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入学之理想与现实悖论及其超越

2015-05-11 11:57张琴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15年2期

摘   要 就近入学作为减轻学生升学压力、减少上学路程、保证教育公平的“尽善尽美”的理想之策,在现实的执行过程中,学校实际、地域限制、家长意愿和择校等等都与理想状态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冲突。我们要根据当前现状,正确引导、因地制宜,公正公平、透明择校,教商结合、增办学校,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适龄儿童入学需要。

关键词 就近入学  择校  增办学校

近年来,我国逐步实行的“就近入学”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教育公平以及每个孩子的受教育权利,减少了适龄儿童上下学路程,保障了其安全。“就近入学”实施虽取得了一些巨大的成果,但笔者在围绕理想和现状对家长和教师群体进行访谈[1]后,整理访谈记录时发现,理想世界中的“就近入学”与现实世界中的“就近入学”之间还有很大差距,拉近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是教育发展以及之后政策调整需要努力的方向。

一、就近入学之理想

1995年以来,实施就近入学的目的主要有:一是为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缩小重点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差距,包括师资水平与必需的办学条件,以防止招收“择校生”;二是为了杜绝小学、初中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以实现学生享有相对公平的受教育权利;三是为了推进素质教育。[1]政策的初衷在于保证教育公平、减少就学路程、禁止择校和免试。

1.保证教育公平

“就近入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教育起点公平,让学区内具有户籍的学生都能够在离家较近的学校中接受教育,入学之后具有同样的机会享受学校的教育资源和教学设备等等。“就近”有两层含义:其一,孩子在家附近的学区学校入学,所有适龄儿童均可以进入这所学校就读;其二,学校划片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2]的招生原则,学校附近所有具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必须就读片区内的学校,不管是重点还是非重点。

2.缩减就学路程

“就近”是相对就近而非绝对,指学校周围3~5公里以内,总体上不超过五公里。因为上学路途遥远而出现事故的例子举不胜举,不论是相对就近还是绝对就近,其最终目的都是减少孩子上学路程,降低孩子因为上学路程遥远带来的安全隐患,或者因路程遥远而“起早贪黑”,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孩子的睡眠时间和人身安全。按照公交车的正常车速,在中小城市每小时不能超过60公里,即使按照五公里计算,学生从家里到学校也不会超过十分钟。

3.禁止择校泛滥

随着家长们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求日趋增强,选择优质学校已经成为升学和就读阶段每一位家长为之头疼且又为之倾倒的头等大事。择校越演越烈,高昂的择校费并非每个家庭都能够承担得起,同时择校也破坏了教育公平,可能会导致教育腐败,使教育市场化、官位化,最严重的是出现优质学校生源过剩,而相对薄弱学校生源紧缺等等问题。片区招生以“户籍”作为招生凭证,外加相应的禁止择校的相关具体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跨学区择校的泛滥,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因为跨学区择校而带来的高昂择校费。

4.取消升学考试

国家规定免试就近入学,取消小升初考试,对一般孩子来说相当于减轻了学习负担。首先,如果在居住地附近有优质学校,无论自己成绩如何都能够接受优质的教学资源;其次,再也不为高分而起早贪黑,影响正常休息,甚至每天被家长威逼着痛苦地学习,不用考试意味着学习负担减轻很多;最后,不用考试,自由时间相对较多,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对于父母来说,取消小升初学考试制度,再不用看着孩子为了分数日夜拼搏,尤其是孩子能够就近入学的父母更是欣慰,这几乎是天下所有父母共同的、永恒的目标。

二、就近入学之现实

人既是自然的一部分,在本性上又要超越自然,这使得人的生存结构存在自在性和超越性的永恒矛盾。[3]“就近入学”作为人自在性的体现,与社会自然状态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主要表现为:“就近入学”与某些学校实际、地域、家长意愿等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矛盾。

1.学校实际

访谈中有学校校长坦言:学校三年前每个班额最多45位学生,而今,学校最少的班级人数也已经达到了80人。学校已然成为大厦当中的一只“小蜗牛”,学校的东西南三面都已经是扩建为20层以上的高楼,而北面是大街,十几年来学校无空间可以延伸反而被高楼包围。高楼越多,学区以内的适龄儿童越多,学校只好被动接纳,最终不可避免地造成大班额。随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发展,2014年7月底新户籍制度的颁布和逐步实施,尤其是中小城市入户门槛越来越低,城市覆盖范围不断增大,入住人口越来越多,加之流动人口子女增多,而入住区域以内又没有新建相应的学校和教学设备,学校硬件设施和师资有限,大班额在所难免。

2.地域限制

一位家长坦言:自己家距离学区外的六中只有五分钟的路程,却被划入学区外的五中,但自己还不是最倒霉的,有的孩子家就住在六中校园内,但是按照划片要求,必须得到五中去上学。同样有人反映,学校搬了新校区,距离曾经的老校区很远,但是学校的学区范围并没有发生相应的改变,学生上学的路程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更远了。当前,即使在中小城市,在学生上学时间和上班高峰重合时交通也很拥堵,即使按照三公里计算,学生上学时间也会超过十分钟,有的甚至会超过半个小时。所以,绝对“就近”难以保证,根据地域实际情况,减少学生上学路程仍有极大的困难。

3.家长意愿

学者们经过相关的实证研究表明,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虽然有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区域差异、城乡差异、校际差异等教育不均衡现状。家长们已然将优质学校、重点学校与优质教育划上了绝对的等号,而“就近入学”却想要在宏观层面给家长以“所有学校都一样”的假设,这与家长意愿相违背,家长的接受程度与理想程度仍有较大差距。访谈中有家长明确表示:“我此生就一个孩子,但凡自己力所能及,绝对不会让孩子上差学校,或者受到不好的教育。对于只有一个孩子的父母来说,所有的希望和期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对家长尤其是学习成绩较好的家长而言,就近的学校并不一定就是自己想去的学校或者自认为适合孩子的学校。endprint

4.择校泛滥

有学者对北京市的择校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对于择校持赞成态度的被调查学生家长(占45%)远多于持反对态度的学生家长(29.8%);择校生家长多数赞成择校(占择校生家长的56.1%)。[4]无独有偶,也有学者曾对不同区域的择校率做过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城市小学为4.8%、县城小学为3.3%、农村小学为2.0%;城市中学为9.3%、县城中学为6.3%、农村中学为3.1%。[5]有家长谈到:“如今政策规定只能生一个,在工作单位对于计划生育的执行更加严厉,一个孩子对于夫妻俩来说,其成功或失败都代表着绝对的希望或失望,二者都靠教育,让孩子享受优质教育最起码在成功的起点上有了保证。哪怕是花再多钱,动用所有能够用到的关系,做父母的都会千方百计选择优质学校。”在现实教育中对于学生成绩的关注程度远远超过了学生本身的发展,“现实情况下,学习成绩拔尖的学生选择到任何一所学校都很容易,并且学校方面也乐意收”。学生并没有因为政策规定取消升学考试而减轻学习负担,家长通过家教、课外补习班等途径让孩子在每一场考试中拿到高分,在未取消考试之前只顾及一场考试,在升学考试取消之后,家长们必须得顾及到每一场考试,每一场考试都是衡量标准,都不能松懈。事实表明,“以钱择校”被禁止了,但择校的暗流仍在隐蔽地滋长和泛滥。

三、就近入学应实悖论及超越

尼采曾说:“凡人类所享有的尽善尽美之物,都必须通过一种亵渎而后才能到手。”[6]对于教育来说,“就近”作为保证教育公平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尽善尽美之物”,其现实与理想的“会晤”还需要漫长而艰辛的路程。现实与理想悖离的情况下要通过以下途径来缩短距离。

1.正确引导,因地制宜

就近入学政策应当根据学校和学区的具体实际做出相应的调整,对于学区的划分应当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学区内实际情况作适时、适当的调整,不能“学区固化”。学校可以随着城镇化和学区内的人数情况申请作出相应的调整,政府在引导城市开发时,应将已有学校的容纳程度、已有学校扩建延伸和新建相应的学校设施考虑在内。二是学校自身的引导,学校领导应当始终坚持在政府引导的前提下引导家长,就近入学作为保证教育公平的“尽善尽美之物”,其最终指向始终是“为人民服务”,且能够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其出发点与终结点都是有益于人类的。三是舆论引导,在执行就近入学政策的过程中,家长们对于所谓的重点学校趋之若鹜,对于非重点学校置之不理,对于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之间的引导需要政府和学校合作,学校自身加强发展以实际行动引导舆论;政府在处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之间投入、合作交流等问题上公平公正,从而使二者均衡发展。

2.公正公平,透明择校

择校作为长期以来影响就近入学的痼疾极难治理,随着“禁止收取择校费”政策的公布,有家长明确表示:“如果不能让我的孩子受到优质的学校教育,我仍然要千方百计地选择优质学校”。治理择校应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基点,以“入学机会公平”为现实目标,以实现“教育均衡”为长远目标,实现双目策略,逐步解决;其基本方法是树立“疏堵结合”理念,保证在就近入学基础上实行有条件择校。[7]在教育还没有达到完全均衡的情况下,择校“一刀切”似乎不太可能,因此只能在保证公正公平的前提下适当地允许,为了杜绝择校的泛滥和“以权择校”下的教育腐败,必须保证择校的透明度。保证择校透明的策略主要有:一是确立严格的择校标准,并根据相应的标准执行,标准在基于保证真正有能力者的基础上制定。二是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按照标准执行的应该有相应的惩罚措施,模糊不定的执行标准只能让更多的人“钻空子”。一个完整的教育法律规范包括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要件,“假定”的内容是要规范行为准则适用的环境和条件,“处理”的内容是指对人的行为的具体要求,“制裁”的内容是指对不按行为准则行事的错误做出的处罚。[8]在规定择校是否合理或者是否被允许的同时也应该规定相应的处理和制裁措施。在现实情境中,经过多方考察,在“公正公平”前提下确实受到地域限制符合就近入学政策的情况,应当予以适度择校,但择校的标准和措施也应该有明确的规定。三是应该严厉控制“以权择校”等严重影响教育公平的择校方式。

3.教商结合,增办学校

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的步伐日益加快,城市开发逐步向郊区蔓延,城市中心范围逐步扩大。为了根本解决城市适龄儿童就学,需教育政策与商业开发政策结合,以一定的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在建设楼盘的过程当中考虑建设相应的教育设施在开发楼盘量与建设学校的量应该成正比。诚如在访谈中有校长提到:“如今的城市越来越大,楼盘越来越高,覆盖范围越来越广,绝不能只顾着搞城市开发和楼盘建设而忘记,随着城市入住率的提高,适龄儿童需要就近入学现状越来越严峻。”为了避免房地产开发商打“擦边球”,政府应该做出相应更加具体的规定,比如引导房地产开发商建设学校,对于楼盘的大小与学校的大小作出相应的明确规定,对于已经做到楼盘建设与学校建设结合的应该给予什么样的鼓励政策,等等。增办学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因地域限制而带来的就近入学矛盾,在新房开发区修建学校,减少了入住适龄儿童上学路程,从而实现就近入学的初衷。

就近入学政策在理想上是一个“尽善尽美”之物,但是由于现实条件的限制,现实与理想之间仍有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需要更多的附加政策保证其实施效果。

参考文献

[1] 孙绵涛,康翠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就近入学政策的内容分析[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9).

[2] 教育部出台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全文)[EB/OL]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4-01/26/c_119141269.htm

[3] 李森,王天平.论教学方式及其变革的文化机理[J].教育研究,2010(12).

[4] 胡咏梅,卢珂,等.中小学择校问题的实证研究——基于北京市中小学的调查[J].教育学报,2008(2).

[5] 翟博,孙百才.中国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实证研究报告[J].教育研究,2012(5).

[6] [德]尼采.悲剧的诞生——尼采美学文选[M].周国平,译.北京:三联书店,1985.

[7] 迟长伍,王世君.治理择校的困境、归因与策略[J].中国教育学刊,2014(2).

[8] 李晓燕.教育法学[M].武汉: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2.

[作者:张琴(1988-),女,贵州省遵义人,西南大学教育学部基础教育学在读研究生。]

【责任编辑  杨  子】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