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绩效视角下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革

2018-08-14 09:48蒋维维戈婷婷
商业经济研究 2018年12期
关键词:流通渠道农产品

蒋维维 戈婷婷

内容摘要: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快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革是现阶段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经之路,也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关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信息科技的进步,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已然不能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同时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体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农产品市场高速发展的瓶颈。因此,要想改变当前的现状、提升农产品流通渠道的运行绩效、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率,就必须在流通绩效的视角下对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进行变革。本文在简要阐述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及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从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革对流通绩效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进而从三个主要方面指出了流通绩效视角下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革的路径,旨在帮助改善我国农产品的流通现状,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有效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关键词:流通绩效 农产品 流通渠道 公益流通模式

农产品流通绩效主要是指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流通产出和流通支出的比值,流通产出是指农产品在流通的各环节中所产生的价值总和,流通支出指的是农产品在流通中所需要的各种费用支出,包括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等。农产品流通绩效是考量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指标,较高的流通绩效意味着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广、流通效率高、流通成本低,而农产品本身的特性决定了流通绩效高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必然有较高的组织灵活性和多样性,能更好的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

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我国农产品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产品耕种、生产技术开始向机械化、自动化方向发展,生产效率大大提升,农产品的种类也日趋多样,但是,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领域却存在着诸多问题,并由此导致现阶段我国农产品市场供需不稳定、价格波动大等问题。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已然不能满足市场和消费者愈加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只有从流通绩效的视角下对我国传统的流通渠道模式进行变革,才能真正改变这种现状,进一步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流通渠道的运行绩效。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农产品主要流通渠道模式

现阶段我国农产品流通环节中所涉及的参与者主要有:农户、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各级批发商和零售商等。我国农产品主要流通渠道模式主要有以下四个类型。

模式一:农户+批发商+零售商。这种模式是当前比较普遍也是比较典型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而根据农户和批发商中间是否有收购小商贩环节又可以细分为两类,一类是有收购小商贩型,由于散户是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主要参与者,生产和经营区域都较为分散,批发商周旋于众多散户中进行收购必须承担非常高的流通成本,收购小贩的存在可以有效的降低批发商的人工和流通成本,成为该区域内散户销售农产品的主要对象;另一类是无收购小商贩型,在一些大型农产品生产区域,农户一般选择将农产品直接售卖给大型批发商,这种流通渠道模式能够有效降低中间环节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

模式二:农户+龙头企业+零售商。在这种流通渠道模式中,龙头企业起到的主导作用最为显著,尤其是在我国某些优质农产品种植和加工区,一般会有一到两家农产品相关的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对自家农产品的质量有较高的要求,因此为了保证原材料的高品质和充足的供应量往往会同本地农户签订农产品种植和销售协议。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不仅越过了收购小商贩环节,直接同农户进行有效沟通、签订合同,还剔除了批发商环节,能够直接向零售商供货。

模式三:农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在这种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下,一方面能够将散户高效的组织起来建立农民合作社,形成更有优势的规模效益,而农民合作社本质上相当于收购小商贩,其存在的意义在于,能够有效的将农户集中起来进行农产品的统一收购,用这样的方式来压缩流通渠道,起到降低流通成本的作用;另一方面,龙头企业作为农民合作社的下游企业,将其收购的原材料和农产品资源进行进一步的生产和开发,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因此,这种模式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作是“农超”对接,龙头企业可以被视为加工超市,不仅从事农产品的加工,还负责将农产品直接销售至消费者手中。

模式四:农户+消费者。这种模式是最直接也是最低端的农产品流通方式,虽然没有中间商环节,所涉及到的流通主体最简单,流通渠道也最短,但是存在非常大的缺陷。主要形式就是农户直接面向消费者摆摊卖菜。

(二)我国农产品主要流通渠道模式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现阶段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基本满足了市场和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但是当前主流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还存在诸多问题:在模式一中,散户是主要的参与对象,因此其组织程度低,很难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同时农户和收购者之间合作关系仅靠市场行情来维持,关系极不稳定,而且由于收购小商贩的存在,使得农户只关注农产品的种植,失去了集约化发展的动力,更重要的是模式一中农产品流通渠道过长,农产品的流通效率低下,流通支出较高;模式二存在的问题是由龙头企业牵头的签约模式很难长久存在,当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合约价时龙头企业不再愿意收购农户的农产品,而当农产品市场行情上涨时农户也不情愿以约定的低价销售,因此在这种模式下,農户和龙头企业的违约行为频频发生,使得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受阻,导致其流通绩效较低;在模式三中,起关键作用的是农民合作社,它作为连接农户和龙头企业的纽带,如果不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反而会成为阻碍农产品流通渠道畅通的负面因素,并降低农产品的流通绩效;而模式四存在的问题在于,首先,这种模式并不能将有需求的消费者聚拢,因此市场需求量并不大,很难形成规模;其次,从事这种销售模式的一般都是地处偏远的地区,很难准确把握市场信息。

综合来看,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流渠道模式主要存在的问题在于两点,流通渠道过长,流通效率低下,流通成本升高,导致流通支出居高不下,流通绩效较低;流通渠道过短,流通形式单一,虽然流通成本、交易成本较低,但是市场需求量太低,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导致流通产出太低,流通绩效较低。由此可见,现阶段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面临的主要问题都集中在流通绩效过低,这再次证明,在流通绩效视角下针对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革进行探究是十分必要的。

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革对流通绩效的影响

农产品流通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来理解,从广义上讲,农产品的流通主要指农产品从生产地向最终销售目的地进行实体流通时,把农产品的種植、生产、收购、加工、存储、运输、销售以及信息处理等各项功能结合,并实行统一管理,以此来实现农产品价值增值的过程;从狭义上讲,农产品流通主要指农产品的收购、运输和销售等过程。可以看出,不管从哪个层面讲,农产品流通都要涉及商流、物流和信息流三个方面,商流是目的,物流是载体,信息流是农产品流通的协调者和控制者,因此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的变革对流通绩效的影响就要从这三个方面来解读。

(一)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革有助于提升商流一体化程度

商流一体化指的是农产品从种植、生产到销售、消费的过程中,货币和农产品相互转化的动态过程。要实现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革,需要构建专业化的渠道职能和规模化、组织化的渠道主体,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提升农产品商流一体化程度,还有利于将当前较为分散的农产品销售模式转变为整体进入市场,从而有效的避免了此前存在的农产品销售的盲目性和分散性,不但使农产品从生产地向最终销售地进行实体流通的过程更加顺畅,而且能够使农产品流通渠道各环节的联系更加紧密。同时,依托规模化、组织化的渠道主体进行统一销售,可以有效的避免此前频频出现的由于市场行情导致的违约行为,能够加快农产品的流通速度和流通效率,在提升流通产出的同时,降低流通支出,从而提升农产品流通渠道的运行绩效。

(二)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革有助于提升物流一体化程度

物流一体化指的是农产品从生产地到最终销售地进行实体流动过程中所保持的整体化和系统化程度,实体流动过程主要指农产品的运输、存储和配送等流通过程。要实现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革,需要构建扁平化和联盟化的流通渠道结构和渠道关系,这样不仅可以有效避免传统农产品流通渠道中中间环节过多、流通效率低下的弊端,还可以加强运输、配送等各物流环节的协同水平,更好的实现农产品物流的统筹和管理,通过物流链的快速相应和低成本运营,大幅度降低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的流通成本,从而实现农产品流通绩效的提升。

(三)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革有助于提升信息流一体化程度

信息流一体化指的是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过程中,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统筹农产品流通产业链上下游,使其保持沟通的畅通和高效。要实现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革,需要构建信息化的渠道运作系统,首先,这样做可以保证农产品的价格、市场需求等信息及时的在农产品流通产业链上下游传递,有效减少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导致的供求差异,提升农产品流通渠道成员同市场进行信息沟通的能力,降低交易费用,减少流通支出。同时,流通渠道的信息化,能够有效的提升渠道成员对市场的反映速度,提高交易效率,有助于提升流通绩效。

(四)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革有助于优化渠道环境的调节作用

上述分析主要是建立在对农产品流通渠道外部环境影响进行有效控制的基础上的,但是农产品流通渠道体系中,渠道结构、渠道职能等与流通绩效有关的因素还会受到法律法规、市场竞争等渠道环境的影响。所以,针对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进行变革,将会有助于优化渠道环境的调节作用,在不同的流通渠道环境下,商流、物流、信息流的一体化作用的大小可能会有所变化。由此,可以建立农产品流通渠道环境对农产品流通渠道绩效的调节作用模型,如图1所示,从中可以看出,农产品流通渠道变革将有助于提升农产品流通一体化程度,进而提升农产品流通渠道绩效,而渠道环境对农产品流通一体化程度也有一定的调节作用。

流通绩效视角下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革路径

(一)“农超+农校+农社”三联对接模式

要实现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革,可以建立“农超+农校+农社”三联对接模式,通过在农产品的生产地直接建立采购地,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龙头企业超市直接销售的“农超”对接模式;而学校可以直接同本地农产品生产企业签订定向供货协议,实现农产品供应和需求的有效对接,作为学校的农产品供应基地,由此可以实现“农校”对接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而“农社”模式的对接指的是农产品生产企业直接向本地居民社区供应农产品,使居民能够就近买到新鲜的蔬菜水果等生鲜农产品。这三种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可以极大的提升农产品的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在增加流通产出的同时有效的减少流通支出,从而带动农产品流通绩效的提高。这种“农超”对接是一种典型的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模式,目前在欧美等国被广泛的推广和应用,但是在我国的应用才刚刚起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应该加大对“农超+农校+农社”三联对接模式的关注和支持力度。

(二)B2C对接的新型流通模式

这种模式由“农户+龙头企业+消费者”构成,但是它与传统的“农户+消费者”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并不相同,由于单纯由农户进行B2C线上销售并不现实,农户所在位置较为偏僻,而且很难聚拢消费者,需求不集中,对于提升农户收益和流通绩效没有太大益处,因此,该模式主要由龙头企业实现农户和消费者的对接,并由龙头企业进行需求统筹进而进行线上电子商务的销售,这种模式能够有效的减少中间环节的损耗和交易费用,同时利用线上电商形成规模经济效益能够提升流通产出,大大提高流通绩效,因此,这种B2C对接的新型模式是一种双赢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举例来讲,当消费者产生购买生鲜蔬菜的需求时,可以通过龙头企业的线上电商平台进行订购,然后由龙头企业负责在本地采购农产品并将其配送至消费者手中。同时,消费者可以通过线上电商同配送人员协商好配送时间,极大的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购物粘性。以内蒙古著名的生鲜农产品企业润和农企为例,自2016年初,该企业开始采用B2C对接的新型流通模式,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该企业的销售额增长了近30倍,净利润从之前的4000余万增加到9000多万元,同时这种新型流通渠道模式也带动了该企业流通效率的提升,在铺设好自营物流配送体系之后,其流通支出将不断减少,企业流通绩效将进一步提高。

(三)政府监管的公益流通模式

要寻找并努力开发有经济潜力的农业地区,并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试点或对现有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公益性改良,要积极利用市场的公益化功能,努力实现物价稳定和市场稳定。同时,政府要加强对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设,加大农产品流通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要积极引导物流组织向规模化、综合化的方向整合重组,培育优质的流通企业,从根本上降低农产品流通渠道成本,有效提高农产品流通绩效。此外,政府还要加强对农产品收购和批发等环节的监管和干预,在提升流通效率的同时,加快农产品的供给速度,有效提高农产品流通产出,实现农产品流通绩效的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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