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书面语特征及其身份识别

2016-09-27 07:22欧阳国亮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别字聋哑人手语

欧阳国亮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文件检验技术系,辽宁 沈阳 110035)

聋哑人书面语特征及其身份识别

欧阳国亮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文件检验技术系,辽宁沈阳110035)

研究聋哑人书面言语的基本特征与规律,为涉案聋哑人身份的识别提供理论依据和方法参考。课题组对100余名聋哑人的书面语进行分析,用归纳法归纳文字、词语、语法等方面的特征规律,在此基础上探索识别的方法。得出:聋哑人的书面言语在文字书写、词汇使用、语法表达及表达习惯等方面存在明显的特征规律,这对判定某些涉案言语材料是否为聋哑人撰写具有参考作用。

文件检验;言语识别;书面言语;涉案聋哑人

根据国家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的界定,聋哑人是指“耳不能闻声,口不能言语”的先天性聋哑人[1]。2012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了我国残疾人人口数据,其中聋哑人口2054万[2]。聋哑人作为社会生活中的一类特殊群体,在进行言语交际时除了用手语外还会使用文字进行书面交流,不过由于特殊的生理条件所限,他们的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与常人有异,往往形成这一群体特殊的语言文字特征。在进行文件检验时,此类书面语言文字特征可能会在涉案言语材料中出现,如果特征充分,那么可以根据这些特征识别出涉案言语材料书写者的聋哑人身份。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聋哑人犯罪屡见不鲜,并呈现出团伙化、职业化、组织化等特点[3]。如2012年大连市警方就打掉一个全国特大聋哑人犯罪团伙,该团伙下设15个分团伙,涉案聋哑人达200余人[4]。聋哑人在犯罪时,出于信息交流等需要,往往会留下语言文字材料,主要有如下几类:一是以互联网为媒介的载体,主要包括QQ信息群、电子邮件、网络帖子、微博等;二是移动通讯载体,主要为手机短信和微信;三是纸质纺织类载体,包括书面信函、反动条幅、大字报等。

20世纪80~90年代,邱大任先生就已经注意到了聋哑人有许多异于常人的书面语特征,这些特征表现在文字、词汇、语法、言语内容等多个方面[5]。后来岳俊发先生对这些特征进行了系统梳理,在他编撰的《言语识别与鉴定》一书中专设了“聋哑人言语的识别”一节内容。由此可见,他们已经意识到根据书面言语特征识别书写人(聋哑人)身份的必要性与重要性[6]。这些成果在侦查学和文检学上具有开创性意义。

除了邱大任、岳俊发等先生外,就很少有人关注根据书面言语特征识别聋哑人身份这一问题,以致于长期以来缺乏这方面的研究资料。近年来,笔者通过实地调查等方式,在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狱和特殊教育学校等部门收集了100余人的聋哑人书面言语材料,通过对这些言语材料的分析和研究,总结出了聋哑人书面言语的若干新特点。同时,对根据书面言语特征识别聋哑人身份这一问题也有了若干新思考。

二、聋哑人的书面言语特征研究

了解并掌握聋哑人的书面言语特征,是识别聋哑人身份的关键。聋哑人可以通过特殊途径掌握文字、词汇、语法,并用文字进行书写。但受其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的限制,他们书写的话语句子或多或少会产生各种言语错误,如文字错误、词语错误、语法错误等,这些错误并不是孤立的、个别的,而是成规律的、群体共有的。这为我们根据这些书面言语特征识别聋哑人身份提供了客观可能。

通过对124名聋哑人调查收集所得的各类书面言语的统计与分析,我们总结出聋哑人的书面言语特征有如下4类。

(一)文字特征

聋哑人书面言语的文字特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很少有同音别字现象

聋哑人由于缺乏语感,对语声的感知与理解能力几乎为零,故而无法学习汉语拼音,也不可能掌握拼音输入法。于是在书面言语表达上,无论是手写还是电脑录入,一般不存在同音别字现象。这一点与低文化水平的正常人存在较大的差异(正常人由于文化水平低往往写很多同音的错别字)。至于不会写的字,聋哑人一般用一个意思相关的别字来替代,这与其形象记忆特点直接相关。如:“我知道你爱干净,不喜欢味(闻)到怪味”“他不检看(察)我的东西”。当然,偶然也会出现个别同音别字,但这些字一般属于形近且音近的字形,如“情-请”“高-膏”等。此类错别字是由于字形字音的双重相似性决定的,与聋哑人的语言能力并不存在必然联系。

2.形近别字多

聋哑人书写时出现的错别字主要是形近别字,这与其思维特征有关。正常人在识记文字时,是将文字的形音义三个要素综合起来进行识记,而聋哑人则只能识记字形与字义,对于字音没有感知,从而产生大量形近别字。如:“这事不用跟上面汇极(报)”“老二的动作非棠(常)的快”等。

(二)词语特征

1.近义词混用

聋哑人学习词语主要从视觉上进行,将词形与词义进行机械识记。其中词义的识记与识别主要靠教师的不同手势,然而手势有其局限性,表现为近义词所示的动作相仿,因此聋哑人在进行书面言语表达时,常常出现近义词混用的现象。如:“这件事让我真的没方法(办法)了”“不挑他人(其他)班的缺点,专挑我们班的缺点”等。

2.词素颠倒

词素颠倒是聋哑人书面言语中最常见的一个特征,这也是由其识记汉语词汇时只记词形而无口语语感的特点决定的,使他们难以辨别词素的顺序从而造成表达错误。如:“很多克隆人就会自动亡死(死亡)”“所有的人都看着他,众观(观众)都鼓掌了”等。

3.抽象意义词语误用

聋哑人对抽象意义词语理解能力较差,加上手语主要以摹状为主,很难摹状出抽象的词语,因此聋哑人在进行书面言语表述时,经常误用这些词。如:黑夜得伸手不见五指(“黑夜”应为“黑暗”)。这么多钱让我们很多高兴(“很多”应为“非常”)。

(三)语法特征

1.名词用作动词

手语中有许多手势既可以表示具体的事物也可以表示与该事物相关的动作,从而出现词性兼类性质[7]。比如“篮球”手势,既可以指“篮球”这类实物,又可指“打篮球”这个动作。由于手语是聋哑人学习语言的主要手段,因此,聋哑人在进行文字表述时,受手语词性兼类特征的影响会出现一些将名词用作动词的现象。如:“我吃饭后就去(打)篮球了。”

2.语序颠倒

手语语法同口语语法有一定的差异,语序便是较为突出的差异之一。手语在表达成“句”时,某些成分是可以颠倒的,意思与正常语序无异。如“钱有我”“生气别”之类的表达方式在手语中是可以存在的,但在汉语口语中就不行。正因如此,聋哑人在进行书面言语表达时,受手语这些自由表达规则的影响,普遍存在语序颠倒的现象。例如:“那算了,只能我们回家去了(我们只能回家去了)”“我错误认识到要一定改正(我认识到错误,一定要改正)”。

3.成分残缺

正常人在书写时,先会根据自己的思维以及口语语感进行言语表述,然后落墨成句。而聋哑人在书写语句时,没有口语语感,加上对一些无实在意义的助词和虚词掌握不当,导致有些句子成分会丢失,从而犯句子成分残缺的错误。如:“(给)亲爱(的)爸爸妈妈(的)一封信”“你就把(钱)放路上的垃(圾)箱”。

4.句式杂糅

心理语言学认为,语言是思维的表达工具,同时又反映着思维。聋哑人在语言感知能力、语言记忆能力以及想象方式上同常人有所差异,表现为逻辑相对混乱,记忆保持能力差,思维偶现中断等,这些主观上的差异反映到书面言语表达上,就会有句式杂糅、不符合逻辑表达的错误。如:“老师看到我是不会怎么写答案”“我感觉高兴地快乐,努力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和坚持不懈才能完成”等。

5.语法标记词误用

汉语语法也有表示完成体、进行体、将来体的标记词,如:着、过、了。这些词语需要有很好的口语语感方能有效地掌握,然而对于聋哑人而言,由于其缺乏这方面的能力,在使用这类标记词时一般用得不准确。比如:“我从自己衣柜取出来,打开着看它”“我回来的时候,他正在吃了饭”等。

四)表达习惯特征

聋哑人在书写时,有时用词造句虽无语法错误但不符合正常人的口语表达习惯,这与其缺乏语感密切相关。比如:“前二天(前两天),我和他们一起出去”“三四天前去那的,明天(第二天)回来后就已经交给我了”。

以上是聋哑人书面言语的四方面特征,这些特征在聋哑人的书面言语表达中非常普遍。我们调查了124名聋哑人,其中青少年60人,中年41人,老年23名,他们的书面言语材料全部都存在上述特征。以青少年组为例,60人中有31人的书面言语具有典型的文字特征,24人的书面言语具有词语特征,27人的书面言语具有语法特征,19人的书面言语具有表达习惯方面的特征。我们用下表来呈现不同组群出现的书面言语特征情况:

词语特征 语法特征文字特征表达习惯特征青少年中年老年人数31 23 17百分比50% 56% 73%人数24 17 15百分比40% 41% 65%人数27 35 12百分比45% 85% 52%人数19 32 10百分比31% 78% 43%

通过上表可知,聋哑人在书面言语表达上呈现出来的言语特征具有普遍性,这为我们进行书面言语识别提供了可能。

三、聋哑人书面言语的识别

聋哑人书面言语识别属于个人身份识别,即从书面言语信息中辨别书写人是否为聋哑人。岳俊发先生在谈到这类书面言语的识别时,提到三个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要以各类特征总和为依据;二是注意区分聋哑人书面言语与低文化水平正常人的书面言语区别;三是要注意区分聋哑人书面言语与精神病人书面言语的区别。本文对这三种方法不再赘述,在此补充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注意区分聋哑群体

言语识别所涉及的聋哑人是先天性聋哑患者,这类人对语音无感知和理解能力,他们在书写过程中会有较为明显的病态书面言语特征。除此之外,社会上还有一类因后天因素导致聋哑的人,他们对语音的感知与理解能力较好,甚至在变聋哑之前已经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在书写过程中不一定有前面提及的典型特征。严格来说,这类聋哑人不算是真正的聋哑人,因为国家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所界定的“聋哑人”是指先天性聋哑症患者。因此,我们对聋哑人不能一概而论,对言语识别所指的聋哑人和生活中的因后天因素形成的聋哑人应当有所甄别,否则会带来误判从而影响案件的侦办。

(二)注意偶现的同音别字

在某些案件中,如果发现涉案书面言语材料中存在同音别字现象,且出现频率较高,那么基本可以排除聋哑人作案的可能,因为原则上聋哑人是不会犯同音别字错误的。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即聋哑人在书写文字时也会出现个别同音别字,这是因为有的汉字不但形体相近而且语音也相近,如前面我们提到的“请”“清”。聋哑人书面言语中的这类同音别字现象属于偶现,在打印形成的各类文件物证中一般都会存在这类情况,应当予以区别对待,同时结合其他方面的言语特征进行综合评断。

(三)勿将方言词汇特征当成聋哑人书面言语特征

词素颠倒是聋哑人书面言语中最为典型的特征。比如聋哑人常将某些名词顺序弄反,如“残疾人”写成“疾残人”,“观众”写成“众观”,“教室”写成“室教”,“高兴”写成“兴高”等。有些汉语方言也存在类似于这种词素颠倒的词语,比如粤语将“早晨”说成“晨早”,将“喜欢”说成“欢喜”,客家语将“客人”说成“人客”,将“羡慕”说成“慕羡”等。这些都属于方言词汇现象,在某些案件言语材料中也是可能出现的。碰到这类词语时,要注意甄别,不能将它们误认为是聋哑人的书面言语特征。

(四)注意动态分析

所谓动态分析,就是采用变化的眼光来分析检材,这是言语识别一条十分重要的原则。对于聋哑人涉案言语材料而言,一方面要注意检材中的一些言语特征变化现象,如文字、词汇、语法错误或前后不一致现象,要找出其变化的原因,并作出合理的解释;另一方面聋哑人也存在文化水平高低的差别,不同文化水平的聋哑人,其书面言语表达能力不尽相同,但聋哑人本质的书面言语特征是不会改变的。因此,要用动态的眼光去审视聋哑人的书面言语,不能墨守成规。

四、结语

通过对聋哑人书面言语的研究发现,聋哑人的书面语普遍存在如下几个突出特征:文字方面表现为错别字多、多为形近别字;词汇方面表现为近义词误用、词素颠倒;语法方法表现为名词用作动词、语序颠倒、成分残缺。在对涉案书面语进行识别时,既要从辨别本质特征入手,还需注意综合比对、善于抓住细节进行动态分析。在涉案物证较多的情况下,还应当结合其他物证进行分析,如手机、信封、信纸、书写工具和指纹信息等。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对涉案材料中有价值的信息的忽略与遗漏。

[1]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医学名词[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2:160.

[2]赵燕潮.中国残联发布我国最新残疾人口数据[J].残疾人研究,2012(1):11.

[3]张亚龙.当前我国聋哑人犯罪状况探析[J].东方文化周刊,2014(9):199-200.

[4]姚琦东.大连市公安局破获全国特大聋哑人扒窃团伙[EB/OL].(2012-07-06)[2015-01-05].http://newsliaol.com/newspage/2012/07/4627937.html.

[5]邱大任.语言识别[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157-161.

[6]岳俊发.言语识别与鉴定[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191-197.

[7]吴铃.汉语手语语法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2005(8):15-22.

责任编辑:蒋玉莲

[Abstract]Research on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and laws of deaf-mutes'written language produces theoretical basis and methodological reference for identity recognition of the deaf-mutes.An analysis is made on written language on the part of 100 deaf-mutes,and inductive method is used to sum up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laws of the words,terms and grammar.The analysis reaches a conclusion that there are obvious characteristics and laws of deaf-mutes'written language,which are manifested in writing,vocabulary application,grammatical expression and expression habits.This is of some reference for identification of the deaf-mutes'written language in caseinvolved language materials.

[Key words]document Inspection;language identification;written language;case-involved deaf-mutes

On Characteristics of the Deaf-mutes'Written Language and Their Identity Recognition

OUYANG Guo-liang
(Department of Document Inspection Technology,China Criminal Police Academy,Shenyang 110035,China)

D918.92

A

1008-9438(2016)03-0064-04

2016-03-10

网络出版:http://www.cnki.net/kcms/detail/45.1333.D.20160519.1546.028.html

文件检验鉴定公安部重点实验室自主创新课题(12ZZCX04)

欧阳国亮(1986-),男,湖南郴州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文件检验技术系讲师,文学硕士,主要从事言语识别及文件检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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