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路径研究

2017-03-09 05:43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非公有制广西经济

冯 娟

(中共钦州市委党校,广西 钦州 535000)

新常态下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路径研究

冯 娟

(中共钦州市委党校,广西 钦州 535000)

非公有制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已成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经过多年的发展,广西非公有制经济规模不断扩大、比重不断上升、速度不断加快,是拓宽就业渠道、推动广西经济増长的主要动力。但是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总量小,产业竞争力不强;市场准入限制多,政策不平等;投资经营环境较差,配套基础设施发展滞后;融资制度不健全,资金瓶颈问题突出;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创新严重不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化、特色化、专业化、高新化发展,应深化改革开放、完善和优化政策环境;拓宽融资渠道,改善金融服务;强化政策配套,完善和优化服务环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增强企业发展支撑能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广西非公有制经济提质增效,发展更上一个台阶。

广西 非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企业 新常态

一、广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现状

(一)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推动广西经济増长的主要动力

2013年,广西非公有制经济控股为8523.91亿元,占54.6%,比2008年的45.7%提高了7.8个百分点,在工业经济中占重要地位。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例,2013年广西规模以上非公有工业企业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为80.3%,比2012年提高2.9个百分点,拉动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长10.4个百分点,拉动力比公有工业高出7.9个百分点。[1]

(二)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实施力量

2013年广西非国有投资7531.78亿元,是 2008年的3.5倍,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从2008年的56.2%上升至2013年的63.3%,拉动投资增长16.8个百分点。其中2013年广西的民间投资7244.86亿元,是2008年的3.9倍,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也从2008年的49.2%上升至2013年的60.8%,提高11.6个百分点。[1]

(三)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力量

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点多面广,是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以规模以上工业为例,2013年,广西规模以上非公工业企业吸纳从业人员114.81万人,占规模以上工业就业比重的74.6%,就业增长比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从业人员增速(1.7%)高出2个百分点,新增就业占非公有工业企业新增就业的63.6%,拉动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从业人员增长2.7个百分点,高出公有工业企业拉动力3.7个百分点。[1]

二、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小,产业竞争力不强

1、非公有制经济规模与全国、先进地区的差距较大。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3年广西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仅占全国的4%,私营企业不足全国的0.9%,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不足全国的0.7%。与先进省区相比,从个体经营户来看,2013年广西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仅为广东、江苏、浙江的48.7%、52. 7%、60.8%,且与2008年相比个体经营户增长速度也落后于广东(18.4%)、江苏(42.4%)、浙江(31.5%)6.2、30.2、19.3个百分点;从私营企业来看,2013年广西私营企业仅相当于广东、江苏、浙江的8.9%、6.7%、6.9%,且在2013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名单中,广西只有一家企业上榜:广西洋浦南华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凭借营业收入总额131亿元排名第244位,而浙江、江苏、山东、广东、湖北的上榜企业数分别为139、93、54、21和18家,内蒙古也有17家企业上榜。从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来看,2013年广西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仅相当广东、江苏、浙江的3%、5%、6.8%,要追赶先进地区,广西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2]

2、非公有制企业整体经济运行质量下降。2008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国内三期叠加影响,广西多数非公有制企业只能微利经营和保本经营,部份企业出现严重亏损。2013年规模以上非公有工业企业户均产值、户均收入和户均资产分别仅有2.63亿元、2.38亿元和1.48亿元,分别只相当于公有企业的31.4%、18.0%和32.9%。同时,尽管2013年规模以上非公有工业企业整体赢利额大幅提高,但亏损面明显扩大,亏损额增加。全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工业企业有686家出现亏损,比2012年增加了32家,亏损面为14.8%,亏损企业亏损额60.51亿元,比2012年增亏11亿元。[1]

(二)市场准入限制多,政策不平等

1、市场准入的壁垒仍然存在。新旧“36条”的颁布虽然放宽了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原垄断行业(除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行业外)的理论和制度限制,但政策仍停留于指导性文件层面,直接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立法仍然阙如,部分隐性壁垒和潜规则仍然很难突破,部分领域的“铁门”、“玻璃门”和“弹簧门”现象仍然存在。

2、政策引导和落实的偏差仍然存在。在增值税上,按一般纳税人的名义税率17%和小规模纳税人5%的征收率推算,一般纳税人只有在商品增加值率大于60%时的实际税负才会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而商品增加值率一般很难超过60%,因此广大中小企业承担了行业中大部分税负,发展压力巨大。在所得税上,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统一为25%,但是国有企业在法定额度范围内的技术开发费可在税前扣除,住房、福利等开支也可以计入成本。[3]

(三)融资制度不健全,资金瓶颈问题突出

1、直接融资制度不健全。一是在股票公开发行融资上,我国资本市场“倒金字塔”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场外交易市场发育不足,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加之以承销商为主导的上市发行制度,更加注重企业资产规模而非赢利能力,使得收益小风险大的中小企业难以利用股权融资方式筹集发展资金。二是在债券市场融资上,非公有制企业规模小、数量多、信用水平和偿债能力不足,在国内征信体系不健全的背景下,民营企业发行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会使投资者因可能遭遇的投资风险而放弃投资。三是在风险投资上,由于发行股票并上市、协议转让股份、被整体收购、被投资企业回购、清算的退出机制不顺畅,风险资金来源、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不完善,专业性不足、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的中介机构与配套服务发展滞后,导致了风险投资产业对中国的民间资本融资贡献度较低。[4]

2、间接融资渠道不畅通。一是在银行贷款上,国有商业银行基于稳健经营准则,考虑到基层金融制度的贷款连带责任制以及私营、三资企业呆账坏账不能核销,对规模小、高风险的非公有制企业信贷普遍存在偏见和歧视。二是在融资租赁上,现行融资租赁形式单一,所能满足的需求是有限的,且具有较强的风险收益特征和行业的指向性;出租人收益受承租人拖欠的影响难以保障;融资租赁受根深蒂固的所有权意识和“重买轻租”观念的影响,市场发育不足,功能失调。三是在抵押担保上,受规模和资产的限制,民营企业有效担保不足,部分政府划拨或租赁性质的土地不能作为有效资产抵押;从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不发达,担保费率超过非公有制企业承受范围。四是在民间借贷上,民间借贷利息高,风险大,增加非公有制企业的经营成本;社会影响面广,容易导致借贷链条拉长的系统性风险、暴力催债衍生的社会问题。

(四)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创新严重不足

1、企业管理不科学。目前,广西非公有制企业仍以家族式管理为主,多数企业虽然建立了股东会和董事会,但人权、财权仍然掌握在企业主或少数人手中,企业决策采取集权式,很少经过民主讨论,“一言堂”现象较为常见,这种股东会大都流于形式,董事会职责不清,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和企业党组织的组建率不高,效用发挥不理想的治理结构,使得在复杂经济形势下多数非公有制企业难以正确判断和快速反应,严重削弱了企业宏观分析和长远战略规划能力。

2、企业高素质人才匮乏。目前,广西非公有制企业人才短缺匮乏,致使企业很难在管理、技术等诸多领域实现新突破。一方面,受规模、收益影响,非公有制企业难以提供丰厚的待遇和福利,导致已有的人才流失快、稳定难,新进人才招聘难、入职低,“人才难求”问题突出;另一方面,受经营环境和管理模式影响,政府虽多渠道举荐人才,非公有制企业也不惜成本重金引进,但人才难以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重引难留”问题也经常发生。高素质管理人才的缺少,将长期制约非公有制企业生存与持续发展。

3、企业产品技术含量低。目前,广西非公有制企业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资源依赖型、能源消耗型产业,受小富则安思想以及生存型创业阶段限制,大多数企业采取低水平模仿,短期投机行为较为严重,在技术创新、工艺创新、流程创新以及产品创新方面投入力度不足,处于为核心企业做配套生产或服务的产业价值链末端。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高附加值的品牌产品的缺乏,致使非公有制企业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不足,受关联企业市场风险影响较大,产业转型升级难度大。

三、新常态下广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路径

(一)深化改革开放,完善和优化政策环境

1、全面落实优惠政策,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在财政政策上,整合广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产业发展,设立产业引导资金,扶持创业型、科技型、服务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在税收政策上,全面推进广西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邮政服务业和电信业等领域的“营改增”,消除重复征税,减轻非公有制企业负担;全面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小微企业(销售额2万以下)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在土地政策上,优先安排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非公投资项目新增用地指标;全面落实非公投资农业项目用地租赁、入股方式使用、前期开发自行开发的国有未利用地出让金优惠、符合《划拨土地目录》有偿使用项目租赁方式用地[5]。

2、降低非市场准入门滥,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投资领域。一方面,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拓展发展领域,参与公路、码头、物流园区、交通信息化、交通智能业务、绿色交通建设等交通运输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参与农田水利、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水利项目;参与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经营。

另一方面,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民生服务领域,参与民办教育、养老服务、文化、旅游、出版经营、现代物流等领域的投资建设;参与金融服务业,发展村镇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以及各类资金互助组织。

3、深化行政商事制度改革,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一方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清权上,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流程,实行“一口进出”、“一门受理”的高效运转审批流程。在减权上,以“审管分离”为核心,将管理模式由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在制权上,全面铺开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在优权上,打破固化的利益格局,放权市场,实现服务型政府的根本转变。另一方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试行注册资本“零首付”、“零成本”注册;取消年度检验和验照制度,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完善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加快“先照后证”、“一址多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先行先试,进一步放宽注册资本、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提高服务效率。

(二)拓宽融资渠道,改善金融服务

1、加快推进银行体制改革。在政策引导上,加快窗口指导和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应用,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信贷投放以及地方银行机构绩效、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使非公有制企业逐渐成为地方银行业务服务发展的重点。在机构设置上,加快区市县三级金融分支机构建设,支持地方性法人银行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的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加快区市分支机构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或网点,计划单列小微企业信贷总量和增量指标,增加小额担保贷款的数量。在业务范围上,积极开展非公有制企业贷款营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完善创业企业的融资、结算、理财、咨询等系统化金融服务,为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多样化的金融创新服务。

2、有效拓宽非公有制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在股票市场上,建立非公有制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积极筛选有上市挂牌意愿的优势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全区企业上市后备培育资源库、证券中介机构信息库和企业上市咨询专家库,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在债券市场上,依托银行间债券市场,积极发展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建立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设立非公有制企业产权投资基金,加快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战略合作,大力推进中小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提高非公有制经济融资能力。在民间融资上,完善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民间资本管理中心建设,在不违反国家金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非公有制经济的民间资金和技术支持可通过项目融资、股权融资实现;大力发展各类信托产品、投资基金和民间融资机构,完善民间融资征信体系、风险防范、监督管理和处置体制机制,推动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投资导向直接融资和财富管理。

(三)强化政策配套,完善和优化服务环境

1、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集聚吸引人才。鼓励各类人才及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将各类人才纳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优秀人才选拔培养范围,并在户口迁移、子女入学、家属就业、职称评定、享受经适房等方面给予国有企业引进人才同等待遇;鼓励在非公领域进行二次创业的领军人才及高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享受相关待遇;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建立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双向流动机制;鼓励大学生创业,加强校企合作,切实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2、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完善广西非公有制企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查询、分析、专利申请与保护等与国企同等的专业化服务。在投诉举报平台上,依托各级监察机关12388举报电话,及时受理非公有制企业对纪检监察对象违法行为的举报,及时答复非公有制企业的合理诉求,切实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在监督管理上,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和完善预防调解劳动争议机制,促进劳资关系协调。全面清理和整顿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收费,严格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各种侵权行为,严格规范执收行为,确保非公有制企业不再承担除依法缴纳税费和接受监管外的其他社会负担。实行非公有制企业评价部门单位服务质量制度,把各职能部门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将评价结果纳入领导干部业绩考核。[5]

(四)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增强企业发展支撑能力

1、加大企业科技创新力度。第一,充分依托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非公有制企业聚集区,重点培育创新型企业,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非公有制企业创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引导符合产业政策方向、产业关联度大、市场前景好的非公有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纳入自治区重点项目,进一步壮大高新技术非公有制企业群,打造科技创新洼地。

第二,充分依托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平台,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参与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技术攻关,加快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不断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形成覆盖战略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的科技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充分依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优势,集中培育一批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非公有制强优企业和创新型产业集群,重点攻克石墨烯、新材料、机器人、生态环保等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的核心竞争力。

2、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第一,加快个体工商户的“个改企”升级,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为微小公司,提升经营档次;扩大非公规模以上企业比重,引导有条件、有规模、有实力的非公有制企业组建集团,走规模化经营发展的路子,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的规模和层次。

第二,培育本土的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扶持一批科技企业、现代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挖掘水利、交通、农村公用事业等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本土民营企业,引导和鼓励民间资金的合理流向,吸引有实力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使之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领头羊。

第三,加大非公有制企业招商引资力度。依托保税区、开发区,吸引国外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入驻,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开放度;依托主导产业,加大海洋工程装备、高端数控机床、轨道装备、通用航空引进力度,提高非公有制工业制造能力;依托电子商务,加大金融、旅游、物流、仓储、专业市场等非公服务业项目的引进力度,提高非公有制服务业发展水平,形成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企业网络和关联度高的上下游产业链。

3、推进企业品牌提升。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树立品牌意识,着眼于国际国内技术标杆升级改造,推动产业全面升级;着眼打造“百年老店”、“常青树”企业,加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培育和跟踪保护,鼓励企业在国境外注册商标、申报知识产权和“三品一标”资格认证,创建自治区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打造“广西名片”的公共品牌。

[1]2013年广西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发展情况报告[EB/OL].http://www.gxtj.gov.cn/tjxx/yjbg/ qq_267/201406/t20140605_44805.html,2014-06-05.

[2]莫艳萍.我区着力做大做强做优非公有制经济[N].广西日报,2013-12-16(001).

[3]蔺萍,李将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J].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06,(12).

[4]李清亮.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12.

[5]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N].南宁日报,2013-12-18.

责任编辑:胡芬芳

F127.67

A

1671-2803(2017)02-0049-05

2016-09-13

冯娟(1986—),女,广西全州人,中共钦州市委党校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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