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法官的基本功“清明集”的审判思维实例

2016-05-14 20:08周恺
民主与法制 2016年8期
关键词:情理欠条私塾

周恺

“这是县里一桩拖延很久的案子。”南宋时四川蒲阳地区一个县衙的小官吏,在给县令的审理报告中,这样开头。县令让他来帮助处理这个疑难案件,这是对他的器重,他要好好表现。在这份审理报告中,他不仅查清了案件事实,提出了处理方案,而且将自己分析时的心理活动原原本本地报告给了县令,将案件的来龙去脉分析得头头是道,也算是交心了。在这篇审理报告中,审判的心理活动写得极为真实可信,我已经办了二十年的案子,每当遇到疑难案件时,我的心理过程就是这样的。可以说,这篇在“清明集”中名为“掌主与看库人争”的审理报告给我们留下了一份珍贵的第一手资料,让我们看到了真实的审判思维是什么样的。

案件的当事人一方名叫黎润祖(老婆叫陈氏儿);一方名叫范雅。范雅说黎润祖借了他的钱不还;黎润祖说钱已经还了,范雅家的人打了他老婆,还抢了他的东西。案子拖了很久,现在这个小吏需要查清的是,事实真相是什么呢?

当时,这名小官吏的办公桌上一定满是这个案子的案卷,他仔细阅卷,心里对被告黎润祖的陈述产生六点疑问;

一,黎润祖说:“自己开了个小米铺,找范雅借了五十石米,当时讲好价钱五十贯铜钱,但几个月后,范雅非要让我打一个一百七十贯的欠条。”怎么可能?几个月连本带利就算了两倍多?黎润祖怎么会这么傻,范雅让他干啥就干啥?

二,黎润祖说:自己后来陆续还清了欠款,但忘了把欠条拿回来。怎么可能?即使范雅说欠条一时找不到,也该让他立个字据呀!黎润祖会对这件事置之不理?

三,陈氏儿说:她老公去了外地,范雅家的女人就趁机欺负她,要打她、杀她。平白无故,怎么突然之间会发生这种事情?其中必有缘故。

四,陈氏儿说:因为范雅家的女人凶悍,自己就找了姑父帮忙,准备带上东西去姑父家避难。她怎么不等自己丈夫回来商量,就自作主张带上东西要搬家走呢?

五,陈氏儿说:范雅家的女人将自己的东西劫夺一空后,过了一更天才叫来一些人把东西封存了,但那些人都是偏向范雅家那边的,证言不能算数。假若范雅家的人抢陈氏儿的东西,她怎么不喊不叫,乖乖地就让人把东西拿走了呢?而且一更天已经是夜里,为什么不白天搬家,非要半夜搬家呢?

最大的可疑之处还不是以上五点,而是黎润祖自己供述:他在范雅家教了三年私塾,“人情深熟”,只不过两家女人那天偶尔吵架,有些“不足之言”,而他又去了外地,当时不在家。老婆怕再受辱骂,所以就搬家了。

这个小官吏写道:“哼哼!真可笑呀!”是可笑!黎润祖和他老婆的供述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明显是在隐瞒什么。“天下之事非合于理,当合于情”,不合情理的事情一定有问题。

真实的案情又是什么呢?小官吏在思考,他的脑子在想……他写道:“详人情深熟之旨,味妇女不足之言”(想想人情深熟的情况下一般会出什么问题?体会一下所谓的妇女不足之言又会是什么呢?)

小官吏一下子想通了!肯定是这样的!他拿着黎润祖写的借条,猜出了真实的案情:黎润祖在范雅家教了三年私塾,和范家非常熟了,关系也不错。后来黎润祖想开间小米铺,开口找范雅借钱。范雅不好拒绝,就借给了黎润祖五十贯钱。但熟人之间开口借钱,最终往往会因为钱而闹翻,太常见了。过了几年,范雅见他还不还钱,坐不住了,就叫黎润祖打了张欠条,连本带利变成了一百七十一贯。欠条打了,双方的关系也僵了。于是某一天,黎润祖的老婆和范雅家的女人们吵起来了,甚至还动了手。当然也就会说出些“不足之言”了。这些“不足之言”是什么呢?不说也猜得出,总之是些难听的话。黎润祖和陈氏儿两个人一想不对,还不如赶快开溜。这才有了“半夜搬家”的情节:联系了陈氏儿的外地姑父,打算跑到那里去避一避。不料想行踪败露,被范雅家的人抓个正着:欠着范家钱,怎么可能让他们走呢?这才“劫夺”了黎润祖夫妇的东西,并找人做见证,封存所有的东西。官司闹到官府,黎润祖夫妇于是编出这套谎言。而范雅那里,估计是因为借条上的本利算得非常高,所以也不愿说出实情。这就是事实真相。

猜,是法官的基本功夫。不只是法官,福尔摩斯查案也得猜。没有想象的翅膀,审判无法飞翔。有的人会说:法律不是严谨的吗?怎么能瞎猜。好,我来告诉你:法律的严谨体现在哪里。

猜不是瞎猜,必须有证据支持。黎润祖供述,自己于戊子、己丑、辛卯三年在范雅家教私塾。这三年分别是公元1228年、1229年和1231年。甲午年黎开了小米铺,这一年是公元1234年。黎润祖的欠条上写于端平三年,是公元1236年。事情非常清楚了吧?黎润祖教了三年私塾,和范雅关系很好。几年之后,黎开小米铺,想到了范雅,觉得自己和他有交情,就开口找范雅借了钱。后来应该是生意不好,这钱始终没还。两年后,吃不住劲儿的范雅找黎润祖补写了一张欠条,而且还连本带利都算上了。

证人证言中所叙述的争执的场面也为这种猜想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邻居供述:“听见邻居……吼叫仓库里有贼的声音,……于是各自拿着明火开门出来,看见有黄笼一对、箱二双并布袱一帕,各为一担,放在官街上,其时有……黎六九的头巾脱落在地。”(黎六九就是黎润祖)可见,当时黎润祖也在场,他并没有去外地,搬家不是陈氏儿自作主张。一定是吵架之后,黎润祖决定搬家避祸,才找来陈氏儿的姑父,准备搬到那里去。但范雅家的人拦住了他们。若是女人之间普通的吵架拌嘴、“不足之言”,怎么可能会让黎润祖决定搬家逃走呢?肯定是大事、过不去的难关才会如此嘛。而欠债无法偿还不正是这样的难关吗?

法律的严谨体现在证据上,没有证据胡思乱想那是瞎猜。但有了证据却缺乏必要的想象,严谨就变成了僵化,就会查不清事实真相。好法官会猜,差法官不会猜或瞎猜。

好法官用什么猜呢?情理。好法官要知道人情事理,才能根据证据正确地猜出实情。比如,熟人之间往往会因为借钱的事情翻脸。涉世已深,知道了这样的道理就能将黎、范二人的关系变化猜个八九不离十。所谓“人情深熟之旨”,就是指的这个。

而债主追着打欠条,这是一件多么不愉快的事情呀,两边都有火气,两家妇女甩闲话自然容易打起来。有了生活经验,推断出这样的事实也不难理解吧?

五十贯的本钱,怎么可能几个月就变成了一百七十贯?其中必有隐情。实际上这是两年的本利介计,而且也比较高。所以范雅这一方也不太愿意讲出实情,只是一口咬定按欠条还钱。而且还贬低黎润祖是看守库房的人,不是私塾先生。

普通人都尽量避免纠纷,陈氏儿说范雅家的女人恣意喝骂她,欲将她殴打杀害。可义说不出原因。说得这么轻巧,明显违背常理,其中必有隐情。

这些都是情理。谙熟情理的法官才能结合具体案件中的客观证据,猜得全面、猜得准,猜出事实真相;不知情理的法官,只能对着证据发呆,或者猜不出事实,拖延日久,要不然就是无端猜测、主观臆断。

由于谙熟情理的法官多半上了年纪,所以在人们心里才普遍认为法官还是老的好。那些垂垂老矣的英美大法官们鸡皮鹤发,精力不济,有时候开庭都会睡觉,但坐在审判台上就是比年轻人让人有信任感。原因应该就在于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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