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隋书·经籍志》史部分类看起居注在六朝的发展

2015-12-07 06:01陈彦超
黑龙江史志 2015年13期
关键词:史官史书统治者

陈彦超

(燕京理工学院 河北 廊坊 065201)

起居注这种史书形式在我国起源很早,正式名称始于汉代。从《隋书·经籍志》史部分类来看,起居注单作为一种独立的史书形式单列一类,位于正史、古史、杂史、霸史之后,记录了从汉至隋之间的起居注共四十四部,一千一百八十九卷。除了《穆天子传》及《开皇起居》外均为汉魏六朝作品,这一时期起居注数量之多,对史学的影响深远。

一、起居注溯源

《隋书·经籍志》云:“起居注者,录纪人君言行动止之事。”起居注这种史书形式在我国起源很早,《春秋传》曰:‘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周官》:内史掌王之命,遂书其副而藏之,是其职也。[1]周代就设有左史、右史,为天子记言记行。《礼记·玉藻篇》[2]与《汉书·艺文志》[3]对此均有记载。

起居注的正式名称始于汉代。最早见于著录的是《汉书·艺文志》春秋类中的《汉著纪》一百九十卷,据朱希祖先生考证,“著纪”即“著记”亦“注记”。[4]唐颜师古注曰:“若今之起居注”,或即西汉一朝起居注之汇编。[5]汉著记中记载了很多有关天变灾害的事,虽与后世之起居注有差距,但也是起居注发展初期的一种形式。

二、起居注与《隋书·经籍志》

《隋书·经籍志》史部分类体系中把起居注单列一类,位于正史、古史、杂史、霸史之后,记录了从汉至隋之间的起居注共四十四部,一千一百八十九卷。最早见于著录的应首推《穆天子传》,《穆天子传》“编年纪月”叙述周王行踪,是现存目录中最早的起居注,也是《隋书·经籍志》史部起居注类所录唯一“今存”的作品。《隋书·经籍志》史部所列作品除了《穆天子传》及《开皇起居》外均为汉魏六朝作品,其数量之多、对史学的影响不可低估。汉代的起居注见于《隋书·经籍志》的有《汉献帝起居注》。从《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的发展演变来看,起居注的发展,在两晋南北朝时期达到高峰。

三、由《隋书·经籍志》看起居注在六朝的发展

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剧烈动荡、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尖锐,史学在此期却得到了较好的发展,起居注也日益兴盛。东晋南朝统治者对史学非常重视。在制度层面,惠帝元康二年,置著作郎一人,佐著作郎八人,隶属于秘书省。“著作郎掌起居集注,撰录诸言行勋伐旧载史籍者。”[6]这表明起居注趋于规范化、制度化。南朝制度多因袭晋代,掌修史之职的史官是著作郎。东晋南朝史官的主要职责除了撰修国史,还掌记录言行。由于历朝统治者的重视,起居注这一史书体裁并未因政局的动荡而中断。晋、宋、南齐、陈几个朝代,都有独立成书的起居注,可见起居注在当时之发达程度。

西晋武帝时有《晋泰史起居注》、《晋咸宁起居注》等;惠帝时有《惠帝起居注》、《晋永平起居注》等;怀帝、愍帝时有《永嘉、建兴起居注》。东晋时期有《晋建武、大兴、永昌起居注》、《晋元康起居注》等。十六国时期南燕有王景晖、张诠掌记注起居。《隋书·经籍志》著录有《南燕起居注》。南燕亡,入北燕,又撰《南燕录》,记慕容德事。南朝起居注有《宋永初起居注》、《宋景平起居注》等。起居注记载皇帝言行,是编修国史的重要史料来源。史书中有关史官掌修起居注的记载很多。如沈约在齐永明二年“兼著作郎,撰次起居注”[7]。梁裴子野任著作郎时,“掌修国史及起居注”[8]。萧齐有《齐永明起居注》。萧齐有专掌国史的史官和集注起居的著作官,刘知几说:“案《晋令》,著作郎掌起居集注,撰录诸言行勋伐旧载史籍者。”[9]萧梁代齐,沿置史官。梁有《梁大同起居注》。萧梁“著作郎一人,佐郎八人,掌国史,集注起居。”[10]据《梁书》载:王僧儒,天监初拜中书郎,领著作,复直文德省,撰《中表薄》及《起居注》。[11]另外,徐勉掌书记,“尝以起居注繁杂,乃加删撰为《流别起居注》六百卷”[12],将过去的起居注分别部类,以类相从,重新编排,体例似类书。陈承梁,史官制度沿袭不变。陈有《陈永定起居注》、《陈天嘉起居注》等[13]。据《陈书》载:“世祖敕师知撰《起居注》,自永定二年秋至天嘉六年冬,为十卷。”[14]

这一时期起居注大量出现大致有以下几点原因:首先,古代记注与汉著纪为其繁荣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其次,起居注作为汉魏六朝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达程度也必然受到此期史学发展状况的影响。统治者的需要与提倡,是它发达的动力与保障。此期政治混乱,每位上台的统治者都希望借助史学的力量来论证自身及政权的合法性。再次,制度的完善为起居注的发展提供了保障。此期的统治者都在自己身边设官记录自己的言行,修成起居注以传世。如西晋一经建立,统治者即为自身取曹氏而代之的做法寻找理论根据,为此他们置著作郎、佐著作郎等,掌集起居注,记录言行勋伐。南朝四国基本承袭晋制,只是改“佐著作郎”为“著作佐郎”。起居注由专掌史任的著作郎或著作佐郎掌集,已是起居注所受重视的反映。

总之,起居注这一体例在史部分类的出现,一方面反映出《隋书·经籍志》记载的从汉至隋之间史学发展的新要求,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六朝统治者对史的作用认识程度的加深,即以史学作为维护其统治的工具,以确立本朝的正统地位。与此同时,东晋以来史官制度的不断健全,魏晋以后,设官专修,并且多以著作郎兼修《起居注》,这也为起居注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使得起居注这一史书体裁得到了良好的传承,促进了起居注的繁荣,对后世史学的发展影响深远。

[1]魏征.《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73.966.

[2]阮元.《十三经注疏》(下册)[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80.1473-1474.

[3]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62.1715.

[4]朱希祖.《汉唐宋起居注考》[J].国学季刊,1930.

[5]刘隆有.《汉隋之际的起居注》[J].湖南师大社会科学学报,1987.100.

[6]浦起龙.《史通通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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