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零翻篇开新局 产权登记惠民生
----丽水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侧记

2016-11-15 01:39丽水市国土资源局赵力强
浙江国土资源 2016年8期
关键词:丽水市国土资源统一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赵力强

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李 艳

归零翻篇开新局 产权登记惠民生
----丽水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侧记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赵力强

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李 艳

在浙市江委省市国政土府资的源正厅确和领丽导水、精心指导下,在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下,今年3月10日,丽水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启动,全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成功颁发。这标志着丽水正式开启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新纪元”,不动产统一登记翻开了新篇章。截至目前,累计发放不动产权利证书23176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7650本,7月20日已经实现全市全覆盖。

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证仪式-----省厅领导(王功逸副巡视员)颁发证书

一、谋定而后动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农业、林业、国土资源、建设等多个部门的职能进行整合,形成统一规范的登记体系。涉及机构设置、职责整合、人员划转、资料移交、规范制定、数据整理、流程再造、系统开发、窗口建设、平台建设、政策梳理等多方面内容,具体情况复杂,流程再造繁琐。市县两级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操作层面的核心,因地制宜地做好各层级设计尤为关键,谋定而后动正是丽水市成功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方略。

1.职责整合谋求统一

现任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原丽水市市委书记王永康在听取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汇报后,提出三点原则意见:“一是不动产登记工作必须要坚持利民便民原则;二是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与改革,不能增加老百姓负担、办事程序要简化不能再增加;三是不动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要实行‘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一站式’规范化服务,这是底线。”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谋求真正的统一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起草有关职责机构整合方案时,经多次征求各方意见,先后易稿20余次,最终形成了存量房交易与房屋登记职责整体划转即保留交易与登记一体化的丽水模式。

2.信息数据谋求统一

不动产登记类型多,数量大、标准不一,管理分散,信息化与共享程度低。为改变这一局面,早在2014年,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就以本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为契机,以“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方式,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出台了《丽水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丽水地方标准)》市级技术标准,初步实现了市、县、乡三级联网数据资源共享,做到了数据同步、数据互通、数据互交,为丽水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关数据的整合奠定了良好基础。

3.系统平台谋求统一

事实上,早在2014年10月丽水就开始积极开展“三证”联办探索,丽水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建设、地税等部门进行横向联合,整合部门资源,共同做好业务整合、流程简并、资料归集等工作,通过信息互联共享,优化审批流程,推行“集中受理、统一办件、内部流转、统一发证”服务新模式,对一手商品房契证、房产证、土地证“三次进件、三次交费、三次领证”进行大幅简化,使办事群众办理“三证”时只要跑一个地方,避免了办事群众为同一宗商品房的登记事项而多头跑、反复跑,将发证量较大的商品房土地登记发证等从法定20天逐步缩短到“当场办结,立等可取”,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在探索“三证”联办基础上,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作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建立市级不动产登记工作专家库以及专业专家组,落实专人负责各类基础数据及档案资料的清理与对接,并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摸底,同步调查、同步分析、同步对接,提前介入数据整合建库工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的顺利运行提供了有效的支撑。

二、合力破难题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重点在“统一”,难点也在“统一”。在实施过程中,领导亲自带头、各方群策群力、发挥多种优势、集聚集体智慧同样十分重要,合力破难亦是丽水市顺利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保障。

1.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破职责整合之难

不动产登记职能改革涉及部门多、人员广,一些部门领导存在思想顾虑,担心在保留编制数量、职责调整界限以及人员安置等方面,触及部门自身利益,外加某些舆论的误导,都给这项工作的实施带来阻力。为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丽水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协调组长,分管领导专人负责,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工作动态,主动与编办、人事等相关部门对接,积极协调与原登记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厘清各项职责边界。如在房产交易与登记职能界限划分上,以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为原则,明确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网签、备案等由市建设局负责,其信息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实时共享;存量房交易、房屋登记职责全部划转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2.统一技术标准,创新无缝对接,破技术整合之难

由于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执行的技术标准不同,其掌握的土地信息有所差异。为加快实现部门登记信息的统一,国土资源部门主动联合市农业部门及软件开发方率先进行了积极探索,对农业部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查规程、要素编码规则、确权登记规范和国土资源相关数据标准进行细化、扩展,制定了符合丽水实际的《丽水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标准》,共同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国土资源数据成果,采用统一的工作底图、统一的坐标系,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及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保持一致,既解决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技术底图与技术标准问题,又初步实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基础性数据的唯一性和现势性,开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等相关数据的无缝对接。

丽水市委书记史济锡视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3.统一工作规则,实施流程再造,破业务整合之难

为顺应部、省两级有关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丽水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10月组织地籍处、原土地登记所以及市房管处等相关人员编制了《丽水市不动产登记操作手册(征求意见稿)》,在学习借鉴宁波、义乌等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召集有关业务处室和各县(市、区)相关人员多次讨论、并作修改完善,操作手册于2016年1月28日经第一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从而建立了适合丽水特点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技术路线、登记程序和工作规范,解决了业务整合中的诸多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业务类型、申请材料、审查要了综合测试,取得良好的效果。

2.健全制度,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

一方面,建立健全有关业务规则。以地籍调查为基础,整合利用房屋、林木等各类不动产调查、审批、交易成果,严格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的要求,以宗地统一代码为基础,编制统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结合实际编印了《权籍调查操作实务》。在不动产登记和信息平台建设中全面运用新的不动产单元代码,通过补充调查或重新调查等方式,服务和满足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制定出台各类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了《不动产登记集体会审制度》《不动产登记岗位职责》等26项规章制度,从不同角度不同岗位全面实行责任制,确保不动产登记规范有序运行。

3.精心准备,认真开展实施前评估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评估,是对不动产登记准备工作的一次全面评价与考量,是检验系统建设、数据整合、操作能力的集中体现,是在实施前切实发现各类问题,改进不足,减少风险,确保安全的具体措施。丽水市是第一个开展不动产登记实施前评估的地级市,我们对实施前的各项评估工作准备较为充分。实践表明,在前期准备工作上多花些时间,往往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特别是以房、地等数据为依据生成不动产单元的前期整合准备工作中成效尤为显著。省厅专家组对丽水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进行了全面地检查后,提出了许多整改意见,同时予以很高的评价。

4.反复演练,确保不动产登记安全

在一个全新的信息管理平台中开展全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绝对是一项艰难的挑战。它不仅考验点、业务流程、规范样式等,更加注重实际应用,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性和操作性。

4.统一数据标准,加快数据融合,破系统整合之难

推进不动产登记各类数据整合,是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命脉。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要求,丽水市就开展房地等数据整合建库工作,初步建立了权籍调查成果管理、登记业务管理、登记档案管理、登记信息共享、信息汇交监管“五位一体、统一运维”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立集调查数据库、登记数据库、登记簿数据库、共享数据库、档案数据库、汇交数据库、证书管理数据库、备份数据库“八位一体、数据互通”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统一登记提供信息化手段和数字化成果支撑,满足信息互通共享需要,强化登记资料管理,确保信息规范完整与绝对安全。

三、精心迎挑战

围绕“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四统一要求,在不动产登记的资料移交、数据整合、流程再造、系统升级、政策清理、制度创新、业务培训、运行场地等方面下足功夫,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精心备战是丽水市有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良策。

1.全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综合水平

邀请省国土资源厅专家,市局相关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相继对不动产登记概论、工作规则、信息系统建设以及有关操作实务等分别进行了集中授课,重点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与《实施细则》有关问题进行解读,并就县市如何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如何填写不动产登记簿册、怎样收件与审核等操作实务内容进行了讲解、答疑和演示,培训会后针对培训内容还安排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操作水平,也考验系统的承受力、稳定性、安全性以及数据融合的质量等等。为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启动,自划转人员于2月25日到位起,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人员即投入紧张而忙碌的各项备战工作,不仅以模拟案例,更以日常办理的真实业务在测试系统中进行“沙盘”式演练、全流程测试。

5.成功上线,顺利启动不动产登记

召开新闻发布会、与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做了前期对接等准备,围绕颁发新证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反复讨论、仔细分析,制订《丽水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上线计划》。通过整体部署和统一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步调一致;通过时间倒排,详细规定了各时间段的具体工作内容,既有业务上的、也有系统上的,既有功能性的、也有逻辑性的;同时规定了工作的完成时间以及牵头人和责任人,并在最后对工作的进展进行了跟踪。为了进一步加强协调机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临时组建了各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小组负责人,逐步建立健全相关议事决策规则,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运行中遇到的问题,为各项工作顺利高效推进提供组织保障。集体决策,智慧共享,开门办事,确保政令畅通,这也是丽水市能够在短时间内顺利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一大经验。

四、服务惠民生

不动产登记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无疑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人员按照市委书记史济锡提出的“全市国土系统努力在做好不动产登记中使赋权、行权、维权功能更好实现”和市国土资源局“精致做事、精诚做人”的要求,从职责整合、机构设置、系统开发、流程再造、档案查询等方面,尽可能满足服务对象需要,全力做好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办证“零差错”、服务“零投诉”。服务惠民生是丽水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首要目标。

1.转变理念,顺应多种服务需求

牢固树立群众服务的观念,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制等,通过预约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展上门服务,同时以开辟绿色通道、设立大宗批量及疑难业务专窗等方式,满足不同的服务需求。

2.多措并举,营造良好服务氛围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使广大群众更快地了解有关内容,丽水市国土资源局通过电视、报纸等公众媒体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并通过发放通俗易懂的手册、在登记中心办公场所显要位置张贴宣传图片等形式,公开服务承诺、办事指南与收费标准。在办事大厅的两个正面入口附近设置了值班岗、导询岗,安排专人做好服务引导,既利于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也方便群众了解、咨询有关政策业务。

3.无私奉献,舍弃小我只为大家

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人员、业务、系统等尚处于磨合期,工作初期的效率和办事时限难免有所下降。为保证不影响广大群众的办事需求,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把困难留给了自己。自3月10日开始正式实施后,工作人员已经没有了正常的双休日,经常通过加班加点完成手头工作;“三八妇女节”不仅没有放假休息,反而连续加班加点到深夜,有的同事已经重感冒、有的同志腰椎间盘突出仍边针灸边工作,还有同事的家人患病多日无法照顾等等,仍然奋战在第一线。为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大大小小的各类问题,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领导及业务骨干们还经常聚集在一起,利用晚上的时间研究、商议、交流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市国土资源局七楼会议室常常灯火通明。

五、翻篇开新局

从原来分散在不同部门实行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权登记等多种不动产权利登记,到现在实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丽水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已迈上了“归零翻篇开新局”的新征程。丽水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归零翻篇开新局”大讨论主题活动,结合“归零翻篇有新定位、服务大局有新作为、争先进位有新起色、振奋精神有新担当”的目标,找短板明思路,针对自身负责的具体业务,整理出了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38个短板,并提出了解决思路和改善方案。在总结目前不动产登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服务水平。下一步,丽水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和提高。

1.建立完善的集体会审制度,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

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工作集体会审制度,根据疑难问题的不同类型和情况,将分别实行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不动产登记局召集相关处室集体会审会议以及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等多种形式,及时解决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有针对性地寻找工作中的短板,有效予以解决,如进一步合理设置窗口岗位、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实现一体化运作等,争取在短期内实现商品房登记、注销登记类立等可取,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类基本实现24小时内办结。

2.实行统一的登记工作平台,提升不动产管理标准化水平

丽水市实行全市统一的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及有关工作规程等。各县(市、区)将采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实行统一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手册。通过全市统一标准,既可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与质量,又可对不动产登记实行标准化管理,降低工作成本。

3.逐步实行农村房屋、土地统一登记,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丽水市在实行中心城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将逐步对农村的房屋、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工作,各县(市、区)也在今年下半年开展农村房屋、土地统一登记,切实维护农村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登记成果的不断扩大,进一步探索开展农房和宅基地抵押权登记,在确权、赋权的基础上,努力活权、用权,真正发挥广大农户的财产权。

4.积极探索,分步开展林权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

为了进一步完善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今年下半年,丽水市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探索林权等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工作,逐步实行房屋、土地、林地的统一登记,为全省探索林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积累有益的经验。

5.密切协作,继续配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工作

丽水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工作已经于2014年启动,市农业局已经将各县(市、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成果作为工作底图,并于2015年上半年由省农业厅确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技术标准。下一步,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将继续配合市农业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工作,为今后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数据整合、业务衔接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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