)Anatawa naniwo kaimasu-ka?

你什么买-疑问语气词

“你买什么?”

(原句直译应为:“*你买什么吗?”在日语中这里的“什么”表疑问,而非虚指。这种说法在汉语中是不能成立的,因此加“*”号表示。)

再次是“移位”。其典型代表语言是英语。英语表达疑问范畴的语法手段就是“主语-助动词倒装”。在英语中,不管是特指问句,是非问句,还是选择问句,不管句子中是否已有疑问代词,只要句子带有疑问范畴,只要是疑问句,就一律强制性地执行主语和助动词的倒装。

(5)是非问句:Will John buy the house?

(6)特指问句:What will John buy?

(7)选择问句:Will John buy a new house or a new car?

三个类型合在一起基本上代表了人类语言表达疑问范畴时所使用到的所有句法手段的总体格局。这个总体格局在语言类型学上极有意义。

表1 人类语言处理疑问范畴时的句法手段及其代表语言

在这个语言类型总格局中,现代汉语的选择比较特殊,它使用的是“加标和重叠交替使用”的方式。具体来说,汉语语法针对疑问范畴的处理有两种基本方式:“正反叠用”和“加用疑问语气词”。它遇到“疑问范畴”(记作[+Wh])时将促动相关语法机制从这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你看这本书吗?”或“你看不看这本书?”均可),但不能两种都用(“*你看不看这本书吗?”就不合语法)。可以两者都不用而成“你看这本书?”用与不用,用哪一种方式,取决于语用上的考虑,跟形式语法无关。形式语法的唯一限制是,在进行上述处理时对句中是否包含来自词库的{+q}疑问标记敏感。如果发现这种标记,它就自动启动预先设定的“自毁”系统,不再进行任何处理。④

从几千年来汉语发展的历史事实来看,交替使用的这两种手段中,加标(亦即在句末使用疑问助词)是汉语固有的疑问范畴表达方式,正反重叠则是后来发展出来的新手段。如果仅就汉英两种语言来说,这里有两个相关的问题发人深思: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汉语没有采用英语的移位方式,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英语没有采用汉语的加标方式。相比而言,第二个问题比第一个问题容易回答:英语没有采用汉语的加标方式是因为英语词库中压根儿就没有功能相当于“吗”的疑问助词,它无标可加!此外,英语也是一个不善于使用重叠语法手段的语言。这样一来,使用移位手段表达疑问范畴几乎成了该语言唯一的选择。而汉语之所以没有采用英语的移位方式,是因为它的词库中已经具有了“吗”类疑问助词,它有不采用“移位”这种“最后的诉诸手段”的本钱。

(二)焦点式

“焦点”一词在不同的领域中,甚至在同一领域的不同层面上,可以有不同的含义。作为语用概念的“焦点”跟形式语法系统中的“焦点”有关,但是又不完全相同。在最初始的语言层面上,作为“说话人认为相对重要而要特别强调的对象”,“焦点”当然是一个“语义-语用”概念,当然跟句法结构没有关系。但是,这个语用概念会转化为一个形式特征进入形式语法的规则系统,会作为一个纯粹的形式语法特征(亦即[+F]),跟其他各种各样的形式语法特征一起被指派给句法成分,参与句法活动。它在形式语法系统中可以扮演一个启动器或者第一推动力的角色,驱动语法手段对它做出相应的反应。

人类自然语言表达焦点特征有“加用焦点标记”和“前置焦点成分”两种方式。前者指的是直接在焦点成分前或后加用焦点标记。至于用哪个词语作为焦点标记词以及用在哪个位置则可因语言而异。但是多数语言都是直接把系词用作焦点标记词使用。“前置焦点成分”指的是把焦点成分移至一个相对来说更为重要的句法位置,至于什么位置是相对更为重要的位置也可因语言而异。

首先,马来语和现代汉语都使用“加用焦点标记”的方式表达焦点特征,二者的差别是现代汉语使用系词“是”,而马来语因为缺乏充分发育的系词转而采用两个专门用作强调的助词“lah”和“kah”做焦点标记,用于被强调的焦点成分之后。“kah”和“lah”处于严格的互补分布状态,前者用于疑问句,后者用于陈述句。⑤

(8)Abu belajar di bilik itu-lah tadi.

阿布学习在房间那个-焦标刚才

“阿布刚才是在那个房间学习。”

(9)Abu minum air itu-kah tadi?

阿布喝水那些-焦标刚才

“阿布刚才是喝那些水吗?”

现代汉语中的系词“是”是个多功能的语法单位。它可以表“判断”(如“老张是广东人”),表“存在”(如“桌子上是一本小说”),还可以表“强调”,如例(10)。在现代汉语中,我们想强调什么成分,多数情况下都可以直接把“是”放在其前面。但是,“是”不能用在动词和介词跟它们的宾语之间(例(11)和(12)不能成立)。但是,这些限制条件是因为动词和介词因需给其宾语指派格位而不允许其他语法成分介入造成的,跟它作焦点标记使用无关。⑥

(10)我们是明天在录音棚用新设备给那片子录主题歌。

(11)*我昨天在学校碰见了是他(的)。

(12)*我昨天把是他骂了一顿。

上古汉语和现代匈牙利语都使用“前置焦点成分”(“移位”实例化方式之一种)的句法手段表达焦点特征。就此而言,两种语言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且其选用移位手段的原因都是一模一样的:两种语言的词库系统都未能充分发育出功能齐备的系词。

先谈上古汉语。从其基本语序看,上古汉语跟现代汉语的差别不大,也是“主-动-宾”型的。但是受到强调的宾语成分要前置到动词或介词的前面。有助动词的话,还要放在助动词的前面。

(13)吾谁欺?欺天乎?(《论语》)

(14)臣实不才,又谁敢怨?(《左传》)

(15)余虽与晋出入,余唯利是视。(《左传》)

再谈现代匈牙利语。现代匈牙利语有丰富的形态变化,但其基本语序类型跟古今汉语非常相近,也是“主-动-宾”型的。但当宾语成分是疑问代词或者其他受强调的成分时,它就不能留在动词后的原位置,而必须前移至动词之前、主语之后的位置,否则造成的句子就会不合语法(大写字母代表重读)。⑦

(16)Attila A FOLDRENGESTOLifelt ti.

阿提拉(冠词)地震怕

“阿提拉是怕地震/阿提拉怕的是地震”

(17)Mari mititelt az asztalra ti?

玛丽什么放(冠词)桌子上

“玛丽是把什么放在桌子上了?”

(18)*Attila felt a FOLDRENGESTOL.

阿提拉怕(冠词)地震

(19)*Mari telt az asztalra mit?

玛丽放(冠词)桌子上什么

上古汉语和现代汉语代表的是同一个语言的两个历史发展阶段,二者之间具有传承关系,古今汉语的基本语法结构也是大同小异。但有意思的是,在焦点表达的语言形式上,古今汉语却分属两种截然对立的语言类型。上古汉语跟现代匈牙利语一样,采用的是“前置焦点成分”的方式,而现代汉语却跟马来语一样,采用的是“加用焦点标记词”的方式。这意味着汉语在其发展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焦点形式的类型转变。我们认为,“加用焦点标记”和 “前置焦点成分”两种焦点表达式中前一种比后一种经济直观,使用方便,易于成为优选和首选的对象,因为它只是简单地添加一个语法单位,在线性语法序列上不影响既有的其他语法单位。因是之故,在其他条件相等的前提下,自然语言倾向于采用“加用焦点标记”的方式表达焦点范畴。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现代汉语采用“加用焦点标记”的方式(因为它能够采用这种方式),也不难理解上古汉语为什么没有采用“加用焦点标记”而采用“前置焦点成分”的方式。上古汉语采用“前置焦点成分”的原因很简单,它的词库没有充分发育的系词,而发育成熟的系词是充当焦点标记词的最自然、最常用的词汇选择。在此前提下,上古汉语只好退而求其次,采用“前置焦点成分”的方式。汉语语法史在从上古到中古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发生过对汉语语法体系影响深远的两个重大事件:一是宾语前置的消失,二是原为指示代词和形容词的“是”演化成为一个判断系词,并进一步演化为一个焦点标记词。这两个事件都经历了四五百年的时间。更为重要的是,它们在发生的时间先后方面有着明显的契合关系。

三、汉语语法特点之一:语缀多

如果从语言类型学,或者把汉语置于世界语言变异的范围内来考察,并试图在普遍适用的语言变异模式上找出体现汉语特点的变异参项,那么所谓的汉语语法的特点实际上就是汉语在世界语言多种拼盘组合可能性中所做出的选择,或者说从普遍语法提供的这个大菜单中所点出的菜样。

从以上的讨论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人类语言在处理疑问范畴时所具有的句法手段有“加标”、“重叠”和“移位”极为有限的三种。在这个菜单上,汉语的选择是主要是“加标”,亦即在句末或者句中使用疑问助词。⑧当然,除了加用疑问助词,现代汉语还可以进行“正反式”或者“正正式”的重叠来表达疑问,但是重叠表疑问是汉语晚近发展出来的新手段,上古汉语就只能使用“加标”一种手段表达疑问范畴。因此我们可以说,“加标”是古今汉语固有的疑问表达手段。另一方面,在表达焦点特征时,人类自然语言这个大菜单所提供的后备选项更是只有“加用焦点标记”和“前置焦点成分”区区两种方式。在这方面,现代汉语的选择也是“加标”,亦即在焦点成分之前使用由系词充任的焦点标记词“是”。综合起来看,我们可以说汉语在表达疑问和焦点这两个重要范畴方面有着一个极为重要的共性,那就是它们都使用“加标”语法手段。

其实,不仅是疑问范畴与焦点特征的表达彰显了汉语善于使用“加标”的特点,汉语语法系统的其他许多方面也都体现着这个重要特点。此外,在更大范围内来看,“加标”极有可能是个优选方式。人类自然语言在实现某种语法范畴的表达时,或者说在核销某种语法特征时,如果有标可加,就首选加标。在这个问题上,汉语的历史发展事实最有说服力。如前文所述,在表达焦点特征时,上古汉语本来选用的是“移位”方式,将焦点成分前移至动词或助动词之前。但是,那并不是因为上古汉语没有选择“加标”方式,而是因为它的词库系统中根本找不到可以用作“标”的词汇项可加。上古汉语既没有充分发育的系词,也没有马来语中“kah/lah”那类可以专门用以标明焦点成分的助词。万般无奈下,它只好采用移位的方式来核销焦点特征。汉语发展到中古阶段,一旦“是”字发展发育成为一个通用的系词,一旦有“标”可用,它就迫不及待放弃焦点成分前置,转而采用“加用焦点标记”。

就其语法性质而言,表疑问的“吗”和表焦点的“是”等被加之标在汉语中均不是形态变化意义下的“词缀”(affixes),而是句法意义下的“语缀”(clitics)。所谓的“语缀”,指的是介于实词和词缀之间的一种虚化语法成分,汉语的各种助词,包括结构助词和语气助词,量词,复数标记“们”,以及某些经常充任结果补语的语法单位,均属此例。⑨丰富的语缀系统极大地强化了汉语的语法手段和形式选项。比方说,在表达疑问范畴时,汉语可以在句末直接使用“吗”类语缀而无需采用其他语法手段(“他会买车吗?”)。而英语则正是因为没有“吗”类语缀,不得不转而采用作为“最后的诉诸手段”的助动词移位(“Will he buy a car?”)。⑩

总而言之,汉语语缀在数量及类型上明显偏多,且使用频率高,这是汉语语法系统的一项攸关全局的重大特点。

四、汉语语法特点之二:词缀少

我们现在回头再来看看前文谈到的朱德熙的汉语语法两大特点说。他认为,汉语词类跟句法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以及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一致,这是汉语中两条关系全局的重要语法特点。从词缀和语缀角度看,这两条汉语语法特点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应该且可以合并为一条。

朱德熙本人已经注意到,造成其两个特点的根源都在于汉语词类没有形式标记。英语的动词和形容词放到主宾语位置上去的时候要么在后头加上名词后缀-ness,-ation,-ment,-ity之类使它转化为名词,要么把动词加上to-或者-ing,把它变成不定形式或者分词形式。汉语词类没有这种形式标记,不管放在什么语法位置上,形式上都一样,这就造成了词类多功能现象。另一方面,由于汉语动词没有限定形式与非限定形式的对立,也就是没有光杆动词和带有前缀to-或者后缀-ing的动词之间的对立,这就造成了词组和句子构造的一致性。

我们这里要补充的是,造成汉语语法那两条经典性特点的共同原因,不仅是因为这种语言的词类系统没有使用形态标记,没有使用词缀,更是因为汉语在多数情况下在自己的词库系统中根本就找不到适切的词缀可用。换句话说,不是主观上不用,而是客观条件上没有可以用的。当然,汉语也不是绝对不用词缀,也不是完全没有词缀,而是词库中的词缀少之又少。为什么没有形态变化?因为词库中压根儿就没有可用以进行形态变化的那些词缀。如果词库中真具有适切的词缀可用,汉语也是会用的,甚至是非用不可的。

(一)汉语多数情况下没有适切的词缀可用

(20)我很欣赏张教授对自己人生目标的坚持。

(21)老张是我们选的代表。(*代表者,*代表员)

(22)这孩子的聪明是人所共知的。(*聪明性,*聪明子)

(二)如果有相应的词缀,汉语也是会用的

(23)现在什么事儿都讲究个规范(化)。

(24)南韩多数人认为韩朝统一是有可能(性)的。

(三)如果有相应的词缀,汉语有时甚至是非用不可的

(25)我们要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我们要调动大家的积极)

(26)商人都追求利益最大化。(*商人都追求利益最大)

由此可见,在用与不用词缀问题上,汉英两种语言的差异不是本质性的,不是有或无的问题;而是技术性的,是多或少的问题。⑪即使在英语中,如果某个具体词例没有相应的词缀,也照样没有形态变化。我们都知道,汉语中“国家”是名词,可以直接做定语,造成“国家图书馆”一类格式,而无需进行任何词形变化。英语中的名词“nation”意思同样是“国家”,它就不能像在汉语中那样直接修饰另外一个名词了,必须加上形容词性的后缀“-al”变成形容词“national”才能修饰名词而成“national library”。但是,两例间的差异在我们看来并不在于是否有形态变化,而是有无赖以进行形态变化的词缀:英语中有个相应于名词“nation”的后缀“-al”,汉语却没有。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英语中的另外一个名词“student”却没有一个可以把它变成形容词的相应的词缀,它即使在用做定语来修饰另外一个名词时,也无法进行相应的形态变化,也只能说“student dormitory”,跟对应的汉语形式“学生宿舍”几乎一模一样,都没有形态变化。同理还有“campus news”、“city map”、“country music”等等。

我们因此而可以概括出汉语语法的另外一个攸关全局的特点:词缀少。

五、结论:汉语语法系统徘徊于这“一多一少”之间

本文认为,汉语语法的特点可以重新进行概括。“词缀少”、“语缀多”,这是汉语语法系统所展示的两个相互独立的,具有全局性影响的特点,二者不能相互推导。合在一起,它们从不同的侧面解释了汉语语法系统多方面的关键性特点和类型学个性。汉语语法系统中功能跟-ness,-ation,-ment,-ity和to-,-ing相当的词缀较少,这带来的后果是词类跟句法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且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而另一方面,汉语拥有一个类型多样,高频使用的语缀系统,则决定了它在另外一些重要方面的面貌特征。汉语语法的主要特点基本上都根源于这“一多一少”两大原因。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正文中一直未直接触及:到底词缀和语缀有什么根本的不同呢?我们认为,词缀和语缀既有共性,又有差异。其共性主要在于其粘着性,亦即非自由性。它们都不能独立使用,都要粘附于其他语法单位。二者的差异主要在于被粘附的对象性质不同:词缀粘附于词根,语缀则粘附于短语或者句子。正是因为粘附于词根,词缀总是跟具体的词类相关联,不同的词类有不同的词缀,词缀也因此而具有标明词类的作用。举例如下⑫:

词缀“儿”是构成名词的标志:鸟儿、画儿、盖儿、亮儿、本儿、卷儿 … …

词缀“子”是构成名词的标志:村子、刀子、塞子、剪子、乱子、胖子 … …

词缀“性”是构成名词的标志:党性、人民性、艺术性、积极性 … …

词缀“化”是构成动词的标志:现代化、革命化、规范化、绿化 … …

词缀“气”是构成形容词的标志:神气、书生气、娇气、傻气 … …

…………

同样道理,正是因为其粘附于具体的短语类或句类,语缀总是跟短语类或句类挂钩,不同的短语类或句类使用不同的语缀,语缀也因此而具有标明句类的附加功能。举例如下:

语缀“吗”是构成疑问句的标志:你明天来吗?

语缀“着呢”是构成陈述句的标志:我现在开心着呢。

语缀“过”是构成经验式短语的标志:看过电影《唐山大地震》。

语缀“了”是构成过去式短语的标志:碰到老王了。

语缀“是”是构成强调式短语的标志:是在图书馆找到的老刘。

语缀“个”是构成数量短语的标志:三个孩子。

…………

注释

①朱德熙:《语法答问》,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2-9页。

②比如沈家煊就认为,汉语的词类系统中实词属于“包含模式”,不同于印欧语的“分立模式”,且根据这一新分析方案,他得出结论说,汉语跟其他语言一样,词类和句法成分之间符合普遍的“关联标记模式”,所谓“词类和句法成分之间缺乏一一对应的关系”并不是汉语的特点,汉语的词类也能跟句法成分的功能挂上钩。这无疑是直接否定了朱德熙两大特点说中的第一条。详见沈家煊:《我看汉语的词类》,《语言科学》2009年第1期。

③④徐杰:《普遍语法原则与汉语语法现象》,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67-194页,第167-194页。

⑤例句借自 Kader,Mashudi B.H.The Syntax of Malay Interrogatives.Kuala Lumpur:Dewan Bahasa dan Pustaka,1981.24.

⑥对相关问题的深入讨论,可参见徐杰:《普遍语法原则与汉语语法现象》,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17-166页。

⑦例句借自 Horvath,J.FOCUS in the Theory of Grammar and the Syntax of Hungarian.Foris Publications,Dordrecht,1986.81-90.

⑧还可参看徐杰、张媛媛:《汉语方言中“可VP”问句的性质》,《汉语学报》2011年第2期。

⑨对语缀(clitics)性质的讨论,可以参考Robert Jeffer and Arnold Zwicky.“The Evolution of Clitics”.E.Traugott,et al.Eds.Papers from the 4th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istorical Linguistics.Amsterdam: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1980.221-231;以及石毓智:《现代汉语语法系统的建立》,北京: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74-175页。石毓智将“clitics”译为“附着成分”,可参。

⑩关于这一点,可参看张惠英:《语缀现象评议》,《汉语学报》2011年第4期。

⑪除了词缀数量偏少之外,现代汉语强烈的双音节化倾向性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比如,“端正”虽然在用作动词时在逻辑上可以选用后缀“-化”,但是因为“端正”本身是个双音节词,再加上“化”就成三音节了,所以我们一般只说“端正学习态度”而不说“*端正化学习态度”。但是,“绿化(环境)”中的后缀“-化”则是不能省掉的。同理,我们可以说“本书的编辑(者)”,而不能说“*本书的作”。

⑫这里多数用例取自邢福义主编:《现代汉语》,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174-177页。

2011-12-0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语法原则与汉语特殊句式”(2009JJD74001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句法功能特征的两大类型及现代汉语中相关的句法问题”(10BYY061)

责任编辑 王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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