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事前、事中及事后管理,趋利避害

2016-05-27 08:46李俊慧
瞭望东方周刊 2016年18期
关键词:承运人网约滴滴

李俊慧

在女教师遭遇网约车司机劫杀案件中,虽然司机表示是在快车平台注册,但滴滴回应强调乘客搭乘的是“顺风车”,如果滴滴的回应得到支持,即滴滴不是承运人只是信息“撮合”者,可能意味着在此事件中,滴滴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而滴滴回应中所谓的“不推诿责任”,可能更多是道义责任。

但问题是,乘客通过滴滴等各类网约车平台预约用车,其出行安全责任到底该如何保障?除去加强对平台司机的事前入驻筛选外,更重要的是还要建立完备的事中、事后管理机制。

事中方面,在司机处于接单状态时,系统对是否系本人接单以及是否系登记车辆接单进行核实。可从司机和乘客角度,提供拍照上传及图像识别比对机制,对于可能的异常订单,及时给乘客发送提醒,并保持服务跟踪,对于行进过程中的司机异常取消订单或明显绕路行驶,也应及时给乘客发送提醒。

事后方面,应建立24小时不间断人工举报受理机制以及车辆及司机黑名单管理制度,一旦出现恶意违法或违规事件,相应的车辆或司机就不得在任何平台从事与网约车相关的服务。

专车或网约车的优势毋庸置疑,但是,如何更好地趋利避害,需要各大平台及监管部门反思。各地“先行先试”也没问题,但是,如果不建立健全乘客安全保障等机制,所谓的“先行先试”可能就变成拿乘客做“活体实验”了。

因此,明确各大平台承运人责任,强化对平台司机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管理,才能构建更加有利于乘客的出行服务体验和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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