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舆论场:特征、现状及引导策略

2017-10-01 00:48肖文涛陈江芳
闽台关系研究 2017年2期
关键词:政务网民舆论

肖文涛,陈江芳

(1.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应急管理培训中心,福建福州350001;2.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公共管理

微信舆论场:特征、现状及引导策略

肖文涛1,陈江芳2

(1.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应急管理培训中心,福建福州350001;2.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微信作为新兴的即时通讯工具,其用户的高粘性和舆论的频发性促使其成为独特的舆论场。与传统舆论平台不同的是,微信舆论场具有较强的交互性、隐蔽性和高人际互动性,并在现阶段显示出诸多新的特征。目前,微信舆论场存在舆论传播议题多元化、缺乏自净能力、外界信息难以介入、政务微信缺乏有效的经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等问题。为此,应高度重视微信舆论管理、提高网民媒介素养、加强主流媒体传播力建设、有效经营政务微信、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以更好引导微信舆论传播。

微信;微信舆论场;舆论引导

信息化时代众多新媒介平台的迅速崛起,对传统媒介形成强有力的冲击,以致传统主流媒体的权威性面临着严峻挑战。其中,微信作为一个新的媒介平台,颠覆了传统媒介的低交互性的特点,深刻影响着人们获取与交流信息的形式,发挥着信息高辐射的优势,形成了颇为强势的网络舆论场。在此大环境下,如何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创新舆论引导方式方法,进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是我们必须重视的时代课题。

一、微信舆论场的特征

微信舆论场是指多元分层的舆论主体,以人际交往、个性展示、利益诉求等为目的,基于微信平台载体,发表生活、社会层面等议题,形成相对封闭、互动性强的舆论环境。不同于传统的社交媒体,微信不仅打破了人际交往的时空限制,满足人们点对点的通讯社交需求,还提供了充分展示个性的平台,并且不断丰富平台交流的方式,从而使其成为新兴的舆论场。现阶段随着微信舆论场的不断发展,其日益显示出诸多新的特征。

(一)以点对点传播为主,强弱人际关系相结合

《2015年中国社交应用用户行为研究报告》显示:90.7%的手机用户使用过即时通信工具,其中微信使用率为81.6%。[1]毋庸置疑,微信作为即时通讯工具,已经拥有庞大的用户群体,并形成了独特的影响力。

首先,微信舆论传播以点对点传播为主。微信具有较强社交媒体属性,它为网民提供了通讯、资讯分享的便捷平台,从而逐步演变成人际关系联络的纽带。对于网民而言,微信舆论的传播通常是基于微信通讯功能、微信朋友圈个性展示渠道,主要是以点对点传播,因此增强了微信舆论的互动性。而微信衍生的平台服务——微信公众号,是微信舆论的间接参与者,它通过对用户精确地理位置的定位,促使信息的传播更具备针对性和精准性。

其次,微信传播具有强弱人际关系相结合的特点。一方面,微信以“前台匿名,后台实名制”管理,鼓励用户以实名形式使用微信平台。比如通过搜索微信号、QQ号、手机号、扫一扫对方二维码,即可添加具有一定线下相识度的好友从而形成强人际关系。因此,微信上的信息传播通常是具有一定熟识度的友邻之间的人际交往,目标受众的精确性更是传统媒介无法企及,且由于是一个社交私密空间,当信息得到“二度”转发和分享之后,信息的可信度呈现几何式的增长。另一方面,网民亦可通过“摇一摇”“搜索附近的人”“漂流瓶”等功能添加陌生人进而形成弱人际关系。由此可见,微信舆论传播往往是强弱人际关系的相结合,容易造成微信舆论场的舆情多样化、复杂化。

(二)相对封闭的舆论空间,易形成谣言滋生地

微信是一个相对封闭的舆论空间,只有在双方添加彼此为好友的情况下,才能够形成信息沟通,进而发展为舆论场,而同时由于个体差异性,其在描述客观事实的时候存在认知的偏差,造成议题多样化。

事实表明,微信平台发布的内容呈现碎片化、片面化、情绪化的特征,其直接原因是网民自身素质问题。由于网民群体素质参差不齐,对微信舆论场中的信息缺乏辨析能力,他们往往倾向于订阅符合自身价值观的微信公众号,进而选择性地接收信息。在这样的情况下,尤其是处于封闭的信息传播形式下,阻碍了外界信息的介入,助长了微信舆论场谣言的滋生。其间接原因是网络正能量宣扬缺位。近年来,一些敌对势力包括西方反华势力猖獗地在网络上对网民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几乎每一个重大事件的背后都有专业造谣团队,通过有组织、有预谋地发布抹黑我国的言论,煽动网民的极端偏激情绪,瓦解政府的公信力,旨在摧毁民族自信心,架空我们的文化自信,搞“颜色革命”。而“颜色革命”与文化霸权都是手段,通过这些手段,改变特定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或政权组成,这才是根本目的。[2]显然,对于微信舆论场的挑战,当前政府尚缺乏正能量的有效宣传,导致政府在微信舆论场中失声,从而在舆论场的拉锯战中处于弱势地位。

(三)舆论信息来源多样化,内容同质化现象严重

微信公众号由于门槛低,容易调动网民参与的积极性,促使其成为新的发声地。目前,微信公众号逐步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新途径,丰富了微信舆论信息的来源。诸如,由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创办的微信官方公众号拥有庞大的用户关注量和阅读量、点赞量,人们只需对该微信公众号进行添加关注,即可获取权威的信息;“人民日报”的微信公众平台也是广受网友欢迎的公众号之一,其通过推送“励志美文”“时事分析”等,满足不同群体的阅读需求,影响着广泛的群体,因而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但是,微信舆论信息来源的多样化,不可避免地存在内容同质化现象。有效、科学的信息往往需要走繁琐验证真伪的程序,这需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成本以及平台责任感,这也造成了微信公众号质量良莠不齐的现象。部分微信公众号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对热点进行过度挖掘,同时为了节省人力成本,出现大量雷同信息,导致人们在同一个时间段对同一个议题的过度关注,从而造成微信朋友圈的“刷屏现象”,这显示出微信舆论过于集中的弊端。

(四)裂变式的传播模式,以“朋友圈”传播为主

个人朋友圈的“叠加”使信息传播相对慢速和产生“远播”效果。[3]虽然个人朋友圈的传播力是基于好友数量以及受众接受度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是,当A的朋友圈包含B,B的朋友圈包含C,C的朋友圈包含D,此时A在微信朋友圈内传播信息,B接收信息之后再在其朋友圈内进行分享就会产生裂变式的传播模式。这种传播模式为信息的发布提供助力。正是基于强人际关系下发展的舆论场,人们就会对其持信任和认同的态度。譬如微信中的“轻松筹”,充分利用朋友圈中“叠加”信息的传播方式,使得信息在短时间内有效扩散,为有实际困难的家庭提供了相对便捷的募捐平台,从而使困难家庭得到及时的爱心救助。然而,这种传播模式是一把双刃剑,一旦是负面信息或者是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在朋友圈进行裂变式传播,易造成不实信息的扩散,从而加大辟谣成本,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二、微信舆论场中的舆论传播现状

(一)舆论传播议题多元化,加大舆论引导难度

微信舆论传播避免“网络大V”的舆论影响,网民可以在微信朋友圈发表独立的看法和意见,分享自己对事件的看法,这有利于议题多元化,丰富舆论的多样性,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加大了舆论引导的难度,增加政府舆论引导成本。

首先,微信交往是一种“有限度”和“碎片化”的交流,缺乏完整的文本意义。[4]以微信朋友圈为例,其信息大都是以简短的图文形式、小视频、文本链接等形式传递沟通,即使在相对私密的舆论空间里,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网络虚拟空间的成分,它缺乏对议题的深入探讨并且呈现议题多元化现象,难以从根源上对舆论进行引导。

其次,微信舆论的参与主体日趋多元化,也是议题多元化的助力之一。目前主要舆论主体包括普通网民、带有敌对势力成分的网络推手、营销号、意见领袖、市场化媒体的微信平台、传统主流媒体的官方微信平台等。普通网民在微信中分享自己对事件的真实看法、生活经历以及表达其利益诉求等;带有敌对势力成分的网络推手是境内外反华势力利用网络推手在微信平台上鼓吹分裂和宣传反动思想,发布抹黑我国国家形象和国民形象的言论;营销号是指带有营销性质的微信公众号,通常为了达到其营销利益,发布逆主流的文章以吸引阅读量;意见领袖具备一定的文化背景和独特见解,对舆论的导向有很大的影响;市场化媒体的微信平台主要是以追踪热点,报道百姓喜闻乐见的新闻,从而拥有可观的新闻浏览数据得以盈利;传统主流媒体的官方微信平台具有相对高的真实性和权威性,是权威信息的重要来源。凡此种种,必然使微信舆论场呈现鱼龙混杂的景象,加大舆论引导的成本和难度。

(二)开启“全民麦克风”时代,但同时缺乏自净能力

微信的发展促使我们迎来了“全民麦克风时代”,但与此同时,由于网民在微信舆论场中媒介素养的缺失,往往造成微信舆论场缺乏自净能力。大量的事实表明,网民在微信舆论场中的媒介素养的缺位,是导致微信舆论场成为谣言滋生地的原因之一。在当今社会化媒体时代,对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权威性等的辨识与分析,成为受众信息消费过程中自我把关的基本表现。[5]由于众多网民对信息缺乏甄别能力,进而产生转发、在微信朋友圈中进行二度传播的行为。就微信舆论场的现状而言,其中存在的虚假信息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财物安全等方面。在虚假信息的传播过程中,谣言通过微信平台的强弱人际关系相结合的特性和传播技巧,诱导网民进行分享传播,从而使其发布的信息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大范围的传播。而且,这些议题往往更贴近生活,拉近信息发布者和信息阅读者的心理距离,关乎自身安全的威胁往往更容易引起人们的焦虑和恐慌。而一旦谣言在朋友圈内传播,微信舆论的强人际关系的特征就使得信息流在朋友圈的对流更加有力,影响更加深远,它又会在一定程度上传导作用于社会行为。

(三)半封闭式的传播形式,导致外界信息难以介入

相对于微博全开放式的“网状”社交关系,微信呈现出半闭合“圈子”社交关系的特点。[6]具体来说,微信舆论场虽然不是一个完全封闭的舆论空间,但它处于半闭合的状态,既具有一定的私密程度又具备一定的开放性质。正因为如此的半封闭式的传播形式,才不利于外界信息的介入,容易形成“圈子”社交。

微信朋友圈是微信平台最为直接和广泛交流信息的平台,当A在朋友圈发布信息,B对其进行评论,C必须同时是A和B的微信好友才能既看到A发至朋友圈的信息又看到B的评论信息,因此形成微信“圈子”信息的沟通。现实生活中,有些特定事件通过线上的信息沟通交流方式,很容易引发线下的群体性事件。当然,由线上微信舆论聚集而引起的线下群体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有正反两面的影响,它既有舆论矛盾爆发的潜在可能,又是人们宣泄对社会、对事件不满的情绪表达方式之一,往往暴露出人们的利益诉求,并且有助于人们释放负面情绪,从而缓解社会紧张,起到社会安全阀的积极作用。

微信是朋友之间在一个特定空间内的信息交流,其信息传播更私密、更局限,信息的传达率更高。但正因为如此,它阻碍了主流媒体、优秀意见领袖意见的介入,只有当朋友圈用户对主流媒体、优秀意见领袖的公众号关注时,才得以接收意见领袖在微信舆论场中的信息传递,只可惜,这种影响力在当前的微信舆论场中明显不足。

(四) 政务微信积极入驻微信舆论场,但缺乏有效的经营

政务微信的建立搭建了政务信息的传播桥梁。截止到2015年8月底,全国开设的政务民生微信公众号已超过8.3万个[7],但由于政府对政务微信缺乏有效的经营,部分权威信息未能在第一时间发布于政务微信上,大大削弱了政务微信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目前,政务微信发展呈现地域差异,不同区域的政务微信发展水平有很大差距,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政府政务微信的全面发展,必然会削弱政府在微信舆论场中的份量。同时,由于政府部门对信息受众、平台服务功能缺乏合理定位,从而出现了很多定位模糊、难以充分发挥平台特色的政务微信。从当前政务微信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分析,政务微信的发展并没有摆脱传统信息传播模式的弊端,往往是将信息发布作为重点,而且采取单向信息发布模式,缺乏信息的双向沟通,也缺乏与民众之间的合理互动,导致政务微信发布的内容呈现“官方化”“局限化”的特征:一是发布的内容往往只是简单地对公文“复制黏贴”,缺乏对信息的精细加工;二是内容受众程度低,局限于部分领域的相关信息,难以引起大众的关注,信息的有效辐射极其低下。政务微信经营不当,归根到底是因为当前政务微信推广力度不够、用户关注量少、内容晦涩难懂等。部分政务微信更新频率低,也体现了有些地方政府的懒政问题。

(五)微信舆论信息传播受益群体广泛,相关法律法规却显滞后

微信舆论传播的平台低,且具有精确的地理位置定位,可以向特定人群推送精准信息。任何个体以及企事业都可以通过一定的认证流程,申请个人以及企事业的微信公众号,从而搭建有效的信息传播平台。目前,已经不乏诸多优质的公众号,例如“中国青年报”“央视新闻”“新华网”“中国政府网”“人民日报”“求是漫评”等微信公众号,向人们传递正能量以及对人们关心的时事进行跟踪报道,为人们提供即时资讯。尤其是“求是漫评”,它通过采取通俗有趣的漫画形式进行解说,生动形象,加大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同时,个人以及企事业基于微信平台传播信息,也会带来不菲的广告收益和对品牌的推广等,这是一个信息互利的过程。但不可避免的是,部分微信公众号掺杂一些充满暴力、色情成分的内容,利用具有噱头的标题引发人们的关注,例如“这样的人,该死,转死他!”。而人们对于此类内容出于猎奇心理,进行点击浏览,转发分享。再譬如,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轻松筹”,其简易的认证程序为一些急需帮助的家庭提供及时援助的平台,形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爱心接力,然而也出现了一些夸大病情、虚报众筹金额、存在欺骗性行为等等。

在微信舆论场中,微信平台作为服务运营商初步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但仅靠微信平台运营商的自查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创新和完善网络空间治理立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法制建设,即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空间治理法律法规体系。[8]

三、加强微信舆论场中舆论引导的对策建议

(一)高度重视微信舆论管理,通过自律和监管相结合优化舆论空间

微信舆论的不可预测性和不可控性,必然给意识形态引领中官方意见的传播和扩散带来严峻挑战,促使政府必须重视微信舆论管理。首先,微信公众号作为一个面向大众的信息媒介平台,运营商应提高准入门槛,加大审核力度。从技术层面看,以关键词索引为监测手段,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更新监测技术,实现数据分析精确化和人员评估及时化,对预防突发性群体事件具有防范作用。同时,必须建立健全运营商与职能部门的监管、治理职责,形成综合治理的高压态势,实现运营商自我净化与职能部门外部清扫的有机结合,使得以微信为代表的诸多移动即时通信工具更加干净、健康运行。[9]政府应严格要求微信平台加强自查力度,强化微信运营商自律精神,对于那些存在不良行为的微信公众号采取相应的措施,不断完善微信平台的举报制度。

在强化运营商自律的基础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微信平台的舆论监测,成立专业的微信平台运营队伍,建立微信平台的信息发布机制以及舆论危机处理的专业团队,以有效应对和处理微信舆论中的矛盾和冲突;同时,要对微信运营商的自律行为进行评估,对微信舆论场中暴露的问题应找微信运营商进行约谈,督促运营商充分发挥自律精神。

(二)着力提高网民媒介素养,增强微信舆论场的自我净化能力

在微信舆论场中,不确定的社会心态成为网络诸多谣言的助推力,“法不责众”往往弱化了传播谣言的责任意识,网络幕后推手成为谣言产生的温床,为此,微信舆论场必须加强自我净化能力。尽管目前微信设立了举报制度和公众号“谣言过滤器”,还有专业辟谣网站如科学松鼠会、果壳网、千龙网、浙江互联网辟谣平台等,但这些影响力毕竟是有限的。增强微信舆论场的自我净化的能力,需要从网民自身素质入手,大力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政府应当提倡文明上网,通过各种活动宣传理性利用微信平台进行发声,明确规定网民在微信舆论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而针对学生网民群体在微信舆论中占有很大比例的实际情况,应当要求学校加强对学生网民媒介素养的培养,提升对谣言事件的辨识能力,鼓励他们在微信舆论中对一些违法现象、谣言信息进行辟谣发声。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是民间谣言滋生的原因之一,今后政府要顺应自媒体发展趋势与潮流,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一是基于对大数据评估,及时追溯谣言传播的源头和账号主体,争取在第一时间判断谣言传播的目的;二是对传播谣言账号的影响力、紧急性进行等级分类,从而对谣言的扩散进行有针对性的处理;三是将以相关专家为首的意见领袖的辟谣内容进行精确投放,并设置辟谣内容库以供网民通过搜索引擎进行查询,从而拓宽辟谣的渠道。同时,针对网民对“模糊事实”的半信半疑心态,应当力求在真相陈述中对谣言进行深度解析,进而取得网民的认同并且促使其在微信朋友圈进行转发和传播,这对舆论场的自我净化有积极效用。

(三)切实加强主流媒体传播力建设,同时重视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

在当今全媒体时代,媒介平台不断增加,各种媒介素质参差不齐,且各种自媒体充斥大众视野,发布大量真假难辨的信息。在这样背景下,加强主流媒体传播力建设,发挥主流媒体在网络舆论中的主导作用尤为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要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主流媒体集团。[10]发挥主流媒体在网络舆论中的主导作用,实际上是政府微信舆论引导中的必要措施。虽然和其他自媒体相比,主流媒体更权威,但现阶段主流媒体不断受到其他质量良莠不齐的自媒体的挑战。传统主流媒体更多的是信息单向传递,缺乏双向沟通,易造成“信息控制”的假象而引起群众的质疑和反感。因此,主流媒体在信息公布的同时,要增强网上正面宣传和微信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微信舆情监测,营造积极向上的微信网络舆论氛围。而对于一些常识性的知识要进行科普,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群众知识性的局限进行造谣,并积极与群众进行双向沟通,及时解决群众心中的困惑,不断提高网络舆论场的净化能力。

还必须看到,普通公民由于个体文化等差异,对网络上充斥的大量信息的解读存在误读,对有效信息的选择存在困难。这就需要发挥一些社会权威人士和学术专家在微信舆论中的正面影响作用,因为他们的角色更为客观且更容易为人们所认同,对舆论具有一定程度的引导作用。所以,需要积极培养优秀意见领袖,形成专家效应。例如,2016年3月,“问题疫苗”事件引发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在网上引发热议。部分发生在2015年的非法疫苗新闻也被不少有心之人进行加工炒作。在此期间,以微信公众号“灼见”为例,其平台发布了清华大学临床医学博士郭帆“关于‘致死’疫苗你所需要知道的全部”一文,从父亲、医生职业的多重角度有理有据地辟谣,起到了很好的专家效应。由此可见,专家的意见和看法对于网民而言更具高说服力和可信度,应当鼓励专家学者加入微信公众平台,发挥优秀意见领袖的常识性知识普及和意见聚合效应。同时,在传媒队伍中应当吸纳更多优秀的专家人才,优化传媒智库队伍。通过传媒智库化转型,打造专家云集的新型高地,可通过智囊团、在线专家团队和学术委员会等机制来吸引有思想、发声快的专业型或综合型专家,解决传媒人才流失的问题。[11]

(四)有效经营政务微信,让权威发布走在谣言前

政务微信是政府在微信舆论场中的发声利器,是抢占信息发布权的有效平台。对此,政务微信运营的专业队伍建设显得非常重要。与传统的信息发布不同的是,政务微信的有效经营对管理人员的文字功底、时事敏感度以及平台的信息监管等都有着更高的要求。所以,政务微信需要有自己的经营管理队伍,而不是“兼职队伍”,同时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协同合作。如果没有形成有效的配合和顺畅的沟通机制,就无法促进政务服务和信息公开的全面化,也无法及时有效地回复民众在政务微信中提出的各种疑问。

此外,政务微信的有效运营需要注重和信息接收者的互动,搭建政务信息的沟通桥梁。这就必须做好政务微信的权威发布,尤其应当注重政务微信的内容建设。政务微信平台的信息发布内容应当通俗易懂同时具备公文的精准性,信息应当真实可信又贴近百姓,在信息发布中重视与民众的交流互动的技巧,并且进行“少量多次”的传播,增加政务微信的曝光率,以增强政务微信的影响力。同时,抢占信息发布主动权也是至关重要的,任何被动的,延迟的信息发布都会使得信息因缺乏时效性而降低信息的真实可信度并且滋生谣言。另外,积极搭建与老百姓迫切相关的信息服务平台,打造“信息发布”和“办事服务”于一体的政务微信,也要求政府部门积极适应新舆论传播格局,加快民生部门的政务微信平台建设。只有将老百姓切实关注的问题和涉及民生利益问题在微信平台中简化办事程序以及信息发布,才能够增强政务微信平台的影响力,从而减少了政府办事运营成本,也提高政府办事效率,进而实现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为微信舆论引导保驾护航

加强微信舆论的引导,自然涉及公民的言论自由问题。只有在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下,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在微信网络舆论引导中才能够有理有据,在对失真的信息传播以及谣言的恶意扩散的行为采取措施才能更加合情合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明确详细地指出具体违法行为的惩戒,具体到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进而形成一套针对微信舆论场行为规范的界定及法律责任,使各类微信言论问题的处理都有法可依。一方面,微信运营商应加大对自身的自查力度,对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的平台进行规范性说明,这对微信用户能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另一方面,政府应当加强对微信运营商的舆论自查工作的法规建设,对于故意制造谣言的恶劣行径进行严厉的惩处,使网络舆论中制造和传播谣言不再是低成本现象。此外,部分网民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对未加识别的具有谣言性质的信息进行点赞和评论、转发的行为也应该受到相应的警告。只有微信舆论场中的舆论引导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才有利于形成风清气正、生态良好的微信舆论场和舆论环境。

[责任编辑:林丽芳]

Wechat’s Public Opinion Field:Characteristic,Current Situation and Strategy of Guidance

XIAO Wen-tao1,CHEN Jiang-fang2

(1. Training Center for Emergency Management,Fujian Provincial Party School, Fuzhou 350001, Fujian, China;2.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 Fuzhou 350007, Fujian, China)

Wechat,a new instant messaging tool,has become a unique field of opinions owing to high viscosity of its users and frequency of public opinions. Unlike a traditional opinion platform, Wechat public opinion field has strong interactivity and concealment, and high interpersonal interaction, and shows many new characteristics at this stage. Various problems exist in Wechat public opinion field, such as diversified issues of public opinions, the lack of self-purification ability, and difficulty for other information to enter, the lack of effective management of governmental Wechat, the lack of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so on. So we should pay great attention to Wechat management, improve the Internet media literacy,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mainstream media’s propagation force, and manage governmental Wechat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order to guide the public opinion in the Wechat field.

Wechat; Wechat’s public opinion field; public opinion guidance

福建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FJ2015A035)

肖文涛(1962—),男,福建莆田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主任、教授; 陈江芳(1991—),女,福建仙游人,福建师范大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D630;G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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