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义理论发展的哲学与语言学简析

2013-04-13 02:24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主观因素逻辑学陈述句

(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150025)

笔者即将完成的硕士毕业论文主要研究的是句子的非命题意义。但研究句子的非命题意义也离不开对句子命题意义的了解。句子的命题意义与非命题意义是密切联系的。所以本文先谈一点句子意义的哲学发展脉络。

抛开哲学的指导任何纯经验的总结都是不科学的。语言学根源于哲学[1]。据此,笔者选择从哲学的角度纵览句子意义研究的主要理论成果,把握有关研究对象的研究态势以及历史脉络,以期为硕士论文的陈述句非命题意义的研究提供一些理论来源基础。

从传统逻辑学和符号逻辑学对句子意义的研究、日常语言哲学以及言语行为理论的研究,直至约翰·莱昂斯对意义的广义区分,进而梳理出句子意义由命题意义和非命题意义[2]或者说由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组成。当今研究的热点正向后者转移。研究句子的非命题意义同样具有语言学价值。

一、传统逻辑学和符号学对句子意义的研究

文章开始提到过,句子意义的研究通常与命题密切联系。因此笔者将以命题研究的历史发展为线索,展开叙述。

1.传统逻辑学的命题观

传统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思维形式及类型。逻辑命题是其核心范畴之一。命题是一种思维形式,是对事物有所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3]。语言学家曾把命题与表示肯定和否定的句子形式联系起来,即命题典型的存在于陈述句之中。后来,随着逻辑学家对命题看法的改变,语言学家也相应地认为陈述句也同时表达一些非命题意义。

2.句子意义是现代语义学的重要内容[2]

人们思维方式的演化体现在语言上为研究中心由词变成句子。学者们依照名词的寓意模式建构句子的语义理论,其中以G.Freg 为代表。根据他的观点,句子与名词一样,具有意思和指称。句子的意思是它所表示的思想,句子的指称是它的真值。意思与真值结合构成句子语义。这是将研究名词意义的方法平移到对句子意义研究的做法。

受世界事实观的影响,符号逻辑学、分析哲学摒弃了句子意义使其组成词意义的加和的想法,认为句子的意义就是命题,而其组成词义就是命题函数。

3.以命题为中心的句子意义研究

我们知道,传统逻辑学将思维形式及其类型确定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将命题确定为表示思想的形式。然而,符号逻辑学则努力根据现实范畴直接界定命题,并不侧重考虑前者在人意识中的反映。因而,命题概念逐渐从思想转向世界,从主观因素转向客观范畴。人们把思维内容当作句子意义的体现。根据文章主旨,我们只关注相关学者有关句子意义的观点,以及其反应主观世界(非命题),并且使主观与客观(命题)部分分离的情况。

4.G.Frege的句子意义观

G.Frege 首先认为意义与指称不同,将断定看作是从句子意义到指称之间的桥梁[4]。他把断定与命题分离,启示我们研究句子的主观意思。只有人才能将人的思想与现实有机地联系起来。

5.罗素的句子意义观

罗素把命题与能够同命体组配的命题态度对立起来。B.Russell 将句子的主观内容与命题(客观内容)对立后,把后者与事实直接联系起来。罗素的句子意义观可概括为:第一,命题就是我们所相信的内容;第二,命题的意义不包含指称;第三,将命题与命题态度分离。他的命题态度就指记忆、期待、欲望等等。这些态度并不构成命题的成分。对笔者的硕士论文最有用的就是第三点。后来,L.Wittgenstein 将命题真值的断定归结为谓词—“真”、“假”的运用。这又再次启迪我们研究命题的评价,即命题意向、主观情态等。

从命题与判断相对应,到命题被界定为独立于主观情态,最后命题运用于任何语句中。这是命题前进的方向。把命题与情态范畴分离是逻辑分析科学发展的自然要求,强调以真值作为客观标准,真值与语用因素分离。以自然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学者却不能不关注句子意义中的主观部分(表达意义、交际目的等)。

简言之,命题始终是句子意义研究的核心;同时,命题的对立面—主观因素或主观表达意义由忽视到被正视,逐渐成为研究的重点[4]。简单机械的语言反映论的局限,促使日常常语言哲学另辟蹊径,研究自然语言。

二、日常语言哲学对句子意义的研究

分析哲学、符号逻辑学关注命题方面的研究。与其不同,日常语言哲学研究日常语言[5]。将语用因素括进自己的研究范围。认为世界通过人进入命题等概念之中。

句子是有目的的言语行为。人们通常认为句子的基本特征是句子内容与现实的关系(述谓性),L.Weittgenstein所理解的句子的基本特征则包括达到一定目的的意向性。句子意义应该在句子运用中找寻。“意义即使用”。以L.Weittgenstein 为首的日常语言哲学家将研究对象确定为日常语言,主要研究使用中的句子,同时正视语句的主观因命题表达语言(按后来莱昂斯的说法)。这为言语行为理论的创立奠定了基础。

言语行为理论的产生受到后期L.Wittgenstein“不问意义,只问用法”等思想的影响。J.塞尔提出了标准的言语行为理论。因此以说话人为中心的言语行为目的意向已经成为人们研究的对象。塞尔认为,从分析的角度出发,句子具有两个(不一定分离的)部分—表示命题部分和表示目的的意向手段。后者涉及命题的使用,即当说话人说某个句子时,他实施的是什么样的意向行为。在英语中,表示意向的手段有词序、重音、语调、标点、动词的式以及大量的所谓的是为动词等等。这些将在硕士论文的主题部分进行叙述。

言语行为理论开始研究句子主体、目的意向和语境等语用因素。拓展了语言研究的范围。语言的本质是主、客观的统一。然而言语行为理论在研究主观因素上是有局限性的。它的研究核心是行为,相应的对主观因素的研究仅仅是为成功实施言语行为服务,研究主观性处于从属地位。句子的表达意义等主观意义的研究有必要进一步深化。

三、结语

综合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看句子意义的研究:历史演化的角度和语言学的角度中的主观因素。

从演化的角度看,句子意义的研究经历了四个阶段。当然都与命题认识相关。逻辑学认为命题是思维的形式。符号逻辑学在科学语言的框架内将命题界定为句子中与现实对应的那部分,将命题的断定和命题分离,主要研究命题的真值。如前所述,在这一阶段,命题已不再被看作思维的形式,而是当作思维的内容,即句子的意义。日常语言哲学则探讨日常语言的使用,从而将研究兴趣逐渐转向日常语言的主观因素。言语行为理论在日常语言哲学的基础上继续语言中的主观因素。它以言语行为为中心,兼顾语言中的人的因素,包括说话人和受话人等主观方面。言语行为理论中的意向就是语言中的人的因素,它们是说话人的意向在语言中的外现。回顾句义的发展,有人总结以句子为中心的相关理论发生了两次转变:从思维形式到内容(命题)的转向;从思维内容到意向,即从句子客观内容向主观内容的转向。研究自然语言对人类世界是很重要的。总之,身为命题“伴侣”主观内容或者说是句子的表达意义,已经并且理应成为研究的重点。至于命题与表达意义的关系还要在硕士论文中具体介绍。

从语言学角度看语言中的主观因素也是合情合理的。约翰·莱昂斯对此更是高度总结,对意义进行了广义的区分,把意义分成命题意义和非命题意义(表达意义)。同时也从指示、时态、语气、情态等角度谈到话语主观性的问题[2]。

人们说“人”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他历史悠久,受到众多学科的关注。“人”的内涵十分丰富[6]。笔者的硕士论文通过研究陈述句来了解人类丰富的精神、心理、情感世界。

人是语言的本质特征。所以,任何语言都离不开人的主观因素。陈述句虽然是典型的命题句也同样具有非命题特征,也具有表达意义。本文在简单总结句义发展的基础上,主要从约翰·莱昂斯等人的最广义区分句义角度出发,研究陈述句的非命题意义即陈述句的表达意义,其中包括其类型和表现形式。相信此研究会给人们带来一点新意,但由于以往人们对陈述句的研究都是与命题相联系,所以如今对研究陈述句的表达意义的相关资料的搜集会有一定的难度。

[1]方立.逻辑语义学[M].北京:北京文化大学出版社,2000.

[2]John Lyons.Linguistic Semantics:An Introduction Foreign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9.

[3]戴希培.形式逻辑学[M].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

[4]李幼蒸.理论符号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5]王寅.语义理论与语言教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6]王铭玉.语言符号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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