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规模化经营
——未来农业生产的主旋律

2013-04-07 11:10四川省农业厅副厅长牟锦毅
四川农业与农机 2013年2期
关键词:龙头企业规模化农户

□四川省农业厅副厅长牟锦毅

农业规模化经营
——未来农业生产的主旋律

□四川省农业厅副厅长牟锦毅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0年聚焦“三农”,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努力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农业规模化经营在稳定提高土地产出率的基础上,较大幅度提高农民的劳动生产率,并确保了农民收入的大幅增长;农业规模化经营缓解了农村劳动力剧减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确保了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为粮食安全“保驾护航”;同时,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和规模化,不仅有利于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机械化的运用,从源头上减少了因滥用农药、化肥、饲料和添加剂而导致的食品污染,而且直接将食品监管对象从分散的农民集中到了专业合作组织和企业,更能把好食品安全的源头关。农业规模化经营已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农业将吹起一股强劲的“规模化经营”风潮。

四川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加速四川农业规模化进程,各位农业农机部门工作者任重道远,我们要以中央一号文件和“十八大”精神为导向,树立农业发展新观念。我们要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按照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和品牌化发展要求,引导大户采用先进适用农业农机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大力发展“公司+农户”、订单农业、土地托管等新型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使规模化经营有稳定的组织保障和形式保障;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加快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加速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鼓励支持“农超对接”、“农企社对接”等新型农产品流通业态的发展,解决农产品流通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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