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动态

2017-03-28 03:08
财政监督 2017年21期
关键词:财政资料资金

监督动态

为做好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财政部驻江西专员办坚持 “依法审批,严格程序,廉洁高效,公开公正”的原则,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服务理念,四措并举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执行内控要求,注重风险防控。为依法履行退税职责,防范风险,制定了《增值税先征后返审批工作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内部多级复核的审核机制,按照受理、初审、复审、初核、复核、初步审定、审定七级审核流程,防范行政风险。同时按照内控要求不定期开展抽查,从制度和管理层面控制审核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确保风险防控到位。

二是贯彻落实政策要求,履行审批职责。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进一步优化退税审核审批工作,江西专员办积极探索,创新方法,着力三个方面,实行审核审批工作规范化,首先,做好企业申报材料的受理登记;其次,对审核中反映的问题进行集体讨论研究,重大问题及时向办领导汇报和财政部请示;最后,办公室工作人员对退税审核审批工作进行动态督办,确保退税审核审批按时、保质办结。

三是积极创新审批方法,强化服务理念。在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为使退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江西专员办秉承“规范、廉洁、高效、服务”的宗旨,实行“两式两结合”,创新审批方法。首先是“集中式”审批增速提效。对退税企业相对集中的行业,由主管部门牵头布置,实施集中审核。其次是“穿插式”审批精准高效。利用到地市开展预算监管工作的机会,主动上门对退税企业进行审核。再次是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集中人员和力量,对财务核算规范、报表数据勾稽关系正确、申报资料齐全的企业采取非现场审核,反之进行现场审查。最后是审核与服务相结合。针对审核反映的企业财务管理、纳税申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寓服务于审核之中。

四是建立退税工作台账,规范归档管理。为规范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管理,江西专员办建立了退税材料受理台账、退税企业基本信息台账、退税审核审批台账,做到定期汇总审批数据和上报审批情况。同时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年终及时对审核资料进行整理、分类、装订,并移交档案室进行管理。

(胡 慧)

河南驻马店:三项措施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机制,实现财政投资项目的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评价,河南省驻马店市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预算、结算评审的认识,明确评审责任范围。

二是进一步完善财政评审项目管理程序,严格评审操作规程。严格评审项目资料审报。项目单位应及时按照《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地报送评审项目相关资料,认真做好评审前期的基础工作。资料不齐全的,因不具备评审基本条件,不予评审。强化评审项目资料初审。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接到业务科室委托后,应及时对送审资料进行初审。对未履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且没有政府批示的项目,不予决(结)算评审;对送审资料不完善的项目,在通知建设单位10个工作日后仍不能提供的,项目予以退回;在征地拆迁预算申报过程中,为避免拆分项目和重复计算或漏项现象发生,国有土地上的附属物应随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按照相关文件标准计入评估结果,不再分项评审。严格评审结果核对程序。项目评审过程中,预、结算初审意见由评审中心通知建设单位进行核对,核对结果和建设施工单位的反馈意见必须形成书面文字并签章确认;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不能完全印证工程内容、数量及施工组织措施等情形,并在通知建设单位10个工作日后仍不能提供的,对涉及该项资料的金额,财政部门不予审核,建设单位在补充完善资料后,可另行申报评审。

三是进一步加强备选库造价咨询机构管理,提高评审质量。

(陈迎新 王 飞)

江西安远:“四严”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

今年以来,江西省安远县从项目申报、资金支出范围、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四个方面严格把控,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扶贫项目早见成效。

一是严格审核项目申报。各乡(镇)在申报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时,必须落实到脱贫攻坚急需安排解决的扶贫项目中,不得申报与精准扶贫无关的项目。同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填写《江西省扶贫和移民项目申请表》,经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批复,再报省、市相关部门备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确定各乡(镇)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最能使大多数群众受益的扶贫项目。

二是严格划定资金支出范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该县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支出原则上从现有资金渠道安排,不再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

三是严格规范资金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乡级报账制,各乡(镇)在请款时,必须提供项目招投标和工程进展等资料,并填写《安远县财政性资金拨付申请表》,扶贫资金管理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县财政局根据县领导审批意见把资金拨付到相关乡(镇)。财政部门须建立资金台账,实时掌握资金进度;扶贫资金管理部门要建立项目实施台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推进项目进度;相关乡(镇)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的项目抓紧实施。

四是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各乡(镇)项目申报时要做好公示公告工作,同时留存上墙公示照片,并做好会议记录,项目实施地要设立公示牌,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用扶贫项目资金的乡(镇)要配合县审计、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乡(镇)和资金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黄 俊)

山西浮山:坚持阳光运行促进评审透明操作

今年以来,山西省浮山县紧紧围绕财政评审工作任务,坚持“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理念,始终把好财政资金的投资评审关,通过完善管理机制,拓展评审业务,强化评审质量,确保了各项评审工作平稳规范运作。

一是把好资料受理关。要求送审方按《评审项目资料清单》认真如实填写评审资料,评审方严格审查评审资料是否合理、完整,双方签字盖章后进入评审程序。

二是做好现场踏勘关。要求项目方、施工方、监理方和评审方四方都同时出现在建设场地,评审方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到现场,方可实施评审测量、摄影和记录,踏勘结果做到四方相互知情和认可。

三是把好评审初稿核对关。编审出的评审初稿,通知送审方逐项核对,并认真填写核对表,若存在有异议的部分立即提出合理意见,共同核查认定,若没有异议,在投标期限前五个工作日内由评审方出具正式评审报告。同时开好四方例会,定期召开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和评审方四方工程联席会议,对工程进展和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共同协商,做到心中有数,及时解决。

四是把好全程监管跟踪评审关。针对评审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的评审项目,要求按《浮山县财政投资评审全程跟踪告知书》事项严格落实。开工前会同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一起对地形地貌及设计标高现场认定,以便在决算时认定增减项目内容;施工期间每个施工阶段都不定期踏勘评审,翔实记录和多方位摄影,监控工程量和工程造价,重点监控隐蔽工程和主体关键部位;竣工决算评审认真、细致和准确。决算评审是评审的最后关口,做到严防死守,每项工程验收合格后,严格开展竣工决算评审,出具评审报告。通过实施全额跟踪评审,使评审工作重心向事前、事中转移,控制了工程造价,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陈 强)

江苏灌南:“四措并举”加强库款管理

今年以来,江苏省灌南县为了加强库款管理,四措并举合理压降库款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于稳增长、促发展大局。

一是加强库款组织领导。成立库款管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所有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国库科牵头,相关科室共同参与,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分单位、分项目的统计分析和重点督导,每月对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考核、预算执行进度考核通报,促进预算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债券置换工作,对已到位的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置换。

三是加强存量资金盘活。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文件要求,对预算单位上年结转指标进行分类处理。

四是加强库款统计分析。密切关注财政收支形势,掌握影响库款大额变动事项,动态预测库款流量情况,加强数据收集整理,严格库款指标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把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每月的指标变化情况不断改善和提高。

(刘兴奎)■

(本栏目责任编辑:王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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