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产阶层发展滞后的现状、原因与对策

2017-08-24 06:50戈艳霞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中产阶层居民发展

李 强 戈艳霞

我国中产阶层发展滞后的现状、原因与对策

李 强 戈艳霞

通过对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结构的对比研究发现,我国中产阶层发展明显滞后。我国目前人均GDP水平大约相当于欧美一些发达经济体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的水平,而这些发达经济体在当时已经明显处于中产阶层占主体的社会,但我国目前中产阶层规模和比例还明显偏低。造成我国中产阶层发展滞后的原因包括:在整个社会财富的分配中,居民家庭收入占比偏低、社会贫富分化比较严重,等等。应构建公平的财富增长环境,企业和政府适当让利给居民,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短期内可针对重点人群制定并实施收入增长计划和中产职业计划,以期提高中产阶层的规模和比例。同时,推进教育资源均等化,促进社会底层向上流动。

中产阶层;中等收入群体;社会分层;社会结构;收入分配

一、研究背景与分析逻辑

中产阶层与中产阶级两个概念并没有本质区别,目前,在我国使用中产阶层的说法比较容易被人们接受。所谓“中产阶层”,是指作为处于社会上层和下层民众之间的那些社会集团。[1]要界定一个有着特殊社会地位的社会阶层,可以从多种角度去测量,有多种分层标准,如从职业地位、经济收入、教育地位以及生活方式区分中产阶层。[2]

与之相比较,“中等收入群体”的概念特别突出了从经济收入的角度对处于社会中间位置的社会群体进行界定。尽管学界对于如何界定中产阶层的具体标准在认识上还有差异,但是,对于中产阶层在维持社会和谐与平稳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还是有非常明确的共识的。[3]有研究认为,中产阶层是当代社会变迁的重要动力[4](P297-321),是稳定渐进的工业化力量[5],也是国家现代化、民主化的重要动力[6](P68-93)。

我国社会学界关于现代社会分层结构变迁比较一致的认识是:现代社会结构呈现菱形或橄榄形发展趋势,换言之,中产阶层有了比较大的增长,并将逐渐成为社会的主体。与此相对应,社会上层和社会下层的占比都不高,这也从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早期工业社会激烈的阶级冲突为什么得到了缓和。多数社会学家认为,壮大中产阶层将有助于缩小两大对立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缓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平稳过渡具有重要意义。

当我们进行国际比较的时候发现,迄今为止,世界上真的形成了中产阶层占据主体的社会并不很多,主要还是欧洲、北美、澳洲等发达经济体,以及亚洲少数国家和地区。其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虽然也在努力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但是在扩大中产阶层这件事情上却常常陷入困境,贫富分化等诸多问题阻碍了中产阶层的发展。近年来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讨论蜂起[7],也反映了对现代化社会结构演变研究中遇到的困境。

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城镇化、产业化的推进、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职业结构的演变,我国中产阶层也有了一定发展。我们曾经采用“国际标准职业社会经济地位指数”(ISEI)的方法测量我国中产阶层的发展状况,结果发现,我国总体上社会结构在优化,从过去的“倒丁字形社会结构”变成了“土字形社会结构”,但是从社会结构整体看,我国中产阶层占比仍然较小,而且其主体是处在中下层的位置上。我国中产阶层主要聚集在大城市、特大城市,农村和小城市、小城镇中产阶层比例甚低。[8]所以,培育和推进中产阶层的发展,是我国当前现代化转型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与中央提出的扩大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战略也是完全一致的。

由此,需要面对的问题是:在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中产阶层在全社会占多大比例会比较适当?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上,我国中产阶层的比例是否适当?

支撑本文的基础理论认为,社会分层结构的基础是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和结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一个国家有现代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职业结构作为前提保障,也并不一定能发展成为中产阶层为主体的社会。一套相对公平的资源分配制度,尤其是财富分配制度,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进入中产社会的关键性因素。

本文分析的基本逻辑是:基于相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将我国中产阶层的发展状况与国际上已经形成中产社会的国家进行比较分析,判断我国中产阶层的发展水平,分析导致其发展滞后的原因,并提出促进中产阶层发育的政策建议。考虑到美国是较早形成中产社会的国家,在培育中产阶层方面具有较成功的制度安排和政策经验,因此本文选择与之进行比较分析。但是,由于在同一时期中美两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差异,直接进行比较分析是不合理的。为此,本文首先确定了中美两国具有可比性的发展阶段。参考已有研究成果,本文采用可比价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作为测量指标,以我国2015年的经济发展水平作为标准,从美国的历史发展阶段中找出对应的时期(1975年),称之为与我国当前发展水平同等的发展阶段。然后,再对同等经济发展水平下的中产阶层进行比较分析。通过比较美国中产阶层占什么样的比例,来判断我国中产阶层的发展是否滞后,进而探索发展滞后究竟是由哪些原因造成的,最后针对这些原因提出对策。

二、我国中产阶层发展水平

社会结构的变迁受到经济发展的制约,中产阶层的发展壮大必须依托一定的产业结构和经济基础,中产阶层的快速发展也离不开经济快速发展做支撑。改革开放至今近40年,我国经济总量和人均发展水平都有了极大的增长,然而,与经济发展水平相比,我国的中产阶层却存在发展滞后的问题。

图1给出了从20世纪60年代直到21世纪初期,我国和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人均GDP增长状况。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人均GDP达到7 925美元,这大致相当于美国1975年、加拿大1976年、德国和法国1977年、英国和澳大利亚1978年的经济发展水平。但是,在同样人均GDP发展水平上,我国中产阶层的比例严重偏低。仅以美国为例,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就已成为十分典型的中产阶级国家。

首先以最常用的职业标准测量中产阶层的发展水平。美国社会学家C.赖特·米尔斯(C.Wright Mills)按职业界定中产,将农场主、小商人和自由职业者称为老中产阶级,并将随着20世纪公司经济发展而产生的经理、雇佣职业者、推销员和诸多的办公室职员称为新中产阶层。[9]到了现在,美国中产阶层主要由专业技术人员、农场主和农场经营管理人员、经理和管理人员、文员、售货员和手艺人等构成。如果按照家庭户主的职业标准进行计算的话,1975年美国中产家庭的比例达到了70%左右*数据来自美国劳工统计局(U.S.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发布的调查报告:“Current Population Reports: Household Money Income in 1975 and Selected Social and Economic Characteristics of Households”.Issued March 1977。,但是我国2013年就业人员中的中产阶层占比仅为20%。*数据来自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库,2012年之前的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城镇住户调查。

图1 我国与主要发达国家的人均GDP增长趋势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国民经济核算数据,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民经济核算数据文件。

其次,以经济收入标准测量中产阶层的发展水平。虽然划分标准存在很大争议,但是经济收入仍然是界定中产阶层的重要方法。经济收入标准有相对标准和绝对标准两种。其中,一种比较通行的相对标准是,排除最富裕的5%和25%的最低收入者。美国劳工统计局也曾以家庭人均收入中位数的75%为下限、以人均收入中位数的125%为上限定义“收入中产”。[10]但是,利用相对标准测量的中产比例,由于上下限的弹性较大,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受收入分布的影响,测量结果的可比性不强。而对于绝对收入标准,目前有文献支持的美国中产界定标准主要有三种:(1)1983年罗斯(Rose)提出的,美国中产家庭年收入标准是1.5万美元~10万美元。[11]如果按照家庭规模3人推算,中产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大约是为0.5万美元~3.3万美元。(2)2001年美国研究顾问公司进行了一项关于中产阶级生活费的调查,该调查认为,一个3人美国家庭,年收入10万美元,人均3.3万美元是中产阶层的起步水平。中国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2005年“扩大中等收入比重的战略研究”课题组以此作为参考标准。(3)美国社会学家威廉姆斯·托马斯(William Thompson)和约瑟夫·希基(Joseph Hickey)在2005年给出的界定标准是,年收入3.5万美元~10万美元(约合23.2万人民币~66.3万元人民币)的群体为美国下层中产,年收入10万美元~50万美元(约合66.3万人民币~331.9万元人民币)的群体为上层中产。[12](P138-167)显然,美国中产阶级界定标准的差异性也很大。但是为了能够比较中美中产发展状况,仍然需要选择一个统一的标准。为此,暂且以中国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提供的2005年中国中等收入阶层的划分标准人均年收入3.4万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作为统一测量标准,比较中国和美国中产阶层的发育水平。该标准按照购买力平价指数换算后大致相当于1975年美国的0.7万美元~3.6万美元。如果以此作为1975年美国中产阶层的测量标准,在这一口径下,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提供的1975年美国人的收入计算,美国中产阶层的比例接近70%。而2005年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提供的中等收入阶层划分标准按照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折算后,大约相当于我国2015年的4.5万元人民币~13.3万元人民币。在这一口径下,根据CGSS2015年的调查数据推算,我国中产阶层的比例约为22%。虽然不同的标准和计算方法会导致结果有所差异,但是我国中产阶层比例偏低却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另外,如果按照主观认同率测算的话,美国人的中产阶层认同率更高。由于当时不少收入和职业超出中产范围的美国人在主观认同上也认为自己是中产,1975年美国人的中产认同率达到了80%。[13]我国严格的中产认同调查还缺少数据支持,但是2004年周晓虹教授主持的在广州市、南京市和武汉市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居民的中产认同率仅为38.7%、40.5%和41.3%,我国城市中产比例明显低于美国同时期,而农村中产的比例则更低一些。[14](P29-61)几种口径测算的结果均表明,我国中产阶层的发育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

三、中美中产阶层比较及相关原因分析

由于发达经济体进入中产社会的路径大致相同,这里仅选取美国作为案例进行比较并对相关原因予以分析。美国近年由于中产阶级利益受到伤害,甚至中产阶级有所萎缩而导致社会不满情绪增高,2016年总统大选结果就是一个明证。这些对我国都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一)居民家庭收入水平明显偏低

家庭收入是决定一个家庭能否进入中产阶层的主要指标。图2给出了同等经济发展阶段(中国2015年的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于美国1975年的经济发展水平)中美两国居民的家庭收入。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居民的家庭年收入为8.5万元人民币,仅相当于2.2万美元(按照2015年美元和人民币的购买力平价因子换算得到)。但是,在同等经济发展阶段,美国1975年的居民家庭年收入已经达到了1.4万美元,相当于2015年的6.3万美元(该数据以2015年的美元计价)。在同等经济发展阶段,我国居民的家庭收入水平仅相当于美国居民家庭收入水平的三分之一。我国家庭收入水平偏低,导致中产群体比例偏低,也导致国内消费能力难以提高,经济发展动力不足。

图2 同等经济发展阶段中美家庭收入比较

注:为了使中美两国家庭收入具有可比性,并且在不同年份具有可比性,图2中的家庭收入已经统一换算为2015年的美元计价方式。

资料来源:1975—1978年美国家庭收入数据来自美国劳工统计局(U.S.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发布的住户收入与主要社会经济指标调查报告:CurrentPopulationReports:HouseholdMoneyIncomeandSelectedSocialandEconomicCharacteristicsofHouseholds;中国家庭收入数据来自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库。

(二)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例严重偏低

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例是衡量居民分享经济发展红利的主要指标之一,也是影响中产阶层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图3给出了过去几十年中美两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例。

单从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例的变化趋势看,改革开放初期所占份额最高(约为68%),然而在此之后所占份额持续下降,到2010年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例仅为41%。虽然近5年开始反弹增长,但是到2015年也仅增长到45%,所占比例仍然严重偏低。美国在1960—1975年期间,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例从69%逐渐增长到了72%,并且长期保持在较高的水平。相比较而言,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例严重偏低,说明居民从经济发展中的获利太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家庭收入的提高。

图3 中美两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例

资料来源:美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来自美国劳工统计局数据库;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来自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库;中国和美国GDP数据来自世界银行数据库。

(三)初次分配中的居民所得偏少,企业所得偏多

财富分配是影响中产阶层壮大的制度性原因

之一。

图4给出了过去几十年中美两国财富初次分配的状况。

图4 居民、政府、企业的财富初次分配关系

注:初次分配中的居民所得比重是指劳动者报酬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企业所得比重是指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政府所得比重是指税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

资料来源:1990—2015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企业营业盈余的数据来自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库。1930—2014年美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企业营业盈余的数据来自美国劳工统计局数据库。

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财富初次分配中,居民所得占46%,政府所得占15%,企业所得占39%。从变化趋势看,企业所得和政府所得一直在增加,居民所得在减少。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居民所得大致占53%,但是到2015年居民所得仅占46%,减少了7个百分点。这7个百分点的财富分别流到了企业4个百分点和政府3个百分点。如果财富能够流向中低收入群体的话,不但有助于扩大中产阶层,而且也可以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推动经济持续发展。

美国初次分配政策更加倾向于“藏富于民”。在中产阶层发育成长的时期(1930—1975年),居民所得一直在持续增长,大致从50%增长到了60%,企业所得和政府所得分别减少了6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但是,与美国同等经济发展阶段相比,我国初次分配中的居民所得大约少12个百分点,而企业和政府所得分别多5个百分点和7个百分点。企业所得偏多,意味着仅占极少数的资本所有者侵占了广大劳动者的财富,导致中产阶层规模难以扩大。而在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中,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政府所得有必要多一些。但是,不能否认,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中产阶层的扩大。一直以来,我国政府走的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路线。政府在经济增长中获得了巨额财政收入,并将其投入到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事业中去。这样,虽然惠及了广大居民的生活,但并不能直接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另外,公共财政重点投资建设的医院、学校、产业园区等项目也过度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进一步拉大了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的差距。因此,比较集中的财政策略选择,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中产阶层的扩大。

(四)贫富分化严重,导致中产阶层难以巩固壮大

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特别是贫富分化严重的状况,导致中产阶层规模难以巩固壮大。图5给出了中美两国基尼系数的变化情况。数据显示,美国在中产阶层快速增长的时期,基尼系数长期保持在0.33的较低水平,分配格局相对合理。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基尼系数也很低,仅为0.22,这与改革开放以前的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密切相关。20世纪90年代,随着采取打破平均主义分配格局的诸多改革措施、引入一系列重新配置资源的体制机制,我国基尼系数也迅速攀升,2000年以后超过了0.4,一度甚至接近0.5,收入差距过大,贫富分化程度比较严重。

图5 中国和美国基尼系数的变化趋势

资料来源:1978—2015年中国的基尼系数数据来自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库。1967—2014年美国的基尼系数数据来自美国劳工统计局数据库。

另外,从同时期家庭收入增长情况看,我国家庭收入的增长速度远快于美国。但是,按照收入将家庭五等分之后发现,我国富有的家庭和贫困的家庭的收入增长速度存在明显的分化现象(如图6所示)。

图6 中国和美国五等分家庭收入的增长情况

注:为了使家庭收入具有可比性,图6中的中国和美国各年份的家庭收入累计增长额数据已经统一换算为以2015年美元计价。

资料来源:2007—2015年中国五等分家庭收入的基础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数据库;1967—1975年美国居民家庭收入数据来自美国劳工统计局数据库;PPP转换因子来自世界银行国际比较项目数据库;消费价格指数来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金融统计》和数据文件。

简而言之,近十年来,我国越富有的家庭后期收入增长的速度越快;而越贫困的家庭后期收入增长的速度越慢。家庭收入增长中的“马太效应”非常明显,即富者愈富、贫者愈贫。但是,美国在同一发展时期,五等分家庭的收入增长速度差别较小,从而避免了贫富分化的扩大和中产阶层的萎缩。而我国家庭收入增长中的“马太效应”,导致家庭收入向贫富两极分化的程度越来越严重,从而导致中产阶层难以巩固壮大。

(五)财产性收入机会不均等,“赢家通吃”侵蚀社会公平

财产性收入机会不均等也带来了“赢家通吃”的问题。[15]尤其是2000年以来,伴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成长,越来越多的经济增长成果开始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分配,财产性收入成为增加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然而,在财产性收入上,不同类型居民之间的机会不公平、权利不公平等问题也比较突出。比如,城市居民拥有住房获得了“房产证”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由此获得财产性收入。但是,绝大多数农民,虽然拥有农村住宅,但是,没有房产证,也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也就没有房屋财产性收益的机会。近年来的调查也验证了这一事实。根据《人民论坛》与人民网联合发布的“谁最能从‘财产性收入’中得到实惠”的调查发现,排在前三位的是垄断企业高管、私人企业主和领导干部,排在最后的是农民、一般工人和农民工。[16]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城乡资本市场的发育极不均衡,城乡家庭的财富分化严重,农村地区的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并没有机会获得财产性收入。在投资机会和财富水平不均衡的双重作用下,社会财富正以更快的速度向少数高收入人群集中,造成了更为严重的贫富分化,也极大地侵蚀了社会公平竞争的原则。

四、扩大中产阶层的政策建议

目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接近8 000美元的水平,从历史比较的角度,仅从经济发展水平看,已经达到了可以构建中产社会的基础条件。所以,将我国中产阶层规模和比例较小仅仅归因于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落后是不对的。实际上很大一部分人远远达不到8 000美元的水平。这说明,财富分配中存在很大问题,包括财富分配中居民所得偏低,以及贫富分化严重,等等。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构建公平的财富增长环境,重点完善农村资本市场。

近年来,城市资本市场迅速崛起,房产和资本收益大幅度增长。但是,农村资本市场的发育严重滞后,房产、土地均无法获得与市场价值相等的收益,导致城乡收入差距越来越大。而要缩小贫富差距,首先必须构建一个公平的财富增长环境,尤其是要完善农村资本市场。在任何国家,土地都是最重要的资本要素。要通过激活农村资本市场,使农民的资产获得与市场价值等价的回报,不仅能够直接提高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而且能够提高农村土地和房屋等资源的配置效率,有利于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第二,企业和政府适度让利于居民,普遍提高居民收入。

中产阶层的扩大必然带来消费需求的增长,从而带来企业利润的增长和国家税收的增长。[17]换句话说,企业和政府是中产阶层扩大的受益者,因此建议企业和政府适度让利于居民,以扩大中产阶层规模,提高消费需求。按照2015年GDP和人口规模估算,如果企业出让4个百分点的利益,每一位劳动者的税前年收入将增长3 000元;如果政府出让3个百分点的利益,劳动者的税前年收入将增长2 250元,合计增长5 250元。这样就会使得2 500万人有机会进入中产阶层的行列,中产阶层的比例将可能提高2个百分点。当然,这里只是一种抽象的统计分析,只是为了显示企业、政府让利与中产阶层增长的关系,究竟如何向居民让利,还需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和更有针对性的政策。

第三,针对技术工人和新型职业农民等重点群体,实施收入激励计划。

短期内快速扩大中产阶层的规模和比例,需要有针对性地提高重点人群的收入。从职业发展前景和收入水平看,技术工人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是最重要的潜在中产群体。*参见国发〔2016〕5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2016-10-21)。应该瞄准这两类群体,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收入激励计划。针对技术工人,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制定鼓励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收入分配政策。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加大农业技术培训支持力度,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第四,针对大学生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实施中产职业计划。

大学生和农民工是中产阶层的储备军。[18]2015年我国大学及以上学历的人数达到了1.7亿人,农民工达到2.7亿人,合计4.4亿人。如果这两大群体进入中产阶层,将大大提高我国中等收入人群的规模和比例。然而,在获得中产职业时,这两大群体仍然面临着较大的困难。我们对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计算发现,我国15~29岁青年人的平均失业率为9%,明显高于其他群体。其中,毕业大学生、硕士生和博士生所占比例达到44%,农村进城的青年农民工达到50%左右,其余6%为城镇低学历青年。大学生和农民工是两类完全不同的就业群体,两类群体都发生了就业困难,这是很奇怪的事情。究其原因在于: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结构中低端产业比例占比过高,阻碍了高学历人才知识技能的发挥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不匹配的问题也很严重,导致青年农民工就业困难。所以,建议针对大学生和青年农民工,实施中产职业计划。一方面,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加高技能岗位的供给数量,并且加强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衔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计划。另一方面,给予农民工在流入地享受技能培训的权利,并增强技能培训的实用性。[19]扫除大学生和农民工群体进入中等收入职业的障碍。

第五,推进教育资源均等化,促进社会底层向上流动。

仅仅通过调节收入分配并不能从根源上遏制贫富分化。贫富分化表面上看是收入不平等的结果,实际上是资源机会不均等的结果,尤其是教育资源不均等的结果。[20][21]因为教育是决定职业和收入的核心要素,如果不能推进教育资源的均等化,贫富分化的问题将愈演愈烈。我们建议在已有收入调节政策的基础上,重点推进教育资源的均等化,促进底层群体向上流动。目前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分配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优质教育资源过度集中在城市地区,尤其是高收入群体聚集区,而郊区和农村太少;二是划片区就近入学,学区房价格昂贵,导致低收入群体难以接近优质教育资源。针对这两个问题,应采取措施:一是教育资源多向郊区和农村投放,实现教育资源配置的均等化;二是取消入学门槛限制,开放教育资源,实现教育机会的均等化。此外,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也为教育资源的均等化提供了新的途径和契机,建议将优质教育资源和互联网相结合,改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的现状,为每个人提供更好的教育,从根本上遏制贫富分化。

总之,一个以中产阶层为主体的社会的形成,不仅需要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作为基础支撑条件,更需要一系列相对公平合理的资源分配制度。这不仅要求获得各种资源的机会要公平,而且要求收入分配制度,教育、就业等资源分配制度要公平,以及其他有助于社会底层向上流动的资源分配制度也要公平。在各种资源分配制度趋于公平的进程中,我国中产阶层的队伍才能逐渐发展壮大,最终形成一个以中产阶层为主体的社会。

[1][9] C.Wright Mills.WhiteCollar:TheAmericanMiddleClass.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1.

[2] 李强:《当代中国社会分层:测量与分析》,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3] 李培林:《中产阶层成长和橄榄型社会》, 载《国际经济评论》,2015(1)。

[4] Lash.S.& J.Urry.TheEndofOrganizedCapitalism.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87.

[5] Clark Kerr,F.H.Harbison, J.T.Dunlop,and C.A.Myers.“Industrialism and Industrial Man”.InternationalLabourReview, 1960, 82(1).

[6] Huntington & Samuel P.TheThirdWave:DemocratizationinLateTwentiethCentury.Norman: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 1991.

[7] 郑秉文:《“中等收入陷阱”与中国发展道路——基于国际经验教训的视角》, 载《中国人口科学》, 2011(1)。

[8] 李强:《中国离橄榄型社会还有多远:对于中产阶层发展的社会学分析》, 载《探索与争鸣》,2016(8)。

[10] Kacapyr, Elia, Peter Francese & Diane Crispell.“Are You Middle Class?——Definitions and Trends of US Middle-Class Households”.AmericanDemographics, 1996(10).

[11] Rose, S.SocialStratificationintheUnitedStates.Baltimore:Social Graphic Co., 1983.

[12] William Thompson & Joseph Hickey.SocietyinFocus:AnIntroductiontoSociology.New York: Harper Collins College Publishers,2005.

[13] 孙杨:《大陆中产阶级沉浮》, 载《香港凤凰周刊》,2015(32)。

[14] 周晓虹:《中国中产阶层调查》,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5。

[15] 马明德、陈广汉:《中国居民收入不均等:基于财产性收入的分析》,载《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2011(6)。

[16] 人民论坛《千人问卷》调查组:《百姓“财产性收入”看法调查分析》,载《人民论坛》,2007(23)。

[17] 李春玲:《中产阶级的消费水平和消费方式》, 载《广东社会科学》,2011(4)。

[18] 李强:《中国中产社会形成的三条重要渠道》, 载《学习与探索》,2015(2)。

[19] 李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半融入”与“不融入”》, 载《河北学刊》, 2011(5)。

[20] 李培林、田丰:《中国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本对社会经济地位的影响》,载《社会》,2010(1)。

[21] 李强:《社会分层与社会空间领域的公平、公正》,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1)。

(责任编辑 林 间)

The Current Situation, 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the Development of Middle Class in China

LI Qiang,GE Yan-xia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Tsinghua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4)

Through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level and social structure, this study finds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middle class lags behind in China.China’s current level of GDP per capita is similar to some European and American developed economies in late 1970s.As far as economic development level is concerned, these developed countries has obvious been a typical middle class dominated society at the time.By contrast, China’s current size and proportion of middle class is also significantly lower.This study finds that the fact that China lagged behind in the development of its middle class can be attributed to the low proportion of household income and the serious social polarization between rich and poor in the distribution of the entire social wealth, etc,.In order to improve the residents’ income level and expand the size and proportion of the middle class, we suggest to build a fair wealth growth environment, and the enterprises and government give some benefit to residents in the income distribution.In the short term,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increase the proportion and the size of the middle class, the government could carry out income growth plans and white-collar worker career planning for targeted groups.At the same time, we must accelerate the equalization of education resources so as to narrow the gap between rich and poor.

middle class; middle income group; social stratification; social structure; income distribution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社会结构与阶层变化研究”(2015MZD054)

李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戈艳霞: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后研究人员(北京 1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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