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下而肥的改革是伪改革

2014-06-24 14:34马涤明
清风 2014年2期
关键词:双轨制待遇养老金

文_马涤明

先天下而肥的改革是伪改革

文_马涤明

读到一则新闻,2010年开始,深圳全面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采用 “新人新办法”,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新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期间,与企业职工一样,按照一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标准为每月工资的21%,其中单位缴13%,个人缴8%。购买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的1%,由单位缴纳。考核合格的,由财政每月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职业年金,待退休后领取,缴纳比例暂定为8%。

乍一看新闻标题,很抢眼,公务员“和企业一样”购买养老保险,加上“改革”一词的突出,似乎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已在大步向前,而不是先前所说的“小步走”。但仔细一看,却发现不是这么回事,深圳公务员试水养老改革实际上已是四年前的旧闻了,当时的媒体也有大量报道,官方称之为“破冰之举”。

四年过去了,究竟破了多少“冰”呢?一方面,公务员也和企业职工一样买养老保险了,这告别了财政养老,是历史性进步;另一方面,坚持的原则还是“确保待遇不降低”——经过测算,基本养老加职业年金的新模式和现行退休制度的待遇水平大致相当。但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与机关退休人员养老金三倍的差距,仍然存在。对于这个问题,公众一直期盼能够通过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来解决,然而经历了所谓的“九连涨”之后,三倍的差距却丝毫没有缩小,而实际收入差距反而是相应地拉大了。实际上,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已经跌破了国际警戒线。

“确保待遇不降低”是人性化考虑,但企业退休人员中的“老人”因为双轨制而偏低的养老金却仍无说法,人性化与“确保待遇”实际上成了体制内的专利。这种所谓的“改革”,也许官方会自认为有很大意义、破了多少多少“冰”,但在老百姓看来,都只不过是换了个马甲而已。老百姓更关注的是公平。

要公平,就得破解“双轨制”难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过,“双轨制”的长期存在引发了社会矛盾,显然不利于促进社会公平。不论国际上的各种制度安排如何,从中国国情出发,解决“双轨制”问题必须提上改革日程。

补充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这种社会保障确实必要,但不止是对公职人员必要,企业职工、社会就业人员也需要。虽然说相关政策也规定了企业年金制度,但属于指导性规定,由效益决定。在当前企业税负重的情况下,基本社会保险勉强维持,职业年金对大多数企业都不现实,更无“补充保险”一说。而公务员年金与补充保险已经成为“法定强制条款”,财政承担,就永远不会出现无力支付的问题,包括公费医疗改革后的“二次报销”待遇,都是这种情况。那么,类似“职业年金”这种善政,更像是为财政供养人员“定制”的。实质问题还是“先天下之保障而保障”。

这种“确保待遇不降低”,包含职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的改革,官方称将抓紧向“中人”——在职委任制公务员实施。而笔者的疑惑是,待完成了在职委任制公务员的养老制度改革,是不是就算“并轨”了?关于体制内的改革,公众一怕“改革陷阱”——越改越肥;二怕玩文字概念游戏,什么都不变,换个名词、说法,就叫改革了。

其实说到底,还是李克强总理说的那句话,“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要真正实现“并轨”,需要智慧,但更需要壮士断臂的勇气。政府也应该要有这样的勇气和魄力,须知一个现代化的文明社会,当以公平正义为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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