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新方式:境外经贸合作区

2015-03-28 16:34贾玲俊朱琳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5年13期
关键词:东道国东盟国家企业

□文/贾玲俊 朱琳

(1.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太原;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北京)

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新方式:境外经贸合作区

□文/贾玲俊1朱琳2

(1.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太原;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北京)

[提要]本文阐述中国-东盟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发展现状和特点,分析合作区在促进中国对东盟国家直接投资、转移过剩产能、降低生产成本、规避贸易壁垒等方面的作用,提出合作区区域分布平衡发展、投资类型多元化和落实配套措施、加大扶持力度等促进东盟经贸合作区健康发展对策建议。

经贸合作新方式;境外经贸合作区;功能作用探讨

原标题:加深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新方式:境外经贸合作区

收录日期:2015年6月1日

2002年《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特别是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以来,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全面展开,且发展迅速,呈现出巨大的潜能和广阔的前景。多年来,无论世界经济局势如何变化,东盟国家一直保持着相对稳定的政治环境和持续稳定的经济增长,且成为全球吸引外资的新的增长点。中国应充分利用区域经济合作成员方的独特优势,积极探索加深双边经贸合作的新途径,利用境外经贸合作区这一新模式,带动我国企业“走出去”,拓展东盟市场,抢占发展良机。

一、中国-东盟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特点

(一)投资行业分布广,主要集中在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产业。从境外经贸合作区分布的主导产业看,虽然不同的合作区涉及的主导产业各异,既有纺织轻工、钢铁橡胶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也有信息通信、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还包括了金融保险、物流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但绝大部分合作区都将纺织服装、五金机械、轻工家电等我国具有优势的传统产业作为合作区开发建设的主导产业。这种产业分布格局的形成,同牵头企业的投资目标和竞争优势紧密相关。此外,中国-东盟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的产业分布,除了体现出投资国产业发展状况和投资目标外,也兼具了东道国的经济发展特点。多数东盟国家特别是东盟新四国处于工业化进程的初期,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正是他们亟须扶持和大力发展的产业,这为我国在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上具有优势的企业提供了无限商机。

(二)投资主体多元化,牵头企业多为实力强大的大中型企业。从合作区投资主体的构成看,牵头企业的性质和类型呈现出多元化格局,国有企业占据较大比重。但不论是国有、民营,还是股份制,牵头企业均是国内经济实力雄厚、且具有一定海外投资经验的大中型企业。这些企业资金实力雄厚,管理素质和技术水平较高,技术装备及设施服务完备,对国际市场的开拓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强。这些国有、民营或股份制企业,均有丰富的国际市场经验,在众多国家设立有业务机构或直接投资建厂。投资主体雄厚的经济实力、深厚的专业领域背景和丰富的国际市场经营经验,使我们在与东道国政府谈判和签订合作协议时,能够获得更多的话语权和优惠政策,同时也为合作区的顺利起步及今后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投资类型比较单一,主要是市场开拓型和产能转移型投资。从投资目标和主营业态上看,我国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大体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以传统产业转移和延伸为导向的产业转移型。在这种类型的经贸合作区中,投资者通过OETCZ,将国内市场相对饱和的传统产业和过剩的生产能力转移到东道国,通过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在国际市场获得更大利润空间;二是以优势产品和产业为依托的国际市场开拓型。这类合作区的主要目的是拓展国际市场,规避贸易壁垒。投资者所在领域往往是技术含量低、竞争性较强的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其产品容易引起贸易摩擦,且较多地受到进口国的限制,如纺织品服装行业。通过OETCZ的平台,企业可以改变产品原产地,有效绕过发达国家的贸易壁垒;三是以东道国资源为依托的资源开发型。在这种类型的经贸合作区中,投资者的主要目的是利用东道国的丰富自然资源,进行资源开发和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四是以东道国技术优势为依托的技术寻求型。企业投资建设此类合作区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在合作区进行直接投资,学到发达国家或技术先进国由于技术管制而限制流出的先进技术,以优化和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结构,如韩中国际产业园区。目前,我国在东盟国家投资建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主要局限在第一和第二种类型,缺少资源开发型和技术寻求型的投资。

二、中国东盟境外经贸合作区功能与作用分析

(一)促进中国对东盟国家的直接投资。2002年《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日益紧密,特别是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以来,中国对东盟国家的直接投资大幅度提升,境外经贸合作区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搭建了新的平台。

从设立境外经贸合作区前后的纵向比较可以看出,大规模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区的2008年是我国在东盟国家直接投资发生明显变化的转折点。2003~2007年中国对东盟对外投资流量年均增长8.41%,中国对东盟对外投资存量年均增长24.4%;建立合作区之后的2008~2012年,中国对东盟对外投资流量年均增长26.32%,存量年均增长98.5%。中国对东盟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占对亚洲投资流量的比重由2003年的7.93%提高到2012年的9.42%,占对全球投资的比重由4.18%提高到6.95%;同期,中国对东盟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占对亚洲投资存量和对全球投资存量的比重分别由2.21%和1.8%升至7.75%和5.31%。

从设立合作区的国家同未设合作区国家之间投资变化的横向比较看,在未设立合作区的新加坡、缅甸、菲律宾和文莱四国,文莱投资额一直较小,占我国在东盟投资国的比重也最小。我国在其他三个未设经贸区国家的直接投资波动幅度较大,2011年以来,在新加坡和菲律宾的投资大幅度下降。而对已设立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其他6个东盟国家,则除2011年出现小幅下降外,2008年以来的其他年份均保持了平稳上升的态势。特别是对印度尼西亚和老挝两国的投资,自2010年建设经贸合作区以来迅速飙升。目前,东盟国家中柬埔寨和印度尼西亚已进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前20位,分别位列第19和20。

(二)转移过剩产能。目前我国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日益严重,纺织、轻工、机械、家电、建材、化工、冶金、医药等生产能力大、竞争优势强的相对成熟产业供大于求,国内市场饱和现象尤为突出。金融危机导致国际市场对我国出口产品需求减少,加剧了这些产业产能过剩的压力。而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我国的部分东盟国家,特别是尚处于工业发展初级阶段的东盟新成员国,除了纺织业和日用品产业有一定比较优势外,其他工业产业均处于起步阶段,许多领域尚未开发,急需要技术和资金的支持。我们具有过剩产能的边际产业则恰恰是这些国家经济建设所急需的物质资本和更为适用的技术。这些产业的转移为其正在崛起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注入了新生力量,并为促进其工业化进程和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效益。通过在这些国家建立经贸合作区,一方面通过将国内部分产能过剩且具有相对优势的边际产业转移到具有极大开发潜力和巨大需求潜力的东盟市场,摆脱国内产能过剩、竞争激烈的压力,提高企业资金、技术、设备等的使用效率,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利用我国边际产业转移和全球性产业转移的时机,对我国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逐步建立起高效、高附加值、低碳、低能源消耗的高端产业,从而带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降低生产成本。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土地、劳动力、原材料、水电煤等要素价格持续上涨,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不断增加。此外,人民币的不断升值,造成以美元结算的出口贸易收益减少,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受来自国内要素价格上升和人民币升值的双重压力,我国出口产品优势不断削弱。相比中国内地,越南、柬埔寨、老挝等东盟国家的劳动力资源充裕,水电、原材料等成本也更加便宜,在这些地方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可以推动国内企业“走出去”,利用东道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人工成本、土地成本等较低的区位优势,降低生产成本,缓解国内生产经营压力,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

(四)绕过贸易壁垒。自金融危机以来,欧美发达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的限制越来越严,中国遭遇的反补贴、反倾销等贸易摩擦越来越多。欧美等发达国家对我国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服装纺织品采取进口配额或技术性贸易壁垒等限制措施,而对原产于缅甸、柬埔寨和老挝的纺织品服装出口则给予普惠制待遇、宽松的配额和减免进口关税等优惠措施。因此,中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不仅可以转移过剩产能、利用东盟国家在纺织服装方面的廉价劳动力优势降低生产成本,而且可以绕过贸易壁垒,在维护原有市场份额的同时,享受欧美等发达国家给这些国家的特殊优惠政策,在占领东道国市场的同时拓展第三国市场。

三、推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建设对策建议

(一)拓展投资市场,促使合作区区域分布平衡发展。目前,我国只在6个东盟国家设立了7个经贸合作区,其中在越南2个,而其余2/5国家则是空白(包括新加坡、缅甸、泰国和文莱),这也意味着仍有潜力巨大的市场尚待开发。东盟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经济发展阶段各异以及由此形成的需求偏好差异和包容性巨大的市场,为我国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企业提供了无限商机和对外直接投资的广阔空间。此外,东盟国家地理位置和贸易环境优越,政治环境稳定,人力资源与自然资源丰富,且不仅有与中国相互竞争的产业,也有许多产业与中国互补;东盟国家研发水平和科技实力逐年提高,经济实力不断攀升,是我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和重要投资地区,且实施许多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双边贸易和投资的发展潜力巨大。因此,我们应积极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市场调研,将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向尚属空白的新加坡、缅甸、泰国和文莱延伸,平衡区域之间的发展,拓宽东盟国家市场,实现“未来5年内在每个东盟国家建设一个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战略规划。

(二)拓宽投资领域,促使合作区类型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从投资行业看,目前我国在东盟国家设立的经贸合作区基本上是以传统优势产业为依托、以转移过剩产能和规避贸易壁垒为主要目的产业转移型和市场开拓型,缺少以获取稀缺资源和高新技术为主要目的的资源开发型和技术获取型。事实上,东盟各国除新加坡外自然资源都很丰富,是世界上能源资源储量非常丰富的地区之一,且自然环境各具特色。我国在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区应充分发掘和利用东道国的经济和资源优势,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各种优惠,结合牵头企业主导领域,在原有合作区的基础上,探索和尝试资源寻求型和技术获取型投资,促进合作区类型由单一投资向多元投资的转变,从而使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区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促进作用。

(三)落实配套措施,促进健康发展。境外经贸合作区首先是政府意向、政府政策和政府扶持的产物,因此,要保证这一国际经济合作新方式的功效和健康发展,政府的规划、协调、引导与支持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1、搞好布局规划,减少资源浪费。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中,牵头企业只是根据本企业的主导产业、经济实力、比较优势、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结合东道国市场情况进行投资,而对其他牵头企业和经贸合作区的情况并不了解。因此,可能会出现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的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国内的产业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目标、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以及国内外环境变化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对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区的设立在区域布局、主导产业和投资类型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和必要的指导,对地方政府和牵头企业的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防止由于一哄而上和合作区功能过度重复所导致的资源浪费和不必要损失,特别是防止由于国内企业的无序竞争而给东盟市场造成的负面影响;2、落实配套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近年来东盟国家经济发展迅速,市场潜力巨大。但一些国家也存在经贸合作区征地难、政府工作效率低、产业配套不完善、基础设施落后、通货膨胀严重,甚至个别国家政局不稳定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投资的风险和合作区建设难度。这就需要我国政府除资金扶持以外,还要落实财税、信贷、外汇、保险等更多的配套措施;3、加强与东盟各国政府的沟通,帮助企业与东道国政府的谈判和协商,从财政税收、企业融资、土地使用、设备折旧、水电煤等要素价格等方面最大限度地争取优惠和便利;4、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发挥政府信息渠道广、信息资源丰富的优势,帮助企业尽快了解和熟悉东道国的法律法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经营理念、社会责任等有关情况和环境,向企业提供投资咨询、国别风险分析、行业风险分析等服务,加强风险防范指导工作,以帮助企业在获取投资机会的同时规避投资风险。

主要参考文献:

[1]耿雁冰,云军.中国五年内将与东盟各国建经贸合作区.21世纪经济报道,2011.10.

[2]张岩,王丽.中国对东盟国家直接投资的决定因素研究.经济问题探索,2013.7.

[3]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外汇管理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中国统计出版社.

[4]郑军键.中国-东盟商务年鉴2012.广西人民出版社,2012.

[5]赵晓晨,韩瑞,李青.天津民营经济的贡献及其发展途径新探.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研究”(项目编号:13AZD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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