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邓小平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

2016-05-14 10:18毛胜
红广角 2016年9期
关键词:生态保护生态文明建设邓小平

毛胜

【摘 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中,邓小平总结新中国成立后在生态保护、资源节约、环境治理等问题上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提出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和处理这些问题,并将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能否实现联系起来,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观点和论断,形成了内容丰富、见解深刻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对新世纪新阶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关键词】邓小平;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生态文明建设

【中图分类号】D232;K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3570(2016)-09-003-06

中共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强调这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①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在新世纪新阶段实践基础上的重大理论创新,也是对几代中国共产党人艰辛探索的继承和发展。其中,身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观点和论断,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生态文明建设是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大问题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总结新中国成立后在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等问题上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提出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和处理这些问题,并将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能否实现联系起来,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比如,邓小平对资源开发、保护与利用有着深刻的认识,认为这是一个大问题。1982年9月,他陪同金日成到成都市郊参观农村沼气的开发和利用,指出:“这东西很简单,可解决了农村的大问题。光四川省,每年就可以节省煤炭六百多万吨。沼气能煮饭,能发电,还能改善环境卫生,提高肥效。”②1991年2月,在视察上海大众汽车公司时,邓小平指出:“要研究利用稀土金属。中国稀土资源世界第一,用处是多方面的。一个美国朋友说,你们有这个宝,等于有中东的石油。我们还没有广泛研究,对这个宝怎样用还重视不够。要保护稀土资源。”③此外,为了绿化祖国和加强林业资源,邓小平积极倡导全民义务植树,并率先垂范。1982年3月12日,他在北京西山种下了中国义务植树运动的第一棵树。从此,植树成为中国领导人的一项固定日程,成为中国公民的共同义务和共同行动。1983年3月12日,他来到北京十三陵参加植树,并强调指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建设社会主义,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要坚持二十年,坚持一百年,坚持一千年,要一代一代永远干下去。”①

又如,邓小平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提到空前高度。1979年4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全国污染严重的第一是兰州。桂林一个小化肥厂,就把整个桂林山水弄脏了,桂林山水的倒影都看不见了。北京要种草,种了草污染可以减少。所有民用锅炉,要改造一下,统一供热,一是节约燃料,二是减少污染。这件事要有人抓,抓不抓大不一样。要制定一些法律。北京的工厂污染问题要限期解决。”②1982年11月,他在会见参加中美能源资源环境会议的美国前驻中国大使伦纳德·伍德科克时指出:“在我国西北,有几十万平方公里的黄土高原,连草都不长,水土流失严重。黄河所以叫‘黄河,就是水土流失造成的。我们计划在那个地方先种草后种树,把黄土高原变成草原和牧区,就会给人们带来好处,人们就会富裕起来,生态环境也会发生很好的变化。”③

更重要的是,在邓小平的推动和领导下,我国确立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1978年12月,中共中央批转《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的通知指出:“消除污染,保护环境,是进行经济建设、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各级领导部门都应主动去抓这项工作,不能看作是额外负担,也不是可抓可不抓的小事情,而是非抓不可的一件大事情。”④197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第一次从法律上要求各部门和各级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必须统筹考虑环境保护,为实现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1983年12月,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明确提出环境保护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制定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方针,明确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的环境保护三大政策。这些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都足见邓小平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

二、正确处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关系

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和作用。也就是说,我国各项工作都不可避免地要遇到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邓小平始终将此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联系起来,视之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在不同历史时期,始终坚持正确认识中国国情,并据此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基本经验之一。邓小平对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相互关系的认识,同样建立在他对中国基本国情的深刻分析和全面把握之上。1979年3月,他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报告中指出: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至少有两个重要特点是必须看到的:一个是底子薄,二是人口多,耕地少。“我们地大物博,这是我们的优越条件。但有很多资源还没有勘探清楚,没有开采和使用,所以还不是现实的生产资料。土地面积广大,但是耕地很少。”⑤进而,他强调指出:“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比方说,现代化的生产只需要较少的人就够了,而我们人口这样多,怎样两方面兼顾?不统筹兼顾,我们就会长期面对着一个就业不充分的社会问题。这里问题很多,需要全党做实际工作和理论工作的同志共同研究,我们也一定能找出适当的办法来妥善解决。”①这就深刻地揭示了人口、资源、环境三者之间,以及这些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联系。不难发现:人口多且分布不均,人均资源少,以及由此带来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压力,既是现代化建设必须面对的现实条件,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背景。对此,邓小平还有不少具体的论述。

比如,对林业建设的关心和重视,充分体现了邓小平兼顾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思想。早在1943年7月,他就针对太行区的经济社会建设指出:“我们发动人民的生产热忱,反对懒汉,组织劳动力并实行调剂,改良种子,解决牲畜农具的需要,发动儿童拾粪,号召妇女参加生产,调解租佃关系和主雇关系,以及发动植树、修渠、打井、造水车等事业,所有这些,无一不是非常具体的工作。”②新中国成立后,他结合西南区的工作实际,极力反对盲目开荒和过量砍伐,指出:“开荒不要鼓励,开荒要砍树,现在四川最大的问题是树林少。”③进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新时期,他更加重视植树造林、绿化祖国和林业建设。1979年7月,他在黄山听取安徽省委和徽州地委汇报时指出:“山区建设,就是看搞什么收效快就搞什么。粮食少,用别的办法解决。要有些办法,禁止破坏山林。要搞经济林,很好地发展竹木手工生产,搞好竹编生产,搞些好的竹编工艺品。”④1981年9月,他针对过量采伐及其带来的洪灾,对国务院副总理万里说:“看来宁可进口一点木材,也要少砍一点树。报上对森林采伐的方式有争议。这些地方是否可以只搞间伐,不搞皆伐,特别是大面积的皆伐。”⑤

又如,邓小平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联系起来,要求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等都要重视环境问题。1978年9月,邓小平在东北地区视察。就本溪、本钢的发展,他指出:“我们有的企业太脏,管理不好。日本管得好。人家首先是抓卫生,第二是抓安全。凡是哪个工厂脏的,那个厂肯定管得不好。环境卫生抓得好,人的疾病也少一些。人一整洁,精神面貌也好了。厂子的清洁,也是个综合能力的体现。”⑥就唐山城市规划和建设,他指出:“过去唐山旧城区一不整,二不洁,布局乱得很,不合理,不紧凑。……现代化的城市要合理布局,一环扣一环,同时要解决好污染问题。废水、废气污染环境,也反映管理水平。……把美观、适用、节省结合起来。城市建设是一门学问。现在资本主义管理讲美学,讲心理学,讲绿化。美观使人感到舒适,会影响人们的情绪,这不是没有道理的。”⑦

三、统筹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系列问题

总的来说,在邓小平的领导和支持下,我国就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确定了大政方针、健全了体制机制、加强了立法执法,在实践中取得了重要成果,并积累了解决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的宝贵经验。其中,坚持运用统筹兼顾的方法,正确认识和科学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尤为重要。

第一,要尊重和顺应自然规律,根据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地制定发展战略,兼顾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

自然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尊重自然,按客观规律办事,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保证人类社会的永续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①对此,邓小平有着深刻的见解。1980年7月,他在四川峨眉山旅游区参观时,对途中遇到的四川林学院大学生说:“大自然是不同寻常的课堂,也是一本永远读不完的书。”当看到一些陡峭的山坡上森林被毁,种了不少玉米,他惋惜地说:“这么好的风景区为什么用来种玉米,不种树?这会造成水土流失,人摔下来更不得了。不要种粮食,种树吧,种黄连也可以。”②1983年2月,在考察浙江龙井和九溪风景区时,他也指出:“水杉树好,既经济,又绿化环境,长粗了,还可以派用处,有推广价值。泡桐树也是一种经济林木,长得快,板料又好。……你们一定要保护好西湖名胜,发展旅游业。”③可见,顺应自然,保护生态,并不是排斥经济发展,而是要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实现绿色的、健康的和持续的发展。相反,如果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就会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紧张,以及人口、资源与环境不协调的问题。

邓小平关于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主张,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转发国家农委〈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的通知》指出:“尊重客观规律,真正信任和依靠亿万农民,精耕细作,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和开发各种资源,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才能保证我国农业建设的正常进行。”④“农业同林业、牧业、渔业和其他副业,粮食生产同经济作物生产,彼此既有相互制约的一面,又有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一面。只要保持合理的生产结构,建立良好的大农业生态体系,就能取得综合发展的效果。”⑤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提出要“进一步放宽山区、林区政策。山区二十五度以上的坡耕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以发挥地利优势”⑥。

第二,要通过科学技术进步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传统的工业化道路,往往片面追求经济指标,从而付出了破坏生态的代价。在新中国经济建设过程中,粗放型的增长方式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要改变这种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保护的状况,必须推动科技创新,特别是大力发展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和生态工程技术等,以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

邓小平对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极为重视。1978年3月,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指出:“大家知道,生产力的基本因素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科学技术同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是什么关系呢?历史上的生产资料,都是同一定的科学技术相结合的;同样,历史上的劳动力,也都是掌握了一定的科学技术知识的劳动力。我们常说,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这里讲的人,是指有一定的科学知识、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来使用生产工具、实现物质资料生产的人。”①不久之后,邓小平明确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②的著名论断,并要求我国科技界在高科技领域必须有所作为。

基于这个认识,邓小平始终关注科技进步及其对世界发展的影响,认为包括人口、资源、环境在内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归根到底都必须依靠科技来解决。1982年9 月,中共十二大强调要在“坚决保护各种农业资源、保持生态平衡的同时,加强农业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行科学种田,在有限的耕地上生产出更多的粮食和经济作物”。③1983年1月,邓小平在同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和农业部门负责同志谈话中指出:“提高农作物单产、发展多种经营、改革耕作栽培方法、解决农村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等,都要靠科学。要切实组织农业科学重点项目的攻关。”④1990年12月,针对一些地方出现严重破坏自然资源的现象,他指出:“核电站我们还是要发展,油气田开发、铁路公路建设、自然环境保护等,都很重要。”⑤

第三,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更好地开发人力资源。

无论是处理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还是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人都是中心问题。而要解决这个中心问题,关键是发展教育事业,提高人的素质,使人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

邓小平认为,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1978年3月,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指出:“我们向科学技术现代化进军,要有一支浩浩荡荡的工人阶级的又红又专的科学技术大军,要有一大批世界第一流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造就这样的队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重任务。”⑥同年4月,他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再次指出:“我们要掌握和发展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各行各业的新技术新工艺,要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并且在上层建筑领域最终战胜资产阶级的影响,就必须培养具有高度科学文化水平的劳动者,必须造就宏大的又红又专的工人阶级知识分子队伍。”⑦1985年5月,他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指出:“我们国家,国力的强弱,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知识分子的数量和质量。一个十亿人口的大国,教育搞上去了,人才资源的巨大优势是任何国家比不了的。”⑧

第四,要建立和完善政策、制度和法规体系。

邓小平十分注重制度建设,认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⑨对于生态文明建设来说,同样需要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管理体制机制。

比如,他深感我国林业建设与绿化工作的落后,认为:“中国的林业要上去,不采取一些有力措施不行。是否可以规定每人每年都要种几棵树,比如种三棵或五棵树,要包种包活,多种者受奖,无故不履行此项义务者受罚。国家在苗木方面给予支持。可否提出个文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或者由人大常委会通过,使它成为法律,及时施行。总之,要有进一步的办法。”①根据邓小平的指导意见,1981年12月,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有力地推动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成为全民性、公益性和法定性的义务要求。这不仅提高了森林覆盖率,改善了生态环境,而且使我国林业资源不断丰富。1982年12月,邓小平在林业部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情况报告上写下批语:“这件事,要坚持二十年,一年比一年好,一年比一年扎实。为了保证实效,应有切实可行的检查和奖惩制度。”②

又如,针对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法律体系还不健全的现状,邓小平强调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例如工厂法、人民公社法、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外国人投资法等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③在邓小平的领导下,我国就环境保护问题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法(试行)》(1979年)、《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大气污染防治法》 (1987年)、《环境保护法》(1989年)等,以及根据这些法律制定的法规,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81年)、《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1982年)、《海洋倾废管理条例》(1985年)等。随着环境立法工作的不断推进,逐步形成了以宪法有关环境保护的原则规定为基础,以环境基本法为主体,以及环境保护单行法规、相关部门法有关环境保护内容共同构成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为解决环境保护问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1989年4月,国务院召开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了深化环境管理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排放污染物许可制、污染集中控制和限期治理等新制度,从而进一步完善了环境管理制度体系,促使环境管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从上面的论述中不难看到,邓小平立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就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等问题,以及这些问题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相互关系,都提出了重要的观点和论断,并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从而构成了邓小平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新世纪新阶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基础。

(作者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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