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主流社会文化形态和对犹太宗教文化的压制

2014-09-11 20:35高迪迪
教育教学论坛 2014年10期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WASP文化在美国主流文化确立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和影响,指出由于基督宗教文化与犹太宗教文化中对“上帝”的不同定义,造成了以WASP基督宗教文化对犹太宗教文化的不可避免的排斥。此外,由于犹太宗教文化中的“精英”意识及选民观念,造成传统犹太文化无法与西方主流文化相适应,两相作用的结果便是美国WASP主流文化形态对犹太宗教文化的抑制。

关键词:美国主流文化;WASP;犹太宗教文化

中图分类号:G13/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10-0135-02

一、WASP确立的主流文化

WASP一词最初由美国政治学学者安德鲁·海克于1957年最先提出。(Hacker:1011)其中字母AS意指祖先来自英国的安格鲁·撒克逊人(Anglo-Saxon),P指的是基督新教(Protestantism),W则是指白人(Whites)。那么,WASP就是指祖先是来自英国最先移民北美,并信仰基督新教的白人族群。WASP们拥有首批来美欧洲移民“先占先得”的心理优势,自诩为美国的“主人”。WASP们组成了最初的美国社会。在北美移民大潮之初,和美国建国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WASP们拥有事实上“正宗”美国人之称谓。

王林、董小川认为优势文化有向外扩散的自然属性。众所周知,北美新英格兰地区原来是英国的海外殖民地之一,因此,美国立国之初,甚至在美国尚未成立之时,来自英国的基督新教徒便构成了美国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英国文化顺理成章地在美国文化中牢牢地占据了支配的地位。美国最早的WASP群体构成了美国主流社会和美国的上层精英阶层。他们牢牢把持着美国社会的文化主导,社会交往和婚姻多在其内部进行。WASP们的后代多接受高档的贵族式教育,享受最高教育质量的“常青藤”盟校高等教育。1922年,时任美国哈佛大学校长的阿伯特·劳伦斯·洛维尔公开宣布在招收学生时向WASP们倾斜,而限制其他非来自“富裕的白种盎格鲁-萨克逊新教徒”家庭学生的数量。(马库斯:121)WASP们的生活方式多相对固定,收入颇丰,工作环境高雅。他们大多会聚居在一处,如美国东北部的新英格兰地区,或各大城市的富人区。根据弗兰德(Friend)在2009年的统计,其中较大的几处就有:费城市的缅因线和粟子山街区;新泽西州的普林斯顿和曼托洛金;纽约市的上东区、东汉普顿和中央公园西区;波士顿市的北肯山、乔治城和华盛顿特区;布鲁克林的南达特茅斯和马里恩区;马萨诸塞州的玛莎葡萄园区、和威士利区;康涅狄格州的楠塔基特;罗德岛的新港等。即便是在富人区,WASP们也坚定地持守他们的排外主义,而与新兴贵族和“暴发户”严格区分开来。他们会去相同的俱乐部,去WASP集中的教堂。WASP的排外主义使其生活方式、行为举止与非WASP族群泾渭分明。WASP家庭大多富裕,由于其特殊的英国背景,美国的WASP也喜欢从事欧洲的文化娱乐项目。如网球、马球、皮划艇、高尔夫等,并不热衷于美国下层社会流行的保龄球、篮球等体育娱乐项目。在美国文学史上曾一度有诗人作诗吟咏美国没有的夜莺,足以显见英国文化对美国主流文化的巨大影响。

在现代,WASP指代的范围有所扩大。有时,它也包括一些西欧国家的移民后裔。但这并不影响WASP所具有的强烈民族指向性。WASP们在心理和意识上普遍认为,他们来自欧洲西部,属北高加索人种,与其他民族如属闪米特人种的犹太人、属斯拉夫人的俄国人、属蒙古利安人种的亚洲人是不一样的,天生就是“高贵”的民族。对此,拉尔夫也认为,毫无疑问,WASP所指代的人种不包括犹太人、斯拉夫人、黑人、西班牙人、北美印地安人和亚洲人。(Ralph:17)王林认为美国历史上的种族主义传统根深蒂固。在基督教新教“天定命运”逻辑和伦理支配下,WASP们对北美印地安各部落、墨西哥人和其他北美原住民进行宗教“圣战”和殖民掠夺。同时,还延续了欧洲奴役黑人的传统,掀起了人类近代历史上种族压迫的高潮。

WASP文化源自英国,也因此具有“高贵”、内敛、排外的特性,是美国文化形态中种族主义、排外主义、反犹太主义、反天主教和其他非基督新教主义和文化种族优越感的集中体现。迪格比·波茨尔(Digby Baltzell)在专著《基督教新教的确立:美国之贵族与社会阶级》中表示,WASP们所代表的就是美国的主流社会和美国价值观。(Baltzell:9)

如前所述,W代表白人,虽说白人与盎格鲁·撒克逊(英国人也属白人)似有重复之感,但这里它更注重的是美国主流社会的民族属性。因此,美国文化的实质就是自诩“美国主人”的WASP们所捍卫的美国社会中占支配地位的白人文化。

二、基督新教伦理对犹太宗教文化的压制

基督新教在欧洲传播广泛,影响较大,并随欧洲宗教移民传到北美,成为北美主要流行性宗教。基督新教与罗马天主教相比,虽在一些宗教字词和思想上有所差异,但就其基本宗教属性来说,仍属基督宗教性质。因此,基督新教对基督宗教的基本属性、宗教原则、传播方式、教规教义和主要思想没有本质性改变。因此,基督新教与所有的基督宗教派别一样,建立在反对犹太教和犹太主义思想的基础之上。

犹太民族的流散历史和欧洲各地不同时期发生的反犹主义浪潮迫使犹太民族产生自觉的向内聚合的民族和家族观念。家庭、家族和民族小圈子成为躲避民族排挤、压迫和迫害首选的避风港。犹太人利用民族集体主义观念对外发出声音,家族成为犹太民族生存的心理基础和物质保障。犹太民族的受压迫历史使得犹太民族较其他民族更为珍视家族血缘关系。因为,家族和相同的民族群体可以为犹太人提供必要的庇护和心理上的安慰。这些具有相同文化亲缘的犹太人聚合在一起,获得共同的安全保障。同时,犹太人通过家族和民族认同获得文化归属感。这既是犹太人的心理需求,也是犹太民族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的动力。

基督教诞生于1—3世纪。基督教的产生借鉴了犹太教的很多宗教思想,并对犹太教的核心教义进行了改革,增加了普世宗教的属性,扩大了成为上帝选民的民族范围,成为世界性宗教。基督教对犹太教信仰耶和华唯一神论进行了改革,形成独具特色的“三位一体”理论,即“圣父”(指耶和华)、“圣子”(指基督耶稣)、“圣灵”(指耶和华和基督耶稣都有神性,且事实逻辑上同属神)。并宣称犹太人违背了上帝耶和华的约定,上帝派遣他的肉身“儿子”基督耶稣作为“弥塞亚”(救世主)用自己的肉身生命为人类赎罪。此外,基督教对犹太教《圣经》进行了增补,形成新的基督教《圣经》,即基督教《圣经》“新约”部分,以示上帝与基督徒订立了“新”的约定。endprint

基督教的“三位一体”理论和“新约”论是基督教的核心理论,为基督教的发展奠定基础。由于其观念与犹太教相左,故一经提出便遭到犹太教的强烈反对。犹太教徒认为,基督教的产生是对犹太教唯一神耶和华的巨大亵渎,是对犹太教的公然挑衅。正统犹太教认为基督耶稣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犹太教士,是“假”的弥赛亚,是篡夺神位的人类“大骗子”。犹太教徒不承认基督耶稣的神性和《圣经》的新约部分。由于犹太教与基督教在对待基督耶稣问题上的矛盾不可调和,因此,事实上犹太教与基督教的矛盾在基督教诞生之日起便从未停止过。

自公元4世纪,罗马皇帝君士坦丁率罗马帝国统治下的欧洲皈依基督教以来,欧洲各国在宗教文化上即成为基督教一统模式。因此,欧洲各国自罗马时期便有仇恨犹太人的传统。在中世纪基督教十字军东征时期,那些向耶路撒冷进军的基督教徒宣称,“既然身边就有杀害基督的人,干吗非要等到了圣地才去杀那里的犹太人呢?”此外,基督新教运动的发起者马丁·路德也在16世纪早期时发表文章,痛斥所有犹太人,强烈要求没收犹太人的财产、烧掉犹太人的房屋和会堂,必要的话,还要把犹太人流放。到了19世纪末,德国出现一种反犹思想理论,即犹太人作为闪米特人种的一支,毫无可取之处,在现代社会中不应有犹太人享有的地位。之后,德国出现了专门反对犹太人的政党,直到1942—1934年间德国纳粹当局决定对“犹太问题”进行最终解决,即对犹太民族进行有组织的种族灭绝。

犹太人喜欢聚居在一起,相同的民族传统文化一方面可以使犹太人生活得更自由,不会因为民族宗教的原因而受到基督教文化的排挤;另一方面,可以使犹太人获得犹太社区大家庭里特有的民族亲近感。另外,犹太人的家庭观念也极强,极为重视家庭生活。相同的文化属性使犹太人乐于在犹太群体内部互相帮助,仿佛每一个犹太人都有关心和照顾其他犹太人的责任和义务。马库斯指出,“犹太人四海之内皆兄弟”这种观念深入人心。犹太人帮助每一个生活处于困境的犹太人,不管这个犹太人是熟人还是陌生人。然而这一拥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民族命运却跌宕起伏,并长期受到基督教文化的压制。犹太教与基督教几乎无法弥合的裂痕自基督教庶出于犹太教诞生之日时起便产生了。犹太教产生于据今约4000年前,属人类较古老的宗教之一。犹太教徒信仰耶和华是唯一的神,相信亚伯拉罕和摩西是犹太人的先知,上帝耶和华通过摩西和犹太人订立了约定即《摩西十诫》,意为只要犹太人遵守上帝订立的诫条和约定,上帝就将保佑犹太民族。犹太教信仰《圣经》或曰希伯来手稿,事实上,是一种犹太民族志的集合体。犹太教具有严格的排他性。犹太教规中的选民思想仅局限于犹太民族本身,且教规限定范围极为狭窄。因此,就其本质而言,犹太教属于民族性宗教,而非世界性宗教。相对犹太教而言,基督教确实为一种具有传播范围较广、受众面积较大的普世性宗教。但是,就其本质而言,罗马正教和后来的基督新教仍然继承了犹太教的排他主义传统。另基于西方文化中的基督教传统,和排斥犹太教的大历史,使得美国文化也继承了欧洲文化的反犹思想。令犹太民族这一古老又特殊的民族在美国“新大陆”仍亦步亦趋、举步为艰。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基督宗教文化与犹太宗教文化既存在伴生关系,又表现出现实的矛盾,如何解决犹太宗教文化在美国主流社会文化中受压制的处境值得人们深入思考,这也许是美国文化倡导宗教世俗化及美国文化类型向多元文化转向的原因之一,当然具体讨论这一转变发生的过程就是另一篇论文讨论的话题了。

参考文献

[1]Andrew Hacker.“Liberal Democracy and Social Control,”[J].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1957,(51).

[2]Digby Baltzell,The Protestant Establishment:Aristocracy and Caste in America[M].Random House,1964.

[3]Ralph Pyle,Persistence and Change in the Protestant Establishment[M].Praeger,1996.

[4]Tad Friend,Cheerful Money:Me,My Family and the Last Days of WASP Splendor[M].Little,Brown and Company,2009.

[5]王林、董小川.西方文化扩散的分析[J].历史教学问题,2006,(5).

[6]王林.西方宗教文化视角下的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思潮[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

[7]雅各·瑞德·马库斯.美国犹太人1585—1990年:一部历史[M].杨波、宋立宏、徐娅囡,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历史书写元小说文体分析与批评实践”,批准号:12BWW045、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央民族大学自主科研计划项目“美国少数族裔文学史”,批准号:201214、中央民族大学首批建设素质通识课“英语语言与西方文化”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高迪迪(1977-),女,吉林长春人,英语文学博士,中央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讲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