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伏邪体质理论刍议

2018-02-12 15:28孙光伟孙文瑞崔洪涛
吉林中医药 2018年9期
关键词:伏邪邪气外感

孙光伟,孙文瑞,崔洪涛

(1.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长春 130021;2.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沈阳 110000;3.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长春130000;4.长春中医药大学,长春 130117)

国医大师王琦教授提出平和质、阴虚质、阳虚质、气虚质、瘀血质、痰湿质、湿热质、气郁质、特禀质9种体质辨识的基本类型[1];国医大师任继学教授提倡伏邪致病的相关理论学说,用以指导临床阐发多种疾病的病因病机[2]。笔者总结《黄帝内经》等中医经典中体质与伏邪的相关理论,结合临床经验提出中医伏邪体质理论学说,认为伏邪体质是先天和(或)后天因禀赋、内伤、外感、情志、饮食、环境等多种原因造成的,感受邪气后感而未发或祛邪未尽,邪气伏留体内,在一定的条件下引发或必然发病的征兆及病证的特殊体质类型。根据受邪伏留的时间不同可分为先天伏邪体质与后天伏邪体质。辨识伏邪体质将有助于中医从更深层次剖析病人所患相应疾病的病因病机,以更好地应用于临床诊治相关疾患。

1 先天伏邪体质成因:天地合气,命之曰人

先天禀赋是后天体质形成的重要因素。中医认为人的生命从先天无形之精气逐渐演变成形,继而生长、壮盛、衰老,正如《易纬·乾凿度》“夫有形生于无形,故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3]所演绎的宇宙演变规律。《黄帝内经》:“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4]中医认为人体五脏六腑之中肾为先天之本,肾之精气为人先天之本源,正如《黄帝内经》中阐述的理论观点“夫精者,生之本也”;脾胃运化水谷精微,是人体出生后赖以生存的气血津液生化之源。从父母精血结合孕育胎儿开始,即是人生命初始,到婴儿诞生阶段为人的先天阶段。从中医三因理论来分析,此时人后天体质的特点主要受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影响:一是禀赋于父母的先天精血是否健康,直接影响出生后人的体质;二是在天之五运六气,木火土金水之五运与风寒暑湿燥火六气,通过孕妇间接影响胎儿先天阶段的生长发育,此即“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之意;三是孕母个人的饮食起居以及情志等因素直接影响人先天阶段的生长发育。以上3点是人先天体质形成的关键,若有内伤外感等因素,则易造成邪气伏留,形成后天易于患病的伏邪体质。

2 后天伏邪体质成因:四时之气,更伤五脏

《灵枢·本神》 “智者之养生也,必顺四时而适寒暑,和喜怒而安居处,节阴阳而调刚柔”[5],阐述了人后天饮食起居以及自然环境对身体健康的影响。“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气也;德流气薄而生者也”。人出生后,受天地之气以生,所谓“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顺四时阴阳,则人体健康不病,若不顺应自然阴阳规律,则“逆春气则少阳不生,肝气内变;逆夏气则太阳不长,心气内洞;逆秋气则太阴不收,肺气焦满;逆冬气则少阴不藏,肾气独沉”。《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记载 “冬伤于寒,春必温病;春伤于风,夏生飧泄;夏伤于暑,秋必痎疟;秋伤于湿,冬生咳嗽”[6],正所谓顺四时则不病,逆四时则易导致相应邪气侵犯伏留相应脏腑。《素问·异法方宜论》记载不同的后天生活、饮食、居住等环境对人体质以及所患疾病的影响。东方居住的人,“食鱼而嗜咸”的环境、饮食特点决定了其“病皆为痈疡”的发病体质特点。西方居住的人,“华食而脂肥”的环境、饮食特点决定了其“病生于内”的发病体质特点。北方居住的人,以“野处而乳食”的环境、饮食特点决定了其“脏寒生满病”的发病体质特点。南方居住的人,以“嗜酸而食胕”的环境、饮食特点,决定了“其病挛痹”的 发病体质特点。中央方位居住的人,以“食杂而不劳”的环境、饮食特点,决定了其“病多痿厥寒热”的发病体质特点。《素问·金匮真言论》中记载的五脏应四时 “东方青色,入通于肝……南方赤色,入通于心……中央黄色,入通于脾……西方白色,入通于肺……北方黑色,入通于肾”[7],亦说明不同的地域环境分别影响五脏。以上经文阐发了不同的地域、时节的环境对人所患疾病以及体质的影响,有当季受邪到下一季节发病的情况,也有不同地域环境因生活环境造成所患疾病不同的情况,因此逆四时之寒暑,感触六淫与所居住的环境是人后天产生伏邪的成因。

3 伏邪体质形成因机:两虚相逢,同气相求

《灵枢·百病始生》:“风雨寒热不得虚,邪不能独伤人。卒然逢疾风暴雨而不病者,盖无虚,故邪不能独伤人。此必因虚邪之风,与其身形,两虚相得,乃客其形。两实相逢,众人肉坚,其中于虚邪也因于天时,与其身形,参以虚实,大病乃成。气有定舍,因处为名,上下中外,分为三员。”[8]此处经文概述了人感受六淫等虚邪贼风,逢人体正气亏虚,伏留于人体上、中、下、内、中、外等相应部位,是伏邪致病的理论源流之一。《素问·痹论》“五脏皆有合,病久而不去者,内舍于其合也。故骨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肾;筋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肝;脉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心;肌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脾;皮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肺。所谓痹者,各以其时重感于风寒湿之气也”。阐述了外感风寒湿等邪气,侵犯筋、脉、肌、皮、骨等部位,通过经络内犯五脏,邪气从其合也之意,是伏邪致病的理论源流之二。《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伤于阳者,上先受之,伤于阴者,下先受之”,有易理之同气相求的内涵。结合经文人身体正气亏虚是邪气侵犯与祛邪未尽,邪气内陷成为伏邪的前提条件,六淫邪气在五脏所属部位已经发病时复感于邪,造成邪气通过五脏所属部位循经络内犯相应脏器,最终造成邪气从体表内陷脏腑的情况。因此结合医理与易理,可以将“两虚相逢,同气相求”作为伏邪体质形成的机制。

4 伏邪体质分类

伏邪体质人群,考虑禀赋于父母的因素与受邪病因病机不同,大致可分为先天伏邪体质和后天伏邪体质两类。先天伏邪体质,由遗传于父母或胎孕期间宫内感染等先天伏邪造成的后天功能性障碍伏邪体质和(或)器质性病变伏邪体质。功能性病变伏邪体质如《素问·奇病论》记载之胎病,阐发孕母情志因素异常,导致“大惊、气上而不下,精气并居”,最终造成新生儿后天罹患与神经系统相关之“癫疾”病;器质性病变伏邪体质如现代医学认为妊娠早期(3个月内)感染风疹病毒,病毒通过胎盘而传给胎儿,最终可导致胎儿畸形及因父母染色体结构异常导致的疾病,可导致新生儿多种疾病,如21-三体综合征、先天性卵巢发育不全综合征等病症。以上为先天伏邪体质形成的病因病机概括。后天伏邪体质,由情志类与外感类后天伏邪影响造成的情志类伏邪体质和(或)外感类伏邪体质。情志类后天伏邪体质人群多因情志因素及相关诱因引发,以导致情志与神志类疾病为主,如小儿之多发性抽动症、多动症。此类病人多因情志类因素累积日久,打破体内神志的阴阳平衡,发为相应的病证。其发病前可有情志过激或抑郁,躁动、言语异常等表现。又如妇人之脏躁,在发病前此类患者平素情志多有抑郁、不善沟通等心理表现,此类情志类后天伏邪体质当早期予以心理疏导及相关治疗。外感类后天伏邪体质,此类人群多因外感六淫、疫疠等邪气侵犯身体,感受邪气未表现出相应病症,或治疗不彻底导致病邪留恋,当再次受到引动伏邪发病的因素,感而发病;此外还可根据伏邪所在部位划分相应五脏六腑之伏邪以及四肢九窍之伏邪和饮食劳伤之伏邪。以上为后天伏邪体质形成的病因病机概括。

5 小结

祖国医学的体质学说从产生到发展,始终是与临床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9]。而伏邪致病的相关理念从古至今一直指导中医运用其精髓从不同角度辨治不同的疾病。《冯氏锦囊秘录》概括小儿痘疹发病机制“溯源流于阳毒,适气运以感触,精髓伏藏兮……”[10],其中“适气运以感触”指明了四时寒暑之气引动痘疹发出,“精髓伏藏”有深刻的伏邪含义,包含痘疹伏邪藏于精髓之意。清代刘吉人《伏邪新书》主要从外感角度概括了伏邪定义:“感六淫而不即病,过后方发者,总谓之曰伏邪……病情隐伏,亦谓之曰伏邪。邪气内陷,暂时假愈,后仍作者,亦谓之曰伏邪。有已治愈,而未能除尽病根,遗邪内伏,后又复发,亦谓之曰伏邪”[11]。王先敏[12]从伏邪角度阐发治疗高尿酸血症的机制。郑燕飞[13]从伏邪致病理论出发针对过敏性疾病进行论治。丁慧芬[14]从温病学暑热病因角度探讨伏暑的机制。苏齐[15]运用伏邪理论阐述伏邪在慢性肺系疾病防治的应用。王珍[16]探讨伏邪与糖尿病肾病的相关性,分析其病因病机。

中医在体质分类上目前存在不同的学术流派分类标准不同的现状,《内经》阴阳二十五人及太阳人、太阴人五型五态分类体质分类判定法为中医体质分类判定树立了典范[17]。谭启文[18]认为体质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席光春[19]认为中医体质辨识是治未病的重要方法和手段。高卫国[20]认为体质、气象、地理三者与疾病及治疗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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