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越侨私商在中国的经济变迁
——以云南省红河州为例

2016-03-16 04:59何作庆
红河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边贸红河州河口

何作庆

(红河学院,云南蒙自 661199)

建国后越侨私商在中国的经济变迁
——以云南省红河州为例

何作庆

(红河学院,云南蒙自 661199)

文章以云南红河州为例,主要阐述了建国后越侨私商在中国的经济变迁:即疏理了中国建国初期越侨私商在云南红河州的经济现状,回顾了六、七十年代对红河州越侨私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情况,改革开放时期红河州越侨私商的恢复和发展。

建国后;云南红河州;越侨私商;经济变迁

一 建国初期越侨私商在云南红河州的经济现状

红河州地处中国云南省南部,全州辖个旧、开远两市和海自、建水、弥勒、泸西、石屏、屏边、河口、金平、红河、元阳、绿春等十一个县,人口四百三十余万。红河州与越南老街省、莱州省接壤。自古以来,两国的私商与边民,历史上互通有无,形成了互市贸易的传统习惯。

(一)红河州越侨私商的传统经济

明清时期,红河州传统采矿冶金、手工业、商业等比较发达。越南的私商与边民,延续历史上互市贸易的传统,1910年中越“滇越铁路”通车以后,主要依靠马帮和红河航道运输,主要以越南的海盐、干鱼等产品,红河里产的鱼虾等水产品,猪牛等畜产品,茶叶、丁香、胡椒等山货特产 …… ,来交换中国的中药材、铁器、布匹、食糖、日用百货等,从而形成了越侨私商在云南红河州的的传统经济。

(二)清末民国时期红河州越侨私商的经济(1910—1949)

晚清时期,法国殖民者加强了对中越边疆的渗透和影响,中法战争(1884—1885)之后,法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中法续议商务专条》等一系列条款,先后将红河州的蒙自、河口等地开辟为商埠,并获得了在红河地区修筑铁路的特权,修筑了滇越铁路。1910年中越“滇越铁路”通车以后,蒙自成为滇南物资的集散地,红河地区成为云南省工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之一,外贸出口都从蒙自——河口一线转口。红河州境内自然资源丰富,素有有色金属王国之称,水运、铁路、公路等交通发达。二十年代初,随着滇越、个碧石两条铁路通车,不少越侨在沿铁路的河口、个旧、蒙自、开远、建水、石屏等城镇从事商业活动。

(三)新中国初期红河州越侨私商基本经济情况(1950—1963)

新中国建国初期的三年,新中国的国民经济处于恢复阶段,红河地区的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凡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企业,人民政府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持其发展的政策”,允许红河州越侨私商复工复业,保护其合法经营的权益。

在越南抗法抗美救国时期,红河州越侨私商主要经营由中国向越南出口锄头、镰刀等工业品,由越南向中国进口主要是农副产品和粗加工的矿产品,如茶叶、丁香、胡椒、咖啡、牛皮、草果、炼猪油、粗铅、粗锡、及兽皮、象牙、虎骨等。

据红河州在对越侨私商改造前的统计:红河州内有越侨291户1094人,其中,从事商业150户207人;从事医药、医务行业8户28人;从事个体农业24 户24人(主要是种植水果)。分布于个旧、开远、蒙自、建水、石屏、河口6个市县。个旧市50户150人,其中商业10户20人,医务1户10人(资本家1人,职工9人);开远市83户323人,其中:商业43 户62人,从事医务2户4人;蒙自县69户229人,其中:商业48户53人,医务1户2人;建水县7户38人,其中:工商业2户6人,医务1户6人(资本家1人,职工5人);石屏县6户29人,其中:工商业3户3人,个体农业24户24人。此外,有部分越侨参加我工矿企业、商店、农场、医院等单位工作。①

二 建国后对越南私商的社会主义改造(1963—1990)

对越侨的私改工作,也是整个红河州对私改造工作的特殊问题。新中国成立后,由于越南是社会主义国家,又是邻邦,我国政府对越侨给予一定照顾,使他们有继续谋生的机会,因此,我国政府对越侨在滇越、个碧石两条铁路沿线的河口、个旧、蒙自、开远、建水、石屏等城镇从事商业活动的给予保留,允许它们继续从事原有的行业和职业。

(一)对红河州越侨私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准备

1.中国国内社会主义改造后对红河州越侨私商的压力

1953年后,中国各级政府开始贯彻党中央关于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开始对中国的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限制、利用、改造,并规定在利润交纳所得税后的余额,按照工人福利基金、企业公积金、资本家的股息、红利等四个方面进行分配的“四马分肥”。对红河州越侨私商的经营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五十年代中后期,随着中国国家政权对粮油实行统购统销以后,国内各种私营工商企业的经营活动进一步受到限制,他们的市场销售份额逐步下降,经营活动困难,原来经营统购统销商品的私人商户,不得不为国营商业和供销集体合作社经销代购,在农村的部分手工业户相继与供销合作社建立了供销关系。如1954年,河口贸易公司开展批发业务,百货公司、贸易公司、专卖公司批零兼营。

1956年,红河州除红河、元阳、绿春、金平、河口等五个边疆县外,其它的内地县市,经过宣传动员、申请合营、合作、清产核资、经济改组等四个阶段,并按照各个行业的不同情况,采取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小组)、经销代购、直接过渡等多种形式,基本完成了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1957年成立三级站专营批发,经营百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医药、文化用品、副食品等。中国国内社会主义改造后形成的格局对红河州越侨私商经营形成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2.对红河州越侨私商经济的“左”的认识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深入,特别是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之后,继续从事个体商业活动的越侨,有的生计困难,而且个别有一定的投机性,对中国统一计划市场起着消极作用,有的还进行走私套汇,牟取暴利。如河口的越侨,从1960 年12月至1961年8月,大量走私日用品,一个电筒1.8元,走私到越南卖5元。开远万成面包店,采取多收粮票,克扣顾客粮食,一年内多收粮食1000多斤。这些对红河州越侨私商经济的过“左”的认识,使人们认为对越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已势必行。①

3.对红河州越侨私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准备

1963年10月,中共红河州委根据省委的指示精神,积极进行对越侨私改的准备工作。对红河州越侨私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一场极为深刻的所有制的变革,红河州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着重进行了三方面的工作:(1)加强对红河州越侨私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各项宣传动员工作,做到“水到渠成,瓜熟蒂落”;(2)成立由多方组成的清产核资委员会(小组),采取按行业估产,越侨私商自报自估,民主评定的办法;(3)对红河州越侨私商妥当的人事安排。

1964年1月,红河州抽调了统战、外事、工商等部门的同志、组成工作组正式在开远进行试点,同年逐步在河口、蒙自、个旧、建水、石屏等市县展开,于当年9月中旬全部结束,胜利完成了这一任务。

在对越侨的私改中,政策上和具体方法上基本同国内的私改工作大体相同。仍采取按行业归口,根据经营情况,分别组成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和手工业合作社3种形式。由于多数越侨所从事的商业资金较少,清产核资时,一般比较宽,原则上本着“不挤资金,不挖底财”(个别逃避私改,将部分资金存入银行),做到大体公平合理,主要是进行教育,并严格区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界限,一般是采取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办法。对公私合营的人事安排上,私方及从业人员都适当安排,各得其所。合作商店及手工业社也尽可能照顾,安排好生产、生活路子。合作社商店挂牌,一般不冠“越侨”二字,而按当地合作商店称谓,编为第几合作商店,有利于统一管理。

(二)红河州越侨私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情况

经过私改后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下列几种:①

1.公私合营诊所2个,资本家2人,职工14人。一个是个旧市华安医馆,业主陈文湘,资金5228.27元(其中固定资金1511.45元,流动资金3717.27元)职工9人(越侨8人,中国人1人),另有公积金5106.30元。另一个是建水县华兴诊所,业主黎三灵,职工5人,资金8400元。

2.合作商店7个,分别下设门市部15个,从业人员114人。这些合作店,一般都保持了原来的特点,如小卷粉、咖啡、米粉等多数是饮食服务行业,私改中每月除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个人工资30元~40元,有技术专长者,给予补贴工资。

3.水果合作小组1个,从业4人。归口由国营贸易公司领导,自负盈亏,资金140元。

4.手工业合作社3个,下设门市部5个,共有从业人员36人。

5.手工业修缮生产合作社1个,从业人员25人,归口手工业管理局领导。

6.竹器生产合作小组1个,有从业人员8人,经营项目主要为竹藤器生活用品。

此外,尚有一部分越侨工商业者,因居住农村集镇,或人数太少不能单独组织店社的,就地归口并入我国内的合作组织。全州共并入我国内合作理发店3户3人(开远、石屏、蒙自各1人);并入我联合诊所的6所12人(开远2所4人,石屏3所6人,蒙自1 所2人);并入我五金修配社3户5人(开远1户2人,河口2户3人);并入我饮食店的3户3人(蒙自);并入缝纫社2户3人(石屏1户1人,个旧1户2人)。

(三)越侨私商对中国新经济的适应

红河州越侨私商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后,形成了公私合营诊所、合作商店、水果合作小组、手工业合作社、手工业修缮生产合作社、竹器生产合作小组等多种行业集体组织以及居住农村集镇就地归口并入我国内的合作组织的越侨工商业者个人。他们在经营活动中,积极适应了中国社会主义的新经济形态,直到中国改革开放新时期对越侨私商政策松动以后为止。

三 改革开放时期红河州越侨私商的恢复发展(1991—现在)

1992年国务院批准河口县为沿边开放县以来,红河州越侨私商虽起点低、基础差、底子薄、受两次战争的影响起步更晚,但是,他们在合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和共同繁荣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中,得到了快速的恢复和发展。其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

(一)红河州越侨私商的小额民间边贸

1986年12月15日,越共召开“六大”,对以前的国内外政策进行了一系列根本性调整,实行“革新开放”的方针,原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包括社会制度不同的所有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开始锐意改革和致力于发展经济,采取了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表现出积极的姿态。

1989年3月4日,越南边民(7人)乘竹筏渡过红河进入河口城区购买日用品,中方未阻止。在这之后,越南边民大量乘竹筏渡过红河、南溪河进入河口探亲访友或购买日用品越南边民(7人)乘竹筏渡过红河进入河口城区购买日用品,进入河口的越南边民每日一般千余人次,高峰时达到3000人次,入境的越南边民携带少量的农副土特产品上市交易,购买中方日用百货,当天出入境。同时,在中国的越侨私商也渡过河、南溪河进入越南老街、谷柳参观、购买越南农副土特产品或探亲访友,红河州越侨私商的小额民间边贸在河口县首先开展起来。

河口县委政府认清形势,因势利导,趁势而上,1989年5月16日成立“河口瑶族自治县边境工作委员会”,内设办公室、边境管理组、边贸管理组(含财务统计),全权负责边境和边贸管理的有关事宜。河口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河发(1989)13号文件《关于边境和边民互市管理暂行规定》:对口岸和通道实行定点封面管理,部分越南边民当天带入的农产品,当天销售不完,可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三天临时的停留手续。中越大桥下侧南溪河渡口,数十条机动船穿梭往来,载客运货,越侨私商和越南边民在中越大桥头从火车站至邮电局门口沿街摆摊设点,逐步形成了所谓的“河口边贸一条街”。1989年边民互市额达到3200元(人民币),地方财政收入达315.6万元,比1988年的159万元,增长49.6%。②

1991年11月7日,中越实现了外交关系的正常化,互相开放边境,在国家实行沿边开放政策的引导下,中越双方积极发展以小额民间边贸为主的边民互市和边境贸易、一般贸易、过境贸易、转口贸易等,红河州越侨私商除河口县外,在蒙自、金平、绿春等县的私营经济也通过各种方式相应的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如越侨办的“越南小卷粉”和越侨诊所等。

(二)红河州越侨私商集中边贸商城

河口县委政府认清中越外交发展的基本形势走向,因势利导,顺势而谋,趁势而上,果断决策,从“重军事,严政治,求安定,保边疆”的工作方针,逐步转变为“重管理,促发展,保安定,兴边疆”的工作指导思想,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使红河州越侨私商从沿街摆摊设点所谓的“河口边贸一条街”向集中规模发展的边贸商城方向发展。

红河州越侨私商集中在河口县,其它沿边沿滇越铁路的县市有零星的分布。随着中越边境贸易持续快速发展,带动了河口县城的河边街(又名商贸城)、滨河路北侧的基础设施建设,出现了众多的商城(场)和门店,其中河口阳光边贸商场,建筑面积3227.44平方米;利宏边贸商场,建筑面积1689平方米;金明边贸商场,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③河口县境内越侨私商经营户主要集中在河口阳光边贸商城、利宏边贸市场、金明贸易商城内,共有经营户171户,已办理备案登记171户,从事零售业的有102户,其中食品(越南生产)经营户49户,日用百货(越南生产)经营户44户,工艺品(越南)经营户9户;从事服务业的68户,其中越南小吃经营户4户,洗头、按摩64户;共计从业人员342人,主要经营“越南土特产品、副食品、手工艺品、木雕、凉鞋、香水、刀具、海产品、实木家具、风味小吃和洗头、按摩等行业。在这些中越边贸商场(城)中,河口越侨私商少则有一、二十家,多则四、五十家,年销售5000万人民币以上,其中以金明边贸商场集中的越侨私商摊位最为有名。河口越侨私商开展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贸易洽谈,开展进出口业务,每天人流如织,交易繁忙,热闹非凡。河口越侨私商在合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推动河口成为云南省边疆边境线上的一座新兴的商业城市和中越农村集散的主要集市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建设中的中越“北山—金城”边贸区

河口口岸为国家一类口岸,地理位置优越,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政府历来对河口边境的经济发展给予高度的重视和支持,河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边民互市的发展,专门规划河口阳光边贸商城、利宏边贸市场、金明贸易商城等三个市场,让越侨私商长期经营,到河口经商的越侨私商越来越多,也由原来越侨私商的简易商铺和流动商贩为主发展到有一定规模的固定商铺。如何进一步深化中越双方的经贸合作,摆在了双方面前。为贯彻落实国家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发展战略,切实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云南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河口县工商局努力方便越侨私商及其他国家、地区企业在河口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支持边境贸易和河口经济的发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了积极的探索。2004年10月8日发表的《中越双方合作公报》关于发展两国经贸合作的“两廊一圈”计划和云南省与越南河内、海防、广宁、老街5省市合作纪要精神,随后,中国河口和越南老街双方经过协商和讨论,提出了以滇越铁路、公路、红河航运等交通基础设施对接的中国河口—越南老街的“北山—金城” 边贸区建设计划,经双方高层批准付诸实施。中越“北山—金城”边贸区设想为中越经贸免税区或者保税区,以打破贸易壁垒。2014年中越双方已完成了各自的公路修建、场地平整、修建红河大桥的基础工程等等。

(四)协议筹建中的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

2014年7月24日上午,笔者对河口进出口贸易工业区管委会(即河口进出口贸易工业区管委会)投资服务中心主任卢学根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1995年中越双方有筹建跨境合作区的提议;2012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访问越南期间,与越方正式签署《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协议,正式提出跨境经济合作区。2014年4月19日,中越双方举行了以中越“北山—金城”边贸区为构架的跨境合作区的启动仪式。中越协议建立的跨境经济合作区双方规划面积21平方公里,其中11平方公里在中方,10平方公里在越方,总体规划预计总投资180个亿,现在已经完成投资7000多万;前期工作是基础设施建设与征地安置等问题,前期基础设施建设中路网的中标价为2亿5千多万;云南省政府已经出台了(141)号文件,明确了给予入驻企业地税5免5减半的优惠,即前五年入驻企业地税全免,第6年到第10年地税按50%收取;给予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每年5000万的财政资金支持。虽然中越南海外交事件影响了双方外事交往和旅游活动,但有关跨境合作经济区的工作并未停止。中越双方对接协商跨境合作区的相关制度与规定,包括相关法律的制定、制定法律时所参照的中越法律基础等涉及到国家层面政策制定的相关事宜,在跨境经济合作区内发生刑事案件如何处理等细节问题。对于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建设,云南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成立了8个相关工作组,州、县两级政府也据此各成立了8个相关工作组。中越双方关于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的产业布局和产业政策还在进一步磋商和讨论当中。基本原则是,双方产业不重复,污染较严重的产业不予进驻。中方拟进驻跨境合作区的预期产业主要集中在:机械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生物工程、服装、钢材等方面。越方拟进驻跨境经济合作区的预期产业主要涉及农副产品、原材料加工和资源类商品。

我们相信,中越双方有筹建跨境合作区的建设,将使中越双方的贸易额大大提升,区内红河州越侨私商的数量也将会得到推动和发展,经济实力大大增强,从而迈上新的台阶。

注释:

①林震宇,王国红.红河州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情况.红河州文史集粹(上册)[C].民族出版社.2005年9月第一版.178-179.

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学习文史委.九十年代边境贸易的兴起.河口文史资料(第四辑)[C].红文新内资字(2001)第49号.

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学习文史委.河口的商业.河口文史资料(第五辑)[C].红新出(2005)准印字第141号.102.

[责任编辑 自正发]

A Research for Economic Change on Private Businessmen of Vietnam in P.R.China——Honghe Prefecture of Yunnan Province as an Example

HE Zuo-qing
(Honghe University, Mengzi 661199, China)

Based on investigation and reliable materials,as an Example in Honghe Prefecture of Yunnan Province, this article research economic changing mainly on private businessmen of Vietnam in P.R.China. The article know economic situation on private businessmen of Vietnam in the early time of P.R.China, review economic change to carry on the basic situation 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on private businessmen of Vietnam in 1960s~.1970s,and recovery and development of private businessmen of Vietnam during the period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of P.R.China in Honghe Prefecture.

after the founding of P.R.China; Honghe Prefecture of Yunnan Province; private businessmen of Vietnam in P.R.China; economic change, research

D824

A

1008-9128(2016)01-0018-04

10.13963/j.cnki.hhuxb.2016.01.005

2015-07-06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6XMZ038);云南省社科基金项目(序号:57,登记号:81)

何作庆(1963-),男(彝族),云南红河县人,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和红河流域经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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