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现代译论中的译者素养

2015-03-28 14:06刘晓康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5年11期
关键词:译论译者文学

李 彦,刘晓康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语言文学学院,云南昆明 650106)

翻译能力是目前国内外在翻译教学研究方面的一个重点,指的是“译者能够胜任翻译工作所必须的潜在的知识和技能体系。”[1](P42)在我国传统译论中,虽然对“翻译能力”缺乏系统的全面的解读,但却经常提及作为译者所必须具备的心理条件和能力条件,我们将其统称为“译者素养”。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国外译论大量引入,中国译论出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通过新的研究视角和方法,对翻译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了重新阐释,开创了翻译研究的新局面。但在引介国外翻译理论的同时,我们不能完全否定或抛弃中国传统译论,而是要对其重新挖掘、审视,从新的角度发现其理论价值。正如白璧德警告说,如果中国不加选择地吸收西方流行思潮,就有可能既没有学到西方思想精髓,而且连自己传统精华也丢掉了。[2]事实上,由于中国传统译论源自大量的翻译实践,更多地关注文本和译者,而西方翻译理论更强调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基础,进行理论探索,因此中西方的译论是可以互补的,互相渗透的。

一、中国现代译论中的译者素养

本文所述的中国现代译论,指的是五四运动后到20世纪80年代引入大量国外理论之前的译论,虽然这段时期的译论和古代译论一样,一般为翻译家的主观体悟式的散论,但这些散论中不乏对译者素养各个方面的关注。此外,这一时期的翻译家有一个共同特点:不仅在文学、哲学、美学、教育等不同领域颇有建树,而且在翻译实践方面有着极其丰富的经验,因此他们对译者素养的论述更加有说服力。中国现代译论中对译者素养的关注主要集中在翻译伦理与责任、语言能力与杂学、专业能力和思维能力等几个方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梳理。

1.翻译伦理与责任

对译者责任和义务的关注可以说一直是中国译论的传统。五四前的传统译论对于译者道义的关注主要是在民族、国家和社会的层面,现代译论中关于译者的责任则更强调对原文、原作者以及译文读者的责任。[3](P121)傅斯年曾提到:“我对于译书的主义非常简单,只是译书人的两种心理——也可以说是心理的两面”,即“(一)译书人对于作者负责任。(二)译书人对于读者负责任”。[4](P217)傅斯年这里提出的“两个负责任”,是翻译伦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后来,胡适在1923年发表的《译书》一文中,对此又有所发展,除了“译书第一要对原作者负责人,求不失原意;第二要对读者负责任,求他们能懂”之外,加上了“第三要对自己负责任,求不致自欺欺人”。[4](P218)这就使得作者、读者、译者形成了翻译活动中的人际三角关系,翻译上升为人际间的一种互动行为。林语堂是三十年代非左翼文学作家中,对翻译理论贡献最大的一个,[4](P325)在他1933发表的最有名最系统的译论《论翻译》一文中,他提出“忠实、通顺、美”三重翻译标准,这三重标准与严复的“信达雅”大致上是“正相比符”的,接下来以三重标准为对照,提出译者所负的三重责任:“第一是译者对原著者的责任,第二是译者对中国读者的责任,第三是译者对艺术的责任。”[5](P4923)“忠实”要求译者对原著者负责,“通顺”要求译者对中国读者负责,“美”要求译者要对艺术负责。傅斯年、胡适和林语堂提出的几项“负责任”,将翻译行为关系的焦点从文本扩展到人际关系,将源语和译语文本之间的对应提升到译者作为行为主体的“责任”,规定了译者应遵循的道德规范。所谓翻译伦理,就是在翻译活动中规约人际关系的宏观性道德准则。[6](P83)由此可见,以上对译者素养的论述,正属于翻译伦理的范畴。这些观点跳出“文本”,关注译者,在当时是一种先进的理念创新。从西方翻译理论的视角来看,该观点与半个多世纪后德国功能派理论家诺德提出的“忠诚”原则颇有相似之处。诺德区分了“忠信”原则和“忠诚”原则,因为“忠信仅仅指向原文与译文的关系,而忠诚是一个人际范畴概念,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7](P125)然而与以上传统的“责任”概念截然不同的是,诺德的“忠诚”原则赋予了译者根据翻译目的对原文进行改动的权力,但同时译者也要遵循“翻译伦理”,对翻译的参与方包括原文作者和目标读者负责,对自己的翻译策略进行解释说明,以使各方达成理解和共识,由此更加突出了译者主体性,强调了译者的职业伦理道德。

不仅翻译过程中的具体操作会受到翻译伦理的制约,翻译开始前译本的选择也会受到翻译伦理的制约。董秋斯1950年发表的《略谈翻译工作的缺点》一文提出,即使在进步翻译工作者中,也常存在四项缺点:“选择不精,辨别不明,态度不严肃,工作不认真。”[4](P362)要克服这些缺点,有待于翻译理论和翻译批评工作的开展。郭沫若1954年8月在全国文学翻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翻译工作者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不能随便抓一本书就翻,而要多方面衡量其价值及影响。[5](P561)由此可见,中国现代译论对译者的翻译伦理与责任的论述涉及翻译行为的各个步骤,包括原文的选择、译文的处理,这对当前的翻译工作也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对于译者来说,翻译能力固然重要,但首先得有端正严谨的态度和充分的责任感。

2.语言能力与杂学

就语言能力的重要性,郭沫若认为,译者至少精通一门外语,最好还能懂第二第三种外语。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对本国语文的修养”。[5](P561)语文修养不够深厚,不能自如运用,外文再好也不能胜任翻译工作。这里郭沫若强调的是译者源语和译语两方面的语言能力,二者缺一不可。

钱歌川在《翻译的基本知识》中提出一个新观点:“从事翻译的人,必须通晓两种文字,不过通法有所不同,他对外国文的知识,必须是批评的(critical),而对本国文的知识,就必须是实用的(practical)。”[8](P26)也就是说,译者对于外语的原文,不能只看字面意思想当然,而要持批判的眼光来理解其意义,并运用对本国语的知识,将其意义正确地表达出来。虽然钱歌川也强调对源语和译语两种语言的掌握,但是其掌握的重点不同:对外语要深刻地“懂”,对中文要灵活地“用”。这一点是发前人而未发,非常有新意。

“杂学”这个说法最早由吕书湘提出,他在《翻译工作和“杂学”》一文中指出,要做好翻译工作,“必得对于原文有彻底的了解,同时对于运用本国语文有充分的把握”,为了彻底了解原文,需要译者有充足的“杂学”知识,即“上自天文,下至地理,人情风俗,俚语方言,历史上的事件,小说里的人物,五花八门,无以名之,名之曰‘杂学’。”[5](P594)他认为最费事的就是“杂学”方面的东西,译者应“多查书和多问人”,[5](P597)译者需竭力提高自己的素养,积累杂学知识,才能做好翻译工作。

我国著名的翻译家傅雷在其1963年写给罗新璋的信中提到:“总之译事虽近舌人,要以艺术修养为根本:无敏感之心灵,无热烈之同情,无适当之鉴赏能力,无相当之社会经验,无充分之常识(即所谓杂学),势难彻底理解原作,即或理解,亦未必能深切领悟。”[4](P392)只有具备上述条件,才能把文学翻译提高到艺术创造的水平,这里傅雷也提到了“常识”或者“杂学”的重要性。

著名俄语翻译家曹靖华在发表于1962年的文章《有关文学翻译的几个问题》中提到,翻译工作既无“窍门”,也难定标准。对翻译工作的准备,应从三方面着手:广泛的知识,原作的了解,汉语的表达。[4](P391)这三方面归结起来,也就是杂学的知识和语言能力。

总之,“语言能力”是做好翻译的基础,这是几乎所有翻译工作者的共识。潘卫民[9](P15)指出,在全球化时代到来之际,却出现了重理论而轻译者素养的现象,导致翻译质量的下滑。当前不管是翻译教学还是考试的大纲中,都很少提到双语素养,尤其缺乏对译者母语素养的要求,似乎译者与生俱来就能熟练驾驭母语,但实际上语言素养并非天生,双语素养不经磨砺无法获得。因此对于译者的语言能力,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在现代译论中,翻译工作者们也强调了做翻译时头脑中要有诸如生活经验、关于所译作品和原作者的背景知识等各种杂学,杂学其实就是各种文化知识。翻译是语言的转换,但由于语言和文化密不可分的关系,翻译也是文化的转换,因此做翻译工作既要具备语言能力,也要有丰富的杂学储备。

3.专业知识能力

进行任何一个领域的翻译,都必须对该领域的专业知识有所了解,甚至掌握该领域的部分专业能力。本文中提到的翻译工作者绝大多数从事文学翻译,因此他们论述的也多是文学翻译。文学翻译并非易事,很多翻译家强调了译者从事文学翻译工作时文学知识的重要性,甚至提出要翻译文学首先就得有从事文学批评或创作的能力。

郭沫若在1954年8月在全国文学翻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对于文学译者来说,“重要的还是文学的修养和语文的修养。”[5](P561)茅盾在1921 年发表的《新文学研究者的责任与努力》一文中指出,“……翻译家不能全然没有批评文学的知识,不能全然不了解文学。只是看得懂西洋文的本子不配来翻译。”[4](P242)他认为在翻译之前,应了解该文学家的各种背景知识,包括其所在国的文学史,其生平经历,以及关于他的文学批评等。在同年发表的《译文学书方法的讨论》中,他更明确地指出了译者的三个条件:“一、翻译文学书的人一定要他就是研究文学的人。二、翻译文学书的人一定要他就是了解新思想的人。三、翻译文学书的人一定要他就是有些创作天才的人。”[5](P413)茅盾自己也指出,对于一二,大家没有什么异议,但是对于三,可能会有些异议。有些人以为翻译不过就是临摹画作,不会创作的人才去做翻译,茅盾反驳了这种说法,指出了翻译家责任之重大。茅盾此处明确强调了文学译者本身的素质条件,将其总结为要研究文学,要了解新思想,要会创作,这是对译者来说是相当高的要求。

成仿吾是当时20世纪20年代创造社的一名骁将,精通五种语言,在诗歌翻译方面颇有建树。1923年发表的《论译诗》一文中,他提出理想的译诗第一“它应当自己也是诗”,这要看译者的“天分”;第二“它应传原诗的情绪”,这要看译者的“感受力”与“表现力”;第三“它应传原诗的内容”,这要看译者的“悟性”与“表现力”;第四“它应取原诗的形式”,这要看译者的“手腕”。但这几点归结以来就是“感受力”和“表现力”。[5](P457)如果我们把翻译过程粗略地分为理解和表达两个阶段,那么可以看出,在原诗的理解阶段,需要译者发挥其“感受力”,在译诗的表达阶段,需要译者发挥其“表现力”,二者皆备,才能顺利完成译诗的全过程,而“感受力”和“表现力”要求译者有相当高的文学修养和文学专业能力。

4.思维能力

翻译思维发展可分为三个维度,具象思维、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在具象思维阶段,译者的思维内容是文本的语言结构,在形象思维阶段,译者的思维内容是文本的表象。在抽象思维阶段,译者的思维内容是文本的逻辑。[10](P44)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思维是语言的思想内容。在双语转换过程中,翻译客体(原作及其作者)和翻译主体(译者)之间的沟通靠的是共同的思维规律,必须取得共识的是思维内容。所以,思维活动在翻译过程的心理机制中占有中心的、主导的位置。思维活动的规律及其内容制约着翻译活动的全过程。[11](P223)在中国当代译论中,也不乏对译者翻译思维的论述。

在当代译学家中,恐怕没有谁比傅雷更强调译者本身的条件、气质对于原作的“适应力”的了。[4](P391)译者本身的“条件”指的是译者专业修养、人生经验、学识修养等,而“气质”则更多是指译者对原作的领悟和渗透。傅雷曾经写道:“文学的对象既然以人为主,人生经验不丰富,就不能充分体会一部作品的妙处。而人情世故是没有具体知识可学的。所以我们除了专业修养,广泛涉猎以外,还得训练我们观察、感受、想象的能力;平时要深入生活,了解人,关心人,关心一切,才能亦步亦趋的跟在伟大的作家后面,把他的心曲诉说给读者听。”[5](P695)傅雷对于文学译者的要求论述的生动深刻,也是其一直追求的理想和目标。傅雷提到的“观察、感受、想象的能力”就是一种思维能力。作为原作者的“代言人”,要具备和原作者相当的思维能力,才能跟上原作者的思路,解读原作者的思想,并将其准确传达给读者。

郁达夫作为创造社的一个代表人物,对译学理论贡献颇多。他认为“信达雅”三字的翻译标准在现代仍可通用,但这三个字是翻译完成后的“外的条件”。在1924年6月《晨报副镌》发表的《读了珰生的译诗而论及翻译》一文中,他提出了将“学思得”三个字作为翻译之前的译者本身的“内的条件”。“所谓‘学’者,是对于一种著作的深湛的研究,并不单指懂外国文的程度而言。”他以翻译泰戈尔和拜伦的作品为例,认为在翻译之前必须不能胡乱地看一点文学史略,而是要充分了解作家所在国的思想、风俗、习惯及社会环境,了解其生平和主要活动之后再动手翻译。对于“思”,郁达夫解释说:“我们想传他思想的人,至少也得从头至尾,设身处地的陪他思索一番,才能对得起作者。”翻译并非随便翻翻字典就可以了事,而是要和作者一起思考,让自己的思路能够契合作者当时的思路。郁达夫用施耐庵写武松打虎时练习了好几天打虎姿势为例,告诫译者必须有这种“思”的精神。“得”指的是“我们于动手翻译之先,至少先要完全了解原作者的精神。”[5](P469)也就是说,翻译之前译者要先得到原文的真意。这里的“学”其实主要指的是我们上文提到的“杂学”,“思”和“得”则属于思维能力的范畴。“思”类似形象思维,而形象思维常使用的一种思维手段称之为“形象操作”,包括内隐操作和外显操作,内隐操作是大脑对表象进行再现、变形、重组,也就是郁达夫所说的“和作者一起思考”,外显操作是通过手势、身体运动、纸笔描绘等外在手段促进形象的再生,这正是郁达夫所举的“练习武松打虎”的例子所体现的一种思维方式。而“得”类似于利用“抽象思维”等方式了解原作者的“精神”。正如龚光明[12](P12)指出的,要培养具有创造力的译者,一是要使他们具有广博的知识;二是着重培养他们的智力,其中思维能力是核心;三是要使他们养成正确的思维方法和语言表达方法。这三点与郁达夫的“学思得”颇有相似之处,都强调了广博的“杂学”和“思维能力”之重要。

二、我国现代译论对译者素养论述的局限性

从五四运动后到20世纪80年代前的中国现代译论,其所处的时代和环境,本身也存在较大的局限性,比如:关于译者素养的论述散落于译者的各类文章中,缺乏系统全面的论述。多是基于自身翻译经验心得式的总结,缺少对翻译活动实证性或理论性的研究。这种感悟式缺乏严密的逻辑推导和科学分析,使人常常无所适从,难以捉摸。没有统一的术语,常常使用“条件”一词来概括译者的各项素养和能力。研究深度欠缺,多是对几项“条件”泛泛而谈,没有进行深层次的系统的分析和挖掘。研究的广度不够,由于译者多从事文学翻译,因此对于译者素养的讨论也多是围绕文学译者展开,对其他文体的翻译鲜有涉及。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我国现代译论中的闪光点,比如对翻译伦理和思维方式的关注,这些都是相对于古代译论的新发展。基于实践提出的这些论断对我国当今的翻译教学仍有借鉴作用,例如何刚强提出了翻译人才培养的“通才观”,认为在翻译系或者翻译专业的培养方案中突出以下四项要求:(1)扎实的双语语言基本功;(2)相当的国学基础;(3)足够的杂学知识面;(4)良好的思辨能力。[13]这和本文总结的中国现代译论中关于译者素养的四个方面基本吻合。

三、结论

通过对我国现代译论的梳理发现,对译者素养的关注和论述主要集中在翻译伦理与责任、语言能力与杂学、专业能力和思维能力等几个方面。强调译者对原作者、读者、译者本身等翻译行为参与者的责任,将翻译从文本对应关系上升到翻译伦理的高度。强调语言能力和杂学知识,语言能力是从事翻译工作的根本,杂学知识也是必要条件。专业能力主要是指文学修养,包括对文学的鉴赏批评能力和文学写作能力等。思维能力则强调译者要随作者一起思考,准确传达译者的思想。中国现代译论之所以不能称之为理论,是因为没有原理体系,不够系统,缺少科学的论证。尽管有其局限性,但大多译论是基于自身翻译经验的有感而发,是从实践中归纳出来的认识,比较客观地规定了译者应具备的心理和能力方面的素养,对翻译实践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因此我们可以把中国现代译论和当代翻译理论纳入到同一知识框架,重新阐释,推动中国传统译论的传承与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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