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化的中国艺术人类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2017-04-15 06:21施艳萍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集刊 2017年0期
关键词:人类学文化遗产物质

施艳萍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传媒学院 北京 102602)

非物质遗产文化保护的必要性体现在四个方面,这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里已经有很明确的表述:“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生动体现;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力的表征,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现了对人类创造力的尊重;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第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进行交流和相互了解的重要渠道。”①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14页。让我们逐一分析上述表述的内涵和对中国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世界文化的多样性,这是毋庸置疑的。在一个商业世界,文化的标签化似乎正在统一全球,我们走到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都会看到相同的金拱门、肯德基、石油化工等统一的标志,这些标签性的快餐文化代表着文化一体化的趋势。事实上,我们并不反对文化全球化,因为文化价值的全球化不是一个单向的过程,而是一个双向乃至多向的文化交流的过程,各种文化都有传播的需求和空间,在这个权利之上至少它们是相同的。而文化一体化却是一种文化霸权,用一种文化价值完全取代另一种文化价值,一如当初宗教战争中异教徒面临的选择:改变信仰或者选择灭亡。这种文化霸权是世界文化发展中的癌细胞,必将使人类的发展走向灭亡。

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必然彰示了文化多样性的存在,至少证明了过去的存在,它给人带来的精神抚慰或许如星星之火,但聚沙成塔,一旦有了合适的机缘,相信这星星之火也会成为燎原之势,从而为民族文化的振兴和自觉提供了必要的基因基础。也许是惧怕这样的文化局面,在世界范围内,实际上面临一个文化保护的工作缺乏合作的局面。这一方面是因为沟通的不足,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文化一体化”这种文化霸权思想的存在。和平演变得以实施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通过文化价值观的渗透,逐渐消灭对方的文化存在。但是,我们都生活在一个地球之上,当前的资讯又是如此发达,文化一体化短期内当然会使某一种文化受益,但是从长远的角度看,它必然会导致全球文化资源的衰竭,乃至最终导致人类的灭亡。因此,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多样化的世界性是一个很了不起的行为,也需要我们能真正落实。

不过,在有关表述的过程中,不应该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主动性的表现,它更多地是被动地等待我们去发现去保护。在当前商业文化的大潮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如风中之烛,我们等着它主动出现的结果,很可能是我们永远都等不到那一天的来临。

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人类的创造力,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保证。我们在此将第二条和第三条结合在一起来解析,是因为我们认为不能割裂地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确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精神文化财富,无论正确与否,适应与否,它都体现了我们曾经有过的生活概念、生活方式和人生理想,体现了人类的创造力、适应自然发展的能力。但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绝不能仅仅局限于对人类创造力的尊重,而应该是为我们自己的未来存在提供了一个可能的选择。

以西方为主的世界文化主流想当然地把文化的责任落实在改变世界之上,而在他们试图改变他人或者外界的时候,他们很少去体会改变自身的感受,因此对于历史他们往往只是置以尊重,却不注意历史即是未来,未来也必然会成为历史。从不变的角度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的文化选择或许是我们未来的归属,因此对它的保护和发展就不仅仅是将其放到博物馆中,表演性地展示一下,令游客张大嘴巴,惊讶地发出呼喊而已,而是一种深切的生活体会和实践,寻求那种贯穿在不同文化形式和文化内容中的永恒不变的价值追求。它不用我们去创造,只需要我们不断地去完善。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仅体现了人类的创造力,它们还是我们新的创新力的起点和基础。

因此,如果把尊重和体验割裂地理解,很容易产生文化分裂,使保护的工作不是偏向于此,即偏向于彼,都不利于我们人类文化的未来发展。

最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交流中的重要性。不同的文化在进行交流的时候,一定面临一个求同存异的过程,就是说不同文化的表现具有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表现方式中又具有相同的文化价值观,而正是这个相同的文化价值观的普遍化,会引导不同的文化形式和睦相处,互相包容。这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

为什么我们要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就是因为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今天商业文化的世界中存在灭亡的危险。它们所具有的文化信息一旦丧失,很可能会导致我们在未来丧失文化交流的能力和基础。“声一无听,色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就是说明如果世界文化都一样了,还有什么创新可言?又往哪个地方去发展?

一种文化失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带来的宝贵财富,它必然如同一个没有了本钱的商人,还想着去做生意,是不可能的,只能给别人做奴隶,维持生计。所以古人一向重视文化的存在,即重视文化的特性,也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体现的文化内涵。“楚虽三户,亡秦必楚。”楚国人之所以能这样自信,当然是因为他们把自己的文化价值观保护得很好,倘使这种文化价值观被秦国文化同化,灭秦岂不就成了一句空话?

因此,我们理解俗话说的“亡国并不可怕,亡文化绝不容许”这类思想,其实都包含了朴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源泉;文化遗产的存在价值和经济价值决定了我们保护并发展它们的必要性;保护和传承好这些文化遗产,是推进现代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各民族文化的交流创新,实现民族文化的现代化。”①陈婧:《现代化视野下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河北学刊》2006年第3期,第231页。我相信,类似的文化理念传播得越多,我们的文化会越来越丰富多彩。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中国艺术人类学的关系

中国艺术人类学的本土化过程其实与中国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这体现在当代中国艺术人类学的研究,它必须要符合国家文化政策的主流价值,并且有所补益于中国民族文化的发展。倘使我们仅仅是以科学的精神,将中国艺术人类学机械地看成一种方法论,不涉及文化价值观的取舍,不涉及文化利益的维护,那么它的存在,至少在中国的存在是毫无意义的。广大的中国艺术人类学者在不断地摸索中,逐渐将本土化的过程加以完善,遂使中国艺术人类学的发展有了新的未来。甚至,我们可以进一步说,这种未来的取得所提供的经验或许是世界艺术人类学的发展的宝贵财富。

因此,我们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当代中国艺术人类学研究的互动性,事实上,是因为这种互动是自然存在的一个文化现象,以及本土化的结果如何服务于我们民族文化的建设,都展示了中国艺术人类学本土化的重要性。它不仅仅是文化保护,而且是文化发展的基础。

首先,在文化目的上,两者具有相同的文化诉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外有两个主要的目的,一是为了保护文化的多样性,二是为了本土文化的延续发展。那么,艺术人类学所倡导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理论研究和田野调查)与其目的恰恰可以体现出惊人的互补性。它首先是要研究作为文化表现形式之一的艺术的多样化,发现和发掘不同文化的遗存是艺术人类学的一个主要任务。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追溯到人类学的起源,或者艺术人类学的初衷,都不难发现文化主流之外的文化存在,分析它们,阐释它们,得出一个它们为什么会存在的理由。而这个阐释的过程就又涉及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第二个目的,即如何把我们艺术人类学研究的成果加以利用,为我们民族文化的延续发展做出贡献。

这就是说,艺术人类学的研究本身就具有价值观取向,完全客观和科学的研究在人文学科中是不存在的,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因此,它的成果的发现就会出现很自然的价值取舍,从而对自己民族文化的发展产生影响。例如人类学史上出现过多次类似的现象,相同的研究对象,不同的研究学者去研究,竟然得出不同的,乃至截然相反的结论。这是研究者的学识和角度,所信仰的价值观的不同等主观因素导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试图把艺术人类学严谨科学化的尝试不是没有人做过,但是,从马林诺夫斯基的日记中,我们完全能体会出这种尝试的痛苦。事实上,任何文化研究的成果都应该有利于人们追求幸福的生活,艺术人类学也不应该例外,这也是我们可以从众多艺术人类学者的研究中看到的。所以,中国艺术人类学的本土化是一个必要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大背景下,会取得卓然的成绩。

其次,在研究对象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中国艺术人类学的研究内容具有一致性。当然我们需要明确,从对象的范围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要整体得多,繁杂得多。但是,一如方李莉研究员阐释的:“艺术和文化是一个整体,只是在现代的社会中,由于各种专业的高度分化,而且文字以及各种传播文化的媒介和工具的出现,使艺术开始变成一种审美,一种脱离了生活的高雅享受。但艺术人类学的研究让我们恢复了我们对艺术的整体认识,恢复了艺术在文化中的位置。在今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中,我们认识到这一点尤为重要。”①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田野工作方法》,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150页。这实际上就是在阐明,艺术作为文化的一部份,从文化意义的角度来说,也是文化的整体。一如一滴水虽然不是大海,但从这一滴水中可以看到大海,殊途同归,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因此,我们不仅仅可以说艺术载体的艺术形式,包括雕塑、绘画、戏剧、舞蹈、音乐等等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和对象,而且它们内涵的文化意义更是涵盖了非遗保护的全部内容。这种内容的一致性使中国艺术人类学的本土化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它的存在必将在丰富非遗保护的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非遗保护的文化内涵和价值。这也是我们特别强调两者研究内容或者对象有兼容的目的,跨越表相的融合才是真正的兼容,所有艺术人类学者都应该注意到这一点。

最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展开为中国艺术人类学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对此,方李莉研究员说:“在记录其艺术时,不仅要记录其与文化之间的关系,对其艺术形式的记录也是非常重要的,从图像艺术来说,要包括色彩、构图、表现手法、质感、肌理、材质等方面的记录,对音乐和歌曲则包括了其乐器、演奏及演唱方式、曲调、乐谱等方面的记录。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将整个群体的不同类型的艺术放在一起比较,放在一起找出它们之间共同的内在联系,以全面地认识其艺术之间及文化之间相互联结的网络关系,以描绘出一张完整的文化地图。”①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田野工作方法》,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150—151页。绘制完整的文化地图,不仅需要大量的人才储备,还要有足够的资金、政策的支持,以及当地政府的积极配合。在20世纪50年代的民族文化大整理的过程中,我们已经足以发现这是一个必然的真理,同时,今天我们艺术人类学研究的很多项目,尤其是大型的文化课题,如西部人文课题,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和整体研究文化、保护文化的大背景,是完全不可能展开的。

当然,只有政策和支持,没有具体的研究材料,也是不可能绘制完整的文化地图的。在这方面,非遗保护的工作就需要大量的艺术人类学者的研究成果,以丰富它的内容,提高它的质量。我们说非物质文化遗产门类繁杂,牵涉到诸多学科的研究,而艺术人类学的研究相较而言没有那么繁杂,但是,这并不否定艺术人类学所提供的研究内容所具有的重要价值。因为,即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丰富的艺术资源,这些资源使得艺术人类学者们徜徉其间,获得足够的文化认识。一旦明确的文化认识获得体现,那么,它是经过哪种方式获得的,还重要吗?

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信息是丰富的,它们其中的艺术遗产具有典型性的文化遗存,如同科学的模型,已经经过历史验证、经过历史沧桑的艺术遗产具有科学分析意义上的原文化性质,恰恰这一点是艺术人类学者梦寐以求的学术目标,同时,原文化的典型性意义的开发,也有助于新文化的发展和建设。

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艺术人类学的研究提供了广阔的平台,使艺术人类学在其学科范围内获得足够的自由和支持来建立学科体系,并运用这种体系获取文化研究成果,反馈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展开和建设,于此,两者的互补性体现得非常紧密。并且我们有理由相信,两者的完美融合及互补,将对整体国家的文化建设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因此,刻意忽略两者的相通之处,狭隘地维护学科的纯粹性等想法是不合适的。毕竟中国艺术人类学的本土化应该紧扣时代主题,对民族文化有深入的阐释,揭示出其中核心、优秀的部分,为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无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是中国艺术人类学的发展都应该为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贡献力量,唤起人们对自身文化的热爱与尊重。未来社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应当得益于这份热爱与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中国艺术人类学不仅仅是作为学术性的研究工作,更为重要的使命当是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将学术研究与具体的社会生活紧密联系。从二者的研究中,我们可以更加明确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关系,从而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应当建立在尊重理解传统的基础之上。面对研究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一方面我们可以看作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崭新课题,另一方面也应当追本溯源,努力尝试从传统中发现解决之道。这样一种学术态度正是我们在未来生活中所应当具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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