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劳动范畴的性质

2018-03-17 07:01
关键词:恩格斯性质劳动者

一、问题的提出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范畴众多,只能用范畴“森林”的提法表征这种状况。例如,商品、货币、资本、价值、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剩余价值、绝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等等。如果把问题具体化,看看马克思对劳动范畴的使用情况,我们就会对这一点更加深信不疑。马克思多学科、多层面和多角度地理解劳动,众多加限定词的劳动范畴出现在我们面前,例如,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一般劳动和特殊劳动、手工劳动和机器劳动、总体劳动和局部劳动、自主劳动和从属劳动、徭役劳动和雇佣劳动、奴隶劳动和农奴劳动、妇女劳动和儿童劳动,等等。

如何理解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劳动范畴的含义?它们是否只具有政治经济学含义?貌似过分的究问实则并不过分,对于真实再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劳动范畴的丰富内容而言,探讨和回答这两个问题重要到生命攸关的程度。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劳动范畴出现于叙论商品二重性环节,旨在说明商品二重性源于劳动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暗示读者,马克思的劳动范畴只具有政治经济学含义。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劳动范畴出现于叙论物质生产力环节,旨在说明生产力的要素构成即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者。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暗示读者,马克思的劳动范畴具有哲学含义,但它被包容于生产力范畴之中且从属于生产力范畴。检视马克思文献特别是政治经济学文献便知,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颠倒了劳动与生产力之间的逻辑关系。在马克思原生态语境中,生产力包容于劳动范畴之中且从属于劳动范畴,是劳动的内涵之一。学术专著中的情况也不容乐观,例如洛维特在他那部著名的《从黑格尔到尼采》中说,“马克思始终仅仅在经济学上把握劳动问题”。*卡尔·洛维特:《从黑格尔到尼采》,李秋零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第381页。这样的判断与马克思文献中有关劳动的真实思想南辕北辙。上述例证是“盲人摸象”行为,马克思劳动范畴丰富内容的大部分被这种行为丢掉了。

劳动范畴的丰富含义和重要地位促使马克思多次作出定义性说明,《资本论》第一卷中的界定最为著名:“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蕴藏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07-208页。结合其他地方的论述,*《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27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64-65页。我们能从马克思对劳动的界定中归纳出如下内容。第一,劳动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第二,劳动是生产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第三,劳动是“从社会经济结构方面来看的社会”。第四,劳动是“合乎目的的活动过程”。第五,劳动是劳动者“体力和智力发生作用的过程”。第六,劳动“赋予对象以形式”即改变对象的物质存在形态。第七,劳动资料作为导体发挥作用。第八,劳动从活动形式变为存在形式。第九,劳动在改变对象的同时也在改变自身。第十,劳动过程是主体与客体之间辩证的互动过程,同时也是主体的自我确证过程。如此丰富的内容客观存在于马克思劳动范畴中。稍加思考便能发现,这些内涵当然具有政治经济学含义,但除此外它还包含哲学、历史学、法学、工艺学和社会学等学科性含义。

完整再现马克思劳动范畴中的丰富内容是一项浩大艰巨的工程,一篇学术论文的理论逻辑空间难容其阔。变通的办法是梳理马克思对劳动性质的揭示,以其证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范畴中劳动范畴内容的丰富程度。

二、劳动的原型性质

马克思在不同时期和文献中不断地界说劳动的一般性质,我们把这种性质命名为原型性质。典型论述出现于《资本论》第一卷:“劳动过程,就我们在上面把它描述为它的简单的、抽象的要素来说,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对自然物的占有,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倒不如说,它为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15页。结合其他文献中的论述,我们发现马克思对劳动原型性质的规定计有八个方面的内容。*《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57、56页;《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第923页;《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77页。第一,劳动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第二,劳动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活动。第三,劳动是为满足人类需要而对自然的占有。第四,劳动是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第五,劳动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第六,劳动为人类社会生活的一切形式所共有。第七,劳动是人之生命的表现和证实。第八,劳动作为人之生命的表现具有超越社会历史时间和空间的性质。劳动原型性质八个方面的内容可谓丰富。它们是马克思看待劳动问题的逻辑起点和比照标准,也是马克思看待社会历史问题的逻辑起点和比照标准,基于此,才能判断出劳动的其他性质。如上内容当然具有政治经济学性质,它们客观地存在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之中,例如是劳动价值论的逻辑起点。但是,它们更具有哲学性质,这种性质无法被生产力要素构成论的理论逻辑空间所容纳。这说明,劳动范畴具有更加丰富的哲学意义,社会历史劳动决定论是这一意义的集中表现,它是马克思方法论历史唯物主义中核心性和基础性的命题。

三、劳动的历史性质

个体劳动是过程,人类整体劳动也是过程。过程与过程的前后相继形成历史,既形成个体劳动的历史,又形成人类整体劳动的历史,劳动具有历史性质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劳动的历史性质是一般性提法,把这种提法具体化,指称对象就会显现出来。劳动的历史性质指称三项内容。其一是劳动要素的历史性质,即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者各自的历史性质。其二是劳动社会形式的历史性质,即劳动的技术形式、组织形式和法权形式的历史性质。其三是劳动观念的历史性质,即劳动者自己感知劳动和他人与社会评价劳动的历史性质。马克思非常重视劳动的历史性质问题,研究和论说更是不遗余力。例如,《资本论》第一卷中的第四篇是《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集中考察雇佣劳动的技术形式、组织形式和法权形式的历史性质,所用篇幅竟占去全书总篇幅的四分之一左右。劳动具有历史性质的原因不难理解。马克思在《致安年科夫》的信中说,“人们永远不会放弃他们已经获得的东西,然而这不是说,他们永远不会放弃他们在其中获得一定生产力的那种社会形式。恰恰相反。为了不致丧失已经取得的成果,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成果,人们在他们的交往(commerce)方式不再适合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另外,“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3、44页。生产力的核心是劳动力,这里的力既指称能力,也指称作为结果的效率。稍加解释的马克思思路意在告诉安年科夫,为了保住已经获得的劳动成果,为了获得更多和更大的劳动成果,人们必然会不断地改变劳动的社会形式,以便适应劳动发展的需要,这就形成了劳动社会形式的历史。又如,生产力进而作为生产力核心的劳动力为什么会发展?马克思依据任何时代都存在的经验事实回答问题:“因为需要会扩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第928页。

马克思关注和研究劳动的历史性质问题,既有一般性的理论需要,也有特殊的理论需要。就前者说,劳动的历史性质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搞清楚和说明白这一事实,是建立“劳动的政治经济学”的前提。*《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2页。就后者说,搞清楚进而说明白劳动的历史性质是为了满足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的需要。资产阶级经济学为了掩藏剥削事实,采取的手段之一是混淆一般劳动即原型性劳动与雇佣劳动的区别,要达到的目的有二,一是使剥削的源头消失不见,二是为资本家和地主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作合理性辩护。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做法的揭露如下:“很清楚,资本是以作为雇佣劳动的劳动为前提的。但是,同样很清楚,如果作为雇佣劳动的劳动是出发点,以致劳动一般和雇佣劳动合而为一好像是不言而喻的事情,那么资本和被垄断的土地,也就必然会表现为劳动条件的自然形式,而与劳动一般相对立。现在,资本表现为劳动资料的自然形式,从而表现为纯粹物的性质和由劳动资料在一般劳动过程中的职能所产生的性质。因此,资本和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就变成了同义词。同样土地和被私有权垄断的土地也变成了同义词。因此,天然就是资本的劳动资料本身也就成了利润的源泉,土地本身则成了地租的源泉。”*《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第934页。马克思的揭露也是发现,这一发现使人们摆脱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障眼法,直击资本家和地主剥削的起源之处,而发现的实现是区分劳动历史性质的功劳。

四、劳动的预设性质

马克思在详尽界定劳动范畴时说出了如下话语,因其意味深长而值得全部引用:“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质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08页。马克思论述的核心内容是劳动的预设性质,即在劳动过程开始之前对劳动过程及其结果的筹划和预判。表面看,它产生和存在于劳动过程开始之前,实际情况是,预设行为是劳动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预设行为的劳动过程不可想象。从一个角度看,劳动的预设性质使人之劳动与动物的本能性活动区别开来,是人之本质的表现之一;从另一个角度看,劳动的预设性质源于和依赖于劳动主体的能力和价值偏好,是劳动主体之主体性的外在表现之一。

限于语境逻辑的约束,马克思未能充分展示劳动预设性质中包含的哲学性内容,他只是告诉我们,劳动中存在预设性质及这种性质与劳动活动的关系。稍加思考我们就能发现马克思对劳动预设性质的论述中存在如下哲学问题:主体与设定客体的关系问题,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关系问题,观念性存在(预设)与现实性存在(预设将要变成的现实)的关系问题,现在与未来的关系问题,目的与实现目的的手段之间的关系问题,自由选择与条件约束的关系问题,过程性存在与结果性存在的关系问题,预设与确证的关系问题,想象与科学的关系问题,等等。探讨并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就能更加深刻和具体地领悟马克思劳动预设性质思想中的哲学性内容。

五、劳动的创造性质

马克思论述劳动创造性质的文献有很多,主要是两种文献,一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二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在前者中,马克思论述所使用的概念和命题密集且来得突然,思辩色彩浓重并加杂借用于费尔巴哈的哲学范畴。但是,它思想深刻,启人心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就是说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看做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己看作类存在物。诚然,动物也生产。动物为自己营造巢穴或住所,如蜜蜂、海狸、蚂蚁等。但是,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属于它的肉体,而人则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2-163页。马克思在人与动物比较的语境中论述劳动创造性质的思想,虽然用“实践”和“生产”概念表达劳动的含义,但思想内容的丰富和深刻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马克思在论述劳动创造性质的问题时用语准确且形象生动,如下提法足以证明这一点:“劳动是活的、造形的火”,“物通过活的时间而被赋予形式”,“造形活动”,“塑形活动”,“客体的塑形”,“从活动变成存在”,“创造形式的活动”,等等。把这些提法还原到马克思的论述语境中,就可发现劳动创造性质的思想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不仅如此,马克思的如下论述更加雄辩有力:“自然界没有造出任何机器,没有造出机车、铁路、电报、自动走锭精纺机等等。它们是人的产业劳动的产物……是人的手创造出来的人脑的器官;是对象化的知识力量。”*《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256、258、481、259、197-198页。综合马克思的提法和论述得出如下结论不能被认为是唐突之举。其一,劳动的创造性质是与劳动密不可分地交织在一起的客观事实。其二,马克思非常重视劳动的创造性质问题并有精深研究,研究结果的表述有根有据且全面深刻。其三,马克思关于劳动创造性质的思想具有创造性,人类思想史中还没有哪一个思想家像马克思这样,对劳动的创造性质问题论述得这么全面、深刻且形象生动。

六、劳动的受动性质

如果人之劳动只具有创造性质当然是好事,但这种好事并不存在于历史和现实中,与劳动创造性质同时并存的还有劳动的受动性质即受制约的性质。马克思以劳动的历史和现实为客观基础看待劳动性质问题,关注并论述劳动的受动性质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劳动的受动性质表现于三个层面。

第一,一般意义的劳动的受动性质。马克思指出:“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就是说,它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是,这些对象是他的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209页。在主体与客体辩证关系的高度看待劳动的受动性质,对象对主体的约束性质便表现出来。客体是需要的对象,但需要与需要的满足是一对矛盾,矛盾性质决定了主体不能自行其是,作为主体的劳动者必须对客体的情况了然于胸并见诸行动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对于主体而言,这是任务,也是挑战。

第二,劳动在社会形式中表现出来的受动性质。人之劳动并非在纯自然状态或真空中进行,劳动者也不是纯自然人,这就决定了劳动是社会历史的人在特定社会形式中进行的劳动。这样的劳动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是必然的。就劳动主体而言,会受到主体能力、主体的价值偏好和意志品质等方面的制约;就劳动的社会形式而言,劳动会受到劳动的技术形式、组织形式和法权形式的制约。马克思在讲到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机器劳动时说,“机器劳动极度地损害了神经系统,同时它又压抑肌肉的多方面的运动,夺去了身体上和精神上的一切自由活动。甚至减轻劳动也成了折磨人的手段,因为机器不是使工人摆脱劳动,而是使工人的劳动毫无内容。”*《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486-487页。马克思论述中劳动的技术形式和组织形式对劳动的约束只不过是例证,它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表明,劳动社会形式对劳动的约束客观存在。

第三,劳动受偶然事件的约束。任何生产力都是劳动的生产力,与劳动无关的生产力不存在。劳动与生产力之间的必然联系使劳动受生产力制约成为客观事实。但是,生产力不是静态存在而是动态存在。动态存在之中就包括偶然情况的出现,使客观存在的生产力变为不存在,而与此有必然联系的劳动便会受到这种动态性质存在的制约。马克思在讲到这一情况时说,“某一个地方创造出来的生产力,特别是发明,在往后的发展中是否会失传,完全取决于交往扩展的情况。当交往只限于毗邻地区的时候,每一种发明在每一个地域都必须单独进行,一些纯粹偶然的事件,例如蛮族的入侵,甚至是通常的战争,都足以使一个具有发达生产力和有高度需求的国家陷入一切都必须从头开始的境地。”*《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99-560页。

三个层面的理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基于此作出结论顺理成章:劳动确实具有受动性质。

七、劳动的技术性质

劳动的技术性质是劳动过程中劳动者秉有的经验和知识水平,劳动资料内含的科学技术水平。水平可以有高有低,总体趋势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任何劳动都具有特定的技术性质是能被确定下来的事实。这样的事实向经济哲学提出了必须回答的问题:劳动技术性质的哲学内涵是什么?马克思说,“劳动资料是劳动者置于自己和劳动对象之间、用来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物或物的综合体。”*《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09页。对劳动资料的界定表明,马克思运用的是主体、客体及二者之间辩证关系的哲学分析框架。要害之处在于,劳动资料是主、客体之间的中介,劳动的技术性质存在于此,发挥作用于此,重要性也在于此。凡是劳动都是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及过程,凡是劳动都是有中介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及过程,劳动者是主体,劳动对象是客体,劳动资料是中介,由此形成了三种关系。劳动者与劳动对象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具体化为劳动者与劳动资料之间的关系和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之间的关系。劳动者使用劳动资料,劳动资料为劳动者服务;劳动资料帮助劳动者改造劳动对象使其具有使用价值,与此同时,确证劳动者劳动之前的预设正确与否和劳动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这种主、客体之间关系的硬性约束是否有效率及效率的高低,劳动者素质和劳动资料内含的科学技术水平对劳动者摆脱这种硬性约束具有根本性作用。基于此,马克思对劳动资料内含的和由科学技术水平决定的劳动的技术性质给予充分肯定:劳动资料对认识已经绝迹的“经济的社会形态有重要意义”,由此可以说,劳动资料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和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10页。上述分析及其结论基于一般性的假定而来:劳动者与劳动资料没有发生法权性分离,二者之间是结为一体的关系。回到客观的社会历史及现实如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与包括劳动资料在内的生产资料发生彻底分离,在法权意义上劳动者自由到一无所有的地步,劳动者必须依赖于资本才能生存。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劳动技术性质典型代表的“机器直接成了缩短必要劳动的手段。同时机器成了资本的形式,成了资本驾驭劳动的权力,成了资本镇压劳动追求独立的一切要求的手段。在这里,机器就它本身的使命来说,也成了与劳动相敌对的资本形式”。*《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第300页。这说明,劳动的技术性质一旦被资本利用就会发生作用向度的根本性变化,由为劳动者服务和确证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变为资本家压迫剥削劳动者的帮凶,成为劳动异化的推动力量。

八、劳动的组织性质

像劳动的技术性质一样,劳动的组织性质同样内在于劳动,其历史与劳动同始终。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进行生产的个人越不独立,起初以家庭为经济组织单位,然后是各种形式的公社。*《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5页。奴隶制社会中的生产活动同样具有组织性质,想一想遗留下来的世界文明奇迹即各种大型工程,这一点就好理解了。封建社会中的劳动个体性较为明显,但真实情况是家庭既是社会生活单位,又是经济活动单位,而农奴劳动的分工协作性质是客观事实。马克思论述劳动组织性质问题时的主要分析对象是以机器体系为劳动资料的工厂,我们从这里更能领略马克思有关劳动组织性质的经济哲学思想。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生产实际上是在同一个资本同时雇用人数较多的工人,因而劳动过程扩大了自己的规模并提供了较大量的产品的时候才开始的。人数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概念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注意马克思的用词,“同一个资本同时雇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生产同种商品”,“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人数较多的工人”,“劳动过程扩大了自己的规模”,“提供了较大量的产品”。这些用词的相互连结,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的组织性质形象生动地出现在我们面前。这种劳动组织性质追求的目标有两个。其一,在生产组织内部追求产品生产活动的连续性、划一性、规则性、秩序性和劳动强度,此为企业效率。其二,在生产组织的社会市场性意义上,追求以利润形式为扭曲性表现的剩余价值。*《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374、400、384页。在马克思看来,如上涉及到的诸多因素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是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组织性质的历史性和逻辑性起点,做到了逻辑与历史的有机统一。

资本主义性质的劳动组织有一个历史演化过程,这就是由手工作坊到手工工场再到工厂。马克思集中笔墨分析的是后两种组织形式。这两种劳动组织之间有本质区别,马克思为我们指出了这种区别:“在工场手工业和手工业中,是工人利用工具,在工厂中,是工人服侍机器。在前一种场合,劳动资料的运动从工人出发,在后一种场合,则是工人跟随劳动资料的运动。在工场手工业中,工人是一个活机构的肢体。在工厂中,死机构独立于工人而存在,工人被当做活的附属物并入死机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486页。两种劳动组织形式对比的核心内容是劳动者的地位,劳动者与劳动资料和劳动组织的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在物质形态的意义上说,劳动者由主动变被动,由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变成了死机构的附属物。前后对比表明,资本主义劳动发展到工厂这种组织形式是历史的进步,它以“资本的文明”形式表现这种进步,用马克思的话说,“它榨取这种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第927-928页。

马克思更关注因而着墨更多的是工厂这种劳动组织形式给劳动者带来的致命性伤害。稍作梳理和归纳,伤害的客观性内容就会出现在我们面前。第一,工厂制度过严过细的分工把工人变成了除服务于资本的需要外毫无适应能力因而毫无生存能力的“畸形物”。第二,机器的运用使劳动变得容易,妇女儿童进入工厂劳动使男性工人的价值贬值。第三,妇女进入工厂劳动使哺乳期的婴儿无人照看,致使婴儿死亡率上升。第四,儿童进入工厂劳动便阻断了智力发育过程,人为地造成了儿童智力的荒废。第五,妇女儿童进入工厂劳动使男性工人对资本专制的反抗力度减弱。第六,工厂使用机器以便提高劳动效率,使大量工人失业,造成了过剩的劳动人口。第七,机器运转的快节奏使劳动者的劳动强度提高。第八,工厂劳动形成了兵营式的纪律,劳动者受到的约束难以忍受。第九,工厂劳动的工作环境污染更加严重。*《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417、453、457-458、460、463、472、488、490页。相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组织须臾不可分离,但劳动组织的性质如何,对劳动者的存在具有生命攸关的影响。为劳动者而来且与他或她相匹配的劳动组织是他或她的生命依托和主体地位的确证,如原始社会的劳动组织;视劳动者为工具且与他或她的主观想法背道而驰的劳动组织,如资本主义性质的工厂,则意味着他或她生存于牢笼之中且主体性不断地被泯灭。

九、劳动的法权性质

劳动的法权性质历来被研究者所忽略,这与马克思始终关注和研究这一问题适成鲜明对照。可作为文献证据的有:《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资本论》。劳动法权性质的要害是劳动者与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劳动过程和劳动产品的法权关系,这种关系对劳动者及其劳动具有根本性影响。

在原始社会,劳动者与所有权绝对统一。在奴隶制社会,作为奴隶的劳动者人身是奴隶主的财产,是会说话的工具,所以作为奴隶的劳动者与所有权彻底分离。封建社会情况变得复杂起来,农奴为领主劳动时便与所有权分离,而当他为自己劳动时,劳动与所有权便相对地统一起来。手工作坊师傅的劳动能做到与所有权统一,但手工作坊中的学徒和帮工则不能。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的法权性质变得更为复杂,虚假性和欺骗性参杂其间,马克思集中时间和精力分析的正是这种劳动的法权性质。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发现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致命性缺陷: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但从来不对这一事实作出说明。马克思还发现,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是劳动,作为资本的私有财产是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劳动与作为资本的私有财产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作为资本的私有财产对劳动的支配是如何发生的?这种支配是如何被资产阶级经济学用合理合法的外衣掩盖起来的?写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领域初试身手,研究功力还不足以逻辑与历史有机统一地解决问题,变通的办法是逻辑推理,实际情况是问题还在那里客观地存在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55、178、130、177页。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资本论》中,这样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货币章》结尾处,马克思说了一段延续《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发现的问题的探讨但主题更明确更深刻的话:“我们已经看到,在简单流通本身中(即处于运动中的交换价值中),个人相互间的行为,按其内容来说,只是彼此关心满足自身的需要,按其形式来说,只是交换,设定为等同物(等价物),所以在这里,所有权还只是表现为通过劳动占有劳动产品,以及通过自己的劳动占有他人劳动的产品,只要自己的劳动产品被他人的劳动购买便是如此。对他人劳动的所有权是以自己劳动的等价物为中介而取得的。所有权的这种形式——正像自由和平等一样——就是建立在这种简单关系上的。在交换价值进一步的发展中,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变化,并最终表明,对自己劳动产品的私人所有权也就是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而这样一来,劳动=创造他人的所有权,所有权将支配他人的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92页。马克思把流通区分为两种。一种是简单流通,在这里劳动与所有权直接统一。二是“在交换价值进一步的发展中”形成的流通。正是在这种流通中,情况发生了惊天逆转,劳动与所有权出现了彻底性分离。这样的分离不是发生于简单流通领域,而是发生于简单流通之后的生产领域,用马克思的话说,“货币单纯地转化为生产过程的物质因素,转化为生产资料,就使生产资料转化为占有他人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合法权和强制权。”货币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料在简单流通领域中完成,但生产资料转化为占有他人劳动的权力则是在生产领域中变为现实。在生产领域中,劳动力使用价值使用过程的神奇作用发挥出来,作为资本的私有财产以剩余价值形式被创造出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360、257页。基于此,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资本家的利润和地主的地租“是法律上的合理存在,而不是经济上的合理存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92页。工资的情况如何?马克思的论述彻底揭穿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虚假之处和辩护本质。“工资的形式消灭了工作日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分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一切痕迹。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有酬劳动。”“因此可以懂得,为什么劳动力的价值和价格转化为工资形式,即转化为劳动本身的价值和价格,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这种表现形式掩盖了现实关系,正好显示出它的反面。工人和资本家的一切法的观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切神秘性,这一生产方式所产生的一切自由幻觉,庸俗经济学的一切辩护遁词,都是以这个表现形式为依据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619页。

如上的引述和分析表明,劳动绝不仅仅是劳动者的事,也不是如简单流通领域中劳动产品与劳动产品交换那么简单,它是社会性进而是政治性和法律性的事情。进入文明社会后,任何劳动都是社会发育特定程度的产物,满足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更是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劳动。由此说,法权性质内在于劳动之中,是劳动的内生变量,与法权性质无关的劳动或超然于法权性质之外的劳动并不存在。认识到劳动具有法权性质是正确认识劳动的前提条件之一。

十、劳动的基础性质

在马克思对劳动基础性质的论述中包含极其丰富的内容。相对集中论述这一内容的文献有:《德意志意识形态》《致安年科夫》和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时说,“物质生活的生产即劳动。”“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情世界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80、529页。这里的概念含义和概念之间的关系已交待清楚。劳动即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它是“整个感性世界的基础”。“基础”是关系性概念,与非基础相对应。用马克思的话说,“基础”与非基础的关系是“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1页。人们把上述思想简单化为经济决定论的公式随意使用甚至滥用,马克思气愤地说,“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87、583、586、587页。稍好一点的概括是生产力决定论,但这种概括也非马克思本意。没有劳动或生产,生产力就无从谈起。真正符合马克思本意的是劳动决定论,规范性说法是社会历史劳动决定论。

思想进程演化至此向我们提出了新问题:劳动决定论的指称对象是什么?这是马克思着意回答的问题。特定性质的劳动决定个人、社会、历史和意识是什么样的。我们以马克思对个人的论述证明这一点:“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0、523、524、531页;《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第42-43、43-44、47、49-50页。劳动具有如此的基础性决定作用不难理解。看似简单的劳动内含极其丰富的关系,把这样的关系揭示出来就可发现,个人、社会、历史和意识的真正源头是劳动,在起源、存在和发展三种意义上都可以样说。例如,劳动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这是作为主体的劳动者与作为客体的自然之间的改造与被改造关系;劳动包括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这是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基于这种关系而来的是市民社会与国家;劳动包括人与历史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凭借历史遗存劳动,劳动延续历史,推动历史的发展,推动历史发展的过程是创造历史的过程;劳动包括人与自我意识之间的关系,通过劳动可以确证劳动者的主体性地位,也可以验明劳动者劳动的社会历史性质,等等。

综观马克思关于劳动基础性质的论述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这是社会历史性客观事实的描述和概括,经验性证据随处可见,俯拾皆是。第二,这既是如何看待社会历史的方法论,也是如何看待个人的方法论。把马克思基于劳动基础性质论述的历史唯物主义命名为方法论历史唯物主义,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第三,基于和理解马克思关于劳动基础性质的论述,其他重要思想,如劳动哲学本体论、劳动者主权论,人学历史唯物主义,主、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是唯一适用的哲学分析框架,等等,才能被真正地理解。

结 论

以上的引证、分析和论证表明,马克思劳动范畴中存在极其丰富的内容,绝非政治经济学含义所能容纳和代表。仅作为生产力构成要素的哲学性理解并非马克思劳动思想的全部,大量重要内容被抛入视野黑洞之中。回归马克思原生态语境,依据马克思文献特别是政治经济学文献理解劳动范畴,其丰富程度以及令人吃惊的含义就会出现在我们面前。这一点做到了,马克思思想体系的存在形态就能显现出来,其内核是劳动思想,其他内容则是基于对劳动的理解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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