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的喻指理论分析

2015-03-19 02:50冯丽媛李小丽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冯丽媛,李小丽

(广西大学 外国语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0)

《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的喻指理论分析

冯丽媛,李小丽

(广西大学 外国语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0)

摘要:玛雅·安吉罗是20世纪美国最具传奇色彩的黑人女作家,她记叙其青春成长经历的自传体小说《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在美国黑人妇女文学创作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该小说深刻反映了美国黑人所面临的窘迫与不公,宣扬通过自强自立,奋起反抗来获得黑人女性和黑人民族命运转折。文章试从小亨利·路易斯·盖茨的喻指理论出发,从其语言喻指、意象喻指和文本喻指三方面来解读作品,展现作品的写作特色和文化内涵。

关键词:语言喻指;意象喻指;文本喻指

收稿日期:2015-09-11

作者简介:冯丽媛(1990- ),女,山西临汾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英美文学与文化;李小丽(1990- ),女,山东青岛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英美文学与文化。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识码:A

文章编号:编号:1008-6390(2015)06-0087-04

一、喻指理论简介

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黑人批评家力图建立批评黑人文学艺术的独特模式,不仅仅从社会经济的角度来阐述黑人文学,更注重从文学本身来构建黑人批评文学。小亨利·路易斯·盖茨针对处于边缘地位的非裔文学,从对非洲民间神话的文化考古研究入手,并借鉴索绪尔对语言学的研究成果提出了一套系统的黑人文学话语批评——喻指理论,极大地促进了美国黑人文学理论发展。喻指是非裔美国文学中的独特现象,指黑人英语在标准英语意义表达过程中增添转义,从而产生具有非裔美国文化特点的表达方式。转义在文学上指一定修辞手段的概括性称呼,包括对比、借代、夸张、隐喻和讽刺等。通过含蓄委婉的表达方式传达出超越字面的深层内涵,反映了种族歧视压迫下的非裔美国人生存状态对语言要求的特殊性,同时表现了非裔美国人的智慧与幽默。“盖茨的喻指理论分为语言意象喻指、文本喻指,前者是指运用特定语言方式和形象表达获得言此意彼的效果,后者是指非裔美国黑人文本之间的‘互文性’,即是后辈文本对前辈文本的继承发展,包括主题、形式的深化和发展。”[1]总而言之,盖茨这种从微观到宏观的语言意象和文本分类,将非裔美国文学文化的重要现象进行了梳理,从而使其在逻辑上的条理得到展现。

二、《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的语言喻指

(一)命名喻指

在非裔文学中名字不仅是一个称呼或者符号,它更传达着远超字面意义的深层含义。对人或事的命名可能暗示着人物角色的性格命运,或者一定程度上隐喻主题的表达,也或者对情节发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非裔文学中这样的例子很多:《他们眼望上苍》中主人公珍妮对爱情幸福不懈地追求,与第三任丈夫度过了最满意的人生阶段。小说中对其丈夫的命名Tea Cake(甜点心)颇为形象。就是这样一个给人感官带来享受,给予人活力感觉的男人使得珍妮的人生也仿佛充满了活力与香甜的气息。在这里,对人物的命名不仅代表了人物本身的性格,更暗示了他的出现对主人公的命运带来的改变。再如“《所罗门之歌》中,有一条街道被命名‘Not Doctor Street(没有医生的街)’”[2],很显然,这不符合我们对街道命名的习惯。通过了解小说中命名的来源,我们知道这一命名是黑人在白人压力之下的产物。也正是这样一个不像名字的名字,更形象地刻画出黑人的窘迫境地,讽刺了白人对黑人的压迫与刻薄。

《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中的主人公Marguerite自童年开始面对肤色、身体的困惑——“黑头发毛烘烘的,脚板又宽,牙齿间的空洞都塞得下一支二

号铅笔。”尽管有着这样那样的不完美,但是在质朴勤劳的外祖母的教导下,她学会了自强勇敢,掌握了生活的技能,懂得了人生的道理。在遭遇被强奸的羞辱和恐慌之后,经历过短暂的沉寂阶段,在母亲和外祖母的关爱中振作,此时遇到一个对Marguerite人生起关键作用的黑人女性伯莎·弗莱沃丝夫人。在Marguerite低谷期,弗莱沃丝鼓励她去读书,去追求,去生活。弗莱沃丝的出现无疑为Marguerite的人生亮起了一盏灯塔,启迪她如何面对人生。当陷入到性的懵懂迷惘,她直面自己的感受,勇敢尝试,把女性的独立意识发挥到极致。Marguerite没有被种种悲惨遭遇所击垮,相反,在成长过程中的她把每一次的痛苦,当作人生路上探索实现自我的必然。她16岁就当了妈妈,这似乎也是实现了人生一个全新的转折,她不再是一个不断尝试、不断犯错的孩子,而是成长为一个充满责任心,具有独立人格、自信心与自尊心的勇敢女性。Marguerite的成长轨迹中,时时刻刻体现着主人公顽强的生命力和向上的勇气,就如她自己的名字Marguerite(雏菊),象征着一种生命活力,暗示着纯洁的美、天真、愉快、幸福、希望等等。小说结尾处写道:“我正俯身趴着,胳膊弯成合适的角度,在我用胳膊肘和小臂撑起来的毛毯帐篷下,宝宝正挨着我酣睡呢!”[3]302孩子作为一种新生,更暗示了Marguerite如花一般的生命正在重新绽放,迎接她的将是生机活力,美好希望。可见,一开始小说主人公的命名就喻指了其命运,也为主人公的性格刻画奠定了基础。

(二)叙述语言的特色

玛雅·安吉罗作为黑人女性作家,其作品是对黑人生活的再现,所以作品中部分语言是以黑人英语的形式展现在读者面前的。以黑人自己的语言方式来表达观点,进行交流,就是对本民族文化的肯定与坚持。同时,小说中涉及“我”的空间上的变化:阿肯色的斯丹普城—圣路易斯—旧金山—南加州—墨西哥—旧金山。随着一系列环境的变化,呈现出了不同的语言形式,如黑人英语、西班牙语、标准英语中的口语化语言等。在小说中大妈和弗莱沃丝夫人的对话,每次大妈总是以“How you, Sister Flowers?”[4]78开始她们的对话。在幼年的“我”心目中,这是一种给“我”带来羞耻感的说话方式:“弗莱沃丝夫人理当配有比姐妹更好的称呼,而且大妈还丢掉了动词。”当大妈谈论到“Brother and Sister Wilcox is sho’ly the meanest-”[4]79,“我恨不得找个地缝让它吞灭我”[3]97,对大妈根本分不清单复数名词而自以为是的表达方式总是充满了羞耻感和自卑感。但正是这一地道和本土的黑人表达法,体现了大妈作为黑人的独立性和真实的存在感。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我”的长大,也逐渐认同了大妈的做法,并从内心衍生出了一种作为黑人的自尊自强的情绪。当“我”第一次见到自己的父亲,给“我”最先的印象是“他的嗓音像金属勺敲在桶上,他还说英语,正宗的英语,跟学校校长一样,而且还更好。嘴里随心所欲喷洒出一大堆‘哦’甚至‘哦儿’等口头语……”[3]54,与“我”自小所讲话方式不同,父亲更是在说话过程中运用大量口语的词汇和表达。这种方式与大妈甚至其他黑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感情色彩上也形成了一种反讽,黑人极力模仿标准英语,试图摆脱自己的黑人身份。当“我”随父亲前往西班牙度假,醉酒的父亲把“我”独自一人留在酒馆,“我”用蹩脚和僵硬的西班牙语躲避人们的询问。此刻的“我”犹如一个外来者,内心孤寂绝望。语言的不同,反映出的更是一种自我身份的缺失和自卑。小说中“我”多次的空间转换,不同语言的出现,也是“我”不断找寻自我,认识自我的过程。

语言的喻指在小说中还集中体现在大量修辞手法的运用。安吉罗作为黑人女性作家,其写作也秉承了黑人文学的传统,通过象征、比喻、反讽、拟人、对比等修辞手法,在叙述过程中展现了黑人的聪慧幽默,善良勇敢。文中不乏这样的例子。从题目看,“笼中鸟”就是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说法,“我”甚至整个阿斯丹普城的黑人都如“笼中鸟”一般,被禁锢和束缚,饱受压抑的黑人难以逃脱自己命运的牢笼。“通过自己的故事安吉罗证明了笼中鸟在歌唱,因为这里有一个以玛雅和她的祖母为代表的一个强大的、富有反抗精神的黑人社区。”[5]小说中描述“我”被强奸之后重回斯丹普,其状态是“我一直泡在屋里、店里、学校、教堂,像一块旧饼干,脏兮兮的,没法吃”[3]96,痛苦的“我”没有了往日的欢声笑语,如机器一般穿梭在各种场所,同时对于自己已经不再干净单纯而心生厌恶,形象细腻的比喻把“我”浑浑噩噩、自我封闭的状态具体展现出来。“我”因为剧烈的牙疼而去白人区找牙医,白人牙医林肯却以“不给黑鬼、有色人看病”[3]197为理由而拒绝。大妈一再请求,医生却骂道“我宁愿把手伸到狗嘴里也不愿伸到黑鬼手里”[3]198。面对医生的决绝,大妈将“我”一人留下,单独去找医生谈话。小说接下来的部分开始描述大妈和医生单独面谈,以斜体文字叙述。大段的非正常叙述暗示我们,此刻描述的是“我”心里所希望的事情,与实际情况可能完全不符合。虚构出来的大妈的反抗和英勇恰到好处地讽刺了黑人面对种族歧视时的软弱和沉默,即便是精明能干的大妈,也只能祈求和忍受。文中多处使用的修辞手法,使得表达深刻又不失生动形象。

三、《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的意象喻指

(一)西方文学意象

1.“疯女人”意象

西方文学中一直存在着一个群体,即“疯女人”,这类形象的出现往往伴随着胡言乱语、喊叫,行为怪异,与小说中其他人物和环境形成极为明显的对比和反差。《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也包含两个这样的人物形象:一个是女教友梦罗,她在教堂里行为失控,以一句“把他讲出来,我说,把他讲出来”[3]而不断引起混乱,并接着因为滑稽的行为而招致“我”和贝利的忍俊不禁;另一个是白人太太库里南,“我”按照规定在其家中接受学习和训练期间,库里南太太屡次表现出了对于“我”作为黑人的不尊重。当我故意打破托盘以示反抗和不满,库里南夫人一改往日高高在上的优雅,扭曲着丑陋的脸哭喊“噢,妈妈我对不起你”[4],接着辱骂并施以暴力,至此一个歇斯底里的妇人形象展现在我们面前。前者在庄重严肃的教堂里,与众人虔诚谨慎的态度格格不入;后者一反平日优雅高贵,俨然成了一个行为极端的泼妇。如果说教堂里的梦罗是因为现实无法满足心理上的需求,饱受压力而癫狂,那么库里南太太则是因为自身无法生育的缺陷而心理失衡,将所有的愤恨情绪转移到黑人身上而显得焦虑不堪。这两个“疯女人”都处在男权占据主导的社会,作为黑人的梦罗还遭受着种族的压力。她们的疯癫,更多的是在世俗禁锢之下反抗式的呐喊,以此来寻找生存的出口。

2.“强奸”意象

“强奸”作为西方文学的一个母题,在很多作品中都能找到其身影。《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里“我”被母亲的男友弗里曼奸污这一情节是小说的一个转折点,也是“我”成长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当“我”第一次被弗里曼猥亵,和他有身体接触,年幼的我却误认为那是一种来自父亲的温暖的爱,这种接触让我渴望且上瘾。最终在被弗里曼强奸之后,“我”才逐渐意识到这是一种让人蒙羞、于情于理不容的不堪行为。也是从此刻起,唤起了“我”朦朦胧胧的性意识。小说中这一情节的描写细致入微,通过“我”的心理活动,把事情真实地叙述出来却又时时刻刻透露出“我”作为孩子的困惑和担忧。最开始“我”不愿意告诉任何人,一方面是其真的缺少像父亲一般的拥抱、抚摸和关爱,另一方面是因为遭到威胁,出于对哥哥贝利的保护。正是由于最初的沉默,导致弗里曼进一步大胆的强奸行为。在事情最终暴露之后,在贝利保证自己不会有任何危险的情况下,“我”将真相说出来。当我在法庭上需要指证弗里曼的罪恶时,“我”却充满了矛盾犹豫,甚至怀念他曾把“我”抱在怀里的温暖。这种心理,一方面反映了“我”对于人性追求的一种迷乱困惑,另一方面,这种行为不仅仅是作为黑人的“我”的遭遇,更是许许多多黑人妇女甚至孩子的厄运,不敢发声甚至不能发声,是黑人妇女深受男权压迫的有力证明。同时也反映出现状,即涉世不深的未成年人在面对生理本能的需求时,因没有正确的引导和适当的排解,而只能将其诉诸身边最亲近的异性。这也是小说中这一情节得以发生发展的原因之一。

(二)非裔文学传统意象

1.“商店”意象

非裔文学叙事一般都集中于特定的场所或者空间。换言之,小说中故事的情节大部分发生在某个特定地点,在这一场所内,或是故事发生背景,或集中了多种角色的出场,或对主人公的人生产生重要影响,以致其命运发生变化。在一个具体地点展现众人群像是非裔美国文学的一个显著特点。《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也包含着这样一个因素——威廉·约翰逊百货店。这个由大妈和叔叔经营的小商店,位于黑人区中心,在商店门前,时不时聚集着各行各业的人,前来购物或者闲聊。这里逐渐成为了黑人活动最集中的地方,即“城中世俗活动的中心”。“我”自幼在这里成长,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出入商店——普普通通的黑人邻居,辛劳的采棉工人,富有的白人夫妇,管区的主持长老,牧师,警察等等。如小说中刻画最为生动的一群白人少女:“她们将右臂裹在臂弯里,把嘴突出,哼了起来……”“其中一个做了对眼,把大拇指伸进嘴的两边,说‘往这儿看,安妮’”[3]29这些形象具体的行为刻画,将白人少女傲慢、尖酸刻薄的面目展现出来,而大妈的竭力压抑和忍耐更是与之形成鲜明对比。字里行间,读者也仿佛身临其境,为这种欺侮所气愤,也为大妈而心疼。再比如,弗莱沃丝夫人作为一个黑人贵族,她的出场也是在商店外的街区上。尽管受教育程度不同,她仍然与大妈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她告诉“我”,“语言是人和其他同类交流的方式……永远不要容忍无知,但要理解没文化……”[3]101在“我”眼中,她是一个优雅精致,学识渊博的黑人女性,并开启了“我”人生的第一课。就是在这样一个商店里,通过不同人物的出场和刻画,集中展现出黑人区不同身份的人不同的情绪、性格、生存状态。可见,这里的商店不仅仅有它本身的服务功能,在黑人文学中更是承载黑人生活和境遇的载体。

2.“书本”和“电影院”意象

处于种族压抑下的非裔人民,也竭力寻找人生的出口和希望。他们往往诉诸表达或者排解自己内心苦闷,而《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里反复出现“书本”这一意象,无论是幼年的贝利沉迷于《哈克费恩历险记》,还是“我”反复读《简·爱》,或者充满好奇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都在强调书本对于“我们”有着难以抗拒的吸引力。甚至于后来,当“我”陷入低潮不肯说话,弗莱沃丝夫人给“我”读“那是最好的时光,亦是最糟的日子……”,她送书给“我”,鼓励“我”不要停止读书。这一系列情节的设定也在暗示,书本是黑人自由看世界、升华思想、寻求进步和希望的有效途径。在书中,黑人自己可以实现和外部世界平等对话,看到真实的自己。另一个有着相似功能的意象是“电影院”,关于这一意象出现的次数并不多,但却给人印象深刻。幼年的贝利因为看一场电影而晚归,回家之后遭到叔叔的暴打。而事实的真相是贝利在电影里看见了一个长得像自己妈妈的女演员,而心生思念。之后贝利又一次和“我”去电影院,作为孩子的“我们”引以为傲,觉得众人喜爱的女人就是自己的妈妈或者妈妈的姐妹。这个小小的电影院,圆了幼年的“我们”对自己母亲的憧憬和幻想,也是“我们”情感的寄托。小说中的这两个意象都超越其本身功能之外,成为主人公感情的表达出口,具有深刻的情感内涵。

四、《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的文本喻指

(一)主题上的喻指

《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作为一部黑人女性成长小说,具备了“发现”(未知)与“确认”(已知)的一切必要因素,其成长性题材固然也有黑人前辈的指引与铺垫。佐拉·尼尔·赫斯顿的小说《他们眼望上苍》是美国黑人文学史上最早描写黑人女性意识觉醒的作品,被誉为“第一部黑人女性主义作品”。作品中主人公珍妮通过几段失败的婚姻,经历了种种痛苦,找到了自己最向往的幸福,尽管小说最后并不是一个喜剧的结尾,却使珍妮收获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拥有了很多人一辈子都不敢追求的东西。这种体验,更是珍妮由懵懂到成熟一种必不可少的体验,也让珍妮认识到自己才是命运的主宰者。小说《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也是主人公在经历切肤之痛,付出惨痛代价之后真正开始意识到自己是独立的个体,而自我的价值只能通过自尊自强得以实现。从这个角度来看,该小说重复了《他们眼望上苍》的女性觉醒、成长主题。

(二)艺术特点的喻指

布鲁斯音乐作为黑人宣泄情绪的有效方式,在非裔文学中,透露出特有的感染力,在众多非裔小说中都有出现。《隐形人》中特鲁布用布鲁斯式曲调吟唱回忆往日的凄惨生活;《最蓝的眼睛》中,劳迪亚深受母亲歌唱布鲁斯乐曲的影响而得到自我认同。而安吉罗在《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中也描述兴奋会上人们唱起了圣歌:

在我烦恼、受伤、悲哀的时候,我见到基督。在他身上我找到一片安详之地,他使我感到慰藉……[3]137

活动结束,当人们路过低级酒吧,布鲁斯的音乐传出,人们发出了感慨,“所有歌问的都是同一个问题,还要多久,噢,上帝,还要多久?”[3]134在这里布鲁斯音乐和文学相结合,将音乐视为演奏情感的文字,同时也是黑人抗议种族歧视和生存压力的表达。黑人无法找到宣泄的出路,却在这嘈杂的音乐声中寻求救赎,这里的圣歌或者布鲁斯音乐即是对黑人独特情感表达方式的喻指。

五、结语

《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作为一部典型的黑人女性自传体小说,承载了黑人文学的多重特征,同时也展现了安吉罗独特的艺术特色。通过喻指理论对其解读,在语言、意象和文本方面进行分析,能够从微观和宏观层面充分把握作品的非裔特点和写作手法,领会作者巧妙地传达出的非裔人民在种族压迫下强烈的生存欲求。

参考文献:

[1]小亨利·路易斯·盖茨.意指的猴子:一个非裔美国文学批评理论[M].王元陆,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2]托妮·莫里森.所罗门之歌[M].胡允桓,译.海口:南海出版公司,2010.

[3]玛雅·安吉罗.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M].杨玉功,陈延军,译.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0.

[4]Angelou, Maya. I Know Why the Caged Bird Sings [M]. New York: Bantam Books, 1978.

[5]Alabi, Adetayo. Telling Our Stories: Continuities and Divergences in Black Autobiographies [M].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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