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蜂记

2016-05-14 14:47陈志宏
初中生之友·中旬刊 2016年6期
关键词:养蜂瓶口大舅

回到故乡的春光里,满目流青溢翠,满耳鸟鸣虫嘶,淤在心头的烦恼像水中涟漪那样,渐大渐散渐无形,空余一水的柔静。一头扎在久违而又熟悉的泥土气息里,我又看见它娇小动人的倩影,轻扇薄透的双翼,嗡嗡嘤嘤,像一行行发表在乡村四月的抒情小诗。

土蜂,又见土蜂!

蜜蜂有毒刺,会叮人,好多人都唯恐避之不及,而我对蜜蜂的好感,老早就萌发了。每年紫云英花盛、油菜花开的时节,大舅就会运来一车蜂子,驻扎在村后小山坡,方方正正的蜂箱一字儿排开,乌黑油亮的帐篷像蘑菇一样卧在青草最绿处。摇新蜜的时候,大舅喊我去尝鲜,就那么一小滴,那个甜劲,从喉咙到胃像是被温柔地割了一刀。儿时买一颗糖都很奢侈,滴滴蜂蜜甜透了儿时粗糙的生活,甜润了整个童年。

爱蜜及蜂。我喜欢那些飞舞的小精灵,没事就跑去后山大舅的蜂场,穿行在万蜂间,听沸腾的蜂鸣。春光里,蜂群海啸一般飞舞,惊起一记记闷雷。上学路上,看见蜜蜂在花间采蜜,心想这定是大舅蜂场飞来的小精灵吧。大舅说过,蜜蜂能在方圆十几公里的花域自由飞行,语文课本也有介绍小蜜蜂跳八字舞来导引同伴去采蜜。喜欢之余,不由得对它肃然起敬。

与家养蜂不一样,土蜂像一粒粒黑黄的闪电,划出一道道明媚的光。家养蜂虽说也不能抓一只来把玩,但近观也无妨,土蜂则不同,灵醒,警惕性高,一有人靠近,就嗡嗡飞远。

小孩子的脾性不可捉摸,喜欢什么东西,就恨不得立刻握在手上,心思像山泉一样透明——对自己喜欢的东西实施占有,归己才心安。因为喜欢,所以渴望。我想拥有它,可向大舅提要求,均被拒绝。理由千条万条,归纳起来就一样:“蜜蜂蜇人,被叮咬到了,会很疼的,麻焦火辣。”又不是没被蜂子蜇过,疼得要命,可哪个孩子不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只好自己想办法。我用那弥漫着喜爱的目光,搜寻与家养蜂外形无异的土蜂,以爱的名义囚蜂。用捕蝉的方法吧,有点高射炮打蚊子的味道,不合适;直接用双手去合住它,又怕拍死它,更不行。要的是活蜂,又不是杀生。飞游的蜂,拿它没办法,只好转移目标,去找土蜂巢。土蜂栖息在墙缝里,那里有它温暖的巢穴。墙内是人家,墙缝是蜂家,人与蜂是井水不犯河水的两家人,偏偏出了我这么个愣小子,硬要去结交它们,抓它来玩。

捡来几个用过的青霉素小药瓶,去除瓶口的铝封,拔掉塑料瓶盖,我要将它变成土蜂的新家。手握小小的玻璃瓶,目光像红外线扫描仪一样,在春风里搜寻土蜂的踪影。青砖墙用石灰做黏合剂,几乎找不到缝儿,而土坯墙,缝隙像地上的蚂蚁一样多,要找土蜂,就得找到土坯墙。站在墙根下,看一只只的土蜂飞来飞去,迟迟不归家,干着急。一见土蜂飞进缝隙中的家,我便将瓶口套住那个缝,来个瓮中捉鳖。土蜂乖巧,若是它的家门口大一点,保准不会钻进我的瓶中,而会顺利飞到花香诱人的空气里。

捉住一只土蜂,着实不易,不过,只要有足够耐心,总会有一些土蜂撞进我的瓶口,被我擒获。有了收获,我会用一小块碎布包住瓶口,再找细线扎口,搞定,心里那个美,不可言表。瓶中心爱的土蜂成了我在小伙伴们面前炫耀的资本。

见我囚蜂玩,陆续有人跟样,也抓土蜂,养在玻璃瓶里。村里有一个野小子,没选择用布包口,而是将原有的塑料瓶盖原样盖回去,隔了一夜,可怜的土蜂就闷死在透明的玻璃瓶里。见到那一幕,我伤心良久。

从此,囚蜂淡出了我视线,远离了我的童年。

又见土蜂,记忆瞬间恢复过来,心头飘掠温暖的色彩。今天的它们是幸运的。整个村庄没有几个小朋友——多数被父母安排到城里读书去了——只有几个留守孩子,偶尔有外面的孩子来,已然不会像我们当年那样对土蜂喜欢至极。现在的孩子,生活在自然中,却本能地与大自然保持着生分的距离。

剪一段满含歉疚与欣喜的春光,赠予我儿时的土蜂。今天的你知不知道——你一直飞翔在我的梦里,飞游在我记忆深处呢。

创作谈

每一个作家笔下,永远绕不开自己的童年和故乡。检视这些年来的作品,我发现最有灵气、最厚重的,总是与童年和故乡有关。

本文概莫能外。

这是一篇回忆性的文章,故乡和童年是其鲜明的标签。灵感源自那年清明节,我回老家祭祖。午后,枣花扑鼻香,一个人循香而去,在屋后的枣树下静静地发呆,满树青碧的嫩叶,细碎的小黄花。乡村的静,静得人耳边响起丝丝幻听,去芜存菁,发现不是幻听,而是振翅响,原来,砖墙缝边几只精灵一样的小蜜蜂嗡嗡嗡作悬停式飞行。

这是我儿时熟悉的土蜂。

刹那间,我的思绪随着这几只精灵一样的小蜜蜂,回到了童年,于是灵感来了,有了写作的冲动。

开篇,并没有直截了当地介绍土蜂,而是来段闲笔,介绍蜜蜂。在写作上,这是叫铺垫。如果写作没有铺垫,任何细节与情节都完全地展开,有时会让读者云里雾里,更别提打动读者了。搞好铺垫,闲笔不闲。初中生朋友对此可能有些陌生,不过不打紧,慢慢来,细细体会,自然会找到感觉,轻松上手的。

铺垫,是优秀作文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就拿此文来讲,如是不是大舅养蜂,我就不会尝到甜蜜的味道;若是没尝到甜头,我也不会喜欢蜜蜂——它虽然不具有攻击性,但是被它叮咬了,会疼得人要命;如果不对它有过度的喜欢,哪个孩子也不会冒着被叮咬的危险去擒获它。正是因为有前面那一大段对蜜蜂喜欢的书写,才使得后文有坚实的基础,让读者觉得可信,也让“以爱的名义囚蜂”更加合乎情理。

在这篇短文里,我要表达的主题是——亲近自然。

为什么我小时候会“以爱的名义囚蜂”呢?说白了,那是因为我的童年是在与自然亲近中度过的。记得那时,下河摸鱼虾,上树抓“金子虫”,赤脚踩泥土,光身在池塘中游泳……人在自然中,自然在心里。我囚蜂不光是为了好玩,根本原因是喜欢。因为喜欢,所以才想抓在手上把玩。当我发现蜜蜂死在同伙的玻璃瓶里,我便放弃了这种游戏,这更能体现一种对自然的怜悯之情。

反观现在,城里与自然的疏远,不言而喻,就是农村,孩子也对自然漠不关心,而是在大人放任之下,看电视,玩手机。正如我在文中所说的那样——“现在的孩子,生活在自然中,却本能地与大自然保持着生分的距离。”这是文眼,是我在此文中真正想要表达的意思,满含忧思。

说到自然,同学们自然会联想到“关爱大自然”,其实,大自然不需要我们特意去关爱,只要我们不去破坏,它自有神奇的自我修复、自我调整的功能。自然是本无字的书,我们应该多到自然里走一走,看一看,寻找本真的感受。感受到了,感觉来了,写起来才会顺。

作者简介

陈志宏,男,汉族,70后写手,江西东乡人,大学教师,《读者》《意林》等杂志签约作家,南昌市散文学会副会长,教育部“十一五”规划课题《中小学实效性阅读与写作教学策略研究》专家。作品《江南瓦》《萧萧池塘暮》和《江南柳》等作品入选多地中考语文试卷现代文阅读题,数十篇文章被编入中高考语文模拟试卷。出版了《人生三道茶》《中考语文·心灵痒痒挠》等作品集9部。曾获第二届滕王阁文学奖等奖项。

本栏责任编辑 陈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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