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模式及其变迁分析——基于性别经济的视角

2015-03-11 03:24霞,茹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离婚率男女婚姻

张 霞,茹 雪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随着经济的发展,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逐渐上升,中国离婚率、再婚率持续增高,晚婚晚育现象愈来愈普遍。在显性的一夫一妻制的条件下,未婚同居、单身家庭、重组家庭等家庭模式日益增多,并由此引发了很多社会问题。本文基于中国的现状,借鉴恩格斯家庭的分类形式和贝克尔的婚姻分析方法,对婚姻市场和家庭模式进行深入地探讨,以期得出不同家庭模式生成的根源,预测中国今后家庭模式的变化趋势。

一、从恩格斯到贝克尔的婚姻家庭理论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将家庭形式分为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以经济为基础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婚姻自由的一夫一妻制这5种家庭形式。[1]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加里·贝克尔首次用经济学分析方法给出了社会性问题可以量化的范式,从纯理性的角度解释了一夫多妻制、一妻多夫制、多妻多夫制、一妻一夫制产生的根源。[2]

(一)恩格斯的家庭起源论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家庭形式分为5种。第一种是血缘家庭,这是家庭的第一个阶段,这一家庭形式仅仅排斥了子孙和祖先之间、子女和双亲之间互为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第二种是普那路亚家庭,相比于第一种家庭形式的进步之处在于排除了姐妹和兄弟之间的这种关系。第三种是对偶家庭。该家庭是群婚的一种特殊形式:女子过着多夫制的生活而男子过着多妻制的生活,但是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他对于这个女子来说也是她的许多丈夫中的主夫。第四种是以经济为基础的一夫一妻制家庭。由于财富大多集中在少数男子手中,并且这种财富须传承给男子的子女而非他人,因此就需要妻子一方的一夫一妻制,而不是丈夫一方的一夫一妻制。虽然一夫一妻制产生于财产分配,并且针对的是妇女而非男子,但是个体婚制仍然是伟大的历史的进步,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第五种是婚姻自由的一夫一妻制。这类一夫一妻制趋向于两性平等,男女结婚的目的纯粹是为了彼此双方的爱恋,这种形式是人类最理想的家庭模式。上述5种家庭形式可以大致归纳为三种,这三种婚姻形式大体上与人类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相适应。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经济为基础的一夫一妻制和婚姻自由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并且随着文明程度的递增而不断改进。

(二)贝克尔的性别分工论

1.家庭内的性别分工

虽然男女在很多方面具有互补性,但是由于男女之间天然的生理差异、比较优势和后期的投资差异等原因,产生了男女在家庭内部的性别分工。

一方面,男女之间互补性表现在性别享乐、孩子生产以及家庭可能生产的其他商品上。互补性意味着有男女双方的家庭比只有一方的家庭效率更高,但是由于需要两性生产某些商品,所以互补性就减少了时间和投资配置上的性别分工。另一方面,从生物学意义上讲,由于天生的生理差异,女性在生产和照顾孩子方面具有天然的比较优势。当男女在人力资本上投资相同时,妇女一个小时的家庭或市场时间并不能完全代替男人一个小时的时间。男女之间比较优势的生理差异,不仅可以解释典型居民户为什么要有两性,而且还可以说明妇女为什么总是把时间花在生儿育女和其他家庭活动上,而男人则把时间花在市场活动上。

当男女双方的互补性较小、比较优势差别较大时,他们对时间配置的差异就更大了。由于专业化投资取决于时间分配,男女的投资就更能扩大他们的生物学差别,从而产生更具差异化的比较优势和男女在家庭内部更显著的性别分工。

2.婚姻的本质论

婚姻家庭的任何专业化,比如男女之间的分工,都意味着为了完成某些任务而彼此相互依赖。在传统意义上,妇女依靠男人提供食物、住房和保护,男人则依靠妇女生儿育女和操持家务。因此,“结婚”会使男女双方生活得更好,在一个共同的家庭里,为了生产孩子、食物和其他商品,男女之间就形成了书面的、口头的或习惯的长期契约,这就是所谓的婚姻。

从妇女在传统上较男人更多地把时间配置到家庭部门这一现象可以得知:比较优势和投资差别比互补性更重要。但是互补性并非不重要,尤其是在当代社会中,妇女在家庭活动中的专业化日益减少,而男人则把越来越多的时间花在家庭活动上。

从20世纪开始,伴随着服务业的迅猛扩张、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教育水平的提高,女性解放自身的意识觉醒,已婚妇女产生了增加收入的动力,从而促进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扩大就业范围。一方面,已婚妇女挣钱动力的增加提高了其照看孩子和从事家务劳动的时间成本;另一方面,沉没成本的增加减少了妇女对孩子的需求,降低了生育率。这两种变化都提高了女性的劳动参与率。

已婚妇女劳动力参与率的提高使得家庭内部的性别分工优势变小,从而使结婚收益减少,增大了离婚的吸引力。这种解释也意味着离婚率的长期显著提高,而结婚收益的下降也大量影响了共同生活的未婚男女和内当家家庭的实际增加,随之产生未婚同居、丁克家庭、单身家庭、隐形一夫多妻制等多种家庭模式,从某种程度上说,它甚至对最近几年非法生育率和合法生育率的提高也有一定影响。

二、婚姻市场的经济学分析

(一)婚姻的本质

在传统观念里,男人在劳动市场上有比较优势,女性在家庭劳动上有比较优势,而结婚和家庭的组成来自于男女双方彼此之间的合作和专业化分工。[3]男子在市场中投入劳动,获得工资;妇女在家里照顾孩子和家庭。如图1所示,女性用自己的家务价值换取男性的劳动工资,这是男女组成家庭的根本原因,也是为什么会产生“女主内,男主外”习俗的根源。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女性在市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无论是劳动参与率、收入还是地位、声望都有了大幅度的提升,[4]从而使男女之间比较优势分工的替代性降低(正如图1中虚线所表示),直至男女之间的比较优势替代性消失。在不考虑养老、育儿等社会性问题的前提下,男女之间似乎越来越没有结婚的必要,这是近年来结婚率持续下降而离婚率迅速上升的本质原因。

(二)婚姻的时间成本

图1 男女比较优势动态图

如图2所示,最初男性在t2前和t3后进入市场成为劳动力,女性在t1前和t4后才成为劳动力,因为在这两个时期中男女的工资率超过家庭的边际生产率。从图2中可以看出,刚开始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价值比男性小,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的工资率从(1)上升到(2),更加接近男性的工资率水平。但是,由于很多缺乏市场经验的妇女参加工作,抑制了妇女工资的暂时上升,同时妇女还有做家务劳动的义务,所以女性的工资率低于男性的工资率。女性结婚后,承担更多照顾老人、孩子等家庭责任,占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降低了自己在劳动市场的能力,甚至迫使自己放弃原有的交际圈,因此当女性的工资率愈来愈接近男性的工资率时,女性结婚特别是生育后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成本。如果结婚收益或生育收益小于女性的市场收益,那么越来愈多的女性会选择晚婚、晚育甚至于不婚、不育。[5]同时,在家庭生活中谁去市场上工作而谁在家里做家务,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男女做家务的比重,这将会成为一个难题,并由此会引发大量的家庭矛盾和持续增高的离婚率。

图2 男女时间成本动态图

(三)婚姻市场均衡

婚姻市场均衡建立在效用最大化、偏好稳定和市场均衡三个假设之上。在婚姻市场上,每个人都有确定的选择偏好,并通过比较成本和收益选择使自己获益最大的结婚对象。结婚成本分为2类:一是交易费用,如寻找配偶、了解对方、领取执照、举办婚礼等;二是机会成本,指结婚对象不同存在的收益损失。而婚姻收入则包括膳食质量、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子女、声望、娱乐、情义、爱情、健康等。婚姻的成本—收益分析决定了婚配对象的选择,因为理性的经济人会算计婚姻的最高收入。在一个有效率的一夫一妻制的完全竞争婚姻市场上,一个男人结婚的收益等于他保持独身的收入,即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时结婚的净收益为零,也就是说,他自身的收入与结婚与否无关。

三、中国家庭模式的变迁

恩格斯所述的家庭模式大致分为多夫多妻制(群婚)、一妻多夫制、一夫多妻制、一夫一妻制4种形式。下面我们用贝克尔理性分析方法分析中国的相关数据,得出中国家庭模式的大致发展趋势。

(一)家庭模式的形成机制

在完全竞争的一夫多妻制或一妻多夫制市场上,均衡并非男女的人数相等,而是想要结婚的男女的需求数相等。假设:婚姻市场中有A、B两个等级的男子,而只有一个等级的女子。当女子与B类男子结婚的收益小于当A类男子第二位妻子的收益时,则会出现A类“上等”男子有两个妻子而B类“下等”男子单身的现象。G.伯纳德肖曾说过:“母性的本能使父母宁愿要一等男人中第十名,而不愿意要三等男人中的第一名”。这也解释了一夫多妻制在男女人数相等的条件下仍然能够存在的原因。

在有效率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市场上,市场均衡不仅要求想结婚的男女人数相等,同时要求双方的结婚收益大于维持单身的收益。而最初的多夫多妻制是指群婚,即男子过着多妻制的生活而妇女则过着多夫制的生活。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类文明程度的大幅度提高,再加上法律和道德的双重规范,多夫多妻基本上已不复存在,因此取而代之的是较高的离婚率和再婚率。

(二)婚姻市场均衡条件的改变

正如上述对婚姻本质和时间成本的分析,随着女性思想的解放和女性就业能力的增强,男女之间的相对比较优势会消失,女性结婚所须放弃的时间成本会增加。

当相对比较优势消失,男性并不一定在劳动市场中具有比较优势,同样女性不一定拥有更好的家务能力,加之女性受教育程度的增高,不仅使女性拥有更强的就业能力,也使女性对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有所动摇,女性结婚的沉没成本增加,如果结婚的收益仍维持不变的话,那么女性则更倾向于不婚,单身家庭日益增多。另外,男权思想的长期影响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造成了中国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在中国一夫一妻制的现状下,女性在婚姻市场中越来越有发言权,婚姻市场的均衡条件逐渐改变。

当女性在劳动市场的工资率不断升高并越来越接近男性时,一对夫妇即使结婚,婚后出现矛盾的几率也会大大增加。女性家务劳动的时间成本增高,导致在家庭内部男女家务劳动的比例分配成为一个难题;女性生育需要放弃职场的地位、升迁的机会等,导致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晚婚晚育甚至不婚不育,不婚族和丁克家庭逐渐扩大。男女之间的矛盾加剧和冲突增多,闪婚、闪离现象时有发生,单亲家庭和重组家庭规模也日益扩大。

(三)中国家庭模式的变化趋势

中国的家庭模式经历了远古蒙昧时期的多夫多妻制、父权制和儒家思想下的一夫多妻制,以及现代的一夫一妻制。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大部分国家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社会从法律和道德双重约束男女在婚姻市场的行为。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以中国为例,男女比例越来越不协调,尤其是城市中出现越来越多的剩女、农村中出现越来越多的剩男,虽然道德和法律的双重约束保证了显性一夫一妻制,但是“小三”、“出轨”、“绿帽子”等词汇占据网络搜索和报纸新闻的榜首,也间接证明了隐形的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制现象的存在,而这类现象也是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

在当下中国,人们越来越看重婚姻的自由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男女都在社会进程中实现自我解放,越来越要求保持个人的独立性格,而较少包容、忍耐。同时,养老、育儿等社会保障措施的日益完善为人们离婚、再婚等行为提供了基础,单亲家庭、重组家庭日益增多。图3、图4中20多年来离婚率和和再婚率的变化趋势为上述现象提供了数据支撑。①

从图4中我们还能够发现,中国粗结婚率在2005年之前呈现快速下降的趋势,在2005年之后稳步上升;而中国再婚率从1995年起一直升高,在2005年之后升高幅度增大。对比分析,我们发现

图3 1995—2013年粗离婚率趋势图

图4 1995—2013年粗结婚率和粗再婚率趋势图

2005年之前中国结婚率的降低与再婚率无关,而是由于中国初婚率的大幅度降低;2005年之后中国结婚率的增加,是因为中国再婚率的提高。而从图5中我们得到证实:2005年之前结婚率的降低的确是因为中国初婚率的剧烈波动,而2005年之后中国结婚率的上升是由再婚率和初婚率共同决定的。上述数据与中国社会出现的闪婚、闪离现象是一致的,由此也产生了大量的单亲家庭、重组家庭。

图5 1995—2013年粗结婚率和粗初婚率趋势图

虽然现如今社会中,较高的离婚率和再婚率已经造成了交易成本的快速上升和社会资源的极度浪费,但是这与恩格斯和贝克尔所描述的婚姻自由的一夫一妻制是一致的,假定养老、育儿等社会性问题不再依靠家庭,那么在这样的婚姻市场中,爱情会成为结婚的唯一理由,男女两性趋于完全平等。多种家庭模式的交融是走向婚姻自由(以爱情为唯一目的的婚姻)道路上的必经之路,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国家和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才能保证不出现严重的偏差和家庭模式倒退的现象。

四、结论

本文先介绍了恩格斯的家庭分类形式,然后借鉴贝克尔的分析方法,从性别分工、比较优势两个角度揭示了家庭的起源和婚姻的本质;随后通过婚姻市场均衡分析,解释不同家庭模式产生的原因;最后,分析中国变化的家庭模式,推断今后的婚姻模式走向,并得出当下高离婚率和再婚率是家庭模式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现象的结论。

注 释:

① 本文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粗结婚率计算方法参照粗离婚率计算方法,粗结婚率等于粗初婚率和粗再婚率之和。

[1][德]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36-59.

[2][美]加里·斯坦利·贝克尔.家庭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41-60.

[3][美]加里·S·贝克尔.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M].北京:格致出版社,2008.105-138.

[4]周长城,韩秀记.当代中国经验下的家庭制度主义分析——兼论贝克尔 “家庭论”[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0,(4):119-124.

[5]肖永青,王稼琼.家庭生产函数视角下的交易效率经济解释[J].中国流通经济,2011,(4):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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